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7条规定 报送国务院的行政法规送审稿,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负责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主要从以下方面对行政法规送审稿进行审查: (略) A、是否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B、是否符合《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1条的规定 C、是否与有关行政法规协调、衔接 D、是否正确处理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对送审稿主要问题的意 见 E、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2、征求意见和协调意见(略) 3、审查处理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8条规定 第十八条行政法规送审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法制机 构可以缓办或者退回起草部门 (一)制定行政法规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的 (二)有关部门对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起草部 门未与有关部门协商的; (三)上报送审稿程序有缺陷的。 (四)、决定与公布 1、行政法规草案的审议和审批
6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 17 条规定: 报送国务院的行政法规送审稿,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负责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主要从以下方面对行政法规送审稿进行审查: (略) A、是否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B、是否符合《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 11 条的规定; C、是否与有关行政法规协调、衔接; D、是否正确处理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对送审稿主要问题的意 见; E、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2、征求意见和协调意见(略) 3、审查处理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 18 条规定: 第十八条 行政法规送审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法制机 构可以缓办或者退回起草部门: (一)制定行政法规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的; (二)有关部门对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起草部 门未与有关部门协商的; (三)上报送审稿程序有缺陷的。 (四)、决定与公布 1、行政法规草案的审议和审批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6条规定 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者由国务院审批。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行政法规草案时,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或者 起草部门做说明。 2、行政法规的签署公布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7条规定: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签署公布行政法规的国 务院令载明该行政法规的施行日期。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8条规定: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应当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在全国范围内发 行的报纸上刊登。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汇编出版行政法规的国家 正式版本。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3、行政法规的施行日期与备粲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9条规定: 行政法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是,涉及国家安全、 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的确定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行政法规施 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30条规定: 行政法规在公布后的30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7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 26 条规定: 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者由国务院审批。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行政法规草案时,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或者 起草部门做说明。 2、行政法规的签署公布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 27 条规定: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签署公布行政法规的国 务院令载明该行政法规的施行日期。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 28 条规定: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应当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在全国范围内发 行的报纸上刊登。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汇编出版行政法规的国家 正式版本。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3、行政法规的施行日期与备案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 29 条规定: 行政法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 30 日后施行;但是,涉及国家安全、 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的确定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行政法规施 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 30 条规定: 行政法规在公布后的 30 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