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年度报告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 称和金额)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经第八届第七次董事会「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 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与第八届第五次监事会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 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审议通过 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 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 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 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 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 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 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 融工具准则”),本公司批准自2019 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对本公司 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 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收益无影响。同时,本公司未对 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经第八届第八次董事会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财 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与第八届第六次监事会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审议通过 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 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同时废止。根据该通知,本公司 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资 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 “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 及“应付账款”。本公司对可比期间 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 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经第八届第十三次董事|本集团对2019年1月1日新发生 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会与第八届第九次监事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 (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修改会审议通过 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 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债务重组 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新 中涉及金融工具的适用《企业会计准 债务重组准则对本集团财务状况 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等准则,明确了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 以外的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明确债 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时不再区分资 产处置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根据财 会[20196号文件的规定,“营业外收 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不再包含债 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 利得或损失。 26/183
2019 年年度报告 26 / 183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 称和金额)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修 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 融工具准则”),本公司批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经第八届第七次董事会 与第八届第五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 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 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 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 2019 年 1 月 1 日)的新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年初留存 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对本公司 2019 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 收益无影响。同时,本公司未对 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 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财政部关 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同时废止。根据该通知,本公司 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资 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 “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 及“应付账款”。本公司对可比期间 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 号文进 行调整。 经第八届第八次董事会 与第八届第六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修改 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债务重组 中涉及金融工具的适用《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等准则,明确了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 以外的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明确债 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时不再区分资 产处置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根据财 会[2019]6 号文件的规定,“营业外收 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不再包含债 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 利得或损失。 经第八届第十三次董事 会与第八届第九次监事 会审议通过 本集团对 2019 年 1 月 1 日新发生 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 理,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前发生 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新 债务重组准则对本集团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2019年年度报告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经第八届第十三次董事本集团对2019年1月1日以后新 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会与第八届第九次监事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采 交换》(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交换准会审议通过 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 则”),明确了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 月1日以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 资产的概念和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 交换交易不进行追溯调整。新非 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明 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本集团财 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同时 完善了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丨经第八届第十三次董事丨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财 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会与第八届第九次监事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16号),本集团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会审议通过 了相应的调整,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 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 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 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两个行项目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财务顾问 [保荐人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27/183
2019 年年度报告 27 / 183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交换准 则”),明确了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 资产的概念和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 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明 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同时 完善了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经第八届第十三次董事 会与第八届第九次监事 会审议通过 本集团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 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采 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交易不进行追溯调整。新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本集团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 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 16 号),本集团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 了相应的调整,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 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 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 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两个行项目。 经第八届第十三次董事 会与第八届第九次监事 会审议通过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19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23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80 财务顾问 保荐人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年度报告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晢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口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口适用√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口适用√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口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口适用√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口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口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28/183
2019 年年度报告 28 / 183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年度报告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交易价格 占同类交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关联交关联交关联交易定价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易金额的易结算市场|与市场参 联交 系易类型易内容 比例 考价格差 (%) 方式 价格异较大的 原因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母公司购买商采购产品的价格由双|67,463.2267,463.227.60现金67,463.22无 股份有限公司 的控股品 方在不超过市场 价格的范围内协 京同仁堂制药有限母公司购买商采购商确定同仁堂集「2,370.412,370.40.27现金2,370.4无 公司 的控股品 团(含其附属公 司)不得以高于其 北京中研同仁堂医药[其他购买商采购向任何独立的第「98.8298820.01现金98.82无 研发有限公司 三方销售相同产 北京同仁堂生物制品母公司购买商采购品的价格或市场 21.19 0.00现金 开发有限公司 的控股品 每季度平均价格 子公司 (以两者较低为 准)作为向同仁堂 股份公司供应产 品的价格。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母公司|销售商销售同仁堂股份公司|24,370.9424,370.941.85现金|24,370.94无 股份有限公司 的控股品 按照对其他独立 第三方销售产品 北京同仁堂医养产业母公司|销售商销售的价格给予同仁26.079266190.02现金26.79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品 堂集团(含其附属 子公司 公司)及其它关联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控股股|销售商销售方 236.02236.020.02现金236.02无 团)有限责任公司东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母公司|销售商|销售 93.8993.89 0.01现金 93.89无 司 的控股品 北京中研同仁堂医药其他销售商销售 6.29 0.00现金 6.29无 研发有限公司 94,927.57 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关联交易的说明 根据本集团与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签订、正执行的《土地租 赁协议》、《商标使用许可协议》、《仓储保管合同》及《房屋有偿使用协议》,本集 团支付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费用: 单位: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依据 土地租金 5,07,885.645,031,723.04 协议约定 商标使用费 7,964,447.03 5,170,078.63 协议约定 仓储费 3,078,658.63 5,368,363.64 协议约定 物业租赁费 14,334,042.88 7,514,200.00 协议约定 合计 30,455,034.1823,084,365.31 本公司及子公司同仁堂商业于报告期内分别与同仁堂集团签订《房屋有偿使 用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价格支付仓库及经营场所的租赁费用:子公司同仁堂 科技与同仁堂集团签署的《物业租赁框架协议》目前正在执行,根据协议及同仁 堂集团对房产的管理要求,本期部分上调租赁费用。本公司及子公司按照与同仁 29/183
2019 年年度报告 29 / 183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 系 关联交 易类型 关联交 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 则 关联交易 价格 关联交易 金额 占同类交 易金额的 比例 (%) 关联交 易结算 方式 市场 价格 交易价格 与市场参 考价格差 异较大的 原因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 的控股 子公司 购买商 品 采购 产品的价格由双 方在不超过市场 价格的范围内协 商确定。同仁堂集 团(含其附属公 司)不得以高于其 向任何独立的第 三方销售相同产 品的价格或市场 每季度平均价格 (以两者较低为 准)作为向同仁堂 股份公司供应产 品的价格。 67,463.22 67,463.22 7.60 现金 67,463.22 无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 公司 母公司 的控股 子公司 购买商 品 采购 2,370.41 2,370.41 0.27 现金 2,370.41 无 北京中研同仁堂医药 研发有限公司 其他 购买商 品 采购 98.82 98.82 0.01 现金 98.82 无 北京同仁堂生物制品 开发有限公司 母公司 的控股 子公司 购买商 品 采购 21.19 21.19 0.00 现金 21.19 无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 的控股 子公司 销售商 品 销售 同仁堂股份公司 按照对其他独立 第三方销售产品 的价格给予同仁 堂集团(含其附属 公司)及其它关联 方。 24,370.94 24,370.94 1.85 现金 24,370.94 无 北京同仁堂医养产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母公司 的控股 子公司 销售商 品 销售 266.79 266.79 0.02 现金 266.79 无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 东 销售商 品 销售 236.02 236.02 0.02 现金 236.02 无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 公司 母公司 的控股 子公司 销售商 品 销售 93.89 93.89 0.01 现金 93.89 无 北京中研同仁堂医药 研发有限公司 其他 销售商 品 销售 6.29 6.29 0.00 现金 6.29 无 合计 / / 94,927.57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无 关联交易的说明 根据本集团与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签订、正执行的《土地租 赁协议》、《商标使用许可协议》、《仓储保管合同》及《房屋有偿使用协议》,本集 团支付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依据 土地租金 5,077,885.64 5,031,723.04 协议约定 商标使用费 7,964,447.03 5,170,078.63 协议约定 仓储费 3,078,658.63 5,368,363.64 协议约定 物业租赁费 14,334,042.88 7,514,200.00 协议约定 合计 30,455,034.18 23,084,365.31 - 本公司及子公司同仁堂商业于报告期内分别与同仁堂集团签订《房屋有偿使 用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价格支付仓库及经营场所的租赁费用;子公司同仁堂 科技与同仁堂集团签署的《物业租赁框架协议》目前正在执行,根据协议及同仁 堂集团对房产的管理要求,本期部分上调租赁费用。本公司及子公司按照与同仁
2019年年度报告 堂集团下属北京同仁堂(集团)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继续签订《培训服务协议》, 2019年支付员工培训费33.36万元。除此以外,上述其他交易主要内容(包括 价格、数量、付款方式等)均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未发生显著变化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 提供资金 期初余额发生额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发生额」期末余额 北京同仁堂母公司的控股 -55 健康药业股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期初余额为本公司之子公司未付关联公司代垫款项,报告期内已支 付完毕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的影响无 (五)其他 √适用口不适用 30/183
2019 年年度报告 30 / 183 堂集团下属北京同仁堂(集团)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继续签订《培训服务协议》, 2019 年支付员工培训费 333.36 万元。除此以外,上述其他交易主要内容(包括 价格、数量、付款方式等)均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未发生显著变化。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 提供资金 期初余额 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发生额 期末余额 北京同仁堂 健康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 55 -55 合计 55 -55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期初余额为本公司之子公司未付关联公司代垫款项,报告期内已支 付完毕。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的影响 无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