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注意的事项 对于科普场馆部分的填报要求。凡在“科普场地”报表中 填写“科普场馆”数据的单位,均需把每个“科普场馆” 单独填报一份报表,同时将本单位的其他相关数据填报为 另一份报表,与“科普场馆”的报表同时上报,不需汇总。 以XX市农业局为例,原来只需填报一份包括该农业局及其 直属事业单位的报表。如果现在该农业局下属有一科技馆, 则应上报两份报表,一份为下属科技馆的统计数据,一份 为该农业局去除下属科技馆后的统计数据。两份报表的统 计数据不应存在重合。如果下属有多个科普场馆,则每个 科普场馆都需要单独填写一份报表
对于科普场馆部分的填报要求。凡在“科普场地”报表中 填写“科普场馆”数据的单位,均需把每个“科普场馆” 单独填报一份报表,同时将本单位的其他相关数据填报为 另一份报表,与“科普场馆”的报表同时上报,不需汇总。 以XX市农业局为例,原来只需填报一份包括该农业局及其 直属事业单位的报表。如果现在该农业局下属有一科技馆, 则应上报两份报表,一份为下属科技馆的统计数据,一份 为该农业局去除下属科技馆后的统计数据。两份报表的统 计数据不应存在重合。如果下属有多个科普场馆,则每个 科普场馆都需要单独填写一份报表。往年填报的科普场馆 一定要继续填报。 需注意的事项
科普统计报表填报 填报说明及表头填写 指标解释与填写 科普人员 科普场地 科普经费 科普传媒 科普活动
科普统计报表填报 科普场地
填报说明 报告期 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对于表2中的科普场 地和表4中的科普网站,填写截至2014年12月31日24时 已经实际建成的科普场地和科普网站)
填报说明 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对于表2中的科普场 地和表4中的科普网站,填写截至2014年12月31日24时 已经实际建成的科普场地和科普网站) 一、报告期
填报说明 填写要求 1.单位名称(综合机关名称)必须写全称,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 单位公章 2.机构主管部门类别代码必须按照《科普统计报表制度》中的附 录1填报说明填写。 3.单位级别一定要划勾。 4.单位所在地要填写完全,一直写到所在县(区、旗)。 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有则填写,以便核实数据。 6.填表时间,以报表填写完全、最后确认填写正确的时间为准 错级别。对于北京、 市级单位的别一律填 区县级
填报说明 二、填写要求 1.单位名称(综合机关名称)必须写全称,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 盖单位公章。 2.机构主管部门类别代码必须按照《科普统计报表制度》中的 附 录1填报说明填写。 3.单位级别一定要划勾。 4.单位所在地要填写完全,一直写到所在县(区、旗)。 • 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有则填写,以便核实数据。 6. 填表时间,以报表填写完全、最后确认填写正确的时间为准。 7. 填写单位级别时,要注意不要分错级别。对于北京、上海、天津、 重庆四个直辖市,市级单位的级别一律填写为“省级”,区县单 位的级别一律填写为“区县级
机构主管部门类别代码 发展改革部门(25) 体育部门(28) 教育部门(03) 安监部门(22) 科技管理部门(01)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29)、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含国防科工)(19)林业部门(11) 民族事务部门(21) 旅游部门(12) 公安部门(20) 地震部门(14) 民政部门(26) 气象部门(1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27)、 粮食部门(23) 国土资源部门(04) 中科院所属部门(13) 环保部门(09) 社科院所属部门(31) 农业部门(05) 共青团组织(16)、 农业部门(05) 工会组织(18) 文化部门(06) 妇联组织(17) 卫生和计生部门(07)(08已合并到07)科协组织(02) 质检部门(24) 其他部门(30)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10)
机构主管部门类别代码 发展改革部门(25)、 教育部门(03)、 科技管理部门(01)、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含国防科工)(19) 民族事务部门(21)、 公安部门(20)、 民政部门(2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27)、 国土资源部门(04)、 环保部门(09)、 农业部门(05)、 农业部门(05)、 文化部门(06)、 卫生和计生部门(07)(08已合并到07) 质检部门(24)、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10)、 体育部门(28)、 安监部门(22)、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29)、 林业部门(11)、 旅游部门(12)、 地震部门(14)、 气象部门(15)、 粮食部门(23)、 中科院所属部门(13)、 社科院所属部门(31)、 共青团组织(16)、 工会组织(18)、 妇联组织(17)、 科协组织(02)、 其他部门(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