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工程监理企业 第一节工程监理企业的概念 工程监理企业的概念 工程监理企业是指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并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的经济组织。它是监理工程师的执业机构 工程监理企业的组织形式 我国的工程监理企业有可能存在的企业形式 包括:公司制监理企业、合伙监理企业、个 人独资监理企业、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和 中外合作经营监理企业
第三章工程监理企业 第一节工程监理企业的概念 一、工程监理企业的概念 工程监理企业是指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并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的经济组织。它是监理工程师的执业机构。 二、工程监理企业的组织形式 我国的工程监理企业有可能存在的企业形式 包括:公司制监理企业、合伙监理企业、个 人独资监理企业、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和 中外合作经营监理企业
·(一)公司制监理企业 监理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依照法定程序设立的 企业法人。特征有 (1)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 定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 (2)必须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企业法人 (3)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是完整纳税的经济实体 ·(5)采用规范的成本会计和财务会计制度
• (一)公司制监理企业 • 监理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依照法定程序设立的 企业法人。特征有 • (1)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 定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 • (2)必须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企业法人。 • (3)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4)是完整纳税的经济实体。 • (5)采用规范的成本会计和财务会计制度
我国监理公司的种类有两种,即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和监理 股份有限公司 ·1、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有限公司,是指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 资,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行为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 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 我国监理公司的种类有两种,即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和监理 股份有限公司。 • 1、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监理有限公司,是指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 资,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行为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 2、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 监理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 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监理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是指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为 方,以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为另 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法》,签订合同,制订章程,经中国政府批准, 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分享利 润、共同承担风险,主要从事工程监理业务的监理企业 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 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中外合作经营监理企业是指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同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 原则和我国的法律规定,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在 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主要从事监理业务的经济实体
• (二)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监理企业 • 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是指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为 一方,以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为另一 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法》,签订合同,制订章程,经中国政府批准, 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分享利 润、共同承担风险,主要从事工程监理业务的监理企业。 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 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 中外合作经营监理企业是指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同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 原则和我国的法律规定,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在 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主要从事监理业务的经济实体
第二节工程监理企业的设立与资质管理 设立工程监理企业的基本条件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有一定数量的专门从事监理工作的工程经济、技术 人员,而且专业基本配套和有较高级专业职称人 (3)有一定数额的注册资金。 (4)拟定有工程监理企业的章程。 ·(5)有主管单位的,要有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监理企业的 批准文件 ·(6)拟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中,有一定数量的已取得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 、筹备设立工程监理企业应准备的材料 (P30-31(1)-(10))
第二节 工程监理企业的设立与资质管理 • 一、设立工程监理企业的基本条件 •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 (2)有一定数量的专门从事监理工作的工程经济、技术 人员,而且专业基本配套和有较高级专业职称人员。 • (3)有一定数额的注册资金。 • (4)拟定有工程监理企业的章程。 • (5)有主管单位的,要有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监理企业的 批准文件。 • (6)拟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中,有一定数量的已取得国 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 有一定数量的人取得了监理培训结业证书。 • 二、筹备设立工程监理企业应准备的材料 • (P30-31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