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近代汇南乡村地权的历史人类学研究 泛滥成灾①。我无意在此讨论其具体结论,只想追问,何以革命 范式与现代化范式在对同一社会历史现象的解释中会出现二元 对立状态?可以说,两种解释都存在一个问题,即革命范式和现 代化范式均是一种价值体系,以此为价值预设的历史解释只能 是以价值判断代替事实判断,历史事实似乎成了编史学框架可 以随意型塑的材料。我们看到的并不是两种截然相反的历史事 实,而是两种绝然对立的价值理念对历史事实的歪曲反映。 表面看来,对革命的研究似乎属于政治史范畴,与经济史没 有直接联系。实则不然,革命的政治史解释与社会经济史的研 究是紧相呼应的。“封建主义论"学派强调封建生产关系下地主 与佃农之间冲突的中心地位,而帝国主义加剧了阶级矛盾,从而 引起了反帝反封建的阶级革命。“资本主义萌芽”论学派尽管强 调帝国主义如何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充分发展,但封建 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仍占显著的优势,共产党正是被剥削阶 级的组织代表,故此说明共产党领导的反帝反封建革命有着深 层的社会经济动因和广泛的群众基础②。 有关革命和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这种内在联系的论说,在 以陈翰笙为代表的“中国农村派”学术团体的学术实践中首先得 到了发扬光大③。“中国农村派”对于近代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研 究的最基本概念是生产关系,以为“一切生产关系的总和造成社 ①参阅[美]德里克(,D):《革命之后的史半: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当 代危机》,《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5年存季卷。 ②【美黄宗智:《中国经济史中的悖论现象与当前的规花认识危机》,(史学现 论研究》199年第1期。 ③关于“中国农村派"在20世纪30年代中国农村社会性质论战中的理论表 述,雷顾已在《中国农村社会性质论战与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形成》一文中做 了很好的清理工作,可资参阅,该文刊载于(香港)(仁十二世纪》双月刊 199%年12月号
第一帝方达论探讨 7 会的基础结构。这是真正补会学的研究的出发点,而大部分的 生:产关系是属于农村的”、农村诸问题的中心是“集中在七地之 有与利用以及其他的农业生产手段上”。①“土.地所有与七 地使用间的矛盾,北是现代中国上地问题的核心”,封建地 十地所有制构成了农村生:产关系的中心,似乎对土地所有制进 行根本性变革,农村中的其他问题便迎刃面解。巾于斯人林 主义化的马克忠主义编史学在1949年以后的中国大陆得以借 助官方意识形态话语而流行,这一论说也成为农村经济史研究 领域的主流观点,并逐渐发展成“土地制度决定论”的理论模式 其逻辑是:经济基础就是生产关系,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主要是 士地所有制,既然经济墓础是决定囚素.因此封建社会当然就是 由土地制度所决定,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近代中国社会也不例 外⑨。反映“土地制度决定论”的基本概念,便是至今仍作为中 时农村社会经济史学主导性概念的“地主制经济”。按照李文治 的概括,“地主制经济指整个地主经济体制,即以地主所有制为 主导包括农民所有制及各类官公田地在内的土地关系整体,并 由以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在李文治的解释体系中,地主制经 济以其顽强的生命力,不斯适应着农业生产、商品经济发展,地 权分配变化、宗法等级关系松懈、农民战争冲击和国家歧策调 整,其主导作用始终不曾改变④ ①陈翰:《中国的农村研究》,《劳动季刊》第1卷第1期,19319月。 ②陈翰笙:《呢代中国的上地问题》,载冯和法编中国农村经济论》,上海黎明 书局1934年版,第241页, ③参阅居之安:《“土地制度决定论“质疑》,《光明日报》1987年11月25日 ④李文治:《把地主制经济的发展变化作为考察某些历史问题的中心线索》 《中国经济史研究》9%年第2期:又见李文治:《明清时代封馋土地关系的 松解》,中田社会利学出版杜.993年版
8 近代江南乡村地权的历史人类学研究 “地主制经济”作为国社会经济史学中的主导性概念,其 扩张性是很明显的,举凡与士地制度有关的研究课题都可以借 用“地主制经济”的原理进行解释。傅衣凌在研究乡族经济和巾 镇经济时,认为“必须注意到所有制下的社会内容,应以封建社 会的主要矛盾,即地花和农民之间的阶级关系作为中心的课 题”¨。傅衣凌并认为乡族经济只不过是中国地主经济的一种特 殊表现形式,是地主阶级统治农民采取了一种更隐蔽的方式:而 市镇经济也始终作为地主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存在:,杨国 桢则在地主制经济的框架下解释土地契约关系的弹性)。小农 经济这·经营形态意义上的概念也被放在与地主制纶济相对立 的层面上加以讨论。史志宏对清代前期小农经济的研究,仍然 是在地主制经济的概念框架下解释小农经济的变迁过程。制 造地主制经济与小农经济的对立格局,无非是想彰显地主阶级 和农民阶级在土地占有关系上的剥削与被剥削关系:其实,与 小农经济相对应的概念,不是地主制经济,而是资本主义农场经 济,或称“大农”经济,这是土地经营规模层次上的一对概念:与 地主制经济相对应的则是自耕农经济,从生产方式看,它们都属 小农经济范畴④。如果是在这一意义上进行解释,那么我们看 到的恐怕更多的是作为家庭层面上地主,佃农和白耕农的相! 转化,正所谓是“千年田八百主”、“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两”。而 张研在研究清代族田时,以“地主制经济”概念为前提,以清代以 ①博衣凌:《明清封建七地所有制论纲》,上海人民出版社12年版,第8页 明清社会经济史论文集》,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81,235页。 ②参见杨国桢:《明清土地契约文书研究》,人民出板社198s年版,第20页。 ③参阅史志宏:《清代前期的小农经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4年版。 @参阅严立贤:《中国和日本的早期工业化与国内市场》,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第167-168〔
第一章方法论探讨 门耕农经济范同显著缩小为理由,而将其置于分析视野之 外。由“地主制经济论”必然推演出“租佃关系决定论”和“地 权巢中论”。栾成显通过对明代黄册制度的研究,认为圳清时期 七地占有呈集中化趋势,王地集中于少数业户,且“90以的 土地都出租给佃户耕作,积佃关系极为发达.而租阳关系 的发达也说明了土地过于集中于少数地主爵农一方,大多数 农户并不占有上地,或仅有很少土地,只能依靠科佃他人七地为 生,即地主制经济是古主导地位的”©在“地主制经济"框架 解释和佃关系,而和佃关系发达的实证性结论又为“地主制纶济 论”作循环式论证 秦晖则以其对关中地以的研究,一反“祖佃关系决定论“.认 为“不是租阳制决定了封建社会的性质,是补会的封建性次定 了当时的租佃关系只能是封建租佃,即以人的依附为基础的积 阳”,而传统社会关系中的人身依附主要表现在个人从属于宗法 共同体③。按照李根蟠的归结,此为“权力经济论“、“权力济 论”强调人身依附关系和自然经济密不可分,同为封建社会的主 要标志,应是正确的,但又无限扩张人身依附关系的作用空间, 认为封建社会的基础是人身依附关系而不是封建七地所行制, 甚至将二者对立起来,则有失公允④。在方法论上,“权力经济 论”犯了与“地主制经济论”同样的错误,即以概念的建构为前 提,对社会经济现象仅作某种单-一化的解释,类似于数量经济学 ①参阅张研:《清代族用与基层社会结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年版, 第225页 ②栾成显:《明代黄册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53贞。 ③案辉,苏文:《田园诗与狂想曲》,第19贝。 ④李根蟠:《中国封建经济史若理论观点的逻粗关系及得失浅议).《中国经 济史积究》9们年第3期
10 近代江南乡村地权的历史人类学研究 的计量模型,不自觉地过滤掉一些相关的社会历史要素。 “地主制经济论”将土地关系理解为租佃关系,而地主和佃农 的对立是建立在土地占有集中化基础上的,故地权集中论又成为 “地主制经济论”的基本判断:邓拓依据其参与土地改革的实践 经验,指出“旧中国农村主要是由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构成,”“土 地分配极不平均,约占百分之十的地主富农占有土地面分之六 以上”。①以此来解释中国衣村社会经济关系,就很容易忽略甚或 无视农民小土地所有制的存在。章有义在经过认真的实证研究 后,认为“小自耕农占有土地达到40%~50%或者说40%左右,乃 是中国近代土地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土地关系变迁 可以从诸子均产制对家产、家业的影响得到解释②。这就在一定 程度上突破了概念化的“地主制经济论”所做的单一解释。革命 范式主导下的中国农村经济史领域的概念还有很多,如“封建制 度”、“资本主义萌芽”等,已有若干学者讨论过,笔者不便在此赘 述了。对“地主制经济论”解释策略的清理,已足以说明概念化的 历史书写方式离再现历史真实的目标究竟有多远! 在以美国学者为主的现代化范式的乡村经济史书写中,存 在着如前文所说的“停滞论”、“高水平均衡陷阱论”、“增长论” “产权论”和“过密化论”,亦不能一一展开评述,况也属本人学力 所不速。好在,我现在的目的是想从方法论角度对乡村史的概 念化书写进行一定的请理,故仅就黄宗智的“过密化论”加以评 @①邓拓:《旧中国农村的阶级关系与土地制度》,《社会科学战线》12年第3 期。 ②素有义:《本世纪二三十年代我国地权分配的再估计》,《中国社会经济史研 究)198年第2期;赵冈在读了这篇文囊后,撰文提出对“地主制经济”概念 的否定性意见,见(地主经济制贡疑),载《中唇社会经济史研究》989年第 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