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重要事项 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标准和 分红比例明确淸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相关的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审议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实施,切实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7年4月13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 司2016年末股本393,840,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26日。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现行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是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是口否口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10股转增数(股)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590.760.49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29,538,02495 可分配利润(元) 118455,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标准和 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相关的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审议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实施,切实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7年4月13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 司2016年末股本393,840,3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26日。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现行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0.50 每 10 股转增数(股) 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590,760,499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29,538,024.95 可分配利润(元) 118,455,922.38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致同审字(2018)第110ZA2861号),201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 的净利润为129,445,4591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9,030,71144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903,071.14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08063,761.16元, 其中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184559238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2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17806142.29元,以公 017年末股本590,7604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29,538,0249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2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3,339948.16元,以公司2015年末股本262,560,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0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21,004,817.76元,同时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262,560,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 每10股转增5股,共计131,280,11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 2、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2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4,839,82602元,以公司2016年末股本393,840,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196920166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 393,840,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股本196,920,166股。 3、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为:按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2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17,806,142.29元,以公司2017年末股本590,760,4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29,538,024.9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现金分红金额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以其他方式现以其他方式现 (含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金分红的金额金分红的比例 2017年29,538,02495 12944545912 22.82% 2016年19,692,01665 103,035,05444 19.11% 0.00% 2015年21,004,817.76 100,323,0767 20.94% 0.00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口适用√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 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承诺类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致同审字(2018)第 110ZA2861 号),2017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 的净利润为 129,445,459.12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9,030,711.44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903,071.14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508,063,761.16 元, 其中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18,455,922.38 元。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 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2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17,806,142.29 元,以公司 2017 年末股本 590,760,49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29,538,024.9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2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3,339,948.16元,以公司2015年末股本262,560,2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0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21,004,817.76元,同时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262,560,22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 每10股转增5股,共计131,280,111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 2、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2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4,839,826.02元,以公司2016年末股本393,840,3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19,692,016.6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 393,840,33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股本196,920,166股。 3、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为:按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2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17,806,142.29元,以公司2017年末股本590,760,4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29,538,024.9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 度 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率 以其他方式现 金分红的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 金分红的比例 2017 年 29,538,024.95 129,445,459.12 22.82% 0.00 0.00% 2016 年 19,692,016.65 103,035,054.44 19.11% 0.00 0.00% 2015 年 21,004,817.76 100,323,076.71 20.94% 0.00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 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 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2014年,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 武购买汉中一零-100%的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就本次交易公司实 际控制人航空工业、控股股东汉航集团 及有关各方作出了相关承诺,在本次交 易完成后,将履行如下承诺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出具了《关于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 航空工业在行业发展规划等方面将根 据国家的规定进行适当安排,确保中 航工业(含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 际控制权的企业,但不含中航电测及 中航电测下属公司)未来不会从事与中 "关于避免同 航电测相同或类似的生产、经营业务 业竞争的承 以避免与中航电测的生产经营构成竟 i诺”、"关于规 报告期内,公 2.航空工业保证将促使其全资 范关联交易 司实际控制 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不从 的承诺"及”关 实际控制人航 人航空工业、 与中航电测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活 于保持公司 控股股东汉 资产重组时空工业、控股股资产重动:3如航空工业(含下属全资、控股2013年12月独立性的承 所作承诺东汉航集团及组承诺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但不含日 诺长期有效/集团以及 及其他承诺 其他交易对方 中航电测及中航电测下属公司)未来经 "股份锁定的 营的业务与中航电测形成实质性竞争 承诺期限为/主体均严格 行了上述 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中航电测有 自认购股份 权优先收购该等同业竞争有关的资产, 发行结束之 或航空工业持有的该等从事竞争业务 日起36个月 的公司的全部股权,以消除同业竞争。 又航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承诺如下:“1.汉航集团在行 业发展规划等方面将根据国家的规定 进行适当安排,确保汉航集团(含下属 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 业,但不含中航电测及中航电测下属公 )未来不会从事与中航电测相同或类 似的生产、经营业务,以避免与中航电 测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2汉航集团保 证将促使其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 控制权的企业不从事与中航电测的生 产、经营相竞争的活动:3如汉航集团 (含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 制权的企业,但不含中航电测及中航电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实际控制人航 空工业、控股股 东汉航集团及 其他交易对方 资产重 组承诺 2014 年,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 式购买汉中一零一 100%的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就本次交易,公司实 际控制人航空工业、控股股东汉航集团 及有关各方作出了相关承诺,在本次交 易完成后,将履行如下承诺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出具了《关于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 航空工业在行业发展规划等方面将根 据国家的规定进行适当安排,确保中 航工业(含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 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但不含中航电测及 中航电测下属公司)未来不会从事与中 航电测相同或类似的生产、经营业务, 以避免与中航电测的生产经营构成竞 争;2.航空工业保证将促使其全资、控 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不从 事与中航电测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活 动;3.如航空工业(含下属全资、控股 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但不含 中航电测及中航电测下属公司)未来经 营的业务与中航电测形成实质性竞争,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中航电测有 权优先收购该等同业竞争有关的资产, 或航空工业持有的该等从事竞争业务 的公司的全部股权,以消除同业竞争。” 汉航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承诺如下:“1.汉航集团在行 业发展规划等方面将根据国家的规定 进行适当安排,确保汉航集团(含下属 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 业,但不含中航电测及中航电测下属公 司)未来不会从事与中航电测相同或类 似的生产、经营业务,以避免与中航电 测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2.汉航集团保 证将促使其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 控制权的企业不从事与中航电测的生 产、经营相竞争的活动;3.如汉航集团 (含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 制权的企业,但不含中航电测及中航电 2013 年 12 月 11 日 "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 诺"、"关于规 范关联交易 的承诺"及"关 于保持公司 独立性的承 诺"长期有效, "股份锁定的 承诺"期限为 自认购股份 发行结束之 日起 36 个月 内。 报告期内,公 司实际控制 人航空工业、 控股股东汉 航集团以及 及其他承诺 主体均严格 履行了上述 承诺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测下属公司)未来经营的业务与中航电 测形成实质性竞争,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前提下,中航电测有权优先收购该等 业竞争有关的资产,或汉航集团持有的 等从事竞争业务的公司的全部股权, 消除同业竞争。 (二)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航空工业、汉航集团出具了《关于关联 易的说明函》,承诺如下:“1本次资 产重组完成后,在不对中航电测及其全 体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航空工业/汉航集团将促使尽量减少与 中航电测的关联交易。2航空工业汉航 集团不利用实际控制地位,谋求中航电 测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航空工业汉 航集团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 3对于与中航电测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 避免的关联交易,航空工业汉航集团将 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利 用该等关联交易损害中航电测及其他 股东的利益。4航空工业汉航集团将严 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航电测的《公司章程》等制度中关于 联交易的管理规定。5在航空工业/ 汉航集团的业务、资产整合过程中,采 取切实措施规范并减少与中航电测之 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中航电测及其他股 东的利益不受损害。” 三)关于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航空工业、汉航集团出具了《关于保持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 诺函》,承诺如下:“在本次交易完成 后,航空工业叔航集团将并将促使作为 中航电测股东的航空工业之附属企业 塍续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依法行 吏股东权利,不利用关联股东身份影响 中航电测的独立性,保持中航电测在资 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 独立性。”(四)股份锁定承诺在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交易对方汉航集 团、北京一零一航空电子设备有限公 同司、汉中一零一同心投资管理中心(有 合伙)、汉中一零一同德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汉中一零一同力投资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9 测下属公司)未来经营的业务与中航电 测形成实质性竞争,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前提下,中航电测有权优先收购该等同 业竞争有关的资产,或汉航集团持有的 该等从事竞争业务的公司的全部股权, 以消除同业竞争。” (二)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航空工业、汉航集团出具了《关于关联 交易的说明函》,承诺如下:“1.本次资 产重组完成后,在不对中航电测及其全 体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航空工业/汉航集团将促使尽量减少与 中航电测的关联交易。2.航空工业/汉航 集团不利用实际控制地位,谋求中航电 测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航空工业/汉 航集团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 3.对于与中航电测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 避免的关联交易,航空工业/汉航集团将 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利 用该等关联交易损害中航电测及其他 股东的利益。4.航空工业/汉航集团将严 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航电测的《公司章程》等制度中关于 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5.在航空工业/ 汉航集团的业务、资产整合过程中,采 取切实措施规范并减少与中航电测之 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中航电测及其他股 东的利益不受损害。” (三)关于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航空工业、汉航集团出具了《关于保持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 承诺函》,承诺如下:“在本次交易完成 后,航空工业/汉航集团将并将促使作为 中航电测股东的航空工业之附属企业 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依法行 使股东权利,不利用关联股东身份影响 中航电测的独立性,保持中航电测在资 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 独立性。” (四)股份锁定承诺在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交易对方汉航集 团、北京一零一航空电子设备有限公 司、汉中一零一同心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汉中一零一同德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汉中一零一同力投资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汉中一零一同 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开琴琴 又中佳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航 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锁定期承诺如下:“本次认购的股份自 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 转让。若本企业/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 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 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 同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承诺:“在发 行人股票上市前,以及自发行人股票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促使下属企 业汉中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江 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不转让 其各自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不委托他人管理该等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航 工业在上述期限内不会放弃对汉中 关于股份锁 定的承诺"截 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洪都 司实际控 止日期为 公司实际控制 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 制人航空工 2013年8月 人航空工业、控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 日:"关 业、控股股东 设股东汉中航 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 汉航集团以 避免同业 首次公开发空工业(集团) 下简称“航空工业”)承诺:“一、本公 20年11月争的承诺、及公司第二 行或再融资有限公司以及 司及本公司其他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 大股东洪都 关于规范关 时所作承诺公司第二大股 同司(中航电测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 航空工业股 联交易事项 郓航空工 司除外,下同)目前未从事与中航电测 有限公司 的承诺"和”关 业股份有限公 及其各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 均严格履行 于企业年金 务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 了上市前作 等资金管理 活动。二、本公司承诺不会直接或间接 的承诺”长期出的承诺 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中航电测及其下 有效。 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 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 使本公司其他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 任何在商业上对中航电测及其下属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三、如本 公司或本公司其他下属全资或控股子 公司发现任何与中航电测主营业务构 戎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业务机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汉中一零一同 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开琴琴、 汉中佳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航 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锁定期承诺如下:“本次认购的股份自 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若本企业/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 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 任。” 首次公开发 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 人航空工业、控 股股东汉中航 空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以及 公司第二大股 东洪都航空工 业股份有限公 司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承诺:"在发 行人股票上市前,以及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促使下属企 业汉中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江 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不转让 其各自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不委托他人管理该等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航 空工业在上述期限内不会放弃对汉中 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洪都 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 下简称“航空工业”)承诺:“一、本公 司及本公司其他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中航电测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除外,下同)目前未从事与中航电测 及其各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 务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 活动。二、本公司承诺不会直接或间接 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中航电测及其下 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 使本公司其他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 任何在商业上对中航电测及其下属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三、如本 公司 或本公司其他下属全资或控股子 公司发现任何与中航电测主营业务构 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业务机 2009 年 11 月 29 日 "关于股份锁 定的承诺"截 止日期为 2013 年 8 月 27 日;"关于 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 关于规范关 联交易事项 的承诺"和"关 于企业年金 等资金管理 的承诺"长期 有效。 公司实际控 制人航空工 业、控股股东 汉航集团以 及公司第二 大股东洪都 航空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 均严格履行 了上市前作 出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