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经济政策和经济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以促导经济运行。 (3)管理原则不同:前者贯彻命令与服从原则或民主集中制原则。后者强调兼顾各方经 济利益,注重社会经济总体效益。 (4)管理内容与深度不同:前者包括非经济领域,后者只涉及经济领域:对于共同涉及 的经济领域 后者比前者更全面、深》 (5)侧重的角度不同:前者主要是微观管理,后者主要是从国民经济的总体和宏观角度。 (6)管理主体不同:前者为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后者不限于出,不句括国家权力机关。 三、经济法与商法 商法是民事特别法,它和民法都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民事关系的规范:对市场关系来说,民法提供了 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行为和民事救济的一般规定,而商法提供各种商事组织和商事交易的具体规则。 前者以普遍性、稳定性和原则性著称,后者以技术性、普遍性和灵活性而见长。 在经济法与商法的关系中,商法作为调整市场运行机制之法与经济法发挥着功能互补的作用,商法从 保护商人的利益出发,着眼于商事交易秩序:而经济法则从保护社会整体利益出发,维护市场的整体秩序 对来说商法具有基础性、 前置性 经济法主要解决市场已经运行,但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了问题,如贫富 分化、市场 的2 进行纠 商陆失灵场行机剂之法,就其基本原则来说乃维护市场正常运行、提高商事交易效率和保障商事交 第三节经济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的概念 是指法的创制及其外在表现形式。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法可分为制定法和非制定法。 制定法即成文法,是由国家制定的,以规范性文件为表现形式的法 非制定法即不成文法,是由国家认可并赋予法律约束力的习惯、判例 种类 在我国,经济法的渊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宪法 宪法是一国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经济法的最基本的渊源。 (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经济法律 法律(狭义),是专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为实施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 国家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 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各委员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发布的规章,其法律效力低于 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四)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 况和实际需要,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发布的适用于本地区的规范性文件。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也 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的法律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 是指省 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根据《位法法》规定,国 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处于同一法律位阶。其法律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和 地方性法规。 法律效力(由高至低):
11 划、经济政策和经济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以促导经济运行。 (3)管理原则不同:前者贯彻命令与服从原则或民主集中制原则。后者强调兼顾各方经 济利益,注重社会经济总体效益。 (4)管理内容与深度不同:前者包括非经济领域,后者只涉及经济领域;对于共同涉及 的经济领域,后者比前者更全面、深入。 (5)侧重的角度不同:前者主要是微观管理,后者主要是从国民经济的总体和宏观角度。 (6)管理主体不同:前者为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后者则不限于此,还包括国家权力机关。 三、经济法与商法 商法是民事特别法,它和民法都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民事关系的规范;对市场关系来说,民法提供了 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行为和民事救济的一般规定,而商法提供各种商事组织和商事交易的具体规则。 前者以普遍性、稳定性和原则性著称,后者以技术性、普遍性和灵活性而见长。 在经济法与商法的关系中,商法作为调整市场运行机制之法与经济法发挥着功能互补的作用,商法从 保护商人的利益出发,着眼于商事交易秩序;而经济法则从保护社会整体利益出发,维护市场的整体秩序; 相对来说商法具有基础性、前置性,经济法主要解决市场已经运行,但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了问题,如贫富 分化、市场失灵等现象危机整个市场秩序存在时,才有政府自上而下,对这些运行机制中的偏差进行纠正。 商法乃市场运行机制之法,就其基本原则来说乃维护市场正常运行、提高商事交易效率和保障商事交 易安全。 第三节 经济法的渊源 一、法的渊源的概念 是指法的创制及其外在表现形式。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法可分为制定法和非制定法。 制定法即成文法,是由国家制定的,以规范性文件为表现形式的法。 非制定法即不成文法,是由国家认可并赋予法律约束力的习惯、判例。 二、种类 在我国,经济法的渊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宪法 宪法是一国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经济法的最基本的渊源。 (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经济法律 法律(狭义),是专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为实施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 国家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 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各委员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发布的规章,其法律效力低于 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四)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 况和实际需要,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发布的适用于本地区的规范性文件。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也 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的法律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是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根据《立法法》规定,国 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处于同一法律位阶。其法律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和 地方性法规。 法律效力(由高至低):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趣 地方性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第四节经济法的体系 根据经济法的特征和经济法的调整范围,经济法一般可分为三个部分: 经济组织法(经济主体法),如《公司法》 2、 经济管理法(宏 观调控 ),如 《计划法 、经济活动法(市场规制法),如《反垄断法》等 第五节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或者说法律关系是指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义务的关系。社会关系是 多种多样的, 因而调整它的法律规范也是多种多样的,如 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 身关系而形成的法律关系,称为民事法律关系或民商法律关系:调整行政管理关系而形成 法律关系,称为行政法律关系。它们也可以分别称为民法关系、行政法关系等。经济法律关 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调整的主要是因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而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种类 经济法律关系可以根据不同标准进行分类 ()按经 齐内容可分为计划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税收法律关系 信贷法律关系等 (2)按法律性质可分为:①组织法律关系,是指各类主体在实行组织管理职能方面所发 生的经济法律关系:②财产法律关系,是指以一定的具体的财产形态为客体或与财产相关的 行为为客体所发生的经济法律关系。 (3)按结构形态可分为:①经济管理法律关系,是一种纵向的经济管理关系:②经营 协调法律关系, 一种市场运行中的横向经济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要特征有: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组织,即主要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及其内部组织。 (2)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 3) 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 业等 社会组织意志直接协调结合的法律关系 (4)经济法律关系是采取较严格的法定程序和法定形式的法律关系。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有的还要登记、鉴证、公证。 四、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 法律关系是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3个要素构成的。缺 少其中任何 个要素, 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同样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3个 要素构成的。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也称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 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当事人。在经济法
12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第四节 经济法的体系 根据经济法的特征和经济法的调整范围,经济法一般可分为三个部分: 1、经济组织法(经济主体法),如《公司法》等 2、经济管理法(宏观调控法),如《计划法》等 3、经济活动法(市场规制法),如《反垄断法》等 第五节 经济法律关系 一、 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或者说法律关系是指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义务的关系。社会关系是 多种多样的,因而调整它的法律规范也是多种多样的,如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 身关系而形成的法律关系,称为民事法律关系或民商法律关系;调整行政管理关系而形成的 法律关系,称为行政法律关系。它们也可以分别称为民法关系、行政法关系等。经济法律关 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调整的主要是因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而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 二、 经济法律关系的种类 经济法律关系可以根据不同标准进行分类: (1) 按经济内容可分为计划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税收法律关系、信贷法律关系等。 (2) 按法律性质可分为:① 组织法律关系,是指各类主体在实行组织管理职能方面所发 生的经济法律关系;② 财产法律关系,是指以一定的具体的财产形态为客体或与财产相关的 行为为客体所发生的经济法律关系。 (3) 按结构形态可分为:① 经济管理法律关系,是一种纵向的经济管理关系;② 经营 协调法律关系,是一种市场运行中的横向经济关系。 三、 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要特征有: (1)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组织,即主要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及其内部组织。 (2) 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 (3) 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与企业等社会组织意志直接协调结合的法律关系。 (4) 经济法律关系是采取较严格的法定程序和法定形式的法律关系。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有的还要登记、鉴证、公证。 四、 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 法律关系是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 3 个要素构成的。缺 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同样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 3 个 要素构成的。 (一)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1.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也称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 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当事人。在经济法
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人,承担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人。 法律关系主体的数目因法律关系的具体情况而定,但任何一个法律关系至少要有两个主 体。因为至少有两个主体,才能在他们之间形成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什么人或者组织可以成为法律关系主体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和确认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包括: (1)国家机关。国家机关是指行使国家职能的各种机关的通称,句括国家权力机关、国 家行改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等。作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闲家机关主要是指围家行政机关中 的经济管理机关 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经济组织包括企业法人和非法人经济组织。 它是市场中最主 要的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中最广泛的主体。社会团体主要是指人民群众或社会组织依法组 成的非经营性的社会组织,包括群众团体、公益组织、文化团体、学术团体、自律性组织等。 (3)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和有关人员。经济组织内部担负一定经济管理职能的分支机构 和有关人员,在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参加经济组织内部的经济管理法律关系时,则具 有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 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自然人。当他们参与经济法律、法规规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经济权利是指由经济法律、法规所确认的一种资格或许可。其含义包括: )经济权利主体可以凭借这种资格,依法按照自己的意志,为或不为一定经济行为,以实现 自己的利益和要求。 ②经济权利主体可以凭借这种资格,依据经济法律、法规、合同、协议的规定,要求经济义 务主体为或不为一定经济行为,以实现自己的利益和要求。 ③当经济义务主体不依法或不依约履行合同时,经济权利主体可以凭借这种资格要求有关国 家机关强制其履行或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以保护和实白己的利然 2)经济义务是指由经济法律 法规所确认的一种责任。其含义包括: ①经济义务主体必须依据经济法律、法规、合同、协议为或不为一定经济行为,以实现经济 权利主体的利益和要求。 ②经济义务主体应自觉履行经济法律、法规、合同、协议所确定的各项要求,否则要受到国 家强制力的约束」 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分类。 经济权利可分为:①原生权利,也叫固有权利。这是由经济法主体依法直接取得的权利, 如所有权。②取得权利,指必须由经济义务主体实施一定行为,经济权利主体才可获得 和实现的权利,如经济债权。经济权利的具体种类主要有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经济职权、 经济债权、 工业产权等。 经济义务可分为: ①法定义务 即法律 、法规规定的义务 ②约定义务,即合同、协议约定的义务。就企业、公司等经济组织而言,经济义务主要有对 国家的义务、对社会的义务、对内部组织和职工的义务。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1.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客体是确立 权利义务关系的性质和具体内容的依据,也是确定权利行使与否和义务是否履行的客观标准 权利和义务只能通过客体才能得到体现和落实。如果没有客体,权利义务就失去了依附的目 标和载体,无所指向,也就不可能发生权利义务。 13
13 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人,承担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人。 法律关系主体的数目因法律关系的具体情况而定,但任何一个法律关系至少要有两个主 体。因为至少有两个主体,才能在他们之间形成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2.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什么人或者组织可以成为法律关系主体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和确认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包括: (1) 国家机关。国家机关是指行使国家职能的各种机关的通称,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 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等。作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国家机关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中 的经济管理机关。 (2) 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经济组织包括企业法人和非法人经济组织。它是市场中最主 要的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中最广泛的主体。社会团体主要是指人民群众或社会组织依法组 成的非经营性的社会组织,包括群众团体、公益组织、文化团体、学术团体、自律性组织等。 (3) 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和有关人员。经济组织内部担负一定经济管理职能的分支机构 和有关人员,在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参加经济组织内部的经济管理法律关系时,则具 有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 (4) 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自然人。当他们参与经济法律、法规规 定的经济活动时,便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1) 经济权利是指由经济法律、法规所确认的一种资格或许可。其含义包括: ① 经济权利主体可以凭借这种资格,依法按照自己的意志,为或不为一定经济行为,以实现 自己的利益和要求。 ② 经济权利主体可以凭借这种资格,依据经济法律、法规、合同、协议的规定,要求经济义 务主体为或不为一定经济行为,以实现自己的利益和要求。 ③ 当经济义务主体不依法或不依约履行合同时,经济权利主体可以凭借这种资格要求有关国 家机关强制其履行或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保护和实现自己的利益。 (2) 经济义务是指由经济法律、法规所确认的一种责任。其含义包括: ① 经济义务主体必须依据经济法律、法规、合同、协议为或不为一定经济行为,以实现经济 权利主体的利益和要求。 ② 经济义务主体应自觉履行经济法律、法规、合同、协议所确定的各项要求,否则要受到国 家强制力的约束。 (3) 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分类。 经济权利可分为:① 原生权利,也叫固有权利。这是由经济法主体依法直接取得的权利, 如所有权。② 取得权利,指必须由经济义务主体实施一定行为,经济权利主体才可获得 和实现的权利,如经济债权。经济权利的具体种类主要有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经济职权、 经济债权、工业产权等。 经济义务可分为: ① 法定义务,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② 约定义务,即合同、协议约定的义务。就企业、公司等经济组织而言,经济义务主要有对 国家的义务、对社会的义务、对内部组织和职工的义务。 (三)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1.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客体是确立 权利义务关系的性质和具体内容的依据,也是确定权利行使与否和义务是否履行的客观标准。 权利和义务只能通过客体才能得到体现和落实。如果没有客体,权利义务就失去了依附的目 标和载体,无所指向,也就不可能发生权利义务
2.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法律关系客体的内容和范围是由法律规定的。能够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东西应当具备的 特征是:能为人类所控制并对人类有价值。只有这样的东西才适宜由法律调整,才能成为主 体的权利义务 指向和作用的对象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括起来 三要包括以下 基本经济行为,或称经济行为,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等社会 济基本活动主体所从事的一切与经济相关的行为,并且这些行为是由经济法所规定的。按照 行为所追求的对象(即标的)区分,包括:(1)转移财产支配关系的行为:(2)完成具有特 定经济性成果工作的行为:(3)提供劳务的行为:(4)其他经济行为。 ②国家经济调 ③国家经济调节管理行为与其他基本经济行为的区别:(1)该客体所归属的权利、义务主 体,都是国家经济管理机关:(2)从国家经济管理活动全过程来看,经济管理行为作为客体 只是某一管理环节中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一种中层客体:而作为经济管理活动的最后一个环 节法律关系的客体,则是企业等社会经济基本活动主体的基本经济行为,是最终客体
14 2.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法律关系客体的内容和范围是由法律规定的。能够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东西应当具备的 特征是:能为人类所控制并对人类有价值。只有这样的东西才适宜由法律调整,才能成为主 体的权利义务指向和作用的对象。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 3 类: ①基本经济行为,或称经济行为,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等社会经 济基本活动主体所从事的一切与经济相关的行为,并且这些行为是由经济法所规定的。按照 行为所追求的对象(即标的)区分,包括:(1)转移财产支配关系的行为;(2)完成具有特 定经济性成果工作的行为;(3)提供劳务的行为;(4)其他经济行为。 ②国家经济调节管理行为。 ③国家经济调节管理行为与其他基本经济行为的区别:(1)该客体所归属的权利、义务主 体,都是国家经济管理机关;(2)从国家经济管理活动全过程来看,经济管理行为作为客体 只是某一管理环节中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一种中层客体;而作为经济管理活动的最后一个环 节法律关系的客体,则是企业等社会经济基本活动主体的基本经济行为,是最终客体
第四章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 第一节经济法的制定 、经济法的制定的概念 又称经济法的立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职能制定、修政、废止经济法法律 规范的活动。 二、经济法制定的程序 、起草 )、提出苴安 3 审议和通过 4、布与生效 三、我国经济法制定的现状 初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经济法体系。 存在问题: 是一些重要的法律缺位 是许多法律立 法层次较低 三是许多现行的法律己滞后于实践的发展。 第二节 经济法的实施 法的实施的概念 是指使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实现的活动,是将可能的法转变为现实的法的过程。 二、经济法实施的条件 1、经济法实施依靠一定主体。 2、经济法实施必须依照有关程序讲行 经济法实施必须依赖于建立科学的经济法体系 3 经济法实施的意 1、经济法实施有利于实现经济法治 2、经济法实施是制定经济法的根本目的 3、经济法实施有利于经济法的完善 四、经济法实施的环节 1 经济法守法 经济法执法 3、经济法司法 经济法守法、执法和司法并非彼此孤立,而是相互配合,相互作用,全方位保证经济法的实 施。 五、我国经济法实施的现状与建议 济法实施机构 2、经济法实施机构之间分工不科学: 3、经济法实施缺乏完善的程序: 4、对经济法实施监督不力。 六、应采取的相应对策和措施: 1、建立专门的经济法实施机构并科学分工: 2、经济法执法和司法的实施主体必须保证其足够的独立性 3、完善经济法实施程序,包括经济法的具体实施程序和经济法司法程序: 4、加强经济法实施的监督。 15
15 第四章 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 第一节 经济法的制定 一、经济法的制定的概念 又称经济法的立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职能制定、修改、废止经济法法律 规范的活动。 二、经济法制定的程序 1、起草 2、提出草案 3、审议和通过 4、颁布与生效 三、我国经济法制定的现状 初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经济法体系。 存在问题: 一是一些重要的法律缺位。 二是许多法律立法层次较低。 三是许多现行的法律已滞后于实践的发展。 第二节 经济法的实施 一、法的实施的概念 是指使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实现的活动,是将可能的法转变为现实的法的过程。 二、经济法实施的条件 1、经济法实施依靠一定主体。 2、经济法实施必须依照有关程序进行。 3、经济法实施必须依赖于建立科学的经济法体系。 三、经济法实施的意义 1、经济法实施有利于实现经济法治 2、经济法实施是制定经济法的根本目的 3、经济法实施有利于经济法的完善 四、经济法实施的环节 1、经济法守法 2、经济法执法 3、经济法司法 经济法守法、执法和司法并非彼此孤立,而是相互配合,相互作用,全方位保证经济法的实 施。 五、我国经济法实施的现状与建议 1、经济法实施机构不独立; 2、经济法实施机构之间分工不科学; 3、经济法实施缺乏完善的程序; 4、对经济法实施监督不力。 六、应采取的相应对策和措施: 1、建立专门的经济法实施机构并科学分工; 2、经济法执法和司法的实施主体必须保证其足够的独立性; 3、完善经济法实施程序,包括经济法的具体实施程序和经济法司法程序; 4、加强经济法实施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