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半年度报告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诚通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 股子公司,同时也为本公司参股9%的企业,由于财务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10亿元增加至50亿元 作为财务公司原股东,公司决定出资7,920万元人民币对财务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增加财务公司 注册资本6,000万元,本次增资价格是以经备案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佔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从事 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出具的《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 第1485号)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为每股人民币1.32元,出资总额为7,920万元人民币。 增资后,公司持股比例为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宜已获得北京银监局批准,公司已完成出 资。(详情请查阅2017年6月27日的中正报、上证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 (含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与诚通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 协议》,由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具体服务内容按照协议执行,期限三 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和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诚通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 充协议》,由诚通财务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的同时,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 务。补充协议的有效期为自生效之日始至《金融服务协议》到期日止。 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和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诚通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 议之补充协议(二)》,对《金融服务协议》中“二、服务内容”的“3、信贷服务”第(1)款进 26/161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26 / 161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诚通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 股子公司,同时也为本公司参股 9%的企业,由于财务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 10 亿元增加至 50 亿元, 作为财务公司原股东,公司决定出资 7,920 万元人民币对财务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增加财务公司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本次增资价格是以经备案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从事 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出具的《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 第 1485 号)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为每股人民币 1.32 元,出资总额为 7,920 万元人民币。 增资后,公司持股比例为 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宜已获得北京银监局批准,公司已完成出 资。(详情请查阅 2017 年 6 月 27 日的中正报、上证报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 (含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与诚通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 协议》,由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具体服务内容按照协议执行,期限三 年。 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和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诚通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 充协议》,由诚通财务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的同时,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 务。补充协议的有效期为自生效之日始至《金融服务协议》到期日止。 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和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诚通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 议之补充协议(二)》,对《金融服务协议》中“二、服务内容”的“3、信贷服务”第(1)款进
2017年半年度报告 行修改(将诚通财务为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 10亿元的额度限制去掉)。补充协议的有效期为自生效之日始至《金融服务协议》到期日止 本报告期期末,存款余额为1,251.53万元,贷款余额为61,300万元。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口适用√不适用 )其他 口适用√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2担保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 担保方 发生 担保是 是否存是否为关 担保方与上市被担保担保金日期担保担保担保否已经担保显在反担关联方关 公司的方额(协议起始日到期日类型履行完否逾期 关系 签署 毕 保|担保 日) 中储股|公司本南京电7.42017-2017-0202004般否否是是 合 建中储 04-1214-12|-11 担保 营 房地产 公 有限公 司 司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 7.4 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 3.87 的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6.77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10.64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1.06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 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 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27/161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27 / 161 行修改(将诚通财务为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 10亿元的额度限制去掉)。补充协议的有效期为自生效之日始至《金融服务协议》到期日止。 本报告期期末,存款余额为 1,251.53 万元,贷款余额为 61,300 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亿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 担保方 与上市 公司的 关系 被担保 方 担保金 额 担保 发生 日期 (协议 签署 日) 担保 起始日 担保 到期日 担保 类型 担保是 否已经 履行完 毕 担保是 否逾期 是否存 在反担 保 是否为 关联方 担保 关 联 关 系 中储股 份 公司本 部 南京电 建中储 房地产 有限公 司 7.4 2017- 04-12 2017-0 4-12 2020-04 -11 一般 担保 否 否 是 是 合 营 公 司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 担保) 7.4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 的担保) 3.87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12.99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6.77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10.64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1.06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 额(C)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 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9.13
2017年半年度报告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9.13 担保情况说明 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南京电 建中储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南京电建 中储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中储房地产” 为我公司持股49%的合营企业(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 公司持股24.99%,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86.01%),经研究,同意三方股东同时以各自持有的 电建中储房地产股权为电建中储房地产在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的总额为人民币15.1亿元的 综合授信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 票、开立保函、开立信用证等)按持股比例提供质押 担保,期限三年。同时,电建中储房地产为公司此次 股权质押担保提供等额反担保 3其他重大合同 口适用√不适用 十二、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1.精准扶贫规划 公司认真贯彻中央“扶贫攻坚”战略部署,在调研定点扶贫县河南宜阳县有关情况的基础上, 针对公司定点帮扶的两个行政村的实际情况和他们提出的帮扶需求,制定了公司定点扶贫工作落 实方案。公司将在两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农副产品加工、农业养殖项目上给予一定的投入,并在 教育扶贫、消费扶贫上给予一定的支持。 2.报告期内精准扶贫概要 在中国诚通集团的统一安排下,公司委派专人在宜阳县挂职副县长,全身心投入到宜阳县的 扶贫脱贫工作中去,在该县的光伏发电、大棚建设及农副产品产业的发展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助 推该县的脱贫致富。除此,中储作为一家大型国有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上半年在精准扶贫 上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深入调研,制定扶贫方案。公司党委委派人员对大尖村、下龙村进行调研, 经研究决定向大尖村的粮食加工项目和下龙村的鸽子养殖项目进行投资帮扶,预计投入41万元 是心系宏志班,捐款献爱心。中储新港分公司员工将个人受到的奖励1000元,捐献给了宜阳县 城关中学宏志班,供孩子们购买学习用品;三是消费助扶贫。在日常工作中,公司时常在微信中 发出该县农副产品的电商购买网址,号召中储职工在有相关需求的情况下购买该县农副产品,据 不完全统计,中储100多名员工自主自费进行了购买;四是积极参与“走出大山看北京”活动; 五是“一帮一”手拉手活动持续开展 3.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精准扶贫工作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指标 数量及开展情况 总体情况 公司坚持“互联网+电商扶贫”,开展农 村淘宝和产业扶贫;中储股份新港分公司 员工将个人受到的奖励1000元,捐献给 了宜阳县城关中学宏志班,供孩子们购买 学习用品。 其中:1.资金 28/161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28 / 161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9.13 担保情况说明 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南京电 建中储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南京电建 中储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中储房地产”) 为我公司持股49%的合营企业(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 公司持股24.99%,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6.01%),经研究,同意三方股东同时以各自持有的 电建中储房地产股权为电建中储房地产在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的总额为人民币15.1亿元的 综合授信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 票、开立保函、开立信用证等)按持股比例提供质押 担保,期限三年。同时,电建中储房地产为公司此次 股权质押担保提供等额反担保。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公司认真贯彻中央“扶贫攻坚”战略部署,在调研定点扶贫县河南宜阳县有关情况的基础上, 针对公司定点帮扶的两个行政村的实际情况和他们提出的帮扶需求,制定了公司定点扶贫工作落 实方案。公司将在两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农副产品加工、农业养殖项目上给予一定的投入,并在 教育扶贫、消费扶贫上给予一定的支持。 2. 报告期内精准扶贫概要 在中国诚通集团的统一安排下,公司委派专人在宜阳县挂职副县长,全身心投入到宜阳县的 扶贫脱贫工作中去,在该县的光伏发电、大棚建设及农副产品产业的发展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助 推该县的脱贫致富。除此,中储作为一家大型国有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上半年在精准扶贫 上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深入调研,制定扶贫方案。公司党委委派人员对大尖村、下龙村进行调研, 经研究决定向大尖村的粮食加工项目和下龙村的鸽子养殖项目进行投资帮扶,预计投入 41 万元; 二是心系宏志班,捐款献爱心。中储新港分公司员工将个人受到的奖励 1000 元,捐献给了宜阳县 城关中学宏志班,供孩子们购买学习用品;三是消费助扶贫。在日常工作中,公司时常在微信中 发出该县农副产品的电商购买网址,号召中储职工在有相关需求的情况下购买该县农副产品,据 不完全统计,中储 100 多名员工自主自费进行了购买;四是积极参与“走出大山看北京”活动; 五是“一帮一”手拉手活动持续开展。 3.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精准扶贫工作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指 标 数量及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司坚持“互联网+电商扶贫”,开展农 村淘宝和产业扶贫;中储股份新港分公司 员工将个人受到的奖励 1000 元,捐献给 了宜阳县城关中学宏志班,供孩子们购买 学习用品。 其中:1.资金 0.1
2017年半年度报告 分项投入 1.产业发展脱贫 坚持“互联网+电商扶贫”,开展农村淘 宝和产业扶贫 口农林产业扶贫 口旅游扶贫 其中:1.1产业扶贫项目类型 √电商扶贫 口资产收益扶贫 口科技扶贫 √其他 4教育脱贫 中储股份新港分公司员工将个人受到的 奖励1000元,捐献给了宜阳县城关中学 宏志班,供孩子们购买学习用品。 其中:4.1资助贫困学生投入金额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2017年下半年,按照扶贫计划,公司将加大帮扶力度,进一步履行好央企责任,继续推进落 实具体扶贫工作。一是投入41万元对大尖村的粮食加工项目和下龙村的鸽子养殖项目进行资金支 持,并持续关注两个村农副产品相关产业的发展情况,给予必要的帮助与支持。二是公司工会新 任主席将到公司定点扶贫村就扶贫等相关工作进行对接,并组织职工向对两个村的学校捐赠衣物 和学习用品。三是进一步加大电商扶贫力度,大力推广惠及两个村近300人口的土特产品网上销 售通道。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购买定点扶贫县、村的农副产品,继续助力扶贫。五是将持续 推进“一帮一”手拉手活动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十四、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口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 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 上述新政府补助准则的有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号)的要 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 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即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 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2)变更日期 公司以新政府补助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29/161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29 / 161 二、分项投入 1.产业发展脱贫 坚持“互联网+电商扶贫”,开展农村淘 宝和产业扶贫。 其中:1.1 产业扶贫项目类型 □ 农林产业扶贫 □ 旅游扶贫 √ 电商扶贫 □ 资产收益扶贫 □ 科技扶贫 √ 其他 4.教育脱贫 中储股份新港分公司员工将个人受到的 奖励 1000 元,捐献给了宜阳县城关中学 宏志班,供孩子们购买学习用品。 其中:4.1 资助贫困学生投入金额 0.1 4.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2017 年下半年,按照扶贫计划,公司将加大帮扶力度,进一步履行好央企责任,继续推进落 实具体扶贫工作。一是投入 41 万元对大尖村的粮食加工项目和下龙村的鸽子养殖项目进行资金支 持,并持续关注两个村农副产品相关产业的发展情况,给予必要的帮助与支持。二是公司工会新 任主席将到公司定点扶贫村就扶贫等相关工作进行对接,并组织职工向对两个村的学校捐赠衣物 和学习用品。三是进一步加大电商扶贫力度,大力推广惠及两个村近 3000 人口的土特产品网上销 售通道。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购买定点扶贫县、村的农副产品,继续助力扶贫。五是将持续 推进“一帮一”手拉手活动。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 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 上述新政府补助准则的有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 号)的要 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 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即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 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2)变更日期 公司以新政府补助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2017年半年度报告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务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1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 号)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的有关要求,冲减了相关成本费用。公司在编制2017年半年度报告 时,对2017年1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进行调整,将营业外收入中符合要求的180,423,200.00 元冲减了营业成本。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7年6月30日总资产、 净资产以及2017年1-6月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二)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口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口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 有) 口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口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89,238 30/161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30 / 161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印发的《财务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 号)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的有关要求,冲减了相关成本费用。公司在编制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时,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进行调整,将营业外收入中符合要求的 180,423,200.00 元冲减了营业成本。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 净资产以及 2017 年 1-6 月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 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89,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