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民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是公民在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方面的权利,是公民日常生活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公 民实现其他权利和自由的重要的物质和文化基础 (一)公民的财产权 财产权的含义 财产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政治文化权利的物质基础 2、现行宪法关于财产权的规定及其局限性 宪法第13条的规定。宪法还规定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以及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 个人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第一,从宪法结构安排上看,将财产权放在总纲中规定,削弱了公民权利体系的完整 第二,从财产权的保护看,存在着保障的不平等 第三,从财产权保障的范围看,主要限于财产所有权,未能涵盖我国社会发展对保护 公民个人财产的需要 第四,从财产权的行使看,没有规定必要的限制。 3、完善我国宪法的财产权保障规范的必要性 个人财产在整个社会活动中的地位的变化:第一,公民个人财产的积累,使得财产权 成为个人的一项重要权利;第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使得个人财产权的保障成为整个 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 现代财产权的宪法保障制度的规范内容,三重的结构:不可侵犯条款、制约条款、征 用补偿条款。 完善我国宪法对财产权的保障:以“财产权”来取代“财产所有权”,在宪法的基本权 利条款中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增加对财产权行使的限制和征用、补偿的 规定 二)公民的劳动权利和义务 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权的含义和具体内容 首先,凡是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获得劳动的权利,即就业权或受雇权 其次,劳动者有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也是国家的职责 第三,劳动者有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取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的权利。 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三)劳动者的休息权 休息权的含义和主要内容。 首先,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要适当 其次,劳动者可以享受休假待遇。休假权 第三,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 (四)公民的物质帮助权 物质帮助权的含义和要求。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
6 五、公民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是公民在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方面的权利,是公民日常生活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公 民实现其他权利和自由的重要的物质和文化基础。 (一)公民的财产权 1、财产权的含义 财产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政治文化权利的物质基础。 2、现行宪法关于财产权的规定及其局限性 宪法第 13 条的规定。宪法还规定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以及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 个人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第一,从宪法结构安排上看,将财产权放在总纲中规定,削弱了公民权利体系的完整 性; 第二,从财产权的保护看,存在着保障的不平等; 第三,从财产权保障的范围看,主要限于财产所有权,未能涵盖我国社会发展对保护 公民个人财产的需要; 第四,从财产权的行使看,没有规定必要的限制。 3、完善我国宪法的财产权保障规范的必要性 个人财产在整个社会活动中的地位的变化:第一,公民个人财产的积累,使得财产权 成为个人的一项重要权利;第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使得个人财产权的保障成为整个 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 现代财产权的宪法保障制度的规范内容,三重的结构:不可侵犯条款、制约条款、征 用补偿条款。 完善我国宪法对财产权的保障:以“财产权”来取代“财产所有权”,在宪法的基本权 利条款中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增加对财产权行使的限制和征用、补偿的 规定。 (二)公民的劳动权利和义务 宪法第 42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权的含义和具体内容。 首先,凡是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获得劳动的权利,即就业权或受雇权; 其次,劳动者有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也是国家的职责。 第三,劳动者有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取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的权利。 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三)劳动者的休息权 休息权的含义和主要内容。 首先,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要适当; 其次,劳动者可以享受休假待遇。休假权; 第三,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 (四)公民的物质帮助权 物质帮助权的含义和要求。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
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五)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受教育权的含义和主要内容 第一,学习的权利。参加教育活动、使用教育设施的权利: 第二,接受无偿教育的权利。九年制义务教育; 第三,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受教育也是公民的一项宪法义务。 (六)公民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是公民在科学文化领域方面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开展创造性的精神活动的自由。 包括:第一,科学研究自由,亦称学术自由、学问自由 第二,文学艺术创作自由,亦称创作自由 第三,是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六、特定人的权利 也可称特定主体的权利。宪法除对所有公民都普遍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作出具体规定外, 还对具有特定情况的公民设置专门的规定,给予特别的保护。主要内容有: (一)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 (二)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 (三)保障退休人员和烈军属的权利 (四)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权益 第三节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宪法第33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 规定的义务。”宪法所规定的公民义务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当履行的最主要的责任。 、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二、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 五、依法纳税 六、公民的其他义务 第四节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特点与行使原则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 (一)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 我国公民享有权利和自由是非常广泛的,主要表现为
7 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五)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受教育权的含义和主要内容。 第一,学习的权利。参加教育活动、使用教育设施的权利; 第二,接受无偿教育的权利。九年制义务教育; 第三,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受教育也是公民的一项宪法义务。 (六)公民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是公民在科学文化领域方面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开展创造性的精神活动的自由。 包括:第一,科学研究自由,亦称学术自由、学问自由; 第二,文学艺术创作自由,亦称创作自由; 第三,是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六、特定人的权利 也可称特定主体的权利。宪法除对所有公民都普遍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作出具体规定外, 还对具有特定情况的公民设置专门的规定,给予特别的保护。主要内容有: (一)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 (二)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 (三)保障退休人员和烈军属的权利 (四)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权益 第三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宪法第 33 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 规定的义务。”宪法所规定的公民义务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当履行的最主要的责任。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二、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 五、依法纳税 六、公民的其他义务 第四节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特点与行使原则 一、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 (一)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 我国公民享有权利和自由是非常广泛的,主要表现为:
1.享有权利和自由的主体非常广泛: 2、公民享有权利和自由的范围非常广泛 (二)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 现实性,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自由不只是法律形式上的,而是在现实生活中能 够实现的、有保障的 1.宪法对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规定,是从实际出发的,切实可行的 2.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自由,具有法律的和物质的保障 (三)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平等性主要反映了公民之间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上的相互关系,它的核心就是公民 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具体表现为: 1.公民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自由,也平等地承担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 务。 2.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所有公民都一律平等。适用法律的平等,是实现公民权 利和义务的平等性的基本要求 (四)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致性又称统一性,是指我国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是互相依存、互相制约、不可 分离的 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公民个人的根本 利益是一致的。这种利益的一致性反映在法律上,决定了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公民享有权利,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2.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是互相依存、互相促进的 3.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又是彼此结合的。如劳动和受教育 4.公民在行使权利和自由的时候,负有不得滥用的义务 宪法所确认的一致性原则,需要通过在现实生活中正确处理和协调各种矛盾来实现的。 二、我国公民正确行使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原则 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 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宪法对防止滥用权利作出的总 的原则性限制,也是公民正确行使权利和自由的指导原则 第一,任何权利和自由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有限制的 第二,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应当以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为前 提。贯彻集体主义的原则 第三,公民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利和自由。民主和专制的区别,不在于权 利和自由有没有限制,而在于这种限制是否由法律明文规定
8 1.享有权利和自由的主体非常广泛; 2、公民享有权利和自由的范围非常广泛。 (二)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 现实性,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自由不只是法律形式上的,而是在现实生活中能 够实现的、有保障的。 1.宪法对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规定,是从实际出发的,切实可行的; 2.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自由,具有法律的和物质的保障。 (三)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平等性主要反映了公民之间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上的相互关系,它的核心就是公民 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具体表现为: 1.公民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自由,也平等地承担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 务。 2.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所有公民都一律平等。适用法律的平等,是实现公民权 利和义务的平等性的基本要求。 (四)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一致性又称统一性,是指我国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是互相依存、互相制约、不可 分离的。 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公民个人的根本 利益是一致的。这种利益的一致性反映在法律上,决定了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公民享有权利,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2.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是互相依存、互相促进的; 3.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又是彼此结合的。如劳动和受教育; 4.公民在行使权利和自由的时候,负有不得滥用的义务。 宪法所确认的一致性原则,需要通过在现实生活中正确处理和协调各种矛盾来实现的。 二、我国公民正确行使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原则 宪法第 51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 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宪法对防止滥用权利作出的总 的原则性限制,也是公民正确行使权利和自由的指导原则。 第一,任何权利和自由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有限制的; 第二,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应当以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为前 提。贯彻集体主义的原则; 第三,公民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利和自由。民主和专制的区别,不在于权 利和自由有没有限制,而在于这种限制是否由法律明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