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的合并 (1)含义与意义: 是指法院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彼此之间 互有关联的单一之诉合并到一个诉讼程 序中进行审理并予以裁判的制度。 ■ 可以提高诉讼效率、防止矛盾判决,减 少执行环节
1、诉的合并 ◼ (1)含义与意义: ◼ 是指法院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彼此之间 互有关联的单一之诉合并到一个诉讼程 序中进行审理并予以裁判的制度。 ◼ 可以提高诉讼效率、防止矛盾判决,减 少执行环节
(2)情形: ■A、主体合并:同一原告起诉同一被告的 几个单一诉的合并。 ■B、标的合并:如普通的共同诉讼。 ■ C、第三人参加诉的合并:有独立请求权 的第三人提出的诉与本诉的合并。 ■D、反诉与本诉的合并
(2)情形: ◼ A、主体合并:同一原告起诉同一被告的 几个单一诉的合并。 ◼ B、标的合并:如普通的共同诉讼。 ◼ C、第三人参加诉的合并:有独立请求权 的第三人提出的诉与本诉的合并。 ◼ D、反诉与本诉的合并
2、诉的变更 诉的变更包括主体、请求和事实与理由 的变更,其中诉的主体变更一般不允许, 而事实与理由的变更比较随意,此处重 点关注请求的变更(包括追加),包括: ■(1)诉讼请求量的变更 ■(2)诉讼请求质的变更
2、诉的变更 ◼ 诉的变更包括主体、请求和事实与理由 的变更,其中诉的主体变更一般不允许, 而事实与理由的变更比较随意,此处重 点关注请求的变更(包括追加),包括: ◼ (1)诉讼请求量的变更 ◼ (2)诉讼请求质的变更
(四)反诉 ■1、概念 ■2、反诉条件 ■3、反诉与反驳的区别 ■4、反诉的受理与审理
(四)反诉 ◼ 1、概念 ◼ 2、反诉条件 ◼ 3、反诉与反驳的区别 ◼ 4、反诉的受理与审理
1、概念 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过程中, 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所提出 的与本诉具有牵连关系的独立的反请求
1、概念 ◼ 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过程中, 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所提出 的与本诉具有牵连关系的独立的反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