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版头 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 上的部分称为版头 (7)版头中的分隔线 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居中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分隔线
(二)应用写作的种类 1.版头 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 上的部分称为版头 (7)版头中的分隔线 发文字号之下4mm 处居中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分隔线
(1)标题 公文标题的作用是让读者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公文的主要内容 2.主体 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 和形式。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 (不含)以下、公文末 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完整的公文标题一般由发 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三要素组成。 页首条分隔线(不含) 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 公文标题依据三要素的具体构成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四种。 第一种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要素构成。如《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对国家税务局系统审计监督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办 公厅”是发文机关,"对国家税务局系统审计监督”是发文 事由,"通知”是文种。这是公文常见的标题形式
(二)应用写作的种类 2.主体 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 (不含)以下、公文末 页首条分隔线(不含) 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 (1)标题 公文标题的作用是让读者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公文的主要内容 和形式。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 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完整的公文标题一般由发 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三要素组成。 公文标题依据三要素的具体构成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四种。 第一种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要素构成。如《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对国家税务局系统审计监督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办 公厅”是发文机关, “对国家税务局系统审计监督”是发文 事由,“通知”是文种。这是公文常见的标题形式
第二种由事由+文种两个要素构成。一般说来,在有公文版头 2.主体 的公文中,这种标题形式也是常见的,如在”××省政府文件 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 的版头下,公文的标题是”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国家行政机 (不含)以下、公文末 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就只有发文事由和文种构成。 页首条分隔线(不含) 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 第三种由发文机关+文种两个要素构成。在外交部公开发布的 公文中,这种标题方式是常见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等
(二)应用写作的种类 2.主体 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 (不含)以下、公文末 页首条分隔线(不含) 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 第二种由事由+文种两个要素构成。一般说来,在有公文版头 的公文中,这种标题形式也是常见的,如在“××省政府文件” 的版头下,公文的标题是“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国家行政机 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就只有发文事由和文种构成。 第三种由发文机关+文种两个要素构成。在外交部公开发布的 公文中,这种标题方式是常见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等
第四种是只有文种的标题。这种标题常见于公开发布的公文 2.主体 如《公告》《通告》等。公文标题中的事由项标示公文的主要 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 内容,一般用介词“关于”和一个表达该文主要内容的词组组 (不含)以下、公文末 成介词结构,作为公文文种的定语。 页首条分隔线(不含) 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 公文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 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 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二)应用写作的种类 2.主体 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 (不含)以下、公文末 页首条分隔线(不含) 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 第四种是只有文种的标题。这种标题常见于公开发布的公文, 如《公告》《通告》等。公文标题中的事由项标示公文的主要 内容,一般用介词“关于”和一个表达该文主要内容的词组组 成介词结构,作为公文文种的定语。 公文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 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 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2)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发文机关要求对公文予以 2.主体 办理或执行的对方机构,是负有公文处理责任的受文机关。主 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 送机关的写作,直接反映公文的行文关系、上下级的隶属关系 (不含)以下、公文末 特别是上行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公开发布的公文通常 页首条分隔线(不含) 不写主送机关。主送机关应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 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 类型机关统称,主送机关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 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它相当于书 信中的"称呼”,写在标题之下,正文之上,顶格写,以示尊 重。其后用冒号引导阅读正文内容。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 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标 注方法见抄送机关部分。上行文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 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
(二)应用写作的种类 2.主体 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 (不含)以下、公文末 页首条分隔线(不含) 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 (2)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发文机关要求对公文予以 办理或执行的对方机构,是负有公文处理责任的受文机关。主 送机关的写作,直接反映公文的行文关系、上下级的隶属关系, 特别是上行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公开发布的公文通常 不写主送机关。主送机关应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 类型机关统称,主送机关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 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它相当于书 信中的“称呼”,写在标题之下,正文之上,顶格写,以示尊 重。其后用冒号引导阅读正文内容。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 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标 注方法见抄送机关部分。上行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 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