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补偿 -生态补偿是以改善或恢复生态功能为目的,以调整 保护或破坏环境的相关利益者的利益分配关系为对 象,具有经济激励作用的一种制度。指人们污染环 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所付出的赔偿
⚫ 生态补偿 – 生态补偿是以改善或恢复生态功能为目的,以调整 保护或破坏环境的相关利益者的利益分配关系为对 象,具有经济激励作用的一种制度。指人们污染环 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所付出的赔偿
国际上有以下几种模式: ● 行政手段 ● 经济手段,包括: -政府购买模式(最普遍的一种形式) 一对一交易模式(只有一个或少数潜在的买家/卖家) -市场贸易模式(如对植树造林支付费用,“碳基金”) -生态标志(如中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
国际上有以下几种模式: ⚫ 行政手段 ⚫ 经济手段,包括: - 政府购买模式(最普遍的一种形式) - 一对一交易模式(只有一个或少数潜在的买家/卖家) - 市场贸易模式(如对植树造林支付费用,“碳基金”) - 生态标志(如中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
林权改革 历史 ■50年代初:土地改革,林地农民私有 ■ 1958-1978年,林地归集体所有,国家管理,“以粮为纲”, 开垦荒山,大量砍伐: ■1978-1983年:集体林地和家庭农地之间的界限不清 ■1983年,中央政府正式开始林业政策改革,“林业家庭承包 责任制”,根据“集体所有,农户管理”的原则,制定了 “稳定山林权,划定社员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 统称“三定”:将多数集体林地的使用权以“两山”名义划 给农户。 ■ 2003年《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开始启动林权改革
林权改革 ◼ 历史 ◼ 50年代初:土地改革,林地农民私有 ◼ 1958-1978年,林地归集体所有,国家管理,“以粮为纲”, 开垦荒山,大量砍伐; ◼ 1978-1983年:集体林地和家庭农地之间的界限不清 ◼ 1983年,中央政府正式开始林业政策改革,“林业家庭承包 责任制”,根据“集体所有,农户管理”的原则,制定了 “稳定山林权,划定社员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 统称“三定”:将多数集体林地的使用权以“两山”名义划 给农户。 ◼ 2003年 《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开始启动林权改革
两山 ● 自留山:林地所有权归行政村或自然村集体所有,使用权实际上 归个体农民。农民有自留山的管理权和继承权。只要不造成水土 流失,可以发展混农林或经济林,农民可以自用或出售自留山上 的林木产品或其他副产品,但没有砍伐权,需审批; ● 责任山:林地、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及砍伐权均归集体所有。 尽管集体组织农民在责任山上修枝以获得燃料或割草,但并意味 着农民拥有产品所有权和使用权。但根据政策规定,农民可以和 集体一起共同分享利益
两山 ⚫ 自留山:林地所有权归行政村或自然村集体所有,使用权实际上 归个体农民。农民有自留山的管理权和继承权。只要不造成水土 流失,可以发展混农林或经济林,农民可以自用或出售自留山上 的林木产品或其他副产品,但没有砍伐权,需审批; ⚫ 责任山:林地、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及砍伐权均归集体所有。 尽管集体组织农民在责任山上修枝以获得燃料或割草,但并意味 着农民拥有产品所有权和使用权。但根据政策规定,农民可以和 集体一起共同分享利益
林权改革的内容 “十一五”国家林业改革内容示意图 林业改革 林业分类经营 管理体制苡革 林业产权制度改革 生态 商品 来体林权制度改革 公益林 产业林 国有林场改革 国有林区体制改革 个 政府为投资主体, 采取和产业林不同 的管理体制,经营 INGAI.CN 体制和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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