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 大学生作为国家公民,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肩负着建设国 家的重大使命。了解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对于同学们自身的发展, 对于国家的发展和进步,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节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 [近代意义上的宪法( constitution为组织确立之意)是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并取得国 家政权后产生的,它是规定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基本原则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是新兴资产阶级战胜封建阶级的有力武器,也是 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的显著标志。17、18世纪,英国资产阶级在与封建阶级的斗争和 妥协中,逐渐形成了一些宪法性文件和宪法惯例。1787年美国制定的联邦宪法,是世界 上第一部成文宪法。1918年制定的苏俄宪法,是第一部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我国第 部带有“宪法”字样的法律文件,是清朝末年形成的《钦定宪法大纲》。中华人民共和国 成立以来,先后于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颁布了四部宪法。我国现行宪法 是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1989年、1939年、199年和04年修正 我国宪法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 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准则,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在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起统率作用,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 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 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2002年12月4日,胡锦涛在纪念我国现行宪法公 布施行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必须加强宪法宣传教育”; “必须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的权威,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 要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宪法,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 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同学们学习国家 的法律制度,首先就要学习宪法。 宪法的特征和原则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一)宪法的特征 1胡锦涛:《在首都各界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施行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 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73页
1 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 大学生作为国家公民,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肩负着建设国 家的重大使命。了解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对于同学们自身的发展, 对于国家的发展和进步,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节 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 [近代意义上的宪法(constitution 为组织确立之意)是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并取得国 家政权后产生的,它是规定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基本原则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是新兴资产阶级战胜封建阶级的有力武器,也是 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的显著标志。17、18 世纪,英国资产阶级在与封建阶级的斗争和 妥协中,逐渐形成了一些宪法性文件和宪法惯例。1787 年美国制定的联邦宪法,是世界 上第一部成文宪法。1918 年制定的苏俄宪法,是第一部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我国第一 部带有“宪法”字样的法律文件,是清朝末年形成的《钦定宪法大纲》。中华人民共和国 成立以来,先后于 1954 年、1975 年、1978 年和 1982 年颁布了四部宪法。我国现行宪法 是 1982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 1988 年、1993 年、1999 年和 2004 年修正 案。 我国宪法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 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准则,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在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起统率作用,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 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 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2002 年 12 月 4 日,胡锦涛在纪念我国现行宪法公 布施行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必须加强宪法宣传教育”; “必须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的权威,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 要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宪法,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 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1同学们学习国家 的法律制度,首先就要学习宪法。 一、宪法的特征和原则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一)宪法的特征 1 胡锦涛:《 在首都 各界 纪念中 华人民 共和国 宪法公 布施行 二十周 年大 会上的 讲话》 ,《十 六大以 来重要 文献选 编》( 上) , 中央文献出 版社 2005 年版 ,第 73 页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宪法既具有与其他普通法律的相同之处,也具有自己鲜明的 特征,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体说来,表现在三个方面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诸如国家的性质、国家的政 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的结构形式、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 织及其职权等,都在宪法中作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不仅反映着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 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方向,而且从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 上规范着整个国家的活动 2.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既体现为宪法是制定普通法 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又体现为宪法是一切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一方面,制定和修改宪法的 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并非普通的立法机关。另一方面,通过、批准宪法或者 其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例如,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 2/3以上的多数通过;而普通法律则只要立法机关成员的过半数通过即可。 (二)宪法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 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我国宪法序言明确规定了党的领导地位:“中国各族人民将 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 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 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 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要在宪 法和法律上保证中国共产党在国家中的执政地位,保证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并通 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 2.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 国家的最高权力。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就是对人民主权的确认 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在宪法规范中的表现是多方面的。例如,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 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人民选 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等
2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宪法既具有与其他普通法律的相同之处,也具有自己鲜明的 特征,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体说来,表现在三个方面: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诸如国家的性质、国家的政 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的结构形式、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 织及其职权等,都在宪法中作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不仅反映着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 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方向,而且从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 上规范着整个国家的活动。 2.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既体现为宪法是制定普通法 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又体现为宪法是一切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一方面,制定和修改宪法的 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并非普通的立法机关。另一方面,通过、批准宪法或者 其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例如,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或者 1/5 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 2/3 以上的多数通过;而普通法律则只要立法机关成员的过半数通过即可。 (二)宪法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 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我国宪法序言明确规定了党的领导地位:“中国各族人民将 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 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 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 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要在宪 法和法律上保证中国共产党在国家中的执政地位,保证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并通 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 2.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 国家的最高权力。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就是对人民主权的确认。一 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在宪法规范中的表现是多方面的。例如,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 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人民选 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等
3.保障公民权利原则。以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状况,是现代社会民主与 法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公民权利也就是人权保障在国家根本法中的 体现。人权是指人享有的人身自由和各种民主权利。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 保障人权”。并规定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与自由,包括公民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 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公民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权利等等。 4法治原则。法治是和人治相对的,是对人治的否定。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实行依法 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同时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应获得普遍的服从,任 何个人和组织的违法行为都应受到应有的追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5.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二种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制度,是在民主基础 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结合。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 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 负责,受它监督。 [民主集中制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立在民主集 中制的基础之上,资本主义民主与法治建立在“三权分立”制度的基础之上,这是社会主 义民主与法治同资本主义民主与法治的一个根本区别。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民主集中 制是国家权力来源的民主性和国家权力行使的集中性相结合的制度。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 制度就是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和活动原则的政权组织形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人民 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体现了国家权力来源的民主性。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集中、统一地行使国家权力,产生并监督各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这体现了国家权力行使的集中性。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那样,民主集中制是我 们的优越性。与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相比,这一制度更有利于发扬民主,也更富有效率 2工作用稿 我国的国家制度 (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1.我国的国家性质 国家性质亦称国体、国家的阶级本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我国《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 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是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在中国 平文恶)第3,从民惠饭社193年版,嘉257要
3 3.保障公民权利原则。以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状况,是现代社会民主与 法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公民权利也就是人权保障在国家根本法中的 体现。人权是指人享有的人身自由和各种民主权利。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 保障人权”。并规定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与自由,包括公民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 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公民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权利等等。 4.法治原则。法治是和人治相对的,是对人治的否定。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实行依法 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同时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应获得普遍的服从,任 何个人和组织的违法行为都应受到应有的追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5.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一种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制度,是在民主基础 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结合。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 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 负责,受它监督。 [民主集中制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立在民主集 中制的基础之上,资本主义民主与法治建立在“三权分立”制度的基础之上,这是社会主 义民主与法治同资本主义民主与法治的一个根本区别。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民主集中 制是国家权力来源的民主性和国家权力行使的集中性相结合的制度。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 制度就是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和活动原则的政权组织形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人民 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体现了国家权力来源的民主性。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集中、统一地行使国家权力,产生并监督各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这体现了国家权力行使的集中性。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那样,民主集中制是我 们的优越性。与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相比,这一制度更有利于发扬民主,也更富有效率。 2 工作用稿] 二、我国的国家制度 (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1.我国的国家性质 国家性质亦称国体、国家的阶级本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我国《宪法》第 1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 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是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在中国 2 《邓小 平 文 选 》 第 3 卷 , 人 民 出 版 社 1993 年 版 , 第 257 页
具体历史条件下的表现形式,我国《宪法》序言规定:“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 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得到巩固和发展。”其内容包括:强调工 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强调农民始终是工人阶级取得政权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成功的最可靠 的同盟军,工农联盟表现了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充分的民主性和广泛的代表性;强调对人 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辩证统一,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是实现对敌人专政的前提 和基础,而对敌人实行专政又是人民民主的有力保障。人民民主专政中的民主与专政是辩 证统一的关系,两者紧密相连、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2.爱国统一战线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保障 建立和完善广泛的统一战线,是建立、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重要保障。新 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各民主党派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 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 广泛政治联盟。它具体包括两个范围的联盟:一个是我国大陆范围内,由全体社会主义劳 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所组成的政治联盟;二是广泛地团 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以拥护祖国统一为基础的政治联盟。我国《宪法》规 定:“社会主义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长期 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 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 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爱国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目前我国爱 国统一战线的任务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服务,为维护世 界和平服务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政权组织形式,又称政体,是指特定国家的统治阶级采取一定方式去组织反对敌人、 保护自己、治理社会的政权机关。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依照宪法,我国的政权 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我国各族人民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对人民 负责,受人民监督,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革命政 权建设的经验总结,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产物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是我国国家机构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基础,是其他政治制度的
4 具体历史条件下的表现形式,我国《宪法》序言规定:“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 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得到巩固和发展。”其内容包括:强调工 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强调农民始终是工人阶级取得政权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成功的最可靠 的同盟军,工农联盟表现了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充分的民主性和广泛的代表性;强调对人 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辩证统一,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是实现对敌人专政的前提 和基础,而对敌人实行专政又是人民民主的有力保障。人民民主专政中的民主与专政是辩 证统一的关系,两者紧密相连、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2.爱国统一战线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保障 建立和完善广泛的统一战线,是建立、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重要保障。新 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各民主党派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 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 广泛政治联盟。它具体包括两个范围的联盟:一个是我国大陆范围内,由全体社会主义劳 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所组成的政治联盟;二是广泛地团 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以拥护祖国统一为基础的政治联盟。我国《宪法》规 定:“社会主义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长期 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 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 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爱国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目前我国爱 国统一战线的任务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服务,为维护世 界和平服务。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政权组织形式,又称政体,是指特定国家的统治阶级采取一定方式去组织反对敌人、 保护自己、治理社会的政权机关。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依照宪法,我国的政权 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我国各族人民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对人民 负责,受人民监督,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革命政 权建设的经验总结,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产物。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是我国国家机构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基础,是其他政治制度的
核心,而且也是我国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主要表现 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合中国国情,具有很强的生命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各 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长期的政权建设实践中创立的,是马克思主义政权建设理 论在中国的具体运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反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的阶级本质和 国家的阶级结构,最能代表我国的国体,是与人民民主专政完全相适应的政治制度,因此 最适合中国的国情。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人民参加国家管理。根据《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 织法》的规定,我国各级人大代表都由选民通过直接或者间接选举方式产生;各级人大代 表必须对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负责,受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监督,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有 权依法撤换自己选出的代表;人大代表必须深入选民中了解他们的意愿,及时向选民或者 原选举单位报告自己的工作,听取他们对自己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人大代表有权根据民主 集中制原则,讨论和决定国家生活中的重大问题等等。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直接 民主与间接民主相结合的制度,这就从制度上保证了我国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 根本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我国《宪法》 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 级人民代表大会。这一规定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国家权力与人民权利的统一。 同时,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它负 责,受它监督,充分表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权力的行使和实现 过程中处于主导支配地位。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便于集中统一地行使国家权力 3.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中国国情 三权分立制度是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特征的政治制度。其主要内容是立法权、行 政权、司法权分别由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行使,并保持一种相互制约、相互平衡的关系。 这种制度是通过分权制约的方式来协调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的冲突,防止某个集团或阶 层的专制,维护资产阶级的长久统治。它在本质上是占社会少数的资产阶级所享有的民主 形式,广大的人民群众在这种制度内的作用和影响是无足轻重的。三权分立制度使相当一 部分权力在相互牵制中抵消,常常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我国国情。我国的国家政治制度是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 使国家权力。尽管我国的立法和行政、司法也有必要的分工,但在三权之中立法权处于首 位,行政权、司法权从属于立法权。以民主集中制为基础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最符
5 核心,而且也是我国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主要表现 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合中国国情,具有很强的生命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各 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长期的政权建设实践中创立的,是马克思主义政权建设理 论在中国的具体运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反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的阶级本质和 国家的阶级结构,最能代表我国的国体,是与人民民主专政完全相适应的政治制度,因此 最适合中国的国情。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人民参加国家管理。根据《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 织法》的规定,我国各级人大代表都由选民通过直接或者间接选举方式产生;各级人大代 表必须对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负责,受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监督,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有 权依法撤换自己选出的代表;人大代表必须深入选民中了解他们的意愿,及时向选民或者 原选举单位报告自己的工作,听取他们对自己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人大代表有权根据民主 集中制原则,讨论和决定国家生活中的重大问题等等。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直接 民主与间接民主相结合的制度,这就从制度上保证了我国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 根本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我国《宪法》 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 级人民代表大会。这一规定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国家权力与人民权利的统一。 同时,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它负 责,受它监督,充分表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权力的行使和实现 过程中处于主导支配地位。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便于集中统一地行使国家权力。 3.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中国国情 三权分立制度是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特征的政治制度。其主要内容是立法权、行 政权、司法权分别由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行使,并保持一种相互制约、相互平衡的关系。 这种制度是通过分权制约的方式来协调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的冲突,防止某个集团或阶 层的专制,维护资产阶级的长久统治。它在本质上是占社会少数的资产阶级所享有的民主 形式,广大的人民群众在这种制度内的作用和影响是无足轻重的。三权分立制度使相当一 部分权力在相互牵制中抵消,常常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我国国情。我国的国家政治制度是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 使国家权力。尽管我国的立法和行政、司法也有必要的分工,但在三权之中立法权处于首 位,行政权、司法权从属于立法权。以民主集中制为基础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最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