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 分配利润(元) 36,640,962,34.0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 现金分红政策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6232,347,16890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4884845762元,减去报告期己分配的现金股利30798697247元,故2017年末 可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36640.9623405元。2017年末母公司货币资金余额206345148795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8026485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446元共计 派送现金214981235.91元(含税)。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 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承诺期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限 履行情况 通过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 认购上市公司新增股份 时,新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限售承诺中国长安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转p016年10月36个月中国长安在报告期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36个月后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 避免并最终解决可能存 的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 竞争,更好维护公司投资者 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 其他对公司中 承诺:在哈尔滨哈飞汽 哈尔滨哈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目前 小股东所作承中国长安 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连续两p010年9月 仍处于亏损状态,尚未达到连续两年盈利 年盈利、具备持续发展能力 的履约条件。 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的情 下,提议将哈尔滨哈飞汽 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入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全文 25 可分配利润(元) 36,640,962,334.05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 现金分红政策: 其他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7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 6,232,347,168.90 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3,488,484,537.62 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现金股利 3,079,869,372.47 元,故 2017 年末 可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36,640,962,334.05 元。2017 年末母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20,634,514,487.95 元。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4,802,648,51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送现金 4.46 元,共计 派送现金 2,141,981,235.91 元(含税)。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 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 限 履行情况 股份限售承诺 中国长安 通过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 行认购上市公司新增股份 时,新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不转 让,36 个月后根据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 2016年10月 36 个月 中国长安在报告期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诺 中国长安 为避免并最终解决可能存 在的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 竞争,更好维护公司投资者 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 安承诺:在哈尔滨哈飞汽车 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连续两 年盈利、具备持续发展能力 且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的情 况下,提议将哈尔滨哈飞汽 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入 本公司。 2010 年 9 月 哈尔滨哈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目前 仍处于亏损状态,尚未达到连续两年盈利 的履约条件。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会计师事务所未对本期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修订的相关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与 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 报;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公司对2017年1月1日至上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 府补助进行调整,2017年1-12月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613,343,216.59元。《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 助》涉及的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无影响,不会对公司2017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实质性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 上单独列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改为在“资产处置 收益”中列报: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利润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长安汽车已于报告期内清算注销银川市长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西安市长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长安汽车(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哈尔滨销售分公司,辽宁长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四家全资子公司,本年度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范围。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348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陈晓祥,胡艳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全文 26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师事务所未对本期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修订的相关规定,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 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 报;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上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 府补助进行调整,2017 年 1-12 月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1,613,343,216.59 元。《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涉及的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无影响,不会对公司 2017 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实质性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要求,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 上单独列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改为在“资产处置 收益”中列报;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利润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长安汽车已于报告期内清算注销银川市长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西安市长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长安汽车(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哈尔滨销售分公司,辽宁长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四家全资子公司,本年度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范围。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348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11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陈晓祥,胡艳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 口是√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17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17年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内控审计服务支付的内控审计费用 为117万元人民币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口适用√不适用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公司已经于2017年6月1日披露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802,648,511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42元(含税)。依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增发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478元 2016年授予实施的股票期权计划(期权简称:长安JC1,期权代码:037046),在2017年处于等待期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详见财务报告中财务报表附注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全文 27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17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 2017 年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内控审计服务支付的内控审计费用 为 117 万元人民币。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已经于 2017 年 6 月 1 日披露了《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802,648,511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42 元(含税)。依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增发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3.478 元。 2016 年授予实施的股票期权计划(期权简称:长安 JLC1,期权代码:037046),在 2017 年处于等待期。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详见财务报告中财务报表附注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口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中财务报表附注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口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四节“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口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中财务报表附注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口是V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口不适用 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关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 2017年3月25日 联交易公告(注1) 关于通过中汇富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融资的关联交易公告2017年3月25日 关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 告(注2) 2017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hp//www.cninfo.com.cn 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17年4月18日 关于调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2017年11月24日 关于增资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7年12月23日 注1:长安汽车每年都会与兵装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并根据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兵装财务进行审查和风险评估,发现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 求(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p// vwwcninfo. com. cn上披露的《关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2017年,兵装财务为公司提供以下服务 ①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45亿元的存款服务,存款利率不低于长安汽车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②最高授信总额为70亿元的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 平; ③最高授信总额为10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全文 28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中财务报表附注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四节“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中财务报表附注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注 1:长安汽车每年都会与兵装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并根据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兵装财务进行审查和风险评估,发现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 求(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2017 年,兵装财务为公司提供以下服务: ①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 45 亿元的存款服务, 存款利率不低于长安汽车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②最高授信总额为 70 亿元的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 平; ③最高授信总额为10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 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 临时公告名称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关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 联交易公告(注 1) 2017 年 3 月 25 日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通过中汇富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融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7 年 3 月 25 日 关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 告(注 2) 2017 年 3 月 25 日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17 年 4 月 18 日 关于调增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2017 年 11 月 24 日 关于增资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7 年 12 月 23 日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 价格。 注2:长安汽车每年都会与长安汽车金融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并根 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对长安汽车金融进行审查和风险评估,发现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 定要求(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p/ rww cninfo. com. cn上披露的《关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 风险评估报告》)。 2017年,长安汽车金融为公司提供以下服务 ①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15亿元的存款业务,存款利率不低于长安汽车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②最高授信总额为3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 价格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托管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承包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 (3)租货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关联方租赁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5(2)。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全文 29 价格。 注 2:长安汽车每年都会与长安汽车金融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并根 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对长安汽车金融进行审查和风险评估,发现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 定要求(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 风险评估报告》)。 2017 年,长安汽车金融为公司提供以下服务: ①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 15 亿元的存款业务,存款利率不低于长安汽车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②最高授信总额为 30 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 价格。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托管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包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关联方租赁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5(2)。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