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价发号 《比较合同法》 作业习题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一、对价 (一)讨论题 1、Collins v.Collins(《选编(英文)》P.175-177) (1)什么是对价?它的作用是什么? (2)“爱和慈爱”为什么不能成为对价?法官列举了哪些例外? (3)Calboun案为什么不能构成对本案的有约束力的先例? (4)在Calboun案中,法院说:“爱和慈爱本身或道德上的义务即构成足够 的对价”,这对本案为什么不能产生影响? 2、韦布案(《选评》P.38-39) (1)什么是过去的对价?为什么韦布的救助是麦克戈文的诺言的过去的对 价? (2)道德上的义务使过去的对价成为完好的对价,这种制度与大陆法上无 因管理的制度有什么不同? (3)参见米尔斯案(《美国合同法》P.22)、哈登财产案(《美国合同法》P23) 和《第二次合同法重述》第86条(《美国合同法》P.23)。思考:诺言 人在何种情况下会负有道德上的义务? 3、高街国家银行案(《选评》P42-43) (1)原告的什么诺言是缺乏对价的?其法律上的一般意义是什么? (2)《统一商法典》第1-107条和2-209(1)条的规定与本案规定有何不 同? 4、北京市利林商贸有限公司案(《案例精选》P.1一2) (I)在美国伊利诺斯州上诉法院1980年审理的Upper Avenue National Bank v.First Arlington Bank(81ILL,App.3d208)案中,被告欠原告135l5美 元。后来,双方签署了一份弃权协议,由被告向原告支付8000美元。 在被告支付了该8000美元后,原告又提起诉讼,要求再偿还5515美 元。法院判决:“一项十分确定的一般规则是,一个接受部分还款的协 议不能作为对全部债务的偿还,因而不能阻止债权人追偿尚未偿付的 余款。其理论依据是,该免除全部债务的协议是缺少对价的。依据伊 利诺斯州的法律,在没有对价的情况下,对权利的放弃是无效的,而 部分地偿付一项毫无疑问应当偿付的欠款不能构成对价。” 上述两个案例反映了中国合同法与英美普通法的什么差异? (2)美国《统一商法典》第1一107条规定:“在受损害方签署并递交了书
《比较合同法》 作业习题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一、对价 (一)讨论题 1、Collins v. Collins(《选编(英文)》P.175--177) (1)什么是对价?它的作用是什么? (2)“爱和慈爱”为什么不能成为对价?法官列举了哪些例外? (3)Calboun 案为什么不能构成对本案的有约束力的先例? (4)在 Calboun 案中,法院说:“爱和慈爱本身或道德上的义务即构成足够 的对价”,这对本案为什么不能产生影响? 2、韦布案(《选评》P.38--39) (1)什么是过去的对价?为什么韦布的救助是麦克戈文的诺言的过去的对 价? (2)道德上的义务使过去的对价成为完好的对价,这种制度与大陆法上无 因管理的制度有什么不同? (3)参见米尔斯案(《美国合同法》P.22)、哈登财产案(《美国合同法》P.23) 和《第二次合同法重述》第 86 条(《美国合同法》P.23)。思考:诺言 人在何种情况下会负有道德上的义务? 3、高街国家银行案(《选评》P.42--43) (1)原告的什么诺言是缺乏对价的?其法律上的一般意义是什么? (2)《统一商法典》第 1--107 条和 2--209(1)条的规定与本案规定有何不 同? 4、北京市利林商贸有限公司案(《案例精选》P. 1—2) (1)在美国伊利诺斯州上诉法院 1980 年审理的 Upper Avenue National Bank v. First Arlington Bank (81 ILL., App. 3d 208)案中,被告欠原告 13515 美 元。后来,双方签署了一份弃权协议,由被告向原告支付 8000 美元。 在被告支付了该 8000 美元后,原告又提起诉讼,要求再偿还 5515 美 元。法院判决:“一项十分确定的一般规则是,一个接受部分还款的协 议不能作为对全部债务的偿还,因而不能阻止债权人追偿尚未偿付的 余款。其理论依据是,该免除全部债务的协议是缺少对价的。依据伊 利诺斯州的法律,在没有对价的情况下,对权利的放弃是无效的,而 部分地偿付一项毫无疑问应当偿付的欠款不能构成对价。” 上述两个案例反映了中国合同法与英美普通法的什么差异? (2)美国《统一商法典》第 1—107 条规定:“在受损害方签署并递交了书 1
制卧价贸易大考 《比较合同法》 作业习题 面的弃权声明之后,任何因对方违约而产生的请求权或其他权利均可 被无代价地全部或部分放弃”。该《法典》第2一209条第1款进一步 规定,修改买卖合同的协议,即使缺少对价,仍具有约束力。 请思考:①《统一商法典》为什么修正了普通法的原则? ②涉及上述不同的合同概念,国际上法律发展的一般倾向是什 么? 5、拉克利德煤气公司案(《选评》P.45-48) (1)法院为什么认为原告并没有“专断地解除合同的权利”?一方拥有专 断地解除合同的权利为什么会使合同缺乏对价? (2)阅读霍普金斯案(《美国合同法》P.28),进一步理解什么是对价的互 惠?“合同并没有规定原告只能从被告那里获得丙烷气”,这一事实有 什么重要意义? (3)本案中补充协议的签署起了什么作用? 6、里奇兹案(((选评〉〉P.39) (1)“出票人开出支票,并不是以原告放弃其工作为条件的”。这句话反映 了什么重要事实? (2)张三对李四说,如果你喜欢我的表,尽管拿去。后果如何? (3)某人对一家慈善机构许诺:捐一笔钱改善该机构的设施。后者基于对 前者诺言的信赖而借了一笔钱,改善了后者的设施。后果如何? (二)练习题 1、Collins v.Collins(《选编(英文)》P.175一177) (1)“Calboun案”不能构成对本案的先例的原因是 A、两案的案情不同。 B、法院的立场发生了改变。 C、Calboun案的判决是错误的。 (2)在Calboun案中,法院说:“爱和慈爱本身或道德上的义务即构成足够 的对价”。这对本案不能产生影响。因为: A、该意见是一种“附带意见”(dictum)。 B、该意见是错误的。 C、该意见是被修正了。 (3)“An executed deed,assignment or mortgage”,其共性是: A、都涉及不动产交易。 B、都须由律师办理。 C、转让均已完成。 (4)原告不能依制定法主张权利,因为这种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立法, A、必须让位于判例法
《比较合同法》 作业习题 面的弃权声明之后,任何因对方违约而产生的请求权或其他权利均可 被无代价地全部或部分放弃”。该《法典》第 2—209 条第 1 款进一步 规定,修改买卖合同的协议,即使缺少对价,仍具有约束力。 请思考:①《统一商法典》为什么修正了普通法的原则? ②涉及上述不同的合同概念,国际上法律发展的一般倾向是什 么? 5、拉克利德煤气公司案(《选评》P.45--48) (1)法院为什么认为原告并没有“专断地解除合同的权利”?一方拥有专 断地解除合同的权利为什么会使合同缺乏对价? (2)阅读霍普金斯案(《美国合同法》P.28),进一步理解什么是对价的互 惠?“合同并没有规定原告只能从被告那里获得丙烷气”,这一事实有 什么重要意义? (3)本案中补充协议的签署起了什么作用? 6、里奇兹案(〈〈选评〉〉P.39) (1)“出票人开出支票,并不是以原告放弃其工作为条件的”。这句话反映 了什么重要事实? (2)张三对李四说,如果你喜欢我的表,尽管拿去。后果如何? (3)某人对一家慈善机构许诺:捐一笔钱改善该机构的设施。后者基于对 前者诺言的信赖而借了一笔钱,改善了后者的设施。后果如何? (二)练习题 1、Collins v. Collins(《选编(英文)》P.175——177) (1)“Calboun 案”不能构成对本案的先例的原因是 A、两案的案情不同。 B、法院的立场发生了改变。 C、Calboun 案的判决是错误的。 (2)在 Calboun 案中,法院说:“爱和慈爱本身或道德上的义务即构成足够 的对价”。这对本案不能产生影响。因为: A、该意见是一种“附带意见”(dictum)。 B、该意见是错误的。 C、该意见是被修正了。 (3)“An executed deed,assignment or mortgage”,其共性是: A、都涉及不动产交易。 B、都须由律师办理。 C、转让均已完成。 (4)原告不能依制定法主张权利,因为这种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立法, A、必须让位于判例法。 2
制卧价览易大考 《比较合同法》 作业习题 B、只保护本地的居民。 C、是保护美国公民的。 (5)Hamer v.Sidway案(见P.177页思考题4)与本案案情的不同之处在 于: A、在前案中,放弃法定的权利可以构成对价。 B、在本案中,尽法定的义务可以构成对价。 C、在本案中,母亲没有尽其扶养义务,因而没有提供充分的对价。 2、韦布案(《选评》P.38一39) (1)过去的对价指 A、在诉讼发生时,对价己经转移。 B、对价的提供发生在诺言作出之前。 C、起诉的时效期已过。 (2)“道德上的义务”理论与大陆法上的无因管理制度的不同之处在于 A、前者以诺言的存在为前提。 B、前者属于公民应尽的义务。 C、前者是一种古老的制度。 (3)本案与米尔斯案(《美国合同法》P.22)的判决结果不同,因为 A、两案的案情不同。 B、所依据的法律原则不同。 C、米尔斯案代表了美国法院的新倾向。 (4)《第二次合同法重述》第86条规定与本案 A、不一致。 B、没有关联。 C、保持了一致。 (5)《第二次合同法重述》第86条的规定实际上是让法官根据道德准则作 出判决。这样的观点 A、正确。 B、不正确。 C、很难说。 (6)《第二次合同法重述》第86条中“在该诺言的价值与该利益的价值不 相称的程度上,该诺言没有约束力。”意思是说: A、既然诺言是无对价的,法官有权限制诺言的人的义务。 B、诺言的价值与对价的价值应当对称。 C、诺言的价值与对价的价值不应背离太大。 (7)从一定意义上说,美国法院通过采纳“过去的对价”,吸收了大陆法上 的无因管理制度。这样的说法
《比较合同法》 作业习题 B、只保护本地的居民。 C、是保护美国公民的。 (5)Hamer v. Sidway 案(见 P.177 页思考题 4)与本案案情的不同之处在 于: A、在前案中,放弃法定的权利可以构成对价。 B、在本案中,尽法定的义务可以构成对价。 C、在本案中,母亲没有尽其扶养义务,因而没有提供充分的对价。 2、韦布案(《选评》P.38——39) (1)过去的对价指 A、在诉讼发生时,对价已经转移。 B、对价的提供发生在诺言作出之前。 C、起诉的时效期已过。 (2)“道德上的义务”理论与大陆法上的无因管理制度的不同之处在于 A、前者以诺言的存在为前提。 B、前者属于公民应尽的义务。 C、前者是一种古老的制度。 (3)本案与米尔斯案(《美国合同法》P.22)的判决结果不同,因为 A、两案的案情不同。 B、所依据的法律原则不同。 C、米尔斯案代表了美国法院的新倾向。 (4)《第二次合同法重述》第 86 条规定与本案 A、不一致。 B、没有关联。 C、保持了一致。 (5)《第二次合同法重述》第 86 条的规定实际上是让法官根据道德准则作 出判决。这样的观点 A、正确。 B、不正确。 C、很难说。 (6)《第二次合同法重述》第 86 条中“在该诺言的价值与该利益的价值不 相称的程度上,该诺言没有约束力。”意思是说: A、既然诺言是无对价的,法官有权限制诺言的人的义务。 B、诺言的价值与对价的价值应当对称。 C、诺言的价值与对价的价值不应背离太大。 (7)从一定意义上说,美国法院通过采纳“过去的对价”,吸收了大陆法上 的无因管理制度。这样的说法 3
喇纤港的行形大手 《比较合同法》 作业习题 A、正确。 B、不正确。 C、很难说。 3、高街国家银行案(《选评》)P42一43) (1)本案判决的一般作用在于 A、防止不当得利。 B、使修改合同和弃权的诺言归于无效。 C、防止胁迫。 (2)《统一商法典》的规定与本案判决的不一致之处在于: A、合同的修改无须对价。 B、在商人之间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的修改无须对价。 C、《统一商法典》废弃了对价制度。 4、北京市利林商贸有限公司案(“中国案例精选”p.2一3) (1)关于该案的判决与 是一致的。 A、英美普通法 B、《统一商法典》 C、对价的原理 (2)关于该案的判决与 是不一致的。 A、《统一商法典》 B、《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C、Upper Avenue National Bank案 5、拉克利德煤气公司案(《选评》P45一48) (1)法院为什么认为原告没有“专断地解决合同的权力”? A、因为原告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解除合同。 B、因为被告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C、因为原告如果在一年内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天发出通知。 (2)当一方有权“专断地”解除合同时,另一方可以以合同缺乏对价的互 惠为理由解除合同或撤销合同,因为, A、前者的诺言是空洞的诺言。 B、另一方可以主张合同显失公平。 C、任何一方的诺言均失去了对价的支持。 (3)依普通法,需求合同是缺乏对价的互惠的合同,因为 A、卖方没有对应的决定供货量的权利。 B、这种合同没有对价。 C、双方从对方获得的对价不对称。 (4)本案与霍布金斯案(《美国合同法》P28)的相似之处在于,产量决定
《比较合同法》 作业习题 A、正确。 B、不正确。 C、很难说。 3、高街国家银行案(《选评》)P.42——43) (1)本案判决的一般作用在于 A、防止不当得利。 B、使修改合同和弃权的诺言归于无效。 C、防止胁迫。 (2)《统一商法典》的规定与本案判决的不一致之处在于: A、合同的修改无须对价。 B、在商人之间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的修改无须对价。 C、《统一商法典》废弃了对价制度。 4、北京市利林商贸有限公司案(“中国案例精选”p.2—3) (1)关于该案的判决与 是一致的。 A、英美普通法 B、《统一商法典》 C、对价的原理 (2)关于该案的判决与 是不一致的。 A、《统一商法典》 B、《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C、Upper Avenue National Bank 案 5、拉克利德煤气公司案(《选评》P.45——48) (1)法院为什么认为原告没有“专断地解决合同的权力”? A、因为原告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解除合同。 B、因为被告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C、因为原告如果在一年内解除合同,必须提前 30 天发出通知。 (2)当一方有权“专断地”解除合同时,另一方可以以合同缺乏对价的互 惠为理由解除合同或撤销合同,因为, A、前者的诺言是空洞的诺言。 B、另一方可以主张合同显失公平。 C、任何一方的诺言均失去了对价的支持。 (3)依普通法,需求合同是缺乏对价的互惠的合同,因为 A、卖方没有对应的决定供货量的权利。 B、这种合同没有对价。 C、双方从对方获得的对价不对称。 (4)本案与霍布金斯案(《美国合同法》P.28)的相似之处在于,产量决定 4
制卧价贸易大考 《比较合同法》 作业习题 于买方的需求,因而是不确定的。这种说法 A、正确。 B、错误。 C、很难说。 (5)本案中补充协议的签署使原告的诺言 A、成为空洞的诺言。 B、不再是空洞的诺言。 C、丧失了对价。 (6)从某种意义上说,“对价的互惠”原理反映了显失公平的理念。这种观 点 A、正确。 B、错误。 C、很难说。 6、里奇兹案(《选评》P.39) (1)在本案中,祖父开出支票,如果是以原告放弃工作为条件的,祖父的 诺言就有了对价。这样说, A、正确。 B、错误。 C、很难说。 (2)张三对李四说:“如果你喜欢我的表,尽管拿去。”这一表示 A、使李四有权主张张三“不得自食其言”。 B、可能只是一个玩笑。 C、只能构成一个玩笑。 (3)对慈善机械机构作出的捐款的诺言 A、由于无对价而可以被撤回。‘ B、可以依据“不得自食其言”的理论而具有约束力。 C、在这样的机构发生依赖之前就具有约束力。 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 (一)讨论题 1.Schoenung案(((选编〉)(英文)P.185-188) (1)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就购买生活必需品的合同承担责任? (2)其他问题:见P.188 2.克拉斯纳案(((选评〉〉P.52--54) (1)参阅〈(美国合同法》〉P.80--83,思考:判断智力有缺陷的人订立的
《比较合同法》 作业习题 于买方的需求,因而是不确定的。这种说法 A、正确。 B、错误。 C、很难说。 (5)本案中补充协议的签署使原告的诺言 A、成为空洞的诺言。 B、不再是空洞的诺言。 C、丧失了对价。 (6)从某种意义上说,“对价的互惠”原理反映了显失公平的理念。这种观 点 A、正确。 B、错误。 C、很难说。 6、里奇兹案(《选评》P.39) (1)在本案中,祖父开出支票,如果是以原告放弃工作为条件的,祖父的 诺言就有了对价。这样说, A、正确。 B、错误。 C、很难说。 (2)张三对李四说:“如果你喜欢我的表,尽管拿去。”这一表示 A、使李四有权主张张三“不得自食其言”。 B、可能只是一个玩笑。 C、只能构成一个玩笑。 (3)对慈善机械机构作出的捐款的诺言 A、由于无对价而可以被撤回。‘ B、可以依据“不得自食其言”的理论而具有约束力。 C、在这样的机构发生依赖之前就具有约束力。 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 (一)讨论题 1.Schoenung 案(〈〈选编〉〉(英文)P..185--188) (1)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就购买生活必需品的合同承担责任? (2)其他问题:见 P. 188 2.克拉斯纳案(〈〈选评〉〉P.52---54) (1)参阅〈〈美国合同法〉〉P.80---83,思考:判断智力有缺陷的人订立的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