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尤其是当辩护方对证据提出异议时,警察应出庭 证明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 警察出庭作证的身份只能是证人。因此,需要改变证人 的定义,要么将警察从司法工作人员中分离出来,要么扩大 证人的范围。前者涉及体制问题,难以短期内实现,后者是 比较现实的选择。 2、证人的条件(资格) (1)直接了解案情。(间接感知案情的人一般不能做证 人,但可做查证线索,传闻证据) (2)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 (3)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 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做证人。(消极条件、否定条件) A、两个条件并列,后一个为实质条件。 B、年幼的人能否作证? 民诉解释53条: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 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 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 人 (4)英美法系证人特权规则。(对资格的限制) A、含义:享有特权者可以拒绝提供证言或阻止其他人 对同一事项提供证言
6 第三,尤其是当辩护方对证据提出异议时,警察应出庭 证明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 警察出庭作证的身份只能是证人。因此,需要改变证人 的定义,要么将警察从司法工作人员中分离出来,要么扩大 证人的范围。前者涉及体制问题,难以短期内实现,后者是 比较现实的选择。 2、证人的条件(资格) (1)直接了解案情。(间接感知案情的人一般不能做证 人,但可做查证线索,传闻证据) (2)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 (3)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 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做证人。(消极条件、否定条件) A、两个条件并列,后一个为实质条件。 B、年幼的人能否作证? 民诉解释 53 条: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 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 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 人。 (4)英美法系证人特权规则。(对资格的限制) A、含义:享有特权者可以拒绝提供证言或阻止其他人 对同一事项提供证言
B、类型。特许不予泄露的交往内情有 拒绝自我控告权(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 夫妻、近亲属之间(不作对配偶不利的证言) 关于职业秘密的拒绝作证权(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医生 与病人之间,牧师与信徒之间) 关于公务秘密的拒绝作证权(为提供情报者的身份保 密) C、确立原因:利益权衡的选择。 D、特权的放弃。未加声明(被强迫要求作证时)、自愿 泄露或同意泄露。有些特权不能放弃,如职业秘密的特权和 公务秘密的特权。 (二)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的作出。证人原则上应当向法庭直接作出 口头陈述,但在例外情形下可以不出庭作证而提供书面证 言。(确有困难不能岀庭,如重病、路途遥远、自然灾害如 洪灾)(我国原则与例外颠倒) 、证人证言的证明力与证人的认知能力(感知、记忆 表达)和证人的品格(诚实、公正)密切相关 (三)传闻证据规则 The rule against hearsay 1、传闻证据规则(传闻证据排除规则)的内容
7 B、类型。特许不予泄露的交往内情有: 拒绝自我控告权(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 夫妻、近亲属之间(不作对配偶不利的证言) 关于职业秘密的拒绝作证权(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医生 与病人之间,牧师与信徒之间) 关于公务秘密的拒绝作证权(为提供情报者的身份保 密) C、确立原因:利益权衡的选择。 D、特权的放弃。未加声明(被强迫要求作证时)、自愿 泄露或同意泄露。有些特权不能放弃,如职业秘密的特权和 公务秘密的特权。 (二)证人证言 1、证人证言的作出。证人原则上应当向法庭直接作出 口头陈述,但在例外情形下可以不出庭作证而提供书面证 言。(确有困难不能出庭,如重病、路途遥远、自然灾害如 洪灾)(我国原则与例外颠倒) 2、证人证言的证明力与证人的认知能力(感知、记忆、 表达)和证人的品格(诚实、公正)密切相关。 (三)传闻证据规则 The rule against hearsay 1、传闻证据规则(传闻证据排除规则)的内容
传闻证据一般不具有可采性,不得提交法庭进行调査取 证,已经在法庭出示的,不得提交陪审团作为评议的根据 (排除证据能力) 2、传闻证据。 (1)含义:用以证明其所说内容真实的法庭之外的陈 述 (2)形成过程(三步) 庭外陈述人A作出一种意思表示 证人B在法庭上 提出 提出的目的是证明A的庭外陈述内容是否真实 (传闻证据指向的争点) 例一:证人在法庭上作证时回答律师的提问“1998年5 月8日,被告人对我说‘昨天我在上海市’。” 1998年5月8日,被告人对我说“昨天我在上海市”。 传闻证据 1998年5月8日,被告人对我说“昨天我在上海市”。 非传闻证据 例二:在一起行贿、受贿案件中,一位证人在法庭作证 说:“我曾在办公室无意中听到包工头对我们局局长说:如 果你把你们单位新办公楼的建设工程承包给我,我给你10 万块钱作为感谢。” 我曾在办公室无意中听到包工头对我们局局长说:“如 果你把你们单位新办公楼的建设工程承包给我,我给你10
8 传闻证据一般不具有可采性,不得提交法庭进行调查取 证,已经在法庭出示的,不得提交陪审团作为评议的根据。 (排除证据能力) 2、传闻证据。 (1)含义:用以证明其所说内容真实的法庭之外的陈 述。 (2)形成过程(三步): 庭外陈述人 A 作出一种意思表示 → 证人 B 在法庭上 提出 → 提出的目的是证明 A 的庭外陈述内容是否真实 (传闻证据指向的争点) 例一:证人在法庭上作证时回答律师的提问“1998 年 5 月 8 日,被告人对我说‘昨天我在上海市’。” 1998 年 5 月 8 日,被告人对我说“昨天我在上海市”。 传闻证据 1998 年 5 月 8 日,被告人对我说“昨天我在上海市”。 非传闻证据 例二:在一起行贿、受贿案件中,一位证人在法庭作证 说:“我曾在办公室无意中听到包工头对我们局局长说:如 果你把你们单位新办公楼的建设工程承包给我,我给你 10 万块钱作为感谢。” 我曾在办公室无意中听到包工头对我们局局长说:“如 果你把你们单位新办公楼的建设工程承包给我,我给你 10
万块钱作为感谢”。 传闻证据(受贿) 我曾在办公室无意中听到包工头对我们局局长说:如果 你把你们单位新办公楼的建设工程承包给我,我给你10万 块钱作为感谢。 非传闻证据(行贿的意思表示) (3)传闻证据的种类:口头陈述、书面陈述、包含意 思表示的非语言行为(有意或无意、明确或不明确,即通过 推理) 例一: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行为(有意行为)——指认、 点头 一起强奸案件中,警察采用了排队辨认的侦査方法,后 出庭作证,公诉律师问:“请讲述一下辨认过程。”警察:“我 安排了一组人,我告诉这个姑娘,如果强奸他的人在这些人 中间,请把他指出来,后来她指出了左数第三个人,他就是 本案的被告人。”辩护律师:“我反对,法官阁下,这是行为 传闻。”法官:“反对有效,陪审团对证人最后的回答将全部 不予考虑。”点评:被害人应出庭作证 例二:无明确意思表示的行为(无意行为)——暗示 个古老的英国案例。一位老人立下遗嘱,将全部财产 赠予一位牧童。后案件的争论点是这位老人在精神方面是否 具备立遗嘱的资格(正常)。后该牧童找到并提交给法庭他
9 万块钱作为感谢”。 传闻证据(受贿) 我曾在办公室无意中听到包工头对我们局局长说:如果 你把你们单位新办公楼的建设工程承包给我,我给你 10 万 块钱作为感谢。 非传闻证据(行贿的意思表示) (3)传闻证据的种类:口头陈述、书面陈述、包含意 思表示的非语言行为(有意或无意、明确或不明确,即通过 推理) 例一: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行为(有意行为)——指认、 点头 一起强奸案件中,警察采用了排队辨认的侦查方法,后 出庭作证,公诉律师问:“请讲述一下辨认过程。”警察:“我 安排了一组人,我告诉这个姑娘,如果强奸他的人在这些人 中间,请把他指出来,后来她指出了左数第三个人,他就是 本案的被告人。”辩护律师:“我反对,法官阁下,这是行为 传闻。”法官:“反对有效,陪审团对证人最后的回答将全部 不予考虑。”点评:被害人应出庭作证。 例二:无明确意思表示的行为(无意行为)——暗示 一个古老的英国案例。一位老人立下遗嘱,将全部财产 赠予一位牧童。后案件的争论点是这位老人在精神方面是否 具备立遗嘱的资格(正常)。后该牧童找到并提交给法庭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