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设计自动化技术 第四章 VHDL中的语言要素
电子设计自动化技术 第四章 VHDL中的语言要素
本章内容 标识 数据对象(对象的申明) 数据类型 操作符
本章内容 • 标识符 • 数据对象(对象的申明) • 数据类型 • 操作符
4.1标识符 标识符 基本标识符 扩展标识符 以反斜杠\界定
标识符 基本标识符 扩展标识符 以反斜杠 \ 界定 4.1 标识符
4.1标识符 4.1.1基本标识符 有效的字符是大小写字母a~z(不区分大小写), 数字0~9以及中划线-”和下划线”。 标识符必须以英文字母开头,最后一个字不能 是下划线 比如: drive- bus const3259r2d2 ram address 两个中划线不能连续出现。若出现则成了注释 语句
4.1.1基本标识符 • 有效的字符是大小写字母a~z(不区分大小写) , 数字0~9以及中划线 “ - ”和下划线 “ _ ” 。 • 标识符必须以英文字母开头,最后一个字不能 是下划线。 比如:drive-bus const32-59 r2d2 ram_address • 两个中划线不能连续出现。若出现则成了注释 语句。 4.1 标识符
4.1标识符 4.1.2扩展标识符 以反斜杠界定,所有下例字符都可以使 用,包括!、@、回车符等图形符号。 如:IRDY#,cVB且等都是合法的 扩展标识符要区分大小写。 两个连续的反斜杠表示一个反斜杠
4.1.2 扩展标识符 • 以反斜杠界定,所有下例字符都可以使 用,包括!、 @、回车符等图形符号。 如:IR\DY# \ , C \/BE \ 等都是合法的。 • 扩展标识符要区分大小写。 • 两个连续的反斜杠表示一个反斜杠。 4.1 标识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