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好的政府形式的标准 15 对象作为检验政府好坏的标准,我们就乐于试图对这些利益 作某种的分类。这种分类既使我们想起它们的类别,就可能 表明政府形式适于分别促进各种利益的性质。如果我们能说 社会的利益是由如此这般的因素组成,那将会是很方便的;这 些因素之一要求这样的条件,另一因素要求另外的条件,那 末,在最大程度上把所有这些条件结合在一起的政府就必定 是最好的政府了。这样就会从构成一个好的社会状态的各种 因素的各别原理上建立起政府的学说。 不幸的是,将社会福利的组成部分加以列举和分类,以 便形成这种原理,却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在上一世代或本世 代中比较全面地从事研究政治哲学的人,大多都感到这样 种分类的重要性,但是朝着这方面的尝试,据我所知,还只 是走出了仅有的一步。分类从开始到终了只是将社会的急需 按“秩序”和“进步”(用法国思想家的说法)两个项目加以 区分,用科尔里奇的话来说就是永久性和进步性。从两个项 目之间的显然明确的对立来说,以及从两者所投合的感情的 显著不同来说,这个划分好象是有道理的和吸引人的。但是 根据我的理解(不管在普通谈话中怎样可以允许),用“秩 序”或永久性和进步性之间的区别来说明政府必须具备的性 质是不科学的和不正确的 因为,首先,什么是“秩序”和“进步”呢?就“进 步”来说不存在什么困难,或者不存在乍看起来明显的困难。 ①科尔里奇( amuel T aylor Coleridge,1772-1834)英国形而上学者和诗 人。——译者
对 象 作 为 检 验 政 府 好 坏 的 标 准 , 我 们 就 乐 于 试 图 对 这 些 利 益 作 某 种 的 分 类 。 这 种 分 类 既 使 我 们 想 起 它 们 的 类 别 , 就 可 能 表 明 政 府 形 式 适 于 分 别 促 进 各 种 利 益 的 性 质 。 如 果 我 们 能 说 社 会 的 利 益 是 由 如 此 这 般 的 因 素 组 成 , 那 将 会 是 很 方 便 的 ; 这 些 因 素 之 一 要 求 这 样 的 条 件 , 另 一 因 素 要 求 另 外 的 条 件 , 那 末 , 在 最 大 程 度 上 把 所 有 这 些 条 件 结 合 在 一 起 的 政 府 就 必 定 是 最 好 的 政 府 了 。 这 样 就 会 从 构 成 一 个 好 的 社 会 状 态 的 各 种 因 素 的 各 别 原 理 上 建 立 起 政 府 的 学 说 。 不 幸 的 是 , 将 社 会 福 利 的 组 成 部 分 加 以 列 举 和 分 类 , 以 便 形 成 这 种 原 理 , 却 不 是 轻 而 易 举 的 事 。 在 上 一 世 代 或 本 世 代 中 比 较 全 面 地 从 事 研 究 政 治 哲 学 的 人 , 大 多 都 感 到 这 样 一 种 分 类 的 重 要 性 , 但 是 朝 着 这 方 面 的 尝 试 , 据 我 所 知 , 还 只 是 走 出 了 仅 有 的 一 步 。 分 类 从 开 始 到 终 了 只 是 将 社 会 的 急 需 按 “ 秩 序 ” 和 “ 进 步 ” ( 用 法 国 思 想 家 的 说 法 ) 两 个 项 目 加 以 区 分 , 用 科 尔 里 奇 ① 的 话 来 说 就 是 永 久 性 和 进 步 性 。 从 两 个 项 目 之 间 的 显 然 明 确 的 对 立 来 说 , 以 及 从 两 者 所 投 合 的 感 情 的 显 著 不 同 来 说 , 这 个 划 分 好 象 是 有 道 理 的 和 吸 引 人 的 。 但 是 根 据 我 的 理 解 ( 不 管 在 普 通 谈 话 中 怎 样 可 以 允 许 ) , 用 “ 秩 序 ” 或 永 久 性 和 进 步 性 之 间 的 区 别 来 说 明 政 府 必 须 具 备 的 性 质 是 不 科 学 的 和 不 正 确 的 。 因 为 , 首 先 , 什 么 是 “ 秩 序 ” 和 “ 进 步 ” 呢 ? 就 “ 进 步 ” 来 说 不 存 在 什 么 困 难 , 或 者 不 存 在 乍 看 起 来 明 显 的 困 难 。 第 二 章 好 的 政 府 形 式 的 标 准 1 5 ① 科 尔 里 奇 ( S a m u e l T a y l o r C o l e r i d g e , 1 7 7 2 — 1 8 3 4 ) 英 国 形 而 上 学 者 和 诗 人 。 — — 译 者
代议制政府 当“进步”被说成是人类社会的一种需要时,可以认为它意 味着改进。那是相当不同的概念。但什么是“秩序”呢?它 的涵义时宽时窄,但从不曾意味着人类社会除改进以外的全 部需要 就其最狭的意义说,“秩序”意味着服从。如果一个政府 成功地使它自己得到人民的服从,就说它保有“秩序”。但是 有各种不同程度的服从,而且不是每一种程度的服从都是值 得赞美的。只有绝对专制的政府要求每个公民无条件服从当 权者的每一道命令。我们至少必须将这种命令的涵义限定为 般的、以慎重的法律形式公布的命令。这样理解的“秩 序”无疑表示着政府的一种不可缺少的属性。凡是不能使人 民遵守他的法令的人,就不能说是在统治着人民。但是这虽 然是一个必要的条件,却不是政府的目的。政府应得到人民 的服从,这是必要的条件,以便能完成某个其他的目的。我 们仍然必须寻求这个其他的目的,即抽象地从改进的观念出 发政府应当完成的目的,也就是在每一个社会,不论是停滞 的或进步的社会,必须完成的目的 在稍为扩大一些的意义上,“秩序”意味着通过停止私人 暴力来保持和平。一国人民通常不以私人强力解决他们之间 的争吵,并且养成了将对他们的争议和损害赔偿的决定提交 给公共当局的习惯,在这种地方,就说是有“秩序”。但是在 这个较广的意义上,和在前面的狭义意义上一样,“秩序”所 表示的毋宁是政府的条件而不是它的目的或政府好坏的标 准。因为服从政府并将一切争议事项提交政府当局的习惯可 能已经确立起来,但政府处理争议事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
当 “ 进 步 ” 被 说 成 是 人 类 社 会 的 一 种 需 要 时 , 可 以 认 为 它 意 味 着 改 进 。 那 是 相 当 不 同 的 概 念 。 但 什 么 是 “ 秩 序 ” 呢 ? 它 的 涵 义 时 宽 时 窄 , 但 从 不 曾 意 味 着 人 类 社 会 除 改 进 以 外 的 全 部 需 要 。 就 其 最 狭 的 意 义 说 , “ 秩 序 ” 意 味 着 服 从 。 如 果 一 个 政 府 成 功 地 使 它 自 己 得 到 人 民 的 服 从 , 就 说 它 保 有 “ 秩 序 ” 。 但 是 有 各 种 不 同 程 度 的 服 从 , 而 且 不 是 每 一 种 程 度 的 服 从 都 是 值 得 赞 美 的 。 只 有 绝 对 专 制 的 政 府 要 求 每 个 公 民 无 条 件 服 从 当 权 者 的 每 一 道 命 令 。 我 们 至 少 必 须 将 这 种 命 令 的 涵 义 限 定 为 一 般 的 、 以 慎 重 的 法 律 形 式 公 布 的 命 令 。 这 样 理 解 的 “ 秩 序 ” 无 疑 表 示 着 政 府 的 一 种 不 可 缺 少 的 属 性 。 凡 是 不 能 使 人 民 遵 守 他 的 法 令 的 人 , 就 不 能 说 是 在 统 治 着 人 民 。 但 是 这 虽 然 是 一 个 必 要 的 条 件 , 却 不 是 政 府 的 目 的 。 政 府 应 得 到 人 民 的 服 从 , 这 是 必 要 的 条 件 , 以 便 能 完 成 某 个 其 他 的 目 的 。 我 们 仍 然 必 须 寻 求 这 个 其 他 的 目 的 , 即 抽 象 地 从 改 进 的 观 念 出 发 政 府 应 当 完 成 的 目 的 , 也 就 是 在 每 一 个 社 会 , 不 论 是 停 滞 的 或 进 步 的 社 会 , 必 须 完 成 的 目 的 。 在 稍 为 扩 大 一 些 的 意 义 上 , “ 秩 序 ” 意 味 着 通 过 停 止 私 人 暴 力 来 保 持 和 平 。 一 国 人 民 通 常 不 以 私 人 强 力 解 决 他 们 之 间 的 争 吵 , 并 且 养 成 了 将 对 他 们 的 争 议 和 损 害 赔 偿 的 决 定 提 交 给 公 共 当 局 的 习 惯 , 在 这 种 地 方 , 就 说 是 有 “ 秩 序 ” 。 但 是 在 这 个 较 广 的 意 义 上 , 和 在 前 面 的 狭 义 意 义 上 一 样 , “ 秩 序 ” 所 表 示 的 毋 宁 是 政 府 的 条 件 而 不 是 它 的 目 的 或 政 府 好 坏 的 标 准 。 因 为 服 从 政 府 并 将 一 切 争 议 事 项 提 交 政 府 当 局 的 习 惯 可 能 已 经 确 立 起 来 , 但 政 府 处 理 争 议 事 项 以 及 其 他 有 关 事 项 的 1 6 代 议 制 政 府
第二章好的政府形式的标准 17 方式,还可能由于区分开最好和最坏政府之间的整个间隔而 有不同。 如果我们想把社会要求于它的政府而又不包含在“进 步”概念中的一切都包括在“秩序”概念之内,我们就必须 把“秩序”界说为保持已经存在的一切种类和数量的好处,并 把“进步”界说为增进这些好处。这一区别的确把能够要求 政府加以促进的一切东西都包括在这个或那个部分之内。但 是,这样理解以后,它就不给政府的哲学提供任何基础了。我 们不能说,在构成一个政体时,某些规定应当有利于“秩 序”,而另外一些规定应当有利于“进步”,因为“秩序”的 条件,在现在表明的意义上,和“进步”的条件,不是对立 的而是同一的。倾向于保持已有的社会优点的力量,就是有 助于增进这种优点的同一力量,反之亦然。唯一的不同点是 为了后一目的较之前一目的需要程度较大的力量。 例如,什么是各个公民最有助于保持住社会已有的全部 良好行为、良好的经营管理、成功和繁荣的品质呢?大家将 会同意,那就是勤勉、正直、公正和谨慎。但是所有这些品 质不是最有助于改进吗?社会本身的美德的任何发展不是最 大的改进吗?如果是这样的话,凡是政府中增进勤勉、正直 公正和谨慎的特性,就同样有助于永久性和进步性,只是较 之仅仅保持永久将更需要这些特性来使社会变得显然是进步 的罢了。 又,什么是和“进步”特别有关而又不直接联系到“秩 ”和“保存”观念的人类的特殊属性呢?它们主要是智力 活动、进取心和勇气等特性。但所有这些特性,对保存我们
方 式 , 还 可 能 由 于 区 分 开 最 好 和 最 坏 政 府 之 间 的 整 个 间 隔 而 有 不 同 。 如 果 我 们 想 把 社 会 要 求 于 它 的 政 府 而 又 不 包 含 在 “ 进 步 ” 概 念 中 的 一 切 都 包 括 在 “ 秩 序 ” 概 念 之 内 , 我 们 就 必 须 把 “ 秩 序 ” 界 说 为 保 持 已 经 存 在 的 一 切 种 类 和 数 量 的 好 处 , 并 把 “ 进 步 ” 界 说 为 增 进 这 些 好 处 。 这 一 区 别 的 确 把 能 够 要 求 政 府 加 以 促 进 的 一 切 东 西 都 包 括 在 这 个 或 那 个 部 分 之 内 。 但 是 , 这 样 理 解 以 后 , 它 就 不 给 政 府 的 哲 学 提 供 任 何 基 础 了 。 我 们 不 能 说 , 在 构 成 一 个 政 体 时 , 某 些 规 定 应 当 有 利 于 “ 秩 序 ” , 而 另 外 一 些 规 定 应 当 有 利 于 “ 进 步 ” , 因 为 “ 秩 序 ” 的 条 件 , 在 现 在 表 明 的 意 义 上 , 和 “ 进 步 ” 的 条 件 , 不 是 对 立 的 而 是 同 一 的 。 倾 向 于 保 持 已 有 的 社 会 优 点 的 力 量 , 就 是 有 助 于 增 进 这 种 优 点 的 同 一 力 量 , 反 之 亦 然 。 唯 一 的 不 同 点 是 , 为 了 后 一 目 的 较 之 前 一 目 的 需 要 程 度 较 大 的 力 量 。 例 如 , 什 么 是 各 个 公 民 最 有 助 于 保 持 住 社 会 已 有 的 全 部 良 好 行 为 、 良 好 的 经 营 管 理 、 成 功 和 繁 荣 的 品 质 呢 ? 大 家 将 会 同 意 , 那 就 是 勤 勉 、 正 直 、 公 正 和 谨 慎 。 但 是 所 有 这 些 品 质 不 是 最 有 助 于 改 进 吗 ? 社 会 本 身 的 美 德 的 任 何 发 展 不 是 最 大 的 改 进 吗 ? 如 果 是 这 样 的 话 , 凡 是 政 府 中 增 进 勤 勉 、 正 直 、 公 正 和 谨 慎 的 特 性 , 就 同 样 有 助 于 永 久 性 和 进 步 性 , 只 是 较 之 仅 仅 保 持 永 久 将 更 需 要 这 些 特 性 来 使 社 会 变 得 显 然 是 进 步 的 罢 了 。 又 , 什 么 是 和 “ 进 步 ” 特 别 有 关 而 又 不 直 接 联 系 到 “ 秩 序 ” 和 “ 保 存 ” 观 念 的 人 类 的 特 殊 属 性 呢 ? 它 们 主 要 是 智 力 活 动 、 进 取 心 和 勇 气 等 特 性 。 但 所 有 这 些 特 性 , 对 保 存 我 们 第 二 章 好 的 政 府 形 式 的 标 准 1 7
18 代议制政府 已有的幸福来说,不是和增进幸福同样十分需要吗?人类事 务中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那就是:凡是已经得到的有价值 的东西只有继续用取得它的同样的精力才能加以保持。事物 如任其自流就不可避免地会衰退。凡是因成功而松懈其小心 谨慎和思虑周到的习惯和不愿遇见不如意事的人,很少能使 他的好运长期保持在顶峰。似乎专属于“进步”并且是导致 ‘进步”的各种倾向的集中表现的智力属性是“创造力”或 “发明才能”。但是这对永久性是同样必要的。因为,在不可 免的人事变迁中,新的不便和危险不断产生,必须临之以新 的智谋和办法,以便使事情继续下去,哪怕仅仅象过去那样 好也罢。因此,凡是政府中倾向于鼓励活动力、能力、勇气、 创造性的性质,和对“进步”一样,对“永久性”也是必需 的。只是对后一目的来说,较之对前一目的,这些性质的程 度只要稍为低一些一般也就够了 现在从社会的精神条件转到社会的外部条件和客观条 件。要指出任何仅仅有助于“秩序”、或仅仅有助于“进步 的政治上的设计或社会事务的安排是不可能的。对两者之 有帮助的都同时促进两者。试举普通的警察制度作为例子来 说吧。“秩序”似乎是和这部分社会组织的效能最直接有关的 目的。但是,如果它对促进“秩序”是有效的,就是说,如 果它镇压犯罪,并使每个人能感到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能有 任何事态比这更有助于“进步”吗?财产的更大安全是促进 更大生产的主要条件和原因之一,而更大的生产就是“进 步”的最平常和通俗的方面。镇压犯罪搞得较好,就压制犯 罪的倾向,而这就是在多少较高意义上的进步。使个人从不
已 有 的 幸 福 来 说 , 不 是 和 增 进 幸 福 同 样 十 分 需 要 吗 ? 人 类 事 务 中 有 一 点 是 确 定 无 疑 的 , 那 就 是 : 凡 是 已 经 得 到 的 有 价 值 的 东 西 只 有 继 续 用 取 得 它 的 同 样 的 精 力 才 能 加 以 保 持 。 事 物 如 任 其 自 流 就 不 可 避 免 地 会 衰 退 。 凡 是 因 成 功 而 松 懈 其 小 心 谨 慎 和 思 虑 周 到 的 习 惯 和 不 愿 遇 见 不 如 意 事 的 人 , 很 少 能 使 他 的 好 运 长 期 保 持 在 顶 峰 。 似 乎 专 属 于 “ 进 步 ” 并 且 是 导 致 “ 进 步 ” 的 各 种 倾 向 的 集 中 表 现 的 智 力 属 性 是 “ 创 造 力 ” 或 “ 发 明 才 能 ” 。 但 是 这 对 永 久 性 是 同 样 必 要 的 。 因 为 , 在 不 可 免 的 人 事 变 迁 中 , 新 的 不 便 和 危 险 不 断 产 生 , 必 须 临 之 以 新 的 智 谋 和 办 法 , 以 便 使 事 情 继 续 下 去 , 哪 怕 仅 仅 象 过 去 那 样 好 也 罢 。 因 此 , 凡 是 政 府 中 倾 向 于 鼓 励 活 动 力 、 能 力 、 勇 气 、 创 造 性 的 性 质 , 和 对 “ 进 步 ” 一 样 , 对 “ 永 久 性 ” 也 是 必 需 的 。 只 是 对 后 一 目 的 来 说 , 较 之 对 前 一 目 的 , 这 些 性 质 的 程 度 只 要 稍 为 低 一 些 一 般 也 就 够 了 。 现 在 从 社 会 的 精 神 条 件 转 到 社 会 的 外 部 条 件 和 客 观 条 件 。 要 指 出 任 何 仅 仅 有 助 于 “ 秩 序 ” 、 或 仅 仅 有 助 于 “ 进 步 ” 的 政 治 上 的 设 计 或 社 会 事 务 的 安 排 是 不 可 能 的 。 对 两 者 之 一 有 帮 助 的 都 同 时 促 进 两 者 。 试 举 普 通 的 警 察 制 度 作 为 例 子 来 说 吧 。 “ 秩 序 ” 似 乎 是 和 这 部 分 社 会 组 织 的 效 能 最 直 接 有 关 的 目 的 。 但 是 , 如 果 它 对 促 进 “ 秩 序 ” 是 有 效 的 , 就 是 说 , 如 果 它 镇 压 犯 罪 , 并 使 每 个 人 能 感 到 人 身 和 财 产 的 安 全 , 能 有 任 何 事 态 比 这 更 有 助 于 “ 进 步 ” 吗 ? 财 产 的 更 大 安 全 是 促 进 更 大 生 产 的 主 要 条 件 和 原 因 之 一 , 而 更 大 的 生 产 就 是 “ 进 步 ” 的 最 平 常 和 通 俗 的 方 面 。 镇 压 犯 罪 搞 得 较 好 , 就 压 制 犯 罪 的 倾 向 , 而 这 就 是 在 多 少 较 高 意 义 上 的 进 步 。 使 个 人 从 不 1 8 代 议 制 政 府
第二章好的政府形式的标准 完善的保护状态下的焦虑和不安中解放出来,就解放了他的 能力以便用来为改善自己和他人的状况作出新的努力。另 方面,同一奋斗目标使他热爱社会存在,不再在自己的同胞 中看到当前的或未来的敌人,从而培育起对待他人的亲切感 和友谊,以及对社会普遍福利的关心,所有这些都是社会进 步十分重要的部分。 再举人们所熟悉的好的税收和财政制度的事例来说吧 人们一般地把它归入属于“秩序”领域的一类。但是什么能 比它更有助于“进步”呢?一个促进前者的财政制度,由于 恰恰同样的优点,也就有助于后者。比方说,经济既保存现 有的国家财富也有利于创造更多的财富。负担的公平分配给 每一个公民展示出具体运用于困难的调整工作上的道德和良 心的范例,以及最高当局高度评价这种工作的证明。这样的 负担分配,无论就定额来说或就区别对待来说,都大大地培 养了社会的道德感情。这样一种不妨害公民的勤勉也非不必 要地干涉其自由的征税方法,不仅有助于保存国家财富,而 且有助于增加国家财富,并鼓励个人能力更积极地发挥出来。 反过来说,一切有碍于增进人民财富和道德的财政和税收上 的错误,如果达到足够严重的程度,肯定也可能使人民贫困 化和道德败坏。总而言之,普遍有效的是,当我们在最广的 意义上理解“秩序”和“永久性”时,为了巩固现存的利益, 进步”所要求的不过是“秩序”在较大程度上的要求,“永 久性”所要求的不过是“进步”在较小程度上的要求 在支持那种认为“秩序”本质上不同于“进步”,以及现 有美好事物的保存和另外的美好事物的取得在提供根本分类
完 善 的 保 护 状 态 下 的 焦 虑 和 不 安 中 解 放 出 来 , 就 解 放 了 他 的 能 力 以 便 用 来 为 改 善 自 己 和 他 人 的 状 况 作 出 新 的 努 力 。 另 一 方 面 , 同 一 奋 斗 目 标 使 他 热 爱 社 会 存 在 , 不 再 在 自 己 的 同 胞 中 看 到 当 前 的 或 未 来 的 敌 人 , 从 而 培 育 起 对 待 他 人 的 亲 切 感 和 友 谊 , 以 及 对 社 会 普 遍 福 利 的 关 心 , 所 有 这 些 都 是 社 会 进 步 十 分 重 要 的 部 分 。 再 举 人 们 所 熟 悉 的 好 的 税 收 和 财 政 制 度 的 事 例 来 说 吧 。 人 们 一 般 地 把 它 归 入 属 于 “ 秩 序 ” 领 域 的 一 类 。 但 是 什 么 能 比 它 更 有 助 于 “ 进 步 ” 呢 ? 一 个 促 进 前 者 的 财 政 制 度 , 由 于 恰 恰 同 样 的 优 点 , 也 就 有 助 于 后 者 。 比 方 说 , 经 济 既 保 存 现 有 的 国 家 财 富 也 有 利 于 创 造 更 多 的 财 富 。 负 担 的 公 平 分 配 给 每 一 个 公 民 展 示 出 具 体 运 用 于 困 难 的 调 整 工 作 上 的 道 德 和 良 心 的 范 例 , 以 及 最 高 当 局 高 度 评 价 这 种 工 作 的 证 明 。 这 样 的 负 担 分 配 , 无 论 就 定 额 来 说 或 就 区 别 对 待 来 说 , 都 大 大 地 培 养 了 社 会 的 道 德 感 情 。 这 样 一 种 不 妨 害 公 民 的 勤 勉 也 非 不 必 要 地 干 涉 其 自 由 的 征 税 方 法 , 不 仅 有 助 于 保 存 国 家 财 富 , 而 且 有 助 于 增 加 国 家 财 富 , 并 鼓 励 个 人 能 力 更 积 极 地 发 挥 出 来 。 反 过 来 说 , 一 切 有 碍 于 增 进 人 民 财 富 和 道 德 的 财 政 和 税 收 上 的 错 误 , 如 果 达 到 足 够 严 重 的 程 度 , 肯 定 也 可 能 使 人 民 贫 困 化 和 道 德 败 坏 。 总 而 言 之 , 普 遍 有 效 的 是 , 当 我 们 在 最 广 的 意 义 上 理 解 “ 秩 序 ” 和 “ 永 久 性 ” 时 , 为 了 巩 固 现 存 的 利 益 , “ 进 步 ” 所 要 求 的 不 过 是 “ 秩 序 ” 在 较 大 程 度 上 的 要 求 , “ 永 久 性 ” 所 要 求 的 不 过 是 “ 进 步 ” 在 较 小 程 度 上 的 要 求 。 在 支 持 那 种 认 为 “ 秩 序 ” 本 质 上 不 同 于 “ 进 步 ” , 以 及 现 有 美 好 事 物 的 保 存 和 另 外 的 美 好 事 物 的 取 得 在 提 供 根 本 分 类 第 二 章 好 的 政 府 形 式 的 标 准 1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