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 结婚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 适用婚姻举行地法 多数国家 -适用当事人本国法 希腊、西班牙(宗教方式) 选择适用属人法和行为地法 阿拉伯国家
结婚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 结婚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 --适用婚姻举行地法 多数国家 --适用当事人本国法 希腊、西班牙(宗教方式) --选择适用属人法和行为地法 阿拉伯国家
③ 特别形式的涉外婚姻 领事婚姻(consular marriage) 《维也纳公约》;征得驻在国同意 兵役婚姻(service marriage) 英国、法国、比利时等国 公海婚姻(marriage on the high sea) 一般适用旗国法 美国第二次冲突法重述:适用有利于实现婚姻效力的国家的法律
特别形式的涉外婚姻 特别形式的涉外婚姻 领事婚姻(consular marriage ) 《维也纳公约》;征得驻在国同意 兵役婚姻(service marriage ) 英国、法国、比利时等国 公海婚姻(marriage on the high sea ) 一般适用旗国法 美国第二次冲突法重述:适用有利于实现婚姻效力的国家的法律
图 中国法律的规定 《民法通则》: 第一百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烟缔结地法律,… 主体的限制 -不区分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一条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 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 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第二十二条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中国法律的规定 中国法律的规定 《民法通则》: 第一百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主体的限制 --不区分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一条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 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 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第二十二条 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图 案例分析 王艳是中国公民,18岁时与日本23岁的公民佐藤一郎在日本名古屋的一处 婚姻登记机关结婚,登记员却却无法确定能否给这两人办理结婚登记 日本《民法》规定结婚年龄为:男18周岁,女16周岁 中国《婚姻法》:男22周岁,女20周岁 日本《法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婚姻成立的要件,依各当事人本国法。” 日本外交部门向中国外交部门征求意见:日本允许王艳在日本结婚是否会违 反中国法律?中国外交部门答复道:日本政府如果不认王艳在日本结婚违反 日本法律,则可准予王艳在日本结婚。于是日本登记机关为王艳和佐藤一郎 进行了婚姻登记。 问题在于日本法律是否允许王艳结婚 取决于反致制度的适用
案例分析 王艳是中国公民,18岁时与日本23岁的公民佐藤一郎在日本名古屋的一处 婚姻登记机关结婚,登记员却却无法确定能否给这两人办理结婚登记 日本《民法》规定结婚年龄为:男18周岁,女16周岁 中国《婚姻法》:男22周岁,女20周岁 日本《法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婚姻成立的要件,依各当事人本国法。” 日本外交部门向中国外交部门征求意见:日本允许王艳在日本结婚是否会违 反中国法律?中国外交部门答复道:日本政府如果不认王艳在日本结婚违反 日本法律,则可准予王艳在日本结婚。于是日本登记机关为王艳和佐藤一郎 进行了婚姻登记。 问题在于日本法律是否允许王艳结婚 取决于反致制度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