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程序 ●1申请2法院受理公告3债权人的通知 与公告—4债权的申报与确认 破产和解 -5破产宣告6破产清算 破产重整
基本程序 ⚫ 1申请——2法院受理公告——3债权人的通知 与公告——4债权的申报与确认 ⚫ ------ 破产和解 ⚫ ------5破产宣告—6破产清算 ⚫ ------破产重整 ⚫ —————————
●申请人: 债权人、债务人 申报债权: ●向法院申报,债权人会议确认 争议由法院解决 不申报的后果(破产法—逾期未申报债 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司法解释—一因不 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 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债权人会议的权利
⚫ 申请人: ⚫ 债权人、债务人 ⚫ 申报债权: ⚫ 向法院申报,债权人会议确认 ⚫ 争议由法院解决 ⚫ 不申报的后果(破产法——逾期未申报债 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司法解释——因不 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 , 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 ⚫ ⚫ 债权人会议的权利
●破产和解 ●破产重整 ●制度价值 重整方案的提出、批准 ●债权人权利保护 让步:对旧债权 对重整期间的债权 经营限制制度 重整的结果
⚫ 破产和解 ⚫ 破产重整 ⚫ 制度价值 ⚫ 重整方案的提出、批准 ⚫ ⚫ 债权人权利保护 ⚫ 让步:对旧债权 ⚫ 对重整期间的债权 ⚫ 经营限制制度 ⚫ 重整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