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中f.。一砂浆的试配强度,精确至0.1MPa: f2—砂浆抗压强度平均值,精确至0.1MPa: o一砂浆现场强度标准差,精确至0.01MPa。 当有统计资料时,砂浆现场强度标准差σ应按下式(公式3-2)计算 i-l = 2-1 (3-2) 式中fm,i一统计周期内同一品种砂浆第i组试件的强度(MPa); μm一统计周期内同一品种砂浆n组试件强度的平均值(MPa); 一统计周期内同一品种砂浆试件的总组数,n≥25。 当不具有近期统计资料时,砂浆现场强度标准差0可按表3.3取用
表3.3砂浆强度标准差σ选用值(MPa) 施工水 砂浆强度等级 平 M2. M7. M5 M10 M15 M20 5 分 0.5 1.0 1.5 2.0 3.0 优良 4.0 0 0 0 0 0 0 一般 0.6 1.2 1.8 2.5 3.7 5.0 2 5 8 0 5 0 较差 0.7 1.5 2.2 3.0 4.5 6.0 5 0 5 0 0 0 2.水泥砂浆配合比选用 水泥砂浆材料用量可按表3.4选用。 表3.4每立方米水泥砂浆材料用量 每立方米砂浆水泥用量 每立方米砂浆砂用量 每立方米砂浆用水量 砂浆强度等级 (kg) (kg) (kg) M2.5、M5 200230 M7.5、M10 220280 1m砂的堆积密度值 270330 M15 280-340 M20 340-400 注:(1)此表水泥强度等级为32.5级,大于32.5级水泥用量宜取下限: (2)根据施工水平合理选择水泥用量: (3)当采用细砂或粗砂时,用水量分别取上限或下限: (4)稠度小于70m时,用水量可小于下限; (⑤)施工现场气候炎热或干燥季节,可酌量增加用水量。 3.配合比试配、调整与确定 试配时应采用工程中实际使用的材料;应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应自投 料结束算起,对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120s;对掺用粉煤灰和外 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180s
按计算或查表所得配合比进行试拌时,应测定砂浆拌合物的稠度和分层度, 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调整材料用量,直到符合要求为止。然后确定为试配时的 砂浆基准配合比。 试配时至少应采用三个不同的配合比,其中一个为基准配合比,其他配合比 的水泥用量应按基准配合比分别增加及减少10%。在保证稠度、分层度合格的条 件下,可将用水量或参加料用量作相应调整。 对三个不同的配合比进行调整后,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 验方法》(JGJ70)的规定成型试件,测定砂浆强度;并选定符合试配强度要求 且水泥用量最少的配合比作为砂浆配合比。 如果水泥石灰砂浆配合比(水:水泥:石灰膏:砂)为270:162:168:1450。 则以水泥为1,配合比为1.66:1:1.04:8.95。 3.2.4砂浆拌制及使用 砌筑砂浆应采用砂浆搅拌机进行拌制。砂浆搅拌机可选用活门卸料式、倾翻 卸料式或立式,其出料容量常用0.2m3和0.3m。砂浆搅拌机的型号有HJ-200, HJ1-200A,H叮1-200B,H叮-325等,主要技术数据包括容量、搅拌叶片转速,搅 拌时间、外形尺寸、重量等。 砌筑砂浆搅拌时间从投料完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2min。 2.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3min。 3.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35min。 拌制水泥砂浆,应先将砂与水泥干拌均匀,再加水拌合均匀。 拌制水泥混合砂浆,应先将砂与水泥干拌均匀,再加掺加料(石灰膏、粘土 膏)和水拌合均匀。 拌制水泥粉煤灰砂浆,应先将水泥、粉煤灰、砂干拌均匀,再加水拌合均匀。 掺用外加剂时,应先将外加剂按规定浓度溶于水中,在拌合水投入时投入外 加剂溶液,外加剂不得直接投入拌制的砂浆中。 砂浆拌成后和使用时,均应盛入贮灰器中。如砂浆出现泌水现象,应在砌 前再次拌合
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拌成后3h和4h内使 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必须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使用 完毕。对掺用缓凝剂的砂浆,其使用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 3.2.5砌筑砂浆质量 砌筑砂浆试块强度(大于一组时)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 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 等于设计强度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 抽检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 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检验方法: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应制作 一组6块70.7mm立方试块),最后检查试块强度试验报告单的代表值。 当施工中或验收时出现下列情况,应该采用现场检验方法对砂浆和砌体强度 进行原位检测或取样检测,并判定其砂浆强度: 1.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 2.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 3.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规定的要求。 3.3砖砌体工程 3.3.1烧结普通砖砌体的施工 1.砌筑前准备 选砖:用于清水墙、柱表面的砖,应边角整齐,色泽均匀。 砖浇水:砖应提前12d浇水湿润,烧结普通砖含水率宜为10%15%。 校核放线尺寸:砌筑基础前,应用钢尺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5 的规定。 表3.5放线尺寸允许偏差 长度L、宽度B(m) 允许偏差(mm) L(或B)≤30 ±5
30<L(或B)≤60 ±10 60<L(或B)≤90 ±15 L(或B)>90 ±20 选择砌筑方法:宜采用“三一”砌筑法,即一铲灰、一块砖、一揉压的砌筑 方法。当采用铺浆法砌筑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 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 设置度数杆:在砖砌体转角处、交接处应设置皮数杆,皮数杆上标明砖皮数、 灰缝厚度以及竖向构造的变化部位。皮数杆间距不应大于15m。在相对两皮数杆 上砖上边线处拉准线。 清理:清除砌筑部位处所残存的砂浆、杂物等。 2.砖基础的砌筑 砖基础砌筑在垫层之上,一般砌筑在混凝土砖基础的下部为大放脚、上部为 基础墙,大放脚的宽度为半砖长的整数倍。混凝土垫层厚度一般为100m,宽 度每边比大放脚最下层宽100mm。 大放脚有等高或和间隔式。等高式大放脚是每砌两皮砖,两边各收进1/4砖 长(60mm):间隔式大放脚是每砌两皮砖及一皮砖,轮流两边各收进1/4砖长 (60mm),特别要注意,等高或和间隔式大放脚(不包括基础下面的混凝土垫层) 的共同特点是最下层都应为两皮砖砌筑(图3.4)。 等高式 间隔式 图3.4砖基础大放脚形式 砖基础大放脚一般采用一顺一丁砌筑形式,即一皮顺砖与一皮丁砖相间,上 下皮垂直灰缝相互错开1/4砌(60mm)。 砖基础的转角处、交接处,为错缝需要应加砌配砖(3/4砖、半砖或1/4砖)。 图3.5所示是底宽为2砖半等高式砖基础大放脚转角处分皮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