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区分燃气经营许可制度与 燃气特许经营 ◇何为燃气经营许可制度 ■是燃气管理领域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是政府依法 加强燃气管理的一种事前控制手段,是对申请者进 入市场获得经营权的准予,其更加强调的是政府监 管和法律规制。 κ燃气经营许可是禁止转让的 κ燃气经营许可的主要功能,在于配置资源和控 制危险
何为燃气经营许可制度 ◼ 是燃气管理领域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是政府依法 加强燃气管理的一种事前控制手段,是对申请者进 入市场获得经营权的准予,其更加强调的是政府监 管和法律规制。 ◼ ——燃气经营许可是禁止转让的。 ◼ ——燃气经营许可的主要功能,在于配置资源和控 制危险。 11
何为燃气特许经营? ■是燃气管理领域的制度创新,是通过协议赋予企 业特许经营权的法律依据,是燃气领域投资体制 和经营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其更加强调的是经 济调节和市场监管。 种财产权性质的民事权利,具有准物权的 性质。 主要功能:政府的事、通过协议、让企
◼ 是燃气管理领域的制度创新,是通过协议赋予企 业特许经营权的法律依据,是燃气领域投资体制 和经营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其更加强调的是经 济调节和市场监管。 ◼ ——一种财产权性质的民事权利,具有准物权的 性质。 ◼ ——主要功能:政府的事、通过协议、让企业办12
二、特许经营的法律特征 ◇(一)特许经营往往针对网络型企业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2条 ◇—政府特许经营权主要适用于市政公用事业领域 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 垃圾处理等行业
(一)特许经营往往针对网络型企业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2 条 ——政府特许经营权主要适用于市政公用事业领域, 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 垃圾处理等行业。 13
(二)主体双方具有实质不平等 性 ◇—政府特许经营权的授予方恒定为政府 ◇一受许方为政府以外的市政公用事业经营 者
——政府特许经营权的授予方恒定为政府 ——受许方为政府以外的市政公用事业经营 者。 14
(三)政府享有公益特权 ◇—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享有一定的特 权 ◇一受许人无权拒绝或抗辩政府的公益特权, 明显处于劣势
——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享有一定的特 权。 ——受许人无权拒绝或抗辩政府的公益特权, 明显处于劣势。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