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并列组合是一切曲式结构的基础,是曲式结构向着更高级复杂化发展的必然起点,它包括在一切曲式结构之中。单一部曲式是并列的基础,没有单一部曲式存在就谈不上并列开始,因此可以把一部曲式列在并列组合原则之下。虽然它本身并没有并列因素,但它可以在发展中产生这种因素,从而向二部并列过渡。例如,有名的亨德尔《快乐的铁匠》变奏曲主题。如果我们把所有的实际反复和标记反复都取消的话,那么它就是地地道道的由三乐句组成的一部曲式。然而反复却带来向并列二部曲式的发展。这时首先满足了并列二部曲式的“量”的要求:两部各为四小节,后四小节照二部曲式惯例单独反复。如果把第四小节的离调用最简单的方法改动一两个音使之回到主音上来结束,或加强巩固正式的属调结束的话,那么前四小节就形成完整乐段结构的第曲式部分,而整个变奏曲主题将由这种“质”上的突破,终将转变成并列二部曲式。“单从理论上来讲,并列部分的数量是无限的,但实践上,没有一定的条件是很少超过四个部分以上,它们的图式如下:A+BA一部由式二部并列曲式A+B+CA+B+C+ D四部并列曲式三部并列曲式A+B+C+D+....多部并列曲式并列关系也是套曲曲式级别中各乐章间的组合原则。随着并列数量的增多,曲式的离心力就会增大,这是并列组合原则局限性的表现,特别是曲式的最后一部分,要完成总结概括收束的作用,表现主导音乐内容方面就会遇到较大的困难。.15:
能够比较有效地克服并列组合原则弱点的高一级组合方法,就是在曲式的最后再现曲式最初的结构部分,从而形成再现组合原则。它的特点就是曲式首尾结构内容雷同,中间对比更新。“再现“带给曲式结构以非常重要的功能含义,它不仅比并列原则更明确有力地体现功能运动的各个阶段,而且明确地体现出矛盾的统一的辩证原则,两端再现所形成的稳定骨架对抗着中间部所产生的离散力量,从而巩固了结束功能。它在肯定第一次出现的主题材料的主导地位时,也就更有逻辑地发挥了概括总结的功能。然而,音乐作为在时间中展示的艺术,应用时间上先后出现的再现表现手段,在这里并不产生思想内容表达时先后在次序上的时,差概念。最初呈示与最后再现之间的对比更新部分也不能无限增多。虽然有最后的再现部分做总结概括,并为突出主导音乐内容作保证,然而连续两次以上出现对比更新部分也会削弱曲式结构的整体感受。它们的图示如下:A+B+A+b再现二部曲式再现三部曲式A+B+C+AA+B+C+....A再现四部曲式再现多部曲式再现组合原则与并列组合原则所形成的曲式结构,仅最后一曲式部分不同,这说明了它们之间是有原则不同的,同时也有相互的关联。不难看出,再现原则是并列原则的复杂化,它是在并列原则的基础上加上再现原则的。再现曲式的另一种维持内聚力,取得部分间平衡,从而达到.16
乐曲统一和稳定的方法是采取双重曲式部分的对称再现,由此而形成集中对称曲式结构。较多见的两种类型可用下列图式代表之:A+B+C+B+A五部集中对称曲式A+B+C+D+C+B+A七部集中对称曲式保持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对比更新部分同时存在,又能在增多曲式部分时维持结构的集中统一,不失其内聚力的好办法,即是进一一步采取循环组合的曲式结构原则。它的特点是:主导的结构部分循环出现,多次再现。这里我们应该把“再现”与“循环”加以区别。显然从我们的生活常识、经历或一般物理现象上来看,在对比、相异的事物出现之后,先前的事物只一次地返回,我们习惯地称之为“再现”,而在超过一次以上的再出现给我们的感觉才具有循环的性质,不论对比相异的事物更换与否。因此,循环原则可以称之为多再现原则,可用下列图式表示之:A+B+A+C+A五部回旋曲式A+B+A+C+A+D......+A多部回旋曲式再现的部分可以不在原调,直到最后一次才回原调,这就是巴洛克时代所流行的回归曲式(RitornelloForm)。移调再现所形成的回归曲式也可以是五部的或多部的,图式如下:A+B+A'+C+A"+D+A七部回归曲式同样可以看出循环组合原则与并列组合原则所形成的曲式之间的“同”与“异”,依然可以说循环原则是再现原则的复杂化,它.17
是在再现原则基础之上加上循环原则的。循环组合原则已经酿在带有特定部分反复法的再现三部曲式之中了,即体现在由A+:B+A:所形成的A+B+A+B+A的三部五部曲式中,进而又可体现在由三部五部曲式的B部进行移调或变体再现时所形成的A+B+A+B'+A的双三部曲式中。这里再现原则与循环原则在保有各自特点的同时,它们之间内在的联系就更加明显可见了。因此,典型的五部回旋曲式是在B'彻底地变成对比的C部时而形成的。这样回旋曲式至少要包括三个独立的主题,对比插部增多也使主题增多,这将使它在表达五光十色、千变方化,围绕着稳定的中心主部形成静止中不断地变化特别有利。奏鸣曲式称之为最高曲式结构原则的表现,它的特点是:两个在调性上和形象内容上对比的主题,在再现中实现两个主题在主调中的调性附合。奏鸣曲式的两种主要类形的图式如下A+B+C+A+B完满的奏鸣曲式A+B+A+BI省略展开部的奏鸣曲式奏鸣组合原则带给乐曲在表现形象内容时使用更有力、更复杂的表现手段的巨大可能性。并列原则和再现原则在与奏鸣组合原则结合起来时,获得了新的表现素质。主部与副部之间的并列不仅在性质上更加有内在的有机的联系,而且并列的方法与手段也使这种联系更加有机。连接部的存在使这种有机性可以上升到,对比的事物处在矛盾统一中的这种哲学高度上来。再现原则是在对比的两主题改变了对比调性关系的基础上,采取同一再现而体现的,不是原封的再现,而是在新水平上的再现。奏鸣组合原则.18:
中还有进行另外一种性质的对比并列发展的场所一一展开部,它可以在呈示部已经必然而且圆满地出现从主部材料直到形象内容上的对比后,在展开部中提供前面对比主题积极的解体性专门展开。因此,具有展开部的奏鸣曲式的两端呈示部与再现部的并列不是一般的曲式部分的并列关系。展开部是承受呈示部的紧张推动力的驱使而出现,而再现部则是这种压力在新水平上的解决。鸣组合原则也可以与循环组合原则结合起来,从而形成各种类型的回旋奏鸣曲式,如以下图式:A+B+A+C+A+B+A七部回旋奏鸣曲式A1+ABI+五部回旋奏鸣曲式五部回旋奏鸣曲式可以看成是省略中间插部或展开部的七部回旋奏鸣曲式,,因为中间部省略,因此也没有必要主部连续两次出现。循环组合原则在这里是起着“缓和”奏鸣原则所带来的紧张度”的使命的。如果回旋奏鸣曲式中的C部依然保持为展开部的话,那么奏鸣组合的原则就会更鲜明些,反之,C部为插部时回旋性就会突出些。在任何情况下,回旋奏鸣曲式都集中体现了所有上述四种组合原则于一体。还有一个分章组合原则,它是套曲曲式的结构基础,但它就是并列组合原则在最高结构级别—套曲曲式—上的复制。这里我们把单章也包括进来,其理由正如前面有关一部曲式的见解。因此我们有:单乐章、两乐章、三乐章、四乐章及更多乐章的并列组合的套曲结构形式。套曲曲式结构特点是:连续地把对比更新的乐章在横向延伸中累积起来,其中每一组成乐章都具有同等·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