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将票据流通规则法律化。目前最具有影响力的是以英国《票据法》为基础的英美法系 和以《日内瓦统一法》为代表的欧洲大陆法系 )英美法系 英国在对银行长期实践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于1882年颁布实施了《票据法》( Bills of Exchange Act),它对汇票和本票作了法律规定,并将支票作为汇票的一种。1909年、1914 年和1917年英国政府先后三次修订了该法,现在仍使用该法。1957年英国政府另行制定了 《支票法》( Cheques Act1957),作为票据法的补充。英国《票据法》实施至今已经一百多 年,但其中绝大多数条款长期有效不变,其适用性强。故本章有关票据实务内容较多地引用 英国《票据法》的规定 美国借鉴英国《票据法》,于1952年制定了《统一商法典》( Uniform Commercial Code)。 目前英国、美国、爱尔兰、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等国家和地区均采用或借鉴英国《票 据法》。 )欧洲大陆法系 欧洲大陆法系是由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的综合。早在1643年法国国王路易十四颁布了 商事敕令》,其中对汇票和本票的签发和流通都作了规定,因此法国的票据法历史最悠久。 1807年,法国又颁布了《商法典》,其中规定了票据法,但仅对汇票和本票作规定。法国票 据法对欧洲大陆如意大利、荷兰、比利时、西班牙等国家后来制订票据法产生很大的影响。 德国在1871年颁布票据法,1908年又颁布了支票法。欧洲大陆的奥地利、瑞士、葡萄 牙、丹麦、瑞典、挪威以及亚洲的日本等国家的票据法皆属于德国票据法系统。 由于各国票据法归属的体系不同,其内容也不完全相同,这对票据的国际流通与使用带 来许多不便。为了协调英美法系、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的矛盾和冲突,统一各国的票据法, 国际联盟先后在1930年和1931年在日内瓦召开了以欧洲大陆国家为主的30多个国家参加的 国际票据法会议。会议通过了四个关于票据的公约,即:《1930年统一汇票、本票法公约》 《1930年解决汇票、本票关于法律冲突的公约》、《1930年统一支票法公约》、《1931年解决 支票关于法律冲突的公约》,它们合并简称为《日内瓦统一法》。由于英美未派代表参加日内 瓦会议,《日内瓦统一法》也就不可能得到英美的承认,致使至今世界上还没有统一的票据法 而存在英国《票据法》和欧洲《日内瓦统一法》两大票据法体系 (三)法的冲突 票据按流通领域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国内票据和国际票据。由于涉及多个国家,世界各国 对票据和票据行为的法律规定又有所不同,因此必然会发生究竟以哪一个国家的法律为准的 问题。由此产生了法的冲突问题。 为了不因不同票据法阻碍票据的跨国流通和使用,国际上通行票据的行为地法律原则, 即票据的完善与否以出票地的国家法律为准;其它票据行为的正确有效与否以该行为发生地 点所在国的法律为准。事实上,出票是最基本的票据行为,因此,行为地原则也就可以简单 地概括为:各种票据行为的合法有效与否,均以该行为发生地所在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为准 第二节汇票 11
11 据法,将票据流通规则法律化。目前最具有影响力的是以英国《票据法》为基础的英美法系 和以《日内瓦统一法》为代表的欧洲大陆法系。 (一)英美法系 英国在对银行长期实践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于 1882 年颁布实施了《票据法》(Bills of Exchange Act),它对汇票和本票作了法律规定,并将支票作为汇票的一种。1909 年、1914 年和 1917 年英国政府先后三次修订了该法,现在仍使用该法。1957 年英国政府另行制定了 《支票法》(Cheques Act 1957),作为票据法的补充。英国《票据法》实施至今已经一百多 年,但其中绝大多数条款长期有效不变,其适用性强。故本章有关票据实务内容较多地引用 英国《票据法》的规定。 美国借鉴英国《票据法》,于 1952 年制定了《统一商法典》(Uniform Commercial Code)。 目前英国、美国、爱尔兰、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等国家和地区均采用或借鉴英国《票 据法》。 (二)欧洲大陆法系 欧洲大陆法系是由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的综合。早在 1643 年法国国王路易十四颁布了 《商事敕令》,其中对汇票和本票的签发和流通都作了规定,因此法国的票据法历史最悠久。 1807 年,法国又颁布了《商法典》,其中规定了票据法,但仅对汇票和本票作规定。法国票 据法对欧洲大陆如意大利、荷兰、比利时、西班牙等国家后来制订票据法产生很大的影响。 德国在 1871 年颁布票据法,1908 年又颁布了支票法。欧洲大陆的奥地利、瑞士、葡萄 牙、丹麦、瑞典、挪威以及亚洲的日本等国家的票据法皆属于德国票据法系统。 由于各国票据法归属的体系不同,其内容也不完全相同,这对票据的国际流通与使用带 来许多不便。为了协调英美法系、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的矛盾和冲突,统一各国的票据法, 国际联盟先后在 1930 年和 1931 年在日内瓦召开了以欧洲大陆国家为主的 30 多个国家参加的 国际票据法会议。会议通过了四个关于票据的公约,即:《1930 年统一汇票、本票法公约》、 《1930 年解决汇票、本票关于法律冲突的公约》、《1930 年统一支票法公约》、《1931 年解决 支票关于法律冲突的公约》,它们合并简称为《日内瓦统一法》。由于英美未派代表参加日内 瓦会议,《日内瓦统一法》也就不可能得到英美的承认,致使至今世界上还没有统一的票据法, 而存在英国《票据法》和欧洲《日内瓦统一法》两大票据法体系。 (三)法的冲突 票据按流通领域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国内票据和国际票据。由于涉及多个国家,世界各国 对票据和票据行为的法律规定又有所不同,因此必然会发生究竟以哪一个国家的法律为准的 问题。由此产生了法的冲突问题。 为了不因不同票据法阻碍票据的跨国流通和使用,国际上通行票据的行为地法律原则, 即票据的完善与否以出票地的国家法律为准;其它票据行为的正确有效与否以该行为发生地 点所在国的法律为准。事实上,出票是最基本的票据行为,因此,行为地原则也就可以简单 地概括为:各种票据行为的合法有效与否,均以该行为发生地所在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为准。 第二节 汇 票
、汇票的定义 英国《票据法》第3条关于汇票的定义是: a bill of exchange is an unconditional order in writing, addressed by one person to another, signed by the person giving it, requiring the person to whom it is addressed to pay on demand or at a fixed or determinable future time a sum certain in money to the order or specified person or to bearer. 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他在即期或定期或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某人或某指定人或 执票来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 上述汇票定义指出的要项是:出票人、付款人、付款期限、收款人、无条件支付的要求 (或命令)、一定金额的货币及书面形式 英国《票据法》还规定必要项目的填写不符合法律定义的票据不是汇票。英国《票据法》 的汇票定义为世界各国所普遍引用和参照 汇票的必要项目(要项) 汇票是一种要式凭证,注重在形式上应具备必要项目。只要这些项目齐全,符合票据法 的规定,就具有票据的效力 附式2-1汇票式样及要项 Due 18 Oct 200x Accepted Exchange for USD5000.00 Hong Kong 10 July 200x.20 July 200x. Payable at At 90 days after sight pay to the order of a bank C Bank ltd ⑥ Londo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us dollars B Bank. Londo To B Bank London For C Company Hong Kong Signature 注:①汇票字样;②无条件支付命爷;③确定金额;④付款人;⑤付款期限;⑥收款人 ⑦出票地点和日期;⑧出票人 (一)“汇票”字样的注明 汇票上必须标明“汇票”( bill of exchange, exchange或draf字样,这样可使人易于 识别它的性质,方便实务上处理。 二)无条件支付命令( unconditional order to pay)
12 一、汇票的定义 英国《票据法》第 3 条关于汇票的定义是:A bill of exchange is an unconditional order in writing, addressed by one person to another, signed by the person giving it, requiring the person to whom it is addressed to pay on demand or at a fixed or determinable future time a sum certain in money to the order or specified person or to bearer. 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他在即期或定期或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某人或某指定人或 执票来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 上述汇票定义指出的要项是:出票人、付款人、付款期限、收款人、无条件支付的要求 (或命令)、一定金额的货币及书面形式。 英国《票据法》还规定必要项目的填写不符合法律定义的票据不是汇票。英国《票据法》 的汇票定义为世界各国所普遍引用和参照。 二、汇票的必要项目(要项) 汇票是一种要式凭证,注重在形式上应具备必要项目。只要这些项目齐全,符合票据法 的规定,就具有票据的效力。 附式 2-1 汇票式样及要项 Due 18 Oct.200x Exchange for USD5000.00 Hong Kong 10 July.200x. ① ③ ⑦ At 90 days after sight pay to the order of A bank ⑤ ② ⑥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US dollars ③ To B Bank, London. For C Company ④ Hong Kong. ⑧ Signature Accepted 20 July.200x. Payable at C Bank Ltd. London For B Bank , London signed 注:①汇票字样;②无条件支付命令;③确定金额;④付款人;⑤付款期限;⑥收款人; ⑦出票地点和日期;⑧出票人 (一)“汇票”字样的注明 汇票上必须标明“汇票” (bill of exchange,exchange 或 draft)字样,这样可使人易于 识别它的性质,方便实务上处理。 (二)无条件支付命令(unconditional order to pay)
1.汇票是一项支付命令,而不是付款请求。必须用祈使句,不能用表示请求的虚拟句 例如 Pay to A Company or order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pounds only.有效汇票 I should be pleased if you pay to the order of B company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pounds only.-—无效汇票 2.汇票的支付命令是无条件的,即出票人要求受票人的付款必须是无条件的,付款人的 支付不能以收款人履行某项行为或事件为前提条件。否则,该汇票无效。例如 Pay to abC Company or order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pounds only providing the goods supplied in compliance with contract….—无效汇票 Pay to AbC Company or order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pounds from our account No I with you….无效汇票 但下列说明不能作为有条件支付的记载: (1)注明汇票起源交易,即出票条款( drawn clause),不构成支付命令的条件。例如: Pay to A Company or order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pounds. Drawn under midland Bank, London lc no.3456 dated ist une20.—有效汇票 (2)注明汇票付款后如何取得偿付的,不构成支付命令的条件。例如: Pay to Robert brown the sum of one hundred pounds and debit our a/c with you 有效汇票 (3)注明“对价收讫”或“对价已收”的汇票也是有效的。例如 Pay to A Company or order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pounds only for value received 有效汇票 (三)一定金额的货币( a sum certain in money) 1.以确定的货币表示 汇票的支付标的必须是金钱,其金额必须是可以确定的。任何选择的或者浮动的记载或 未定的记载,都使汇票无效。例如: (1)GBP1000 or gBP2000, (2)between GBP1000 and gBP2000, (3)about GBP1000 汇票金额必须是任何人根据汇票上的规定能准确计算出来的 2.大写( amount in word)和小写( amount in figure) 汇票的金额包括两部分,货币名称和货币金额,金额同时以大小写表示。一般地说, Exchange for”后面填小写金额,“ the sum of”后面填大写金额 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金额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大小写金额不符,票据无效,银 行以退票处理。 3.利息条款( with interest) 汇票上注明按一定的利率或某一日市场利率加付利息,是允许的。但利息条款须注明利
13 1.汇票是一项支付命令,而不是付款请求。必须用祈使句,不能用表示请求的虚拟句。 例如: Pay to A Company or order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pounds only.—— 有效汇票 I should be pleased if you pay to the order of B Company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pounds only. ——无效汇票 2.汇票的支付命令是无条件的,即出票人要求受票人的付款必须是无条件的,付款人的 支付不能以收款人履行某项行为或事件为前提条件。否则,该汇票无效。例如: Pay to ABC Company or order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pounds only providing the goods supplied in compliance with contract …——无效汇票 Pay to ABC Company or order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pounds from our account No.1 with you …——无效汇票 但下列说明不能作为有条件支付的记载: (1)注明汇票起源交易,即出票条款(drawn clause),不构成支付命令的条件。例如: Pay to A Company or order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pounds. Drawn under Midland Bank, London L/C No.3456 dated 1st June 20___. —有效汇票 (2)注明汇票付款后如何取得偿付的,不构成支付命令的条件。例如: Pay to Robert Brown the sum of one hundred pounds and debit our a/c with you. —有效汇票 (3)注明“对价收讫”或“对价已收”的汇票也是有效的。例如: Pay to A Company or order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pounds only for value received ... —有效汇票 (三)一定金额的货币(a sum certain in money) 1.以确定的货币表示 汇票的支付标的必须是金钱,其金额必须是可以确定的。任何选择的或者浮动的记载或 未定的记载,都使汇票无效。例如: (1) GBP1000 or GBP2000, (2) between GBP1000 and GBP2000, (3) about GBP1000。 汇票金额必须是任何人根据汇票上的规定能准确计算出来的。 2.大写(amount in word)和小写(amount in figure) 汇票的金额包括两部分,货币名称和货币金额,金额同时以大小写表示。一般地说, “Exchange for ”后面填小写金额,“the sum of”后面填大写金额。 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金额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大小写金额不符,票据无效,银 行以退票处理。 3.利息条款(with interest) 汇票上注明按一定的利率或某一日市场利率加付利息,是允许的。但利息条款须注明利
率、起算日和终止日。例如 Pay to ABC Company or order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pounds plus interest..Ex 汇票 Pay to AbC Company or order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pounds plus interest calcula ted the rate of6% per annum from the date hereof to the date of payment.有效汇票 4.分期付款( by stated instalment) 分期付款的条款必须具体、可操作。例如: Pay to the order of Abc Company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us dollars by instalments 一无效汇票 At 60 days after date pay to the order of abc Company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Us dollars by 5 equal consecutive monthly instalments 有效汇票 5.支付等值其它货币( pay the other currency according to an indicated rate of exchange 支付等值其它货币是指按一定的或可以确定的汇率折算后付款。例如: Pay to the order of AbC Company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us dollars converted into sterling equivalent at current rate of exchange.一—有效汇票 现时汇率即按照付款日当天的汇率折成英镑,任何人按此汇率都能算出相同的金额。因 此,该汇票可以接受。之所以这么规定,也是体现了票据法的冲突的行为地原则:在票据的 付款地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而票据上是以外汇表示金额时,就必然有货币兑换的问题。票 据行为必须尊重付款地点的国家法律。 (四)付款人( payer)名称和付款地点 付款人先是接受命令的人,也叫受票人( drawee)。受票人只有对汇票作出承兑或付款, 才成为承兑人或付款人。受票人在汇票上通常就表述为“To( drawee)” 受票人的记载应有一定的确定性,以便持票人向其提示要求承兑或付款。英国《票据法》 规定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受票人,同时要求他们之间应为并列的关系。如受票人可以是A、B 和C,但不能是A或B或C,也不能是先A后B再C 受票人的地址,并非必要项目,但为了便于提示,在实务上应写明地址。 (五)出票人签名 汇票上要有出票人签名,以确认出票人对汇票的债务责仼。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上 的签字为签名或盖章或签名加盖章。英国《票据法》规定必须手签。目前按照国际惯例,涉 外票据应采用手签方式 如果出票人是代理其委托人(公司、银行等)签字,应在委托人名称前面加注“for”,“on behalf of”,“ for and on behalf of”等字样,并在个人签字后注明职务的名称。例如 For ABC Co John Smith General manager 这样,ABC公司受到个人 John Smith签名的约束,而 John Smith不是他个人开出的汇
14 率、起算日和终止日。例如: Pay to ABC Company or order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pounds plus interest …——无效 汇票 Pay to ABC Company or order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pounds plus interest calculated at the rate of 6% per annum from the date hereof to the date of payment…——有效汇票 4.分期付款(by stated instalment) 分期付款的条款必须具体、可操作。例如: Pay to the order of ABC Company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US dollars by instalments. ——无效汇票 At 60 days after date pay to the order of ABC Company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US dollars by 5 equal consecutive monthly instalments. ——有效汇票 5.支付等值其它货币( pay the other currency according to an indicated rate of exchange) 支付等值其它货币是指按一定的或可以确定的汇率折算后付款。例如: Pay to the order of ABC Company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US dollars converted into sterling equivalent at current rate of exchange. ——有效汇票 现时汇率即按照付款日当天的汇率折成英镑,任何人按此汇率都能算出相同的金额。因 此,该汇票可以接受。之所以这么规定,也是体现了票据法的冲突的行为地原则:在票据的 付款地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而票据上是以外汇表示金额时,就必然有货币兑换的问题。票 据行为必须尊重付款地点的国家法律。 (四)付款人(payer)名称和付款地点 付款人先是接受命令的人,也叫受票人(drawee)。受票人只有对汇票作出承兑或付款, 才成为承兑人或付款人。受票人在汇票上通常就表述为“To (drawee)” 受票人的记载应有一定的确定性,以便持票人向其提示要求承兑或付款。英国《票据法》 规定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受票人,同时要求他们之间应为并列的关系。如受票人可以是 A、B 和 C,但不能是 A 或 B 或 C,也不能是先 A 后 B 再 C。 受票人的地址,并非必要项目,但为了便于提示,在实务上应写明地址。 (五)出票人签名 汇票上要有出票人签名,以确认出票人对汇票的债务责任。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上 的签字为签名或盖章或签名加盖章。英国《票据法》规定必须手签。目前按照国际惯例,涉 外票据应采用手签方式。 如果出票人是代理其委托人(公司、银行等)签字,应在委托人名称前面加注“for”, “on behalf of”, “for and on behalf of”等字样,并在个人签字后注明职务的名称。例如: For ABC Co. John Smith General Manager 这样,ABC 公司受到个人 John Smith 签名的约束,而 John Smith 不是他个人开出的汇
票,而是代理公司开出汇票 如果汇票上没有出票人签字、伪造签字或代签名的人并未得到授权,则不能认为是出票 人的签名,这样的汇票不具备法律上的效力。 (六)出票的日期和地点 出票日期的作用: 1.决定汇票的有效期。汇票的流通有其时效性,即有效期,其起算日为出票日期。没有 注明出票日期的汇票其有效期无法判定, 2.决定汇票的到期日。对于出票后若干天(月)(At** days after date)付款的汇 票,付款到期日的确定就取决于出票日。 3.决定出票人的行为能力。如出票时法人已宣告破产清理,已表明他丧失相应的行为能 力,则票据不能成立。 4.决定利息的起算日。如支付指定人USD100,并按X%支付利息,这时出票日为起息日, 付款日为到期日。 出票地点事关汇票的法律适用问题,也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因为依照国际惯例,票据成 立与否采用行为地法律的原则,汇票是否完善有效就以出票地的法律为依据。出票地点应与 出票人的地址相同。据《日内瓦统一法》规定,若汇票上未载明地点,则以出票人姓名旁边 的地点为出票地点 (七)付款期限( time of payment)或( tenor) 汇票的付款期限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期付款和远期付款 1.即期( at sight, on demand, on presentation)付款。即期付款也叫见票即付,提 示汇票的当天为付款日,无需承兑。若汇票上无标明付款期限的,也为即期。其有关文句如 附式2-2所示: 附式2-2 Exchange for USD1000.00 New York 20 Dec, 2004 At sight pay to ourselves or order the sum of us dollars one thousand only……… 2.远期( at a determinable future time,time/ usance/ term bill)付款。在远期付款方式 下,持票人向受票人初次提示汇票时,受票人只对汇票进行承兑(承诺付款),付款行为发生 在将来可以确定的时间。 (1)远期付款的规定形式 ①见票后若干天(月)付款( bills payable at_ days/months after sight)。这种汇票须由 持票人向受票人提示要求承兑并从承兑日起算确定的付款到期日。这样,出票人就不可能自 行确定付款日,付款日期取决受票人承兑汇票的日期。其有关文句如附式2-3所示: 附式2-3
15 票,而是代理公司开出汇票。 如果汇票上没有出票人签字、伪造签字或代签名的人并未得到授权,则不能认为是出票 人的签名,这样的汇票不具备法律上的效力。 (六)出票的日期和地点 出票日期的作用: 1.决定汇票的有效期。汇票的流通有其时效性,即有效期,其起算日为出票日期。没有 注明出票日期的汇票其有效期无法判定。 2.决定汇票的到期日。对于出票后若干天(月)(At *** days after date)付款的汇 票,付款到期日的确定就取决于出票日。 3.决定出票人的行为能力。如出票时法人已宣告破产清理,已表明他丧失相应的行为能 力,则票据不能成立。 4.决定利息的起算日。如支付指定人 USD1000,并按 X%支付利息,这时出票日为起息日, 付款日为到期日。 出票地点事关汇票的法律适用问题,也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因为依照国际惯例,票据成 立与否采用行为地法律的原则,汇票是否完善有效就以出票地的法律为依据。出票地点应与 出票人的地址相同。据《日内瓦统一法》规定,若汇票上未载明地点,则以出票人姓名旁边 的地点为出票地点。 (七)付款期限(time of payment)或(tenor) 汇票的付款期限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期付款和远期付款。 1.即期(at sight, on demand, on presentation)付款。即期付款也叫见票即付,提 示汇票的当天为付款日,无需承兑。若汇票上无标明付款期限的,也为即期。其有关文句如 附式 2-2 所示: 附式 2-2 Exchange for USD1000.00 New York 20 Dec.,2004 At sight pay to ourselves or order the sum of US dollars one thousand only…… 2.远期(at a determinable future time , time/ usance / term bill)付款。在远期付款方式 下,持票人向受票人初次提示汇票时,受票人只对汇票进行承兑(承诺付款),付款行为发生 在将来可以确定的时间。 (1)远期付款的规定形式 ①见票后若干天(月)付款(bills payable at days/months after sight)。这种汇票须由 持票人向受票人提示要求承兑并从承兑日起算确定的付款到期日。这样,出票人就不可能自 行确定付款日,付款日期取决受票人承兑汇票的日期。其有关文句如附式 2-3 所示: 附式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