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保险合同(作为附合合同)的规制 (1)立法规制:保险条款的说明义务 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保险法第 17条、18条) (2)司法规制:即疑义利益解释原则 或不利解释原则(保险法第31条); (3)行政规制:保险条款与保险费率批 准与备案制(保险法第107条)
3、对保险合同(作为附合合同)的规制 (1)立法规制:保险条款的说明义务、 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保险法第 17条、18条) (2)司法规制:即疑义利益解释原则, 或不利解释原则(保险法第31条); (3)行政规制:保险条款与保险费率批 准与备案制(保险法第107条)
(四)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1、诚实信用原则与最大诚实信用 《保险法》第5条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 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保险合同为何是最大诚实信用合同,即对当事 人的善意与诚信要求更高,这与保险合同是射 幸合同有关。 2、最大诚实信用原则要求的具体体现:1、对投 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保险法第17条)2、保 投保人的保证义务、3弃权与禁止反言
(四)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1、诚实信用原则与最大诚实信用 《保险法》第5条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 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保险合同为何是最大诚实信用合同,即对当事 人的善意与诚信要求更高,这与保险合同是射 幸合同有关。 2、最大诚实信用原则要求的具体体现: 1、对投 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保险法第17条)2、保 投保人的保证义务、3弃权与禁止反言
(五)保险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1、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分 2、保险合同的要式性与不要式性的争议 相关立法:详见《保险法》第13条 (1)要式说:理由:保险合同的成立为法律行 为中要式行为的一种,应采用保险单、或其他 保险凭证的书面形式。 (2)不要式说:保险合同经协商一致成立,保 险单的制作与交付是完成保险合同的最后手续, 也是证明保险合同是否成立的方法
(五)保险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1、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分 2、保险合同的要式性与不要式性的争议 相关立法:详见《保险法》第13条 (1)要式说:理由:保险合同的成立为法律行 为中要式行为的一种,应采用保险单、或其他 保险凭证的书面形式。 (2)不要式说:保险合同经协商一致成立,保 险单的制作与交付是完成保险合同的最后手续, 也是证明保险合同是否成立的方法
(六)保险合同是非要物合同 1、要物合同、非要物合同(或诺成合同、实践 合同)的区分 2、把保险合同是不是要物合同的分歧在于:交 付保险费与否是否决定保险合同的成立。 3、保险合同是非要物合同的理由: (1)立法依据:保险法第13条规定,协商一致 合同成立。 (2)理论分析:若交付保险费后保险合同成立, 则为交付全部保险费还是第一期保险费?为合 同成立的条件? *如果当事人约定保险合同自保险费交付才生效, 如何理解该问题?
(六)保险合同是非要物合同 1、要物合同、非要物合同(或诺成合同、实践 合同)的区分 2、把保险合同是不是要物合同的分歧在于:交 付保险费与否是否决定保险合同的成立。 3、保险合同是非要物合同的理由: (1)立法依据:保险法第13条规定,协商一致 合同成立。 (2)理论分析:若交付保险费后保险合同成立, 则为交付全部保险费还是第一期保险费?为合 同成立的条件? *如果当事人约定保险合同自保险费交付才生效, 如何理解该问题?
(七)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1、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区分 2、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但其是有条件 的双务合同
(七)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1、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区分 2、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但其是有条件 的双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