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的,下面给出其纯代数证明.例如,由本节例2中的恒等式,有 |+22=|12十|212+2Re(2) ≤|12+l22+2|ǎ121 =|2+川21+2|21 =(|1+川21)2, 所以 11+2|≤|11+21. 至于不等式2)中的其余不等式,可类似证明.不等式3)用归纳法即 可证得 例4对任意复数a,b,定义“弦距” d(a,b)= 2a-bl +1a1)1+b万1 证明三角不等式 d(a,b)d(a,c)+d(b,c). (1) 证不等式(I)等价于。 1a-blI+c下≤|a-clW+b平 +lb-c|√1+a (2) 因 (a-b)(1+lc|2)=(a-b)(1+cc) =(a-c)(1+bc)+(c-b)(1十ac), 华 |a-b|(1+lcI2)≤1a-c|.|1+1 +16-c11+ac1. (3) 11+|2≤(1+|E1)2 =1+2|bI川c+|b21c2 ≤1+|b12+|c12+川b12|c2 =(1+|b12)(1+c12), 故 I1+bc|≤√1+1bP√1+c平
证明的!下面给出其纯代数证明!例如!由本节例$中的恒等式!有 %$! '$$%$&%$!%$ '%$$%$ '$()"$!$$$# '%$!%$ '%$$%$ '$%$!$$$% &%$!%$ '%$$%$ '$%$!%(%$$% & "%$!%'%$$%#$! 所以 %$! '$$%'%$!%'%$$%! 至于不等式$#中的其余不等式!可类似证明!不等式-#用归纳法即 可证得! 例& 对任意复数+!,!定义*弦距+ -"+!,#& $%+(,% 槡"!'%+%$#"!'%,%$# ! 证明三角不等式 -"+!,#'-"+!.#'-",!.#! "!# !!证 不等式"!#等价于 %+(,%槡!'%.%$ '%+(.%槡!'%,%$ '%,(.%槡!'%+%$! "$# 因 !!!"+&,#"!'%.%$#%"+&,#"!'.(# %"+&.#"!',.(#'".&,#"!'+.(#! 故 %+(,%"!'%.%$#'%+(.%(%!',.(% '%,(.%(%!'+.(%! "-# 又 %!',.(%$' "!'%,.(%#$ &!'$%,%%.%'%,%$%.%$ '!'%,%$ '%.%$ '%,%$%.%$ & "!'%,%$#"!'%.%$#! 故 %!',.(%'槡!'%,%$ 槡!'%.%$! 2
同理 I1+al≤I+aP√I+cr 所以,由不等式(3)即得不等式(2). 1.1.4复数的几何表示 在平面上取定直角坐标系Oxy,命坐标为(x,y)的点与复数: =x十y相对应.显然,对于每一个复数,平面上有唯一的一个点与 之相应:反之,对于平面上的每一个点,有唯一的复数与之相应.这 就是说,复数的全体和平面上的点之间建立了一一对应关系.当平 面上的点被用来代表复数时,我们就把这个平面叫做复数平面.复 平面中,x轴上的点代表实数,故x轴称为实轴.y轴上的点(除坐 标原点外)代表纯虚数y(y≠0),故y轴也称为虚轴.今后,我们 对复数和平面上的点将不加区别,代表复数?的点就称为点之,例 如,说点3十2i,也是指这个复数.按照表示复数的字母,w,.不 同,把相应的复平面简称为之平面、心平面、. 复数:也可以用平面上的一个自由向量来表示,这个自由向 量在实轴和虚轴上的投影分别为x和y,它的起点可以是平面上任 意一点.如果起点是原点,则向量的终点即是平面上的点x.点之的 位置也可以用它的极坐标r和P来 确定(见图1.1): =F+y,gg=, r就是复数:的模,9称为复数之的 】 辐角,记作 r=|之1,9=Arg 关于辐角,有两点必须注意: 图1.1 (1)对于任一复数x≠0,有无穷 多个辐角.我们约定,用arg?表示Arg之中的某一个特定值,则 Arg之=arg~十2nπ(n为任意整数) 给出了之的全部辐角.又把落在一π<≤π这个范围内的值称为辐 角的主值,也记作arg≈.显然,主值arg?是由:唯一确定的.例如 8
同理 %!'+.(%'槡!'%+%$ 槡!'%.%$! 所以!由不等式"-#即得不等式"$#! !"!"& 复数的几何表示 在平面上取定直角坐标系/"#!命坐标为""!##的点与复数$ %"'##相对应!显然!对于每一个复数!平面上有唯一的一个点与 之相应&反之!对于平面上的每一个点!有唯一的复数与之相应!这 就是说!复数的全体和平面上的点之间建立了一一对应关系!当平 面上的点被用来代表复数时!我们就把这个平面叫做复数平面!复 平面中!"轴上的点代表实数!故"轴称为实轴!#轴上的点"除坐 标原点外#代表纯虚数## "##,#!故#轴也称为虚轴!今后!我们 对复数和平面上的点将不加区别!代表复数$的点就称为点$!例 如!说点-'$#!也是指这个复数!按照表示复数的字母$!0!)不 同!把相应的复平面简称为$平面,0 平面,))! 复数$也可以用平面上的一个自由向量来表示!这个自由向 量在实轴和虚轴上的投影分别为"和#!它的起点可以是平面上任 意一点!如果起点是原点!则向量的终点即是平面上的点$!点$的 图!'! 位置也可以用它的极坐标1和! 来 确定"见图!"!#' 1& 槡"$ '#$! 34!& # "! 1就是复数$ 的模!!称为复数$ 的 辐角!记作 1&%$%! !& 564$! !!关于辐角!有两点必须注意' "!#对于任一复数$#,!有无穷 多个辐角!我们约定!用764$表示 564$中的某一个特定值!则 564$&764$'$)!")为任意整数# 给出了$的全部辐角!又把落在&!)!'!这个范围内的值称为辐 角的主值!也记作764$!显然!主值764$是由$唯一确定的!例如 8
arg1 =0, arg3i=受, arg(-5)=π, arg1-iD=-平 根据辐角主值范围的规定,可得 arctgy (之在第一、四象限内) arg= 了π+arctg (≈在第二象限内) 一元十arctg兰(之在第三象限内). (2)当=0时,辐角是无意义的. 设复数之(x≠0)的模为r,辐角为p,则由 Rez=rcoso, Imz=rsing, 得 z=r(coso+ising) 这就是复数的三角表示.例如 2i=2cos(-5)+isim(←5), 1+i=2(cos牙+isin平) 如果定义复指数 e=cosp+ising, 就可以把复数写成指数形式: 之=re. 不难用三角恒等式证明(略),这样定义的复指数服从指数律: emi·e2=etz), 即 (coso +ising)(cosoz +isingz) cos(+)+isin(+). 9
764!&,! 764-#& ! $! 764"(0#&!! 764"!(##&(! .! 根据辐角主值范围的规定!可得 764$& 76934# " "$在第一,四象限内# !'76934# " "$在第二象限内# (!'76934# " "$在第三象限内# * + , ! !!"$#当$%,时!辐角是无意义的! 设复数$"$#,#的模为1!辐角为!!则由 ()$&19:;!! *+$&1;#<!! 得 $&1"9:;!'#;#<!#! 这就是复数的三角表示!例如 ($#&$9:; (! " #$ '#;#< (! - " #$ .! !'#& 槡$9:; ! .'#;#<! " .#! !!如果定义复指数 )#! &9:;!'#;#<!! 就可以把复数写成指数形式' $&1)#!! 不难用三角恒等式证明"略#!这样定义的复指数服从指数律' )#!! ()#!$ &)#"!!'!$#! 即 "9:;!! '#;#<!!#"9:;!$ '#;#<!$# &9:;"!! '!$#'#;#<"!! '!$#! =
两个指数形式(或三角形式)的复数刘1=n1e9及2=r2e相 等的充分必要条件是 n=r2,91=2十2kπ 这里,k为任意正、负整数或零.而两个复数共轭的条件则可以用 关系 |乏|=|之|,arg贬=-argg(x≠0,argg≠π) 来表示,这里,argg是主值. 现在说明复数四则运算的几何意义.先讲加减法的几何意义, 两个复数相加减时,其实部和虚部分别相加减,因此代表复数的向 量应按平行四边形法则或三角形法则相加减,如图1.2所示.由图 1.2可立即从几何上得到前面已讲过的两个不等式: |十2|≤|1|十|2引(三角形两边和大于等于第三边): 1川1一|2≤一21(三角形两边差小于等于第三边) 在这两个不等式中,等号当且仅当 22 1和2有相同的辐角时才成立。 这时,三角形成为退化的(即三点 共线). 至于更一般的三角不等式 |之1+2十.十m1 ≤|1|十2|十.十m|, 其几何意义就是:连接平面上任意 图1.2 两点的线段长不大于这两点间的 折线长,因而等号成立的充分必要 条件是n个复数1,22,.,之n有相同的辐角. 利用复数的指数形式作乘除法不仅比较简单,而且有明显的 几何意义.设有两个复数 1=ne9i,2=r2e(,2≠0), 则由前述的指数律,有 z1=riraen) 这就是说,两个复数的乘积是这样一个复数,它的模等于原两复数 模的乘积,它的辐角等于原两复数的辐角之和.即 10
!!两个指数形式"或三角形式#的复数$!%1!)#!! 及$$%1$)#!$ 相 等的充分必要条件是 1! &1$! !! &!$ '$2!! 这里!2为任意正,负整数或零!而两个复数共轭的条件则可以用 关系 %$$%&%$%! 764$$&(764$"$#,!764$#!# 来表示!这里!764$是主值! 现在说明复数四则运算的几何意义!先讲加减法的几何意义! 两个复数相加减时!其实部和虚部分别相加减!因此代表复数的向 量应按平行四边形法则或三角形法则相加减!如图!"$所示!由图 !"$可立即从几何上得到前面已讲过的两个不等式' %$!'$$%'%$!%'%$$%!"三角形两边和大于等于第三边#& %%$!%&%$$%%'%$!&$$%!"三角形两边差小于等于第三边#! 图!'$ 在这两个不等式中!等号当且仅当 $! 和$$ 有相同的辐角时才成立! 这时!三角形成为退化的"即三点 共线#! 至于更一般的三角不等式 %$! '$$ ')'$)% '%$!%'%$$%')'%$)%! 其几何意义就是'连接平面上任意 两点的线段长不大于这两点间的 折线长!因而等号成立的充分必要 条件是)个复数$!!$$!)!$) 有相同的辐角! 利用复数的指数形式作乘除法不仅比较简单!而且有明显的 几何意义!设有两个复数 $! &1!)#!! ! $$ &1$)#!$ "$!!$$ #,#! 则由前述的指数律!有 $!$$ &1!1$)#"!!'!$# ! 这就是说!两个复数的乘积是这样一个复数!它的模等于原两复数 模的乘积!它的辐角等于原两复数的辐角之和!即 ,!
川2|=|11川21, (4) Arg(z1z2)=Argz1+Argz2. 由于第二个等式的两边各是无穷多个数,应这样来理解:对于 Arg(a)的任一值,一定有Arg及Arg2的各一值与它相应, 使得等式成立;反过来也是这样. 由上述讨论得知,把表示1的 那个向量转动一个角度2,并将长 度“放大”r2倍,就得到代表2的 向量.应该注意,当r2<1时,所谓的 “放大”其实是缩小(图1.3).例如, 复数e的模为1,辐角为0,因此把 向量之转动一个角0就得到向量 e”:.特别地,由于i=e受,所以向量 i这是一个与向量:垂直、且与:长 图1.3 度相等的向量. 98 对于除法,同样有公式 兰=ne% r2 [cos()+isin() = Arg()=Arg-Arg. 对于后一个等式,应与前面(4)式中的第二个等式一样理解 注意,一2就是点和2之间的距离,因此对任意固定 的复数和实数p>0,由条件 一0=0 确定的复数x的全体,就是以为中心、ρ为半径的圆周,|之一 <p表示圆的内部,而l之一>ρ则表示圆的外部. 11
%$!$$%&%$!%%$$%! $564"$!$$#& 564$! '564$$! ".# 由于第二个等式的两边各是无穷多个数!应这样来理解'对于 564"$!$$#的任一值!一定有 564$! 及 564$$ 的各一值与它相应! 使得等式成立&反过来也是这样! 图!'% 由上述讨论得知!把表示$! 的 那个向量转动一个角度!$!并将长 度*放大+1$ 倍!就得到代表$!$$ 的 向量!应该注意!当1$)!时!所谓的 *放大+其实是缩小"图!"-#!例如! 复数)#"的模为!!辐角为"!因此把 向量$ 转动一个角" 就得到向量 )#"$!特别地!由于#%)#! $ !所以向量 #$是一个与向量$ 垂直,且与$长 度相等的向量! 对于除法!同样有公式 $! $$ &1! 1$ )#"!!(!$# &1! 1$ -9:;"!! (!$#'#;#<"!! (!$#.! 即 $! $$ &%$!% %$$% ! 564$! " # $$ & 564$! (564$$! 对于后一个等式!应与前面".#式中的第二个等式一样理解! 注意!%$!&$$%就是点$! 和$$ 之间的距离!因此对任意固定 的复数$, 和实数#-,!由条件 %$($,%&# 确定的复数$的全体!就是以$, 为中心,#为半径的圆周!%$&$,% )#表示圆的内部!而%$&$,%-#则表示圆的外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