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各品种项下的规定。拖尾因子计算公式为 [=wO 05h/2d1 式中Wo.05h为5%峰高处的峰宽 dl为峰顶点至峰前沿之间的距离(如图,图略)。 除另有规定外,峰高法定量时T应在0·95~1.05之间。峰面积法测定时,T值 偏 离过大,也会影响小峰的检测和定量的准确度。 3.测定法 (1)内标法加校正因子测定供试品中某个杂质或主成分含量按各品种项下的规 定,精密称(量)取对照品和内标物质,分别配成溶液,精密量取各溶液,配成 校正因子测定用的对照溶液。取一定量注入仪器,记录色谱图。测量对照品和 内标物质的峰面积或峰高,按下式计算校正因子 校正因子(f=ASCs/ARCR 式中As为内标物质的峰面积或峰高 AR为对照品的峰面积或峰高: cs为内标物质的浓度; cR为对照品的浓度 再取各品种项下含有内标物质的供试品溶液,注入仪器,记录色谱图,测 量供试品中待测成分(或其杂质)和内标物质的峰面积或峰高,按下式计算含量 含量(cX)=fAxA※s※s 式中Ax为供试品(或其杂质)峰面积或峰高 Cx为供试品(或其杂质)的浓度; A※s为内标物质的峰面积或峰高 c※s为内标物质的浓度 f为校正因子 当配制校正因子测定用的对照溶液和含有内标物质的供试品溶液,使用等量 同一浓度的内标物质溶液时,cs=c※s,则配制内标物质溶液不必精密称(量)取。 (2)外标法测定供试品中某个杂质或主成分含量 按各品种项下的规定,精密称(量)取对照品和供试品,配制成溶液,分别精密 取一定量,注入仪器,记录色谱图,测量对照品溶液和供试品溶液中待测成分 的峰面积(或峰高),按下式计算含量: 含量(cx)= CR AXAR 式中各符号意义同上。 由于微量注射器不易精确控制进样量,当采用外标法测定供试品中某杂质或 主成分含量时,以定量环或自动进样器进样为好 (3)加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对照法 测定杂质含量时,可采用加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对照法。在建立方法时, 按各品种项下的规定,精密称(量)取杂质对照品和待测成分对照品各适量,配 制测定杂质校正因子的溶液,进样,记录色谱图,按上述(1)法计算杂质的校正 因子。此校正因子可直接载入各品种项下,用于校正杂质的实测峰面积。这些 需作校正计算的杂质,通常以主成分为参照采用相对保留时间定位,其数值 并载入各品种项下 测定杂质含量时,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杂质限度,将供试品溶液稀释成与杂 质限度相当的溶液作为对照溶液,进样,调节检测灵敏度(以噪音水平可接受为
符合各品种项下的规定。拖尾因子计算公式为: T=W0.05h/2d1 式中 Wo.05h 为 5%峰高处的峰宽; d1 为峰顶点至峰前沿之间的距离(如图,图略)。 除另有规定外,峰高法定量时 T 应在 0·95~1.05 之间。峰面积法测定时,T 值 偏 离过大,也会影响小峰的检测和定量的准确度。 3.测定法 (1)内标法加校正因子测定供试品中某个杂质或主成分含量按各品种项下的规 定,精密称(量)取对照品和内标物质,分别配成溶液,精密量取各溶液,配成 校正因子测定用的对照溶液。取一定量注入仪器,记录色谱图。测量对照品和 内标物质的峰面积或峰高,按下式计算校正因子: 校正因子(f)=As/Cs/AR/CR 式中 As 为内标物质的峰面积或峰高; AR 为对照品的峰面积或峰高; cs 为内标物质的浓度; cR 为对照品的浓度。 再取各品种项下含有内标物质的供试品溶液,注入仪器,记录色谱图,测 量供试品中待测成分(或其杂质)和内标物质的峰面积或峰高,按下式计算含量: 含量(cX)=f.Ax/A※s/c※s 式中 Ax 为供试品(或其杂质)峰面积或峰高; Cx 为供试品(或其杂质)的浓度; A※s 为内标物质的峰面积或峰高; c※s 为内标物质的浓度; f 为校正因子。 当配制校正因子测定用的对照溶液和含有内标物质的供试品溶液,使用等量 同一浓度的内标物质溶液时,cs=c※s,则配制内标物质溶液不必精密称(量)取。 (2)外标法测定供试品中某个杂质或主成分含量 按各品种项下的规定,精密称(量)取对照品和供试品,配制成溶液,分别精密 取一定量,注入仪器,记录色谱图,测量对照品溶液和供试品溶液中待测成分 的峰面积(或峰高),按下式计算含量: 含量(cx)=cR.Ax/AR 式中各符号意义同上。 由于微量注射器不易精确控制进样量,当采用外标法测定供试品中某杂质或 主成分含量时,以定量环或自动进样器进样为好。 (3)加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对照法 测定杂质含量时,可采用加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对照法。在建立方法时, 按各品种项下的规定,精密称(量)取杂质对照品和待测成分对照品各适量,配 制测定杂质校正因子的溶液,进样,记录色谱图,按上述(1)法计算杂质的校正 因子。此校正因子可直接载入各品种项下,用于校正杂质的实测峰面积。这些 需作校正计算的杂质,通常以主成分为参照采用相对保留时间定位,其数值 一并载入各品种项下。 测定杂质含量时,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杂质限度,将供试品溶液稀释成与杂 质限度相当的溶液作为对照溶液,进样,调节检测灵敏度(以噪音水平可接受为
限)或进样量(以柱子不过载为限),使对照溶液的主成分色谱峰的峰高约达满量 程的10%~25%或其峰面积能准确积分[通常含量低于O.5%的杂质,峰面积的 相对标准偏差(RSD)应小于10%;含量在0.5%~2%的杂质,峰面积的RSD应小 于5%;含量大于2%的杂质,峰面积的RSD应小于2%]。然后,取供试品溶液和 对照品溶液适量,分别进样,供试品溶液的记录时间,除另有规定外,应为 主成分色谱峰保留时间的2倍,测量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上各杂质的峰面积,分 别乘以相应的校正因子后与对照溶液主成分的峰面积比较,依法计算各杂质含 (4)不加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对照法 当没有杂质对照品时,也可采用不加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对照法。同上 述(3)法配制对照溶液并调节检测灵敏度后,取供试品溶液和对照溶液适量,分 别进样,前者的记录时间,除另有规定外,应为主成分色谱峰保留时间的2倍, 测量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上各杂质的峰面积并与对照溶液主成分的峰面积比较, 计算杂质含量。 若供试品所含的部分杂质未与溶剂峰完全分离,则按规定先记录供试品溶 液的色谱图I,再记录等体积纯溶剂的色谱图Ⅱ。色谱图工上杂质峰的总面积( 包括溶剂峰),减去色谱图Ⅱ上的溶剂峰面积,即为总杂质峰的校正面积。然 后依法计算。 (5)面积归一化法 由于峰面积归一化法测定误差大,因此,本法通常只能用于粗略考察供试品 中的杂质含量。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宜用于微量杂质的检查。方法是测量各 杂质峰的面积和色谱图上除溶剂峰以外的总色谱峰面积,计算各峰面积及其之 和占总峰面积的百分率。 页码数:2005版药典附录第42页 附录ⅦM固体 总量测定法 本法系在一定温度下,使供试品的液体成分蒸发,用剩余的固体成分计算 供试品的固体总量 测定法 第一法105℃千烤法 精密量取一定体积供试品于干燥至恒重的适宜的玻璃称量瓶中,置干烤箱 中于105℃烘至恒重。 第二法50℃干烤法 精密量取一定体积供试品于干燥至恒重的适宜的玻璃称量瓶中,置干烤箱中 于50℃烘至恒重。 按下式计算 Cx(%,g/m1)—W*100/ 式中cx为供试品的固体总量,g/ml; W为供试品恒重后的重量, V为供试品的体积,m1
限)或进样量(以柱子不过载为限),使对照溶液的主成分色谱峰的峰高约达满量 程的 10%~25%或其峰面积能准确积分[通常含量低于 O.5%的杂质,峰面积的 相对标准偏差(RSD)应小于 10%;含量在 0.5%~2%的杂质,峰面积的 RSD 应小 于 5%;含量大于 2%的杂质,峰面积的 RSD 应小于 2%]。然后,取供试品溶液和 对照品溶液适量,分别进样,供试品溶液的记录时间,除另有规定外,应为 主成分色谱峰保留时间的 2 倍,测量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上各杂质的峰面积,分 别乘以相应的校正因子后与对照溶液主成分的峰面积比较,依法计算各杂质含 量。 (4)不加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对照法 当没有杂质对照品时,也可采用不加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对照法。同上 述(3)法配制对照溶液并调节检测灵敏度后,取供试品溶液和对照溶液适量,分 别进样,前者的记录时间,除另有规定外,应为主成分色谱峰保留时间的 2 倍, 测量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上各杂质的峰面积并与对照溶液主成分的峰面积比较, 计算杂质含量。 若供试品所含的部分杂质未与溶剂峰完全分离,则按规定先记录供试品溶 液的色谱图 I,再记录等体积纯溶剂的色谱图Ⅱ。色谱图工上杂质峰的总面积( 包括溶剂峰), 减去色谱图Ⅱ上的溶剂峰面积,即为总杂质峰的校正面积。然 后依法计算。 (5)面积归一化法 由于峰面积归一化法测定误差大,因此,本法通常只能用于粗略考察供试品 中的杂质含量。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宜用于微量杂质的检查。方法是测量各 杂质峰的面积和色谱图上除溶剂峰以外的总色谱峰面积,计算各峰面积及其之 和占总峰面积的百分率。 页码数: 2005 版药典附录第 42 页 附录ⅦM 固体 总量测定法 本法系在一定温度下,使供试品的液体成分蒸发,用剩余的固体成分计算 供试品的固体总量。 测定法 第一法 105℃干烤法 精密量取一定体积供试品于干燥至恒重的适宜的玻璃称量瓶中,置干烤箱 中于 105℃烘至恒重。 第二法 50℃干烤法 精密量取一定体积供试品于干燥至恒重的适宜的玻璃称量瓶中,置干烤箱中 于 50℃烘至恒重。 按下式计算 Cx(%,g/m1)一—W*100/v 式中 cx 为供试品的固体总量,g/ml; W 为供试品恒重后的重量,g; V 为供试品的体积,m1
书页号:2005版药典三部附录72页 附录ⅪL猴体神 经毒力试验 本法用于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检定。 应使用体重1.kg以上的健康猕猴,猴血清经1:4稀释后应证明不含同型 别病 毒中和抗体。试验用猴必须经选择和检疫,并未做过其他试验,其隔离检疫应 不少于6周,应无结核、B病毒感染及其他急性传染病,血清中 foamy病毒抗体应 为阴性。凡有严重化脓灶、赘生物以及明显的肝肾病理改变者不得用于试验。 可采用脊髓注射方法或脑内注射方法, 脊髓法()猴的数量猴体试验必须设立参考品。评价Ⅰ、Ⅱ型供试品 及其 参考品最少应各使用11只有效猴,评价Ⅲ型供试品应至少有18只有效猴。猴子的 大小和性别应随机分配到各试验组。同型参考品可用于测试1批以上疫苗。 有效猴系指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特异性神经元损伤的猴子 供试品组有效猴不足时,允许补足,但参考品组应同时补充相同数量的猴 如需补足参考品组有效猴,则供试品组亦须同时补充相同数量猴。如试验需要2 个工作日,则每1个工作日用供试品和同型参考品接种的猴只数应相等。为了保 证有效猴只数,通常要相应地增加接种猴只数。 (2)供试品和参考品的病毒滴度供试品和参考品的病毒含量应调整到尽 可能 接近,每只猴于腰髓第一、二椎间隙注射0.1ml(病毒含量6.5~75 Ig CCid50/ml),仅用 1个病毒浓度接种动物 (3)检查法全部猴子应观察17~22天。在接种24小时后死亡猴应做尸 体解剖 检查是否系因脊髓灰质炎引起的死亡。因其他原因死亡的猴子在判定时可以剔 除。在观察期内存活的猴数不低于80%时,试验成立。呈濒死状态或严重麻痹的 猴子应处死进行尸检 每只猴子取中枢神经系统切片进行组织学检查。切片厚度为10~15μm,没 食 子蓝染色检查切片数如下 腰膨大12个切面 颈膨大10个切面 延髓2个切面 桥脑和小脑各1个切面: 中脑1个切面 大脑皮层左右侧和丘脑各1个切面 应由同一人员统一采用4级计分法判断其病变严重程度: 1级仅有细胞浸润(这不足以认为是有效猴) 2级细胞浸润伴有少量的神经元损害 3级细胞浸润伴有广泛的神经元损害 4级大量的神经元损害,伴有或无细胞浸润
书页号:2005 版药典三部附录 72 页 附录Ⅺ L 猴体神 经毒力试验 本法用于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检定。 应使用体重 1.5kg 以上的健康猕猴,猴血清经 1:4 稀释后应证明不含同型 别病 毒中和抗体。试验用猴必须经选择和检疫,并未做过其他试验,其隔离检疫应 不少于 6 周,应无结核、B 病毒感染及其他急性传染病,血清中 foamy 病毒抗体应 为阴性。凡有严重化脓灶、赘生物以及明显的肝肾病理改变者不得用于试验。 可采用脊髓注射方法或脑内注射方法。 脊髓法 (1) 猴的数量 猴体试验必须设立参考品。评价Ⅰ、Ⅱ型供试品 及其 参考品最少应各使用 11 只有效猴,评价Ⅲ型供试品应至少有 18 只有效猴。猴子的 大小和性别应随机分配到各试验组。同型参考品可用于测试 1 批以上疫苗。 有效猴系指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特异性神经元损伤的猴子。 供试品组有效猴不足时,允许补足,但参考品组应同时补充相同数量的猴。 如需补足参考品组有效猴,则供试品组亦须同时补充相同数量猴。如试验需要 2 个工作日,则每 1 个工作日用供试品和同型参考品接种的猴只数应相等。为了保 证有效猴只数,通常要相应地增加接种猴只数。 (2) 供试品和参考品的病毒滴度 供试品和参考品的病毒含量应调整到尽 可能 接近,每只猴于腰髓第一、二椎间隙注射 0.1ml(病毒含量 6.5~7.5 lg CCID50/ml),仅用 1 个病毒浓度接种动物。 (3) 检查法 全部猴子应观察 17~22 天。在接种 24 小时后死亡猴应做尸 体解剖, 检查是否系因脊髓灰质炎引起的死亡。因其他原因死亡的猴子在判定时可以剔 除。在观察期内存活的猴数不低于 80%时,试验成立。呈濒死状态或严重麻痹的 猴子应处死进行尸检。 每只猴子取中枢神经系统切片进行组织学检查。切片厚度为 10~15μm,没 食 子蓝染色检查切片数如下: 腰膨大 12 个切面; 颈膨大 10 个切面; 延髓 2 个切面; 桥脑和小脑各 1 个切面; 中脑 1 个切面; 大脑皮层左右侧和丘脑各 1 个切面。 应由同一人员统一采用 4 级计分法判断其病变严重程度: 1 级 仅有细胞浸润(这不足以认为是有效猴); 2 级 细胞浸润伴有少量的神经元损害; 3 级 细胞浸润伴有广泛的神经元损害; 4 级 大量的神经元损害,伴有或无细胞浸润
切片中有神经元损害,但未见针迹者应视为有效猴。切片中由外伤引起的 损害,而又无特异的病理改变则不视为有效猴。 严重程度的分值是由腰髓、颈髓和脑组织切片的整个切片的计分累计而成 的。每只有效猴的病变分值(LS)为 (腰髓分值总和/半个切片数+颈髓分值总和/半个切片数 +脑分值总和/半个切片数)/3 再计算每组有效猴的平均分值 参考品的平均病变分值在上限与下限之间时,才能根据C1、C2、C3值判定 疫 苗合格与否。判定标准如下: 疫苗的平均病变分值(X(test)〉)与参考品的平均病变分值(x(ref)〉) 相比较 合格 Xtest-Xref<Cl 不合格 Xtest-Xref>C2 重试ICl< Xtest-Xref<C2(仅限1次) 重试Ⅱ同一次试验中,疫苗组平均分值与参考组平均分值之差小于Cl时 而疫苗组中如单只猴最高分值等于或高于2.5,并大于参考组单只猴最高分值的2 倍时,本批疫苗应重试 重试合格 (X (((testl+test2)))-X(((refl+ref2))))/2<C3 重试不合格 脑内法取健康猴20只。麻醉后在两侧视丘分别注入0.5m原倍供试品(应 不低 于7.0 Ig CCId50m)及10(-1)供试品各10只,观察21天,到期存活动物数应不低 80%,有效猴数应不低于16只,试验有效,否则应补足。注射后48小时内死亡或 出现非特异性麻痹症状者剔除不计,中途死亡及到期处死动物,做中枢神经系 统病理组织学检查,判定标准如下。 (1)合格标准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判为合格: ①中枢神经系统无脊髓灰质炎病理组织学改变 ②有2只猴发生轻度及其以下病变 ③1只猴发生中度及其以下病变 (2)不合格标准 ①1只猴有中度病变,同时1只猴有轻度以上病变者 ②1只猴有重度以上病变者。 (3)重试标准数个亚批疫苗合并试验结果不合格者,可以分批重试,并 按上 述标准判定。 页码数:2005版药典附录第54页 附录ⅨO活化的凝血因子活性
切片中有神经元损害,但未见针迹者应视为有效猴。切片中由外伤引起的 损害,而又无特异的病理改变则不视为有效猴。 严重程度的分值是由腰髓、颈髓和脑组织切片的整个切片的计分累计而成 的。每只有效猴的病变分值(LS)为 (腰髓分值总和/半个切片数+颈髓分值总和/半个切片数 +脑分值总和/半个切片数)/3 再计算每组有效猴的平均分值。 参考品的平均病变分值在上限与下限之间时,才能根据 C1、C2、C3 值判定 疫 苗合格与否。判定标准如下: 疫苗的平均病变分值(X〈〔test〕〉)与参考品的平均病变分值(X〈〔ref〕〉) 相比较 合格 Xtest-Xref<C1 不合格 Xtest-Xref>C2 重试Ⅰ C1<Xtest-Xref<C2(仅限 1 次) 重试Ⅱ 同一次试验中,疫苗组平均分值与参考组平均分值之差小于 Cl 时, 而疫苗组中如单只猴最高分值等于或高于 2.5,并大于参考组单只猴最高分值的 2 倍时,本批疫苗应重试。 重试合格 (X〈〔(test1+test2)〕〉-X〈〔(ref1+ref2)〕〉)/2<C3 重试不合格 (X〈〔(test1+test2)〕〉-X〈〔(ref1+ref2)〕〉)/2>C3 脑内法 取健康猴 20 只。麻醉后在两侧视丘分别注入 0.5ml 原倍供试品(应 不低 于 7.0 lg CCID50/ml)及 10〈-1〉供试品各 10 只,观察 21 天,到期存活动物数应不低 于 80%,有效猴数应不低于 16 只,试验有效,否则应补足。注射后 48 小时内死亡或 出现非特异性麻痹症状者剔除不计,中途死亡及到期处死动物,做中枢神经系 统病理组织学检查,判定标准如下。 (1) 合格标准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判为合格: ① 中枢神经系统无脊髓灰质炎病理组织学改变; ② 有 2 只猴发生轻度及其以下病变; ③ 1 只猴发生中度及其以下病变。 (2) 不合格标准 ① 1 只猴有中度病变,同时 1 只猴有轻度以上病变者; ② 1 只猴有重度以上病变者。 (3) 重试标准 数个亚批疫苗合并试验结果不合格者,可以分批重试,并 按上 述标准判定。 页码数: 2005 版药典附录第 54 页 附录ⅨO 活化的凝血因子活性
检查法 本法系依据活化的凝血因子在脑磷脂存在下,使缺血小板人血浆发生凝固 的原理。将供试品和缺血小板人血浆及脑磷脂混合,测定凝固时间,根据凝固 时间判定供试品是否含有活化的凝血因子。 试剂(1)缺血小板人血浆无菌采集人全血于3.8%枸橼酸钠抗凝剂(9:1)中, 混匀,以每分钟1500转在4℃离心30分钟,用塑料注射器取上层2/3的血浆,以每 分钟3500转在4℃离心30分钟,取上层2/3血浆,分装于塑料管中,每支3m,保 存40℃备用 (2)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缓冲液(pH7.5)取三羟甲基氨基甲烷7.27g、氯化 钠5.27g,加水溶解并稀释至1000ml(用盐酸调节pH至7.5)。 ③3)脑磷脂混悬液冻干脑磷脂加水复溶,量取适量用生理氯化钠溶液稀释,稀 释后的脑磷脂混悬液应使空白凝固时间在200~300秒。 4)O.025mol/L氯化钙溶液取氯化钙(CaC2·2H20)147g溶于1000m水中 制成 ol/L氯化钙贮备液。临用时,用水将lmol/L氯化钙贮备液稀释40倍。 5)硫酸鱼精蛋白溶液取硫酸鱼精蛋白适量,用pH7.5的Tris缓冲液溶解并稀 释成适宜浓度的溶液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取复溶后的供试品,根据测得的肝素含量(附录ⅨP)加硫 酸鱼精蛋白溶液适量中和供试品中的肝素(10μg硫酸鱼精蛋白中和1U肝素),再 用Tris缓冲液(pH7.5)稀释10倍和100倍 测定法取缺血小板人血浆O.lm,加脑磷脂混悬液0.lml,混匀,37℃放置 分钟,加供试品溶液(10倍或100倍稀释液)0.1ml、已预热至37℃的O.025mol/L 化钙溶液O.lm,记录凝固时间。用Tris缓冲液(pH7.5)O.lml替代供试品溶液, 同法操作,作空白对照。 结果判定空白对照凝固时间不低于200秒,试验成立。1:10和1:100供试品 稀 释液凝固时间均应不低于150秒。 【附注】(1)直接与血和血浆接触的器具应为塑料制品或硅化的玻璃制品。从 供试品稀释到测定完毕应在30分钟内完成 (2)供试品每个稀释度做2管。 书页号:2005版药典三部附录15页 附录 ⅢA纸色谱法 某些含碱金属或碱土金属元素的供试品溶液用喷雾装。置以气溶胶 形式引入火焰光源中,靠火焰的热能将供试品元素原子化并激发出它们的特征 光谱,通过光电榆测系统测量出待测1元素特征光谱的发光强度可求出供试品中 待测元素的含量。通常借比较对照品溶液和供试品溶液的发光强度,求得供试 品中待测元素的含量 对仪器的一般要求
检查法 本法系依据活化的凝血因子在脑磷脂存在下,使缺血小板人血浆发生凝固 的原理。将供试品和缺血小板人血浆及脑磷脂混合,测定凝固时间,根据凝固 时间判定供试品是否含有活化的凝血因子。 试剂(1)缺血小板人血浆 无菌采集人全血于 3.8%枸橼酸钠抗凝剂(9:1)中, 混匀,以每分钟 1500 转在 4℃离心 30 分钟,用塑料注射器取上层 2/3 的血浆,以每 分钟 3500 转在 4℃离心 30 分钟,取上层 2/3 血浆,分装于塑料管中,每支 3ml,保 存-40℃备用。 (2)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缓冲液(pH7.5)取三羟甲基氨基甲烷 7.27g、氯化 钠 5.27g,加水溶解并稀释至 1000ml(用盐酸调节 pH 至 7.5)。 (3)脑磷脂混悬液冻干脑磷脂加水复溶,量取适量用生理氯化钠溶液稀释,稀 释后的脑磷脂混悬液应使空白凝固时间在 200~300 秒。 (4)O.025 mol/L 氯化钙溶液 取氯化钙(CaCl2·2H20)147g 溶于 1000ml 水中, 制成 lmol/L 氯化钙贮备液。临用时,用水将 lmol/L 氯化钙贮备液稀释 40 倍。 (5)硫酸鱼精蛋白溶液取硫酸鱼精蛋白适量,用 pH7.5 的 Tris 缓冲液溶解并稀 释成适宜浓度的溶液。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取复溶后的供试品,根据测得的肝素含量(附录ⅨP)加硫 酸鱼精蛋白溶液适量中和供试品中的肝素(10μg 硫酸鱼精蛋白中和 1IU 肝素),再 用 Tris 缓冲液(pH7.5)稀释 10 倍和 100 倍。 测定法取缺血小板人血浆 O.1ml,加脑磷脂混悬液 0.1ml,混匀,37℃放置 1 分钟,加供试品溶液(10 倍或 100 倍稀释液)0.1ml、已预热至 37℃的 O.025 mol/L 氯 化钙溶液 O.1ml,记录凝固时间。用 Tris 缓冲液(pH7.5)O.1ml 替代供试品溶液, 同法操作,作空白对照。 结果判定空白对照凝固时间不低于 200 秒,试验成立。1:10 和 1:100 供试品 稀 释液凝固时间均应不低于 150 秒。 【附注】(1)直接与血和血浆接触的器具应为塑料制品或硅化的玻璃制品。从 供试品稀释到测定完毕应在 30 分钟内完成。 (2)供试品每个稀释度做 2 管。 书页号:2005 版药典三部附录 15 页 附录 III A 纸色谱法 某些含碱金属或碱土金属元素的供试品溶液用喷雾装。置以气溶胶 形式引入火焰光源中,靠火焰的热能将供试品元素原子化并激发出它们的特征 光谱,通过光电榆测系统测量出待测 l 元素特征光谱的发光强度可求出供试品中 待测元素的含量。通常借比较对照品溶液和供试品溶液的发光强度,求得供试 品中待测元素的含量。 对仪器的一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