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四条新生入学、注册与取得学籍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应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请 报到 假不得超过两周。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请假仅限 次,且不得续假。未请假或请假期满仍未报到者,视为自动 放弃入学资格
报 到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应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请 假不得超过两周。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请假仅限一 次,且不得续假。未请假或请假期满仍未报到者,视为自动 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四条新生入学、注册与取得学籍 复查合格并已缴纳学费 经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 及相关费用的新生准予 条件的新生,取消入学 复查 注册,取得学籍 资格 其他情况,由学校根据 凡属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 实际,按国家有关规定 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予 处理 以退回。情节恶劣的,报 请有关部门查究
复查 复查合格并已缴纳学费 及相关费用的新生准予 注册,取得学籍 经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 条件的新生,取消入学 资格 其他情况,由学校根据 实际,按国家有关规定 处理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 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予 以退回。情节恶劣的,报 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四条新生入学、注册与取得学籍 1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保留入学资格 (以下简称学校指定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 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 留 入 学 资 格 1.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以下简称学校指定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 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四条新生入学、注册与取得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经治疗在四周内康复的新生,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 证明,经学校门诊部复查符合入学条件后,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随原年级 (班级)学习 保留入学资格 经治疗在四周后至第二学年开始前康复的新生,应于第二年6月30日前向学 校招生部门提交有本人及家长签名的重新入学申请,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 具证明,经学校门诊部复查符合入学条件的,可于第二学年开始后一周内重 新办理报到入学手续,随下一年级学习 保留入学资格期满,仍未治疗康复的,或经学校门诊部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 的,或逾期未提出重新入学申请的,或逾期未办理重新入学手续又无正当事 由的,取消入学资格
保 留 入 学 资 格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经治疗在四周内康复的新生,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 证明,经学校门诊部复查符合入学条件后,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随原年级 (班级)学习 经治疗在四周后至第二学年开始前康复的新生,应于第二年6月30日前向学 校招生部门提交有本人及家长签名的重新入学申请,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 具证明,经学校门诊部复查符合入学条件的,可于第二学年开始后一周内重 新办理报到入学手续,随下一年级学习 保留入学资格期满,仍未治疗康复的,或经学校门诊部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 的,或逾期未提出重新入学申请的,或逾期未办理重新入学手续又无正当事 由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四条新生入学、注册与取得学籍 2.应征入伍的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须提交《应征入伍 保留入学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可保留入 学资格至其退役后2年内
保 留 入 学 资 格 2.应征入伍的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须提交《应征入伍 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可保留入 学资格至其退役后2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