九、櫃杂内力组合 3)截面验算 非抗震时y0S≤R 为结构重要性系数 R 抗震时S≤ 《抗震规范》第3.2.3条 y RE yRE为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写成yaES≤R(方便比较 4)结构的抗震等级:《抗震规范》第6.1.2条 1、内力组合的一般原则
九、框架内力组合 3) 截面验算 0 S R RE R S 1、内力组合的一般原则 0 RE 为结构重要性系数 为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非抗震时 抗 震 时 4) 结构的抗震等级:《抗震规范》第6.1.2条 《抗震规范》第3.2.3条 RE 写成 S R (方便比较)
九、櫃杂内力组合 1)强柱弱梁的抗震要求(柱弯矩调整) (1)《抗震规范》第6.2.2条:一、三、三级框架的梁柱节点处,除框架 顶层和柱轴压比小于0.15者及框支梁与框支柱的节点外,柱端组合的弯矩 设计值应符合下式要求: ∑M。=1∑M6 式中 ∑M。节点上下柱端截面顺时针或反时针方向组合的弯矩设计值之和, 上下柱端的弯矩设计值,可接弹性分析分配; ∑M节点左右梁端截面反时针或顺时针方向组合的弯矩设计值之和, 一级框架节点左右梁端均为负弯矩时,绝对值较小的弯矩应取零; η—柱端弯矩增大系数,一级取14,二级取12,三级取11。 注:当反弯点不在柱的层高范围內时,柱端截面组合的弯矩设计值可乘 以上述柱端弯矩增大系数。 2、地震内力的调整
九、框架内力组合 2、地震内力的调整 1)强柱弱梁的抗震要求(柱弯矩调整) (1)《抗震规范》第6.2.2条:一、二、三级框架的梁柱节点处,除框架 顶层和柱轴压比小于0.15者及框支梁与框支柱的节点外,柱端组合的弯矩 设计值应符合下式要求: M M c c b = 式中: ∑Mc—节点上下柱端截面顺时针或反时针方向组合的弯矩设计值之和, 上下柱端的弯矩设计值,可按弹性分析分配; ∑Mb—节点左右梁端截面反时针或顺时针方向组合的弯矩设计值之和, 一级框架节点左右梁端均为负弯矩时,绝对值较小的弯矩应取零; ηc — 柱端弯矩增大系数,一级取1.4,二级取1.2,三级取1.1。 注:当反弯点不在柱的层高范围内时,柱端截面组合的弯矩设计值可乘 以上述柱端弯矩增大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