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行政行为概述 第一节行政行为的涵义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依法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实施的能够产 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它包含以下含义:第一,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 体的行为,即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实施的行为:第二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依法行使的行政职权的行为:第三,行政行为是行 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由此可以看出,行政行为 与民事行为相比较具有如下特征: 1、行政行为具有从属法律性 2、行政行为具有裁量性 3、行政行为具有单方意志性 4、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 二、行政行为的意义 行政行为的意义可以表现在多方面,具体可以表现在行政法学的研 究方面:行政主体方面:行政相对人方面:人民法院的行政司法审查方 面等
第五章 行政行为概述 第一节 行政行为的涵义 ⚫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依法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实施的能够产 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它包含以下含义:第一,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 体的行为,即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实施的行为;第二,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依法行使的行政职权的行为;第三,行政行为是行 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由此可以看出,行政行为 与民事行为相比较具有如下特征: ⚫ 1、行政行为具有从属法律性 ⚫ 2、行政行为具有裁量性 ⚫ 3、行政行为具有单方意志性 ⚫ 4、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 ⚫ 二、行政行为的意义 ⚫ 行政行为的意义可以表现在多方面,具体可以表现在行政法学的研 究方面;行政主体方面;行政相对人方面;人民法院的行政司法审查方 面等
第二节 行政行为的分类 行政行为种类繁多,内容庞杂。对行政行为的分类研究可以 更深入地理解、把握行政行为的特点,可以从多种角度对不同行 政行为的内容、行为产生的结果以及它所遵循的行为规则进行分 析。同时,也有助于我们对各种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 的认识,有助于对行政行为监督与救济途径、方式的判断使用。 行政行为根据不同的标准和目的,可作多种不同的分类,其中, 主要的分类有: 一、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二、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三、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 四、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 五、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
第二节 行政行为的分类 ⚫ 行政行为种类繁多,内容庞杂。对行政行为的分类研究可以 更深入地理解、把握行政行为的特点,可以从多种角度对不同行 政行为的内容、行为产生的结果以及它所遵循的行为规则进行分 析。同时,也有助于我们对各种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 的认识,有助于对行政行为监督与救济途径、方式的判断使用。 行政行为根据不同的标准和目的,可作多种不同的分类,其中, 主要的分类有: ⚫ 一、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 二、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 三、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 ⚫ 四、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 ⚫ 五、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
第三节 行政行为的内容与形式 一、行政行为的内容 行政行为的内容,是指行政主体所实施的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或 者相对事项产生的具体影响。 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因履行行政职能而实施的能够产生法律效果 的行为。一个行政行为的作出,必然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一 定的影响,或者对其所指向的相对事项产生一定影响。这种影响,可以 是直接的影响,也可以是间接的影响。但是,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 的,都是由行政行为的内容决定的。不同的行政行为,其内容不同,功 能不同,产生的法律效果也不同。行政主体正是凭借不同内容的行政行 为,使其行政职能得以实现。 就行政行为整体而言,行政行为的内容十分广泛、复杂,不同种类 的行政行为有着不同的对象和目的,同一种类的每一个行政行为又有自 己特定的对象和目的。因此,行政行为的内容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难 以详细列举。下面仅根据各类行政行为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所产生的 影响,可以把行政行为在内容上分为权利性行为和义务性行为两大部分
第三节 行政行为的内容与形式 ⚫ 一、行政行为的内容 ⚫ 行政行为的内容,是指行政主体所实施的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或 者相对事项产生的具体影响。 ⚫ 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因履行行政职能而实施的能够产生法律效果 的行为。一个行政行为的作出,必然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一 定的影响,或者对其所指向的相对事项产生一定影响。这种影响,可以 是直接的影响,也可以是间接的影响。但是,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 的,都是由行政行为的内容决定的。不同的行政行为,其内容不同,功 能不同,产生的法律效果也不同。行政主体正是凭借不同内容的行政行 为,使其行政职能得以实现。 ⚫ 就行政行为整体而言,行政行为的内容十分广泛、复杂,不同种类 的行政行为有着不同的对象和目的,同一种类的每一个行政行为又有自 己特定的对象和目的。因此,行政行为的内容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难 以详细列举。下面仅根据各类行政行为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所产生的 影响,可以把行政行为在内容上分为权利性行为和义务性行为两大部分
1、权利性行政行为 权利性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法使相对一方的个人、组 织获得或丧失某种权利和权能的行政行为。它具体包括:(1)赋 予权利或权能的行政行为:(2)剥夺权利或权能的行政行为。 2、义务性行政行为 义务性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使相对一方的个人、组织 承担或免除某种义务的行政行为。承担义务实际上将影响个人、 组织财产权甚至人身权,因此都需要较高层次的法律、法规来规 定。具体包括:(1)使相对一方承担义务;(2)使相对一方免 除义务。 二、行政行为的形式 行政行为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不同的行政行为会 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归纳起来,主要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 动作形式和默示形式四种
⚫ 1、权利性行政行为 ⚫ 权利性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法使相对一方的个人、组 织获得或丧失某种权利和权能的行政行为。它具体包括:(1)赋 予权利或权能的行政行为;(2)剥夺权利或权能的行政行为。 ⚫ 2、义务性行政行为 ⚫ 义务性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使相对一方的个人、组织 承担或免除某种义务的行政行为。承担义务实际上将影响个人、 组织财产权甚至人身权,因此都需要较高层次的法律、法规来规 定。具体包括:(1)使相对一方承担义务;(2)使相对一方免 除义务。 ⚫ 二、行政行为的形式 ⚫ 行政行为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不同的行政行为会 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归纳起来,主要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 动作形式和默示形式四种
第四节行政行为的构成与合法要件 一、 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 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一个行政行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是从性质上区别行政行为与其它行为或非行政行为的标准,也是认定 个案件是行政案件还是民事案件,是适用行政法规范还是民法规范的标 准。通常来讲,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四项: 1、行政权能的存在。 行政权能是实施法律,作出行政行为的一种资格。它可以由法律赋 予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也可以由行政主体分解、确定给行政机构和公 务员。只有具备行政权能的组织或者个人才能实施法律和作出行政行为, 也只有具备行政权能的组织或个人所作的行为才有可能是行政行为,行 政权能是决定一个行为是否是行政行为的要件。 行政权能是一种主体资格,是决定一个组织是否是行政主体的实质 性资格,因此,行政权能可以称为行政行为成立的主体要件或资格要件。 2、行政权的实际运用。 行政行为必须是行使行政权的行为,即运用行政权所作的行为。因 为,只有运用行政权才能实施具有单方性和强制性的行政行为,这样的 行为不具有民事法律行为等其他法律行为的特征,从而需要行政法规范 调整。行政权的实际运用可以称为行政行为成立的权力要件
第四节 行政行为的构成与合法要件 ⚫ 一、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 ⚫ 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一个行政行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是从性质上区别行政行为与其它行为或非行政行为的标准,也是认定一 个案件是行政案件还是民事案件,是适用行政法规范还是民法规范的标 准。通常来讲,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四项: ⚫ 1、行政权能的存在。 ⚫ 行政权能是实施法律,作出行政行为的一种资格。它可以由法律赋 予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也可以由行政主体分解、确定给行政机构和公 务员。只有具备行政权能的组织或者个人才能实施法律和作出行政行为, 也只有具备行政权能的组织或个人所作的行为才有可能是行政行为,行 政权能是决定一个行为是否是行政行为的要件。 ⚫ 行政权能是一种主体资格,是决定一个组织是否是行政主体的实质 性资格,因此,行政权能可以称为行政行为成立的主体要件或资格要件。 ⚫ 2、行政权的实际运用。 ⚫ 行政行为必须是行使行政权的行为,即运用行政权所作的行为。因 为,只有运用行政权才能实施具有单方性和强制性的行政行为,这样的 行为不具有民事法律行为等其他法律行为的特征,从而需要行政法规范 调整。行政权的实际运用可以称为行政行为成立的权力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