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 济政字〔201945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 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 2018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 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平均工资为基数,确定2019年全市企 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 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 二、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 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本要求 根据省政府《关于发布2019年 (一)企业应结合工资指导 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鲁政字线,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薪酬策 〔2019]144号)精神,结合全市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现发布益,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 我市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将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标等情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 、企业工资指导线 按照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合 济宁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8期
11 济宁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 8 期 济政字〔2019〕45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 济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 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 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 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 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省政府《关于发布2019年 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鲁政字 〔2019〕144号)精神,结合全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现发布 我市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工资指导线 以2018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 平均工资为基数,确定2019年全市企 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 二、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 本要求 (一)企业应结合工资指导 线,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薪酬策 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 益,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 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 对标等情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 按照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合
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 发布后30日内,通过集体协商方式 (二)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制定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经 的,当年工资总额适度増长,增长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同级人 度不得超过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国有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向全体 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除受政策调整职工公示后实施。 等非经菅性因素影响外,当年工资总 (二)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对 额原则上相应下降,下降幅度不得超企业工会工作的指导,开展工资集 过经济效益下降幅度。企业未实现国体协商要约活动,与企业共同协商 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工资总额不得増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及工资调 长,或者适度下降。 整幅度,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 (三)国有企业应合理确定经权益的有机结合,合理提高职工工 营管理人员与一线职工工资增长的比资收入水平。 例关系。一线职工平均工资不增长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的,经营管理人员工资亦不能増长;部门要会同财政、国有资产监管等 线职工年度工资增长幅度不得低于部门,定期对国有企业执行工资收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水平 入分配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 三、切实做好工资指导线方案时查处违规发放工资、滥发工资外 组织实施工作 收入等行为 (一)国有企业要按照工资决 定机制改革要求,结合工资指导 济宁市人民政府 线,编制本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 2019年8月9日 案,报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审核或 备案。非国有企业应在工资指导线 (2019年8月9日印发) 济宁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8期
济宁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 8 期 12 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 (二)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增长 的,当年工资总额适度增长,增长幅 度不得超过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国有 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除受政策调整 等非经营性因素影响外,当年工资总 额原则上相应下降,下降幅度不得超 过经济效益下降幅度。企业未实现国 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工资总额不得增 长,或者适度下降。 (三)国有企业应合理确定经 营管理人员与一线职工工资增长的比 例关系。一线职工平均工资不增长 的,经营管理人员工资亦不能增长; 一线职工年度工资增长幅度不得低于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水平。 三、切实做好工资指导线方案 组织实施工作 (一)国有企业要按照工资决 定机制改革要求,结合工资指导 线,编制本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 案,报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审核或 备案。非国有企业应在工资指导线 发布后30日内,通过集体协商方式 制定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经 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同级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向全体 职工公示后实施。 (二)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对 企业工会工作的指导,开展工资集 体协商要约活动,与企业共同协商 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及工资调 整幅度,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 权益的有机结合,合理提高职工工 资收入水平。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门要会同财政、国有资产监管等 部门,定期对国有企业执行工资收 入分配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 时查处违规发放工资、滥发工资外 收入等行为。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19 年 8 月 9 日 (2019 年 8 月 9 日印发)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济政办字〔201929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开展告知承诺制试点证明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照试点清单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规 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程,修改完善服务指南,制作告知承 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诺书格式文本,明确核查方式,建立 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制定风险防控措 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 附件:1.济宁市开展告知承诺 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措施〉的 制试点的证明事项清 通知》及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 单(115项) 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要 2.济宁市证明事项告知 求,近期,我市开展了证明事项清理 承诺制核查监管暂行 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梳理编制了开 办法 展告知承诺制试点的证明事项清单, 制定了《济宁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核查监管暂行办法》,经市政府同 2019年7月18日 意,现予以公布。 下一步,具体承担试点任务的 (2019年7月18日印发)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试点要求,对 济宁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8期
13 济宁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 8 期 济政办字〔2019〕29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开展告知承诺制试点证明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 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 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 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 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 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措施〉的 通知》及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 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要 求,近期,我市开展了证明事项清理 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梳理编制了开 展告知承诺制试点的证明事项清单, 制定了《济宁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核查监管暂行办法》,经市政府同 意,现予以公布。 下一步,具体承担试点任务的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试点要求,对 照试点清单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规 程,修改完善服务指南,制作告知承 诺书格式文本,明确核查方式,建立 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制定风险防控措 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 济宁市开展告知承诺 制试点的证明事项清 单(115项) 2. 济宁市证明事项告知 承诺制核查监管暂行 办法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7 月 18 日 (2019 年 7 月 18 日印发)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济政办字〔201930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济,松线虫病急预案》的 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 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 业,各高等院校 《济宁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 济宁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8期
济宁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 8 期 14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宁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应急预案》的 通 知 济政办字〔2019〕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 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 业,各高等院校: 《济宁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7 月 26 日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济宁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应急预案 总则 害督办追责办法〉的通知》(林生 )编制目的。松材线虫病发〔2019]55号)、《济宁市人民 是松树的一种毁灭性病害,具有致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 病能力强、传播途径广、蔓延速度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济政办 快、防治难度大的特点,被称为松发〔2018〕18号)、《松材线虫病 树的癌症,也是世界上最具危险性检疫技术》、《松材线虫病防治技 的森林病虫害之一。我市松林资源术》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 丰富,主要集中分布在曲阜市、泗范性文件。 水县、邹城市,其他县(区)均有 (三)指导思想。坚持“预防 零星分布,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为主,科学防控”的方针,完善基 及时、迅速、有序、高效地防控松础设施建设,加强监测检疫,强化 材线虫病,控制疫情扩散蔓延,确资金技术支撑,落实各项责任制 保我市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度,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升对松 特制定本预案。 材线虫病的预防除治能力,确保我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市松树资源安全。 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 (四)防治目标。强化松材线 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 虫病检疫、监测、普查措施,监测覆 《国家林业局处置重大外来林业有盖率达100%;老疫区死树鉴定率10 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突发林以上,砍伐处理率100%,病死株控制 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国家在万分之一以下;新发生疫点,死树 林业局令第13号)、《国务院办公鉴定率90%以上,砍伐处理率100%。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从疫情确定之日起,实现一年内基本 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拔除,孤立疫点当年拔除;不发生染 〔2012〕5号)、《国家林业和草疫松木跨县调运事件。 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生态灾 (五)工作原则。 15 济宁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8期
15 济宁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 8 期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松材线虫病 是松树的一种毁灭性病害,具有致 病能力强、传播途径广、蔓延速度 快、防治难度大的特点,被称为松 树的癌症,也是世界上最具危险性 的森林病虫害之一。我市松林资源 丰富,主要集中分布在曲阜市、泗 水县、邹城市,其他县(区)均有 零星分布,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 及时、迅速、有序、高效地防控松 材线虫病,控制疫情扩散蔓延,确 保我市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 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 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 《国家林业局处置重大外来林业有 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突发林 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国家 林业局令第13号)、《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 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 〔2012〕5号)、《国家林业和草 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生态灾 害督办追责办法〉的通知》(林生 发〔2019〕55号)、《济宁市人民 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 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济政办 发〔2018〕18号)、《松材线虫病 检疫技术》、《松材线虫病防治技 术》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 (三)指导思想。坚持“预防 为主,科学防控”的方针,完善基 础设施建设,加强监测检疫,强化 资金技术支撑,落实各项责任制 度,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升对松 材线虫病的预防除治能力,确保我 市松树资源安全。 (四)防治目标。强化松材线 虫病检疫、监测、普查措施,监测覆 盖率达100%;老疫区死树鉴定率10% 以上,砍伐处理率100%,病死株控制 在万分之一以下;新发生疫点,死树 鉴定率90%以上,砍伐处理率100%。 从疫情确定之日起,实现一年内基本 拔除,孤立疫点当年拔除;不发生染 疫松木跨县调运事件。 (五)工作原则。 济宁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