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十三五”规划 府对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负总责”的责任,统筹安排、合理协 调、科学分解任务。二是落实部门联动责任,环保部门牵头做好污染 减排工作,制定年度减排计划,督促工业企业完成减排任务。住建部 门负责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及正常运行,并提高污水的收集率。经信委 负责高耗能、高污染和落后产能项目或设备的淘汰工作。交警部门严 格执行无环保合格证不予机动车年检和上路行驶的规定,并强制报废 到期的机动车。农业、畜牧部门负责农业源的污染减排工作。各职能 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三是落实企业主体 责任,企业是减排的主体,要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大污染治理 力度,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21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 尽管朔州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在总量控制指标以内,但朔州 市不断加大投资力度,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化学需氧量 和氨氮减排工作。一是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先后完成了5个新 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配套管冈建设。二是强化已建污水处理厂 整改完善。对原有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深度处理提标改造工程和回用工 程,不断提高处理能力,稳步提高已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 三是加强了农业养殖源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以污普为基础,按照国家 核查核算标准积极完成标准化养殖小区或养殖场减排设施的建设 十二五”期间共削减化学需氧量7078.83吨,氨氮1100.86吨。 213突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 朔州市作为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工业经济结构单一、“一煤独大” 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呈现出结构性排放
朔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十三五”规划 6 府对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负总责”的责任,统筹安排、合理协 调、科学分解任务。二是落实部门联动责任,环保部门牵头做好污染 减排工作,制定年度减排计划,督促工业企业完成减排任务。住建部 门负责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及正常运行,并提高污水的收集率。经信委 负责高耗能、高污染和落后产能项目或设备的淘汰工作。交警部门严 格执行无环保合格证不予机动车年检和上路行驶的规定,并强制报废 到期的机动车。农业、畜牧部门负责农业源的污染减排工作。各职能 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三是落实企业主体 责任,企业是减排的主体,要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大污染治理 力度,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2.1.2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 尽管朔州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在总量控制指标以内,但朔州 市不断加大投资力度,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化学需氧量 和氨氮减排工作。一是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先后完成了 5 个新 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配套管网建设。二是强化已建污水处理厂 整改完善。对原有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深度处理提标改造工程和回用工 程,不断提高处理能力,稳步提高已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 三是加强了农业养殖源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以污普为基础,按照国家 核查核算标准积极完成标准化养殖小区或养殖场减排设施的建设。 “十二五”期间共削减化学需氧量 7078.83 吨,氨氮 1100.86 吨。 2.1.3 突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 朔州市作为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工业经济结构单一、“一煤独大” 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呈现出结构性排放
朔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十三五”规划 集中、治理难度大等特点,朔州市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推进二氧 化硫和氮氧化物综合治理,组织实施了一大批脱硫脱硝重点减排工程, 并通过强化监察、监测等工作,确保项目充分发挥减排效益,全面巩 固了既有成果。一是完成燃煤和矸石电厂新建、改造脱硫脱硝设施建 设任务,彻底关闭脱硫烟气旁路,保证脱硫脱硝设施稳定运行,提高 了综合脱硫脱硝效率。二是完成全市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的烟气脱硝 工程。所有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烟气脱硝治理或低氮燃烧技术改 造。三是淘汰产能落后的发电机组和水泥机立窑。四是完成淘汰2005 年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工作,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强制淘汰和 报废了经治理仍不能达标排放的车辆。2013年底完成了国四油品升 级置换工作。“十二五”期间共削减二氧化硫72959.30吨,氮氧化 物43148.04吨。 214全面加强整改,努力推进烟尘和工业粉尘减排 烟尘和工业粉尘是工业生产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对人体危害较大。 “十二五”期间,朔州市要求电力、建材行业全部安装布袋除尘设施 并配套完善在线监测设施。电力行业烟尘排放浓度需稳定达到 30mg/m3以下,建材行业各生产设备的颗粒物排放浓度不得高于 50mg/m,其中水泥行业各生产设备的颗粒物排放浓度不得高于 30mg/m3。对所有燃煤锅炉进行除尘提标改造。“十二五”期间共削 减烟尘6191.54吨,工业粉尘2047.13吨。 215减排工作取得的突出成果 2011年11月国家工信部和国家工程院在朔州市专门举行了“院 士专家行”活动,对朔州市以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为主,大力发展循环
朔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十三五”规划 7 集中、治理难度大等特点,朔州市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推进二氧 化硫和氮氧化物综合治理,组织实施了一大批脱硫脱硝重点减排工程, 并通过强化监察、监测等工作,确保项目充分发挥减排效益,全面巩 固了既有成果。一是完成燃煤和矸石电厂新建、改造脱硫脱硝设施建 设任务,彻底关闭脱硫烟气旁路,保证脱硫脱硝设施稳定运行,提高 了综合脱硫脱硝效率。二是完成全市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的烟气脱硝 工程。所有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烟气脱硝治理或低氮燃烧技术改 造。三是淘汰产能落后的发电机组和水泥机立窑。四是完成淘汰 2005 年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工作,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强制淘汰和 报废了经治理仍不能达标排放的车辆。2013 年底完成了国四油品升 级置换工作。“十二五”期间共削减二氧化硫 72959.30 吨,氮氧化 物 43148.04 吨。 2.1.4 全面加强整改,努力推进烟尘和工业粉尘减排 烟尘和工业粉尘是工业生产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对人体危害较大。 “十二五”期间,朔州市要求电力、建材行业全部安装布袋除尘设施, 并配套完善在线监测设施。电力行业烟尘排放浓度需稳定达到 30mg/m 3 以下,建材行业各生产设备的颗粒物排放浓度不得高于 50mg/m 3,其中水泥行业各生产设备的颗粒物排放浓度不得高于 30mg/m 3。对所有燃煤锅炉进行除尘提标改造。“十二五”期间共削 减烟尘 6191.54 吨,工业粉尘 2047.13 吨。 2.1.5 减排工作取得的突出成果 2011 年 11 月国家工信部和国家工程院在朔州市专门举行了“院 士专家行”活动,对朔州市以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为主,大力发展循环
朔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十三五”规划 经济的做法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全市固废综合利用产值达到17亿 元,是上年的3倍,朔州市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工作受到国内大型新闻 媒体的关注,2011年12月份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 日报等新闻媒体相继报道了朔州市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工作。 2012年,朔州市“十一五”污染减排工作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 市环保局被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评为全国污染减排先进集体,省环保 厅转发了朔州市《关于做好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在全 省推广朔州市环保和畜牧联合进行农业源减排的做法。 2013年1月23日朔州市通过了省政府在太原组织的创建山西省 环境保护模范城验收会,被正式命名为山西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同时 被命名的还有怀仁县和右玉县。 2013年5月24日到25日,省环保厅、农业厅两部门联合在朔州 市组织召开了山西省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推进会。环保部华北督查 中心、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等与会代表实地参观了朔州市山阴天鹏、 驿泽、佳联等养殖园区污染物减排现场,听取了朔州市畜禽养殖污染 物减排工作经验介绍。与会代表对朔州市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给予 了高度评价,认为朔州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畜禽养殖污染减 排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率先在全省走出一条畜禽养殖污染减 排的新路子,为全省乃至全国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提供了好经验和好做 法 “十二五”期间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工作平 稳推进。根据国家“双百工程”示范基地相关要求,朔州市积极推动 “双百工程”示范基地的建设。朔州市组织编制的《朔州市工业固废
朔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十三五”规划 8 经济的做法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全市固废综合利用产值达到 17 亿 元,是上年的 3 倍,朔州市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工作受到国内大型新闻 媒体的关注,2011 年 12 月份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 日报等新闻媒体相继报道了朔州市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工作。 2012 年,朔州市 “十一五”污染减排工作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 市环保局被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评为全国污染减排先进集体,省环保 厅转发了朔州市《关于做好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在全 省推广朔州市环保和畜牧联合进行农业源减排的做法。 2013 年 1 月 23 日朔州市通过了省政府在太原组织的创建山西省 环境保护模范城验收会,被正式命名为山西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同时 被命名的还有怀仁县和右玉县。 2013 年 5 月 24 日到 25 日,省环保厅、农业厅两部门联合在朔州 市组织召开了山西省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推进会。环保部华北督查 中心、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等与会代表实地参观了朔州市山阴天鹏、 驿泽、佳联等养殖园区污染物减排现场,听取了朔州市畜禽养殖污染 物减排工作经验介绍。与会代表对朔州市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给予 了高度评价,认为朔州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畜禽养殖污染减 排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率先在全省走出一条畜禽养殖污染减 排的新路子,为全省乃至全国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提供了好经验和好做 法。 “十二五”期间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工作平 稳推进。根据国家“双百工程”示范基地相关要求,朔州市积极推动 “双百工程”示范基地的建设。朔州市组织编制的《朔州市工业固废
朔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十三五”规划 利用示范园区总体规划》和《朔州市工业固废利用示范园区产业发展 规划》已经全部编制完成,并且在2015年6月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讨 论通过。这两个示范基地的建设会极大地减少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 22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 2012年1月,省政府与朔州市政府签订了“十二五”主要污染 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到2015年朔州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 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工业粉尘排放总量比2010年分别减少11.19% 11.7%、11.6%、13%5%、5.1%。 221主要水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情况 “十二五”期末2015年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 3.134万吨,比2010年排放总量3.84万吨减少0.706万吨,减排率 达18.4%,超额完成了山西省下达朔州市“十二五”期间的污染减排 目标任务;氨氮排放总量0.313万吨,比2010年排放总量0.35万 吨减少0.037万吨,减排率达10.6%,基本完成了山西省下达朔州市 十二五”期间的污染减排目标任务。2010年~2015年主要水污染 物排放年际变化情况见表2.2-1。 表22-12010-2015年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废水排放量(万吨 coD排放量(万吨) NH3-N排放量(万吨) 城镇 集中式 城镇 合计工业 治理设合计工业生活 农业合计工业/城镇 农业 生活 生活 2010年459210283564 023.8400.4601.0901.96503500.0920.1930.063 2011年448710333840336680.4291.2242.0150.3400.07902020059
朔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十三五”规划 9 利用示范园区总体规划》和《朔州市工业固废利用示范园区产业发展 规划》已经全部编制完成,并且在 2015 年 6 月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讨 论通过。这两个示范基地的建设会极大地减少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 2.2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 2012 年 1 月,省政府与朔州市政府签订了“十二五”主要污染 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到 2015 年朔州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 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工业粉尘排放总量比 2010 年分别减少 11.19%、 11.7%、11.6%、13%、5%、5.1%。 2.2.1 主要水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情况 “十二五”期末 2015 年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 3.134 万吨,比 2010 年排放总量 3.84 万吨减少 0.706 万吨,减排率 达 18.4%,超额完成了山西省下达朔州市“十二五”期间的污染减排 目标任务;氨氮排放总量 0.313 万吨,比 2010 年排放总量 0.35 万 吨减少 0.037 万吨,减排率达 10.6%,基本完成了山西省下达朔州市 “十二五”期间的污染减排目标任务。2010 年~2015 年主要水污染 物排放年际变化情况见表 2.2-1。 表 2.2-1 2010-2015 年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废水排放量(万吨) COD 排放量(万吨) NH3-N 排放量(万吨) 合计 工业 城镇 生活 集 中 式 治 理 设 施 合计 工业 城 镇 生活 农业 合计 工业 城 镇 生活 农业 2010 年 4592 1028 3564 0.2 3.840 0.460 1.090 1.965 0.350 0.092 0.193 0.063 2011 年 4487 1103 3384 0.3 3.668 0.429 1.224 2.015 0.340 0.079 0.202 0.059
朔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十三五”规划 012年4377116832090.37834730.3571.13619620.3380.0720207058 2013年5206162635772.5834050.2781.17119370.33000630.2120054 014年556178037333.563.4020.2791.23618570.3260.03602320056 2015年56481677396153203.1340.2311.1311.720.31300290.2270057 222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情况 十二五”期末2015年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总量7.80 万吨,比2010年排放总量14.5万吨减少6.70万吨,减排率达46.2%;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5.85万吨,比2010年排放总量9.73万吨减少 3.88万吨,减排率达39.88%;烟尘排放总量3.102万吨,比2010年 排放总量3.63万吨减少0.528万吨,减排率达14.5%;工业粉尘排 放总量0.318万吨,比2010年排放总量0.39万吨减少0.072万吨, 减排率达18.5%。4项大气污染物的的总量减排量均超额完成了山西 省下达朔州市“十二五”期间的污染减排目标任务。2010年~2015 年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年际变化情况见表2.2-2。 表2222010年~2015年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年际变化情况表万吨/年 时间 201020112012201320142015规划目标 二氧化硫1450140511811107410.6257:0 12.82 氮氧化物 9.73 9.30 97689338.3205.85 847 烟尘 3.63 3.51 3423.38043.31833.102 3.45 工业粉尘0390380.37032950.32640318 0.37
朔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十三五”规划 10 2012 年 4377 1168 3209 0.378 3.473 0.357 1.136 1.962 0.338 0.072 0.207 0.058 2013 年 5206 1626 3577 2.58 3.405 0.278 1.171 1.937 0.330 0.063 0.212 0.054 2014 年 5516 1780 3733 3.56 3.402 0.279 1.236 1.857 0.326 0.036 0.232 0.056 2015 年 5648 1677 3961 53.20 3.134 0.231 1.131 1.772 0.313 0.029 0.227 0.057 2.2.2 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情况 “十二五”期末 2015 年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7.80 万吨,比 2010 年排放总量 14.5 万吨减少 6.70 万吨,减排率达 46.2%;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 5.85 万吨,比 2010 年排放总量 9.73 万吨减少 3.88 万吨,减排率达 39.88%;烟尘排放总量 3.102 万吨,比 2010 年 排放总量 3.63 万吨减少 0.528 万吨,减排率达 14.5%;工业粉尘排 放总量 0.318 万吨,比 2010 年排放总量 0.39 万吨减少 0.072 万吨, 减排率达 18.5%。4 项大气污染物的的总量减排量均超额完成了山西 省下达朔州市“十二五”期间的污染减排目标任务。2010 年~2015 年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年际变化情况见表 2.2-2。 表 2.2-2 2010 年~2015 年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年际变化情况表 万吨/年 时间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规划目标 二氧化硫 14.50 14.05 11.81 11.074 10.625 7.80 12.82 氮氧化物 9.73 9.30 9.76 8.933 8.320 5.85 8.47 烟尘 3.63 3.51 3.42 3.3804 3.3183 3.102 3.45 工业粉尘 0.39 0.38 0.37 0.3295 0.3264 0.318 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