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民法总论》课程教学资源(文献资料)判断公序良俗的形式标准

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是法国、日本、意大利等大陆法系 国家以及我国澳门和台湾地区民法典中使用的概念。在德国民法中,与公序良俗相 当的概念是善良风俗。在英美法中,与此类似的概念则是公共政策。我国现行法并 未采纳公序良俗的概念和表述,但民法通则第七条和合同法第七条关于社会公德、 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的规定,通常被认为是承认了公序良俗原则。所谓公 序,即社会一般利益,在我国现行法上包括国家利益、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 益。
文件格式:DOC,文件大小:35.97KB,售价:0.9元
文档详细内容(约3页)
点击进入文档下载页(DOC格式)
已到末页,全文结束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档

点击购买下载(DOC)

下载及服务说明

  • 购买前请先查看本文档预览页,确认内容后再进行支付;
  • 如遇文件无法下载、无法访问或其它任何问题,可发送电子邮件反馈,核实后将进行文件补发或退款等其它相关操作;
  •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