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理论与实务 第一税务机关与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发生的经济关系。 第二税务机关与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在征纳过程中的 征纳程序关系。 第三国家权力机关与国家行政机关之间、上级国家机 关与下级国家机关之间因税收管理权限的划分所产生的具有 责权性质的行政管理权限关系。 四、税法的本质 税法的本质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和国家的性质决定的 自古以来,税法都是由国家掌握的,是实现国家职能和任务 的重要工具,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是为壮大和巩固 相应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服务的手段。在人类阶级社会中,已 出现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 四种社会形态。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 不同,国家的阶级本质不同,各阶级的相互关系和人们在生 产中的地位不同,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上所表现的利 益分配矛盾性质也就不同,从而决定了税法的本质不同 (一)我国社会主义税法的本质特征 在我们国家,税收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在新中国成立以 前的漫长岁月里,税收掌握在剥削阶级统治的国家手里,是 剥削阶级政权通过法律形式对劳动人民进行超经济剥削的工 具。马克思深刻地揭露了剥削阶级国家税收法律制度的本质, 指出:“赋税是官僚、军队、教士、宫庭的生活源泉· “君主制也和其他一切国家形式一样,直接用捐税来加重工人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32页
第 一 税 务 机 关 与 社 会 组 织 、 公 民 个 人 发 生 的 经 济 关 系 。 第 二 税 务 机 关 与 社 会 组 织 、 公 民 个 人 在 征 纳 过 程 中 的 征 纳 程 序 关 系 。 第 三 国 家 权 力 机 关 与 国 家 行 政 机 关 之 间 、 上 级 国 家 机 关 与 下 级 国 家 机 关 之 间 因 税 收 管 理 权 限 的 划 分 所 产 生 的 具 有 责 权 性 质 的 行 政 管 理 权 限 关 系 。 四 、 税 法 的 本 质 税 法 的 本 质 是 由 生 产 资 料 所 有 制 和 国 家 的 性 质 决 定 的 。 自 古 以 来 , 税 法 都 是 由 国 家 掌 握 的 , 是 实 现 国 家 职 能 和 任 务 的 重 要 工 具 , 是 为 统 治 阶 级 的 利 益 服 务 的 , 是 为 壮 大 和 巩 固 相 应 的 生 产 资 料 所 有 制 服 务 的 手 段 。 在 人 类 阶 级 社 会 中 , 已 出 现 了 奴 隶 社 会 、 封 建 社 会 、 资 本 主 义 社 会 和 社 会 主 义 社 会 四 种 社 会 形 态 。 在 不 同 的 社 会 制 度 下 , 生 产 资 料 所 有 制 性 质 不 同 , 国 家 的 阶 级 本 质 不 同 , 各 阶 级 的 相 互 关 系 和 人 们 在 生 产 中 的 地 位 不 同 , 国 家 与 纳 税 人 在 征 税 、 纳 税 上 所 表 现 的 利 益 分 配 矛 盾 性 质 也 就 不 同 , 从 而 决 定 了 税 法 的 本 质 不 同 。 ( 一 ) 我 国 社 会 主 义 税 法 的 本 质 特 征 在 我 们 国 家 , 税 收 已 有 几 千 年 的 历 史 。 在 新 中 国 成 立 以 前 的 漫 长 岁 月 里 , 税 收 掌 握 在 剥 削 阶 级 统 治 的 国 家 手 里 , 是 剥 削 阶 级 政 权 通 过 法 律 形 式 对 劳 动 人 民 进 行 超 经 济 剥 削 的 工 具 。 马 克 思 深 刻 地 揭 露 了 剥 削 阶 级 国 家 税 收 法 律 制 度 的 本 质 , 指 出 : “ 赋 税 是 官 僚 、 军 队 、 教 士 、 宫 庭 的 生 活 源 泉 … … ” ① “ 君 主 制 也 和 其 他 一 切 国 家 形 式 一 样 , 直 接 用 捐 税 来 加 重 工 人 1 2 税 法 理 论 与 实 务 ① 《 马 克 思 恩 格 斯 全 集 》 第 1 9 卷 第 3 2 页 。 本PDF文件由S22PDF生成, S22PDF的版权由 郭力 所有 pdf@home.icm.ac.cn
税法理论与实务 13 阶级的负担。”在国民党统治的旧中国,苛捐杂税多如牛毛, 沉重的税收负担压在劳动人民和民族工商业者身上,生产凋 敝,民不聊生。 新中国成立后,劳动人民掌握了国家政权,我国现在是 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 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已成为我国的根本制度。生产 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们国家经济制度的基础。国家 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要为人民服务,必须有计划地、合 理地分配资金,来促进生产的发展,而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 收入的主要形式,也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 和再分配的手段。社会主义的国家通过税收把劳动人民为社 会创造的一部分国民收入集中起来,然后又按照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的要求和预算安排,用于经济建设、国际建设和发展 科学文化教育事业,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取之于民,用 之于民”,最终目的是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人民 谋福利。 社会主义中国的税收法律,是根据党和国家总政策、总 任务而制定的,以保障财政供给、促进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 的逐步提高,为实现党和国家的政治、经济目标服务 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我国税法的社会主义本质。我国税 法调整对象主要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征纳关系,也就是以 法律形式正确处理国家与多种经济形式之间的一种分配关 系,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反映,体现了工人阶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342页
阶 级 的 负 担 。 ” ① 在 国 民 党 统 治 的 旧 中 国 , 苛 捐 杂 税 多 如 牛 毛 , 沉 重 的 税 收 负 担 压 在 劳 动 人 民 和 民 族 工 商 业 者 身 上 , 生 产 凋 敝 , 民 不 聊 生 。 新 中 国 成 立 后 , 劳 动 人 民 掌 握 了 国 家 政 权 , 我 国 现 在 是 以 工 人 阶 级 为 领 导 的 , 以 工 农 联 盟 为 基 础 的 人 民 民 主 专 政 的 社 会 主 义 国 家 ,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已 成 为 我 国 的 根 本 制 度 。 生 产 资 料 的 社 会 主 义 公 有 制 , 是 我 们 国 家 经 济 制 度 的 基 础 。 国 家 的 一 切 权 力 属 于 人 民 , 国 家 要 为 人 民 服 务 , 必 须 有 计 划 地 、 合 理 地 分 配 资 金 , 来 促 进 生 产 的 发 展 , 而 税 收 是 国 家 组 织 财 政 收 入 的 主 要 形 式 , 也 是 国 家 凭 借 政 治 权 力 参 与 国 民 收 入 分 配 和 再 分 配 的 手 段 。 社 会 主 义 的 国 家 通 过 税 收 把 劳 动 人 民 为 社 会 创 造 的 一 部 分 国 民 收 入 集 中 起 来 , 然 后 又 按 照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的 要 求 和 预 算 安 排 , 用 于 经 济 建 设 、 国 际 建 设 和 发 展 科 学 文 化 教 育 事 业 , 以 满 足 社 会 发 展 的 需 要 。 “ 取 之 于 民 , 用 之 于 民 ” , 最 终 目 的 是 提 高 人 民 的 物 质 文 化 生 活 水 平 , 为 人 民 谋 福 利 。 社 会 主 义 中 国 的 税 收 法 律 , 是 根 据 党 和 国 家 总 政 策 、 总 任 务 而 制 定 的 , 以 保 障 财 政 供 给 、 促 进 生 产 发 展 和 人 民 生 活 的 逐 步 提 高 , 为 实 现 党 和 国 家 的 政 治 、 经 济 目 标 服 务 。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决 定 了 我 国 税 法 的 社 会 主 义 本 质 。 我 国 税 法 调 整 对 象 主 要 是 社 会 主 义 性 质 的 经 济 征 纳 关 系 , 也 就 是 以 法 律 形 式 正 确 处 理 国 家 与 多 种 经 济 形 式 之 间 的 一 种 分 配 关 系 , 是 工 人 阶 级 和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意 志 的 反 映 , 体 现 了 工 人 阶 税 法 理 论 与 实 务 1 3 ① 《 马 克 思 恩 格 斯 全 集 》 第 4 卷 , 第 3 4 2 页 。 本PDF文件由S22PDF生成, S22PDF的版权由 郭力 所有 pdf@home.icm.ac.cn
14 税法理论与实务 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同国家之间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共同 愿望和要求。在经济的征纳关系上,虽然也反映出代表人民 整体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国家与具有自身独立利益的纳税人在 征税和纳税问题上的矛盾,但这种矛盾是整体与局部,是长 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矛盾,是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它 不再表现任何剥削关系,所以,我国社会主义税法与任何剥 削阶级国家税法有着本质的区别。 (二)我国税法与资本主义国家税法的本质区别 1.征纳双方体现的分配关系不同。我国社会主义税法体 现的分配关系是国家、集体与个人利益在根本利益一致性的 前提下,整体与局部,宏观与微观的关系。国家运用税法取 得纳税人的一部分收入,以满足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资金需 要,并在取得收入中,贯彻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资本主义 国家税法所反映和调整的征纳双方体现的分配关系则是代表 资产阶级利益的国家掠夺劳动人民的收入。资本主义国家为 了执行它的职能,必须向各个阶级征税,表面上看来似乎是 国家的政治权力统治财产的权力,实际上政治权力是为财产 的权力服务的,是整个资产阶级在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占有 关系以外,凭借着政治权力,对广大劳动人民进行的一种超 经济剥削,“资本家阶级负担的国税和地税,土地所有者的地 租等,都是由无酬劳动支付的。”0 2.税法所体现的税收来源和税收负担不同。尽管任何国 家、任何社会的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都是劳动者创造出来的,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72页
级 和 广 大 劳 动 人 民 同 国 家 之 间 在 根 本 利 益 一 致 基 础 上 的 共 同 愿 望 和 要 求 。 在 经 济 的 征 纳 关 系 上 , 虽 然 也 反 映 出 代 表 人 民 整 体 利 益 与 长 远 利 益 的 国 家 与 具 有 自 身 独 立 利 益 的 纳 税 人 在 征 税 和 纳 税 问 题 上 的 矛 盾 , 但 这 种 矛 盾 是 整 体 与 局 部 , 是 长 远 利 益 与 眼 前 利 益 的 矛 盾 , 是 根 本 利 益 一 致 基 础 上 的 矛 盾 , 它 不 再 表 现 任 何 剥 削 关 系 , 所 以 , 我 国 社 会 主 义 税 法 与 任 何 剥 削 阶 级 国 家 税 法 有 着 本 质 的 区 别 。 ( 二 ) 我 国 税 法 与 资 本 主 义 国 家 税 法 的 本 质 区 别 1 . 征 纳 双 方 体 现 的 分 配 关 系 不 同 。 我 国 社 会 主 义 税 法 体 现 的 分 配 关 系 是 国 家 、 集 体 与 个 人 利 益 在 根 本 利 益 一 致 性 的 前 提 下 , 整 体 与 局 部 , 宏 观 与 微 观 的 关 系 。 国 家 运 用 税 法 取 得 纳 税 人 的 一 部 分 收 入 , 以 满 足 社 会 主 义 经 济 建 设 的 资 金 需 要 , 并 在 取 得 收 入 中 , 贯 彻 国 家 的 各 项 方 针 政 策 。 资 本 主 义 国 家 税 法 所 反 映 和 调 整 的 征 纳 双 方 体 现 的 分 配 关 系 则 是 代 表 资 产 阶 级 利 益 的 国 家 掠 夺 劳 动 人 民 的 收 入 。 资 本 主 义 国 家 为 了 执 行 它 的 职 能 , 必 须 向 各 个 阶 级 征 税 , 表 面 上 看 来 似 乎 是 国 家 的 政 治 权 力 统 治 财 产 的 权 力 , 实 际 上 政 治 权 力 是 为 财 产 的 权 力 服 务 的 , 是 整 个 资 产 阶 级 在 生 产 资 料 的 资 本 主 义 占 有 关 系 以 外 , 凭 借 着 政 治 权 力 , 对 广 大 劳 动 人 民 进 行 的 一 种 超 经 济 剥 削 , “ 资 本 家 阶 级 负 担 的 国 税 和 地 税 , 土 地 所 有 者 的 地 租 等 , 都 是 由 无 酬 劳 动 支 付 的 。 ” ① 2 . 税 法 所 体 现 的 税 收 来 源 和 税 收 负 担 不 同 。 尽 管 任 何 国 家 、 任 何 社 会 的 社 会 产 品 和 国 民 收 入 都 是 劳 动 者 创 造 出 来 的 , 1 4 税 法 理 论 与 实 务 ① 《 马 克 思 恩 格 斯 选 集 》 第 2 卷 , 第 2 7 2 页 。 本PDF文件由S22PDF生成, S22PDF的版权由 郭力 所有 pdf@home.icm.ac.cn
税法理论与实务 税收都来源于国民收入。但是社会主义国家税收主要来自社 会主义经济组织的缴纳,大部分的税收来自国有企业和集体 经济组织,即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积累,只有一小部分来 自其他经济组织和居民个人的直接收入。税收的增长,决定 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增长,人民较为公平的负担了国家税收。 而资本主义国家的税收则是以工人阶级和劳动者的实际收入 为基本来源,是对劳动者已经获得的收入的直接扣除。资本 主义国家所征收的税款,80%以上来自中、低级收入阶层的 劳动人民。资本主义国家的税种名目繁多,数不胜数,无论 是直接税还是间接税,都是对劳动者已经取得的收入的“额 外扣除 3.税法所反映的税收政策不同。我国遵循“发展经济, 保障供给”的方针,把税收工作的着眼点放在促进生产的发 展,促进经济的繁荣,促进提髙经济效益上。我国的税法鲜 明地体现了党和国家发展经济的各项方针政策,体现了党和 国家其他各个方面的方针政策。如劳动就业政策、环境保护 政策、文教科学政策以至民族政策等。在资本主义社会,资 产阶级特别是垄断资产阶级享有种种优待。如国家对出口给 予免税或补助等。资产阶级可以凭借生产资料私有权,用提 高价格和扩大剩余价值的办法,把税收负担转嫁到劳动人民 4.税款的占有和使用不同。社会主义国家的税收,为国 家积累了大量资金,用于支援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的改善。社 会主义国家的财政支出,不论用于基本建设投资,用于支援 农业投资,用于科学、文教、卫生等事业支出,或者用于国
税 收 都 来 源 于 国 民 收 入 。 但 是 社 会 主 义 国 家 税 收 主 要 来 自 社 会 主 义 经 济 组 织 的 缴 纳 , 大 部 分 的 税 收 来 自 国 有 企 业 和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 即 社 会 主 义 公 有 制 经 济 的 积 累 , 只 有 一 小 部 分 来 自 其 他 经 济 组 织 和 居 民 个 人 的 直 接 收 入 。 税 收 的 增 长 , 决 定 于 国 民 经 济 的 发 展 和 增 长 , 人 民 较 为 公 平 的 负 担 了 国 家 税 收 。 而 资 本 主 义 国 家 的 税 收 则 是 以 工 人 阶 级 和 劳 动 者 的 实 际 收 入 为 基 本 来 源 , 是 对 劳 动 者 已 经 获 得 的 收 入 的 直 接 扣 除 。 资 本 主 义 国 家 所 征 收 的 税 款 , 8 0 % 以 上 来 自 中 、 低 级 收 入 阶 层 的 劳 动 人 民 。 资 本 主 义 国 家 的 税 种 名 目 繁 多 , 数 不 胜 数 , 无 论 是 直 接 税 还 是 间 接 税 , 都 是 对 劳 动 者 已 经 取 得 的 收 入 的 “ 额 外 扣 除 ” 。 3 . 税 法 所 反 映 的 税 收 政 策 不 同 。 我 国 遵 循 “ 发 展 经 济 , 保 障 供 给 ” 的 方 针 , 把 税 收 工 作 的 着 眼 点 放 在 促 进 生 产 的 发 展 , 促 进 经 济 的 繁 荣 , 促 进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上 。 我 国 的 税 法 鲜 明 地 体 现 了 党 和 国 家 发 展 经 济 的 各 项 方 针 政 策 , 体 现 了 党 和 国 家 其 他 各 个 方 面 的 方 针 政 策 。 如 劳 动 就 业 政 策 、 环 境 保 护 政 策 、 文 教 科 学 政 策 以 至 民 族 政 策 等 。 在 资 本 主 义 社 会 , 资 产 阶 级 特 别 是 垄 断 资 产 阶 级 享 有 种 种 优 待 。 如 国 家 对 出 口 给 予 免 税 或 补 助 等 。 资 产 阶 级 可 以 凭 借 生 产 资 料 私 有 权 , 用 提 高 价 格 和 扩 大 剩 余 价 值 的 办 法 , 把 税 收 负 担 转 嫁 到 劳 动 人 民 头 上 。 4 . 税 款 的 占 有 和 使 用 不 同 。 社 会 主 义 国 家 的 税 收 , 为 国 家 积 累 了 大 量 资 金 , 用 于 支 援 国 家 建 设 和 人 民 生 活 的 改 善 。 社 会 主 义 国 家 的 财 政 支 出 , 不 论 用 于 基 本 建 设 投 资 , 用 于 支 援 农 业 投 资 , 用 于 科 学 、 文 教 、 卫 生 等 事 业 支 出 , 或 者 用 于 国 税 法 理 论 与 实 务 1 5 本PDF文件由S22PDF生成, S22PDF的版权由 郭力 所有 pdf@home.icm.ac.cn
16 税法理论与实务 防、行政方面的支出都代表着人民整体和长远利益,都是为 了促进经济发展、加速实现四化,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 活水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加快了经济建设的步 伐,无论在工业生产方面,还是在农业生产方面,国家财政 资金作了大量的支出。为了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国家财 政预算用于文教、科学、卫生方面的资金,逐年增长,增长 速度大大高于同期财政总支出的增长速度。资本主义国家的 税款,由代表资产阶级的国家所占有,用来作为强化国家机 器,保证军费或者间接为军事目的服务的措施。用于经济方 面的支出,大都是国家作为反经济危机措施而采取的干预社 会经济的开支。当然也有一部分用于行政、市政建设、文化、 卫生、教育事业以及社会福利方面的开支。现在不少发达国 家的人民确实享有较多的福利待遇,目的主要是为了缓和阶 级矛盾,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因此,资本主义国家的 税收都是直接或间接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 从上述对资本主义国家税法和社会主义国家税法的比较 中,可以清楚地说明两种不同制度下的税收,在性质上存在 着根本的区别 五、税法的作用 税法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主要表现在它 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上。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由于经济基 础不同,税收立法原则和立法目的不同,税法的作用也就不 同。我国社会主义税法是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 务的。它在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可靠、正确处理税收关 系、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促进对外经济技术
防 、 行 政 方 面 的 支 出 都 代 表 着 人 民 整 体 和 长 远 利 益 , 都 是 为 了 促 进 经 济 发 展 、 加 速 实 现 四 化 , 提 高 人 民 的 物 质 和 文 化 生 活 水 平 。 党 的 十 一 届 三 中 全 会 后 , 国 家 加 快 了 经 济 建 设 的 步 伐 , 无 论 在 工 业 生 产 方 面 , 还 是 在 农 业 生 产 方 面 , 国 家 财 政 资 金 作 了 大 量 的 支 出 。 为 了 适 应 现 代 化 建 设 的 需 要 , 国 家 财 政 预 算 用 于 文 教 、 科 学 、 卫 生 方 面 的 资 金 , 逐 年 增 长 , 增 长 速 度 大 大 高 于 同 期 财 政 总 支 出 的 增 长 速 度 。 资 本 主 义 国 家 的 税 款 , 由 代 表 资 产 阶 级 的 国 家 所 占 有 , 用 来 作 为 强 化 国 家 机 器 , 保 证 军 费 或 者 间 接 为 军 事 目 的 服 务 的 措 施 。 用 于 经 济 方 面 的 支 出 , 大 都 是 国 家 作 为 反 经 济 危 机 措 施 而 采 取 的 干 预 社 会 经 济 的 开 支 。 当 然 也 有 一 部 分 用 于 行 政 、 市 政 建 设 、 文 化 、 卫 生 、 教 育 事 业 以 及 社 会 福 利 方 面 的 开 支 。 现 在 不 少 发 达 国 家 的 人 民 确 实 享 有 较 多 的 福 利 待 遇 , 目 的 主 要 是 为 了 缓 和 阶 级 矛 盾 , 维 护 资 产 阶 级 的 统 治 地 位 。 因 此 , 资 本 主 义 国 家 的 税 收 都 是 直 接 或 间 接 为 资 产 阶 级 利 益 服 务 的 。 从 上 述 对 资 本 主 义 国 家 税 法 和 社 会 主 义 国 家 税 法 的 比 较 中 , 可 以 清 楚 地 说 明 两 种 不 同 制 度 下 的 税 收 , 在 性 质 上 存 在 着 根 本 的 区 别 。 五 、 税 法 的 作 用 税 法 是 上 层 建 筑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其 作 用 主 要 表 现 在 它 对 经 济 基 础 的 反 作 用 上 。 不 同 社 会 制 度 的 国 家 , 由 于 经 济 基 础 不 同 , 税 收 立 法 原 则 和 立 法 目 的 不 同 , 税 法 的 作 用 也 就 不 同 。 我 国 社 会 主 义 税 法 是 为 巩 固 和 发 展 社 会 主 义 经 济 基 础 服 务 的 。 它 在 保 证 国 家 财 政 收 入 的 稳 定 可 靠 、 正 确 处 理 税 收 关 系 、 贯 彻 党 的 方 针 政 策 、 促 进 经 济 发 展 、 促 进 对 外 经 济 技 术 1 6 税 法 理 论 与 实 务 本PDF文件由S22PDF生成, S22PDF的版权由 郭力 所有 pdf@home.icm.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