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证据种类 刑诉法42条分为7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 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 检査笔录,视听资料。民诉法63条和行政诉讼法第31条也 分别规定7种。 证据种类划分之争 证据种类与证据保全方式的关系 证据种类间的相互转化 、物证 (一)概念:指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和存在场所证 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或痕迹 、外部特征:看起来怎么样。 2、物质属性:有何属性。 存在场所:何时出现在何地 如杀人现场的血指纹,形状、大小、成分(血)、结构 (纹理)、位置(现场)证明凶手可能是谁。 种类多:物品、痕迹、微量物证、气体 (二)特点: 1、多数物证不能直接提取,而必须采用拍照、复制模 型等方法间接提取
1 第三讲 证据种类 刑诉法 42 条分为 7 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 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 检查笔录,视听资料。民诉法 63 条和行政诉讼法第 31 条也 分别规定 7 种。 证据种类划分之争 证据种类与证据保全方式的关系 证据种类间的相互转化 一、物证 (一)概念:指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和存在场所证 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或痕迹。 1、外部特征:看起来怎么样。 2、物质属性:有何属性。 3、存在场所:何时出现在何地。 如杀人现场的血指纹,形状、大小、成分(血)、结构 (纹理)、位置(现场)证明凶手可能是谁。 种类多:物品、痕迹、微量物证、气体 (二)特点: 1、多数物证不能直接提取,而必须采用拍照、复制模 型等方法间接提取
2、物证一般为间接证据,并且往往需要借助科学技术 和设备进行检查、鉴定才能发挥证明作用。(哑巴证据) 书证 (一)概念: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 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物品。 (书证的载体) (二)书证和物证的区别与联系: 1、区别:两者发挥证明作用的方式不一样。(概念) 同一证据既可能是物证又可能是书证或兼而有之。 2、联系:书证以客观物质材料为载体,视为广义的物 证。(实物证据) (三)运用书证的“最佳证据规则”(英美法系best evidence rule) 1、含义:本意指用最好的、最直接的证据来证明案件 事实。由于它一般适用于书证,又称为“原始文书规则”, 指以文字材料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时,必须提交该文字材料 的原件。 (1)文字材料包括录音、照相、录像。(广义解释) (2)原件不一定只有一份。(做广义解释) 2、原则的例外:在具备充分理由时,可以提供非原始 材料。(第二手资料)
2 2、物证一般为间接证据,并且往往需要借助科学技术 和设备进行检查、鉴定才能发挥证明作用。(哑巴证据) 二、书证 (一)概念: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 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物品。 (书证的载体) (二)书证和物证的区别与联系: 1、区别:两者发挥证明作用的方式不一样。(概念) 同一证据既可能是物证又可能是书证或兼而有之。 2、联系:书证以客观物质材料为载体,视为广义的物 证。(实物证据) (三)运用书证的“最佳证据规则”(英美法系 best evidence rule) 1、含义:本意指用最好的、最直接的证据来证明案件 事实。由于它一般适用于书证,又称为“原始文书规则”, 指以文字材料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时,必须提交该文字材料 的原件。 (1)文字材料包括录音、照相、录像。(广义解释) (2)原件不一定只有一份。(做广义解释) 2、原则的例外:在具备充分理由时,可以提供非原始 材料。(第二手资料)
(1)原件遗失或毁灭(出于不良动机故意灭失的除外) (2)通过适当的司法程序或行为无法获取。(如持有人 已移民它国无法查找) (3)在对方当事人手中且对方拒不提供 (4)原件过于笨重,不便出示。 我国的类似规定 刑诉中高法解释第53条:书证应当是原件、物证应当 是原物,确有困难时除外。 民诉法第68条: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 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高法解释第10条“当 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 己保存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 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第49条:对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原 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一)出示原件或 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的;(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 复制品与原件或者原物一致的。 特点和问题: (1)规则不仅适用于书证,也适用于物证。(适用于物 证不现实) (2)规则例外情况的“确有困难”没有明确的解释。(可
3 (1)原件遗失或毁灭(出于不良动机故意灭失的除外) (2)通过适当的司法程序或行为无法获取。(如持有人 已移民它国无法查找) (3)在对方当事人手中且对方拒不提供。 (4)原件过于笨重,不便出示。 3、我国的类似规定: 刑诉中高法解释第 53 条:书证应当是原件、物证应当 是原物,确有困难时除外。 民诉法第 68 条: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 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高法解释第 10 条“当 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 己保存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 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第 49 条:对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原 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一)出示原件或 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的;(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 复制品与原件或者原物一致的。 特点和问题: (1)规则不仅适用于书证,也适用于物证。(适用于物 证不现实) (2)规则例外情况的“确有困难”没有明确的解释。(可
参照英美国家的规定) 三、证人证言 (一)证人 1、概念和特点: 指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并向司法机关作出陈述 的第三人。 (英美法系证人范围很广,泛指一切向法官提供口头证 词的人,包括普通证人专家证人) (1)当事人以外 (2)对案件事实的了解产生于诉讼活动以外(与鉴定 人的区别所在)(作证优先) (3)与案件的审理结果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当事 人的区别之处) (4)只能是自然人 民诉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 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单位证明应为书证(中国特色),应尽可能使用个人证 言(单位具体知情人、经办人等) 【问题】 问题一:我国的证人既包括向法院提供证言的人,又包
4 参照英美国家的规定) 三、证人证言 (一)证人 1、概念和特点: 指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并向司法机关作出陈述 的第三人。 (英美法系证人范围很广,泛指一切向法官提供口头证 词的人,包括普通证人专家证人) (1)当事人以外 (2)对案件事实的了解产生于诉讼活动以外(与鉴定 人的区别所在)(作证优先) (3)与案件的审理结果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当事 人的区别之处) (4)只能是自然人。 民诉法第 70 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 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单位证明应为书证(中国特色),应尽可能使用个人证 言(单位具体知情人、经办人等) 【问题】 问题一:我国的证人既包括向法院提供证言的人,又包
括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供证言的人,换言之,在审判阶 段和审判前阶段都存在证人,那么,证人如果在侦查阶段提 供了证言,而在审判阶段拒绝出庭作证,他是否仍是该案诉 讼中的证人?是否属于履行了作证义务?是否属于拒证行 为?其侦查阶段的陈述能否作为定案的根据? 问题二:参与办案的警察应否出庭作证? 按照我国证人的定义,证人必须是诉讼参与人之一,证 人的范围不包括侦查人员 在大陆法系国家,理论上认为当事人不能作为证人,而 检察机关实际上处于原告的地位,当然不能作为证人,警察 处于协助检察官的地位,是检察官的辅助机关,也不能作为 证人。 英美法系国家,任何当事人都可以成为证人,检察官、 司法警察当然具有证人能力。 参考意见:办案警察应当出庭作证。既有利于查明事实 真相,又有利于保障辩护方的辩护权,还有利于抑止违法侦 查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警察现场目击犯罪事实的发生或者当场抓获犯罪 嫌疑人的情况,应就如何发现犯罪、如何抓获犯罪嫌疑人出 庭作证; 第二,就侦查活动的进行过程作证,以核实侦査活动(尤 其是笔录)的真实性、合法性
5 括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供证言的人,换言之,在审判阶 段和审判前阶段都存在证人,那么,证人如果在侦查阶段提 供了证言,而在审判阶段拒绝出庭作证,他是否仍是该案诉 讼中的证人?是否属于履行了作证义务?是否属于拒证行 为?其侦查阶段的陈述能否作为定案的根据? 问题二:参与办案的警察应否出庭作证? 按照我国证人的定义,证人必须是诉讼参与人之一,证 人的范围不包括侦查人员。 在大陆法系国家,理论上认为当事人不能作为证人,而 检察机关实际上处于原告的地位,当然不能作为证人,警察 处于协助检察官的地位,是检察官的辅助机关,也不能作为 证人。 英美法系国家,任何当事人都可以成为证人,检察官、 司法警察当然具有证人能力。 参考意见:办案警察应当出庭作证。既有利于查明事实 真相,又有利于保障辩护方的辩护权,还有利于抑止违法侦 查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警察现场目击犯罪事实的发生或者当场抓获犯罪 嫌疑人的情况,应就如何发现犯罪、如何抓获犯罪嫌疑人出 庭作证; 第二,就侦查活动的进行过程作证,以核实侦查活动(尤 其是笔录)的真实性、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