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09+0.1d,-d)小3/p(d4≤15) (4.3.4-1) 在地面下15~20m范围内,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临界值可按下式计算: N0(24-01d,y3/p.(15≤d≤20) 式中N一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临界值 N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基准值,应按表4.3.4采用 d饱和土标准贯入点深度(m) pc一粘粒含量百分率,当小于3或为砂土时,应采用3 oo?oo 表434 标淮贯入锤击数基准值 设计地震分组 7度 8度 6(8) 10(13) 16 第二、三组 8(10) 2(15) 18 注:括号内数值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 4.3.5对存在液化土层的地基,应探明各液化土层的深度和厚度,按下式计算每个 钻孔的液化指数,并按表4.3.5综合划分地基的液化等级 W 式中IE液化指数 m一在判别深度范围内每一个钻孔标准贯入试验点的总数; N、Na一分别为i点标准贯入锤击数的实测值和临界值,当实测值大于临界值时应 取临界值的数值; dl-i点所代表的土层厚度(m),可采用与该标准贯入试验点相邻的上、下两 标准贯入试验点深度差的一半,但上界不高于地下水位深度,下界不深于液化深度: W-i土层单位土层厚度的层位影响权函数值(单位为m)。若判别深度为 15m,当该层中点深度不大于5m时应采用10,等于15m时应采用零值,5~15m时 应按线性内插法取值;若判别深度为20m,当该层中点深度不大于5m时应采用10, 等于20m时应采用零值,5~20m时应按线性内插法取值。 表435 液化等级 液化等级 轻微 判别深度力15m时的液化指数 0<lm≤5 5<l≤5 l1E>15 uooHNoo 判别深度为20m时的液化指数 0<l≤6 6<l≤18 l1E>18 4.3.6当液化土层较平坦且均匀时,宜按表4.3.6选用地基抗液化措施;尚可计入上 第26页,共26页
第 26 页 共 26 页 @ www.sinoaec.com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资料编号 GB 50011--2001 @ [ ] cr s w c N = N0 0.9 + 0.1(d − d ) 3 / ρ (ds 15) (4.3.4-1) 在地面下 15 20m 范围内 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临界值可按下式计算: cr s c N = N0 (2.4 − 0.1d ) 3 / ρ (15 ds 20) (4.3.4-2) 式中 Ncr 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临界值 N0 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基准值 应按表 4.3.4 采用 ds 饱和土标准贯入点深度(m) c 粘粒含量百分率 当小于 3 或为砂土时 应采用 3 表 4.3.4 标淮贯入锤击数基准值 设计地震分组 7 度 8 度 9 度 第一组 6(8) 10(13) 16 第二 三组 8(10) 12(15) 18 注 括号内数值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 0.15g 和 0.30g 的地区 4.3.5 对存在液化土层的地基 应探明各液化土层的深度和厚度 按下式计算每个 钻孔的液化指数 并按表 4.3.5 综合划分地基的液化等级: i i n i cri i lE d W N N I ∑= = − 1 1 (4.3.5) 式中 IlE 液化指数 n 在判别深度范围内每一个钻孔标准贯入试验点的总数 Ni Ncri 分别为 i 点标准贯入锤击数的实测值和临界值 当实测值大于临界值时应 取临界值的数值 di i 点所代表的土层厚度(m) 可采用与该标准贯入试验点相邻的上 下两 标准贯入试验点深度差的一半 但上界不高于地下水位深度 下界不深于液化深度 Wi i 土层单位土层厚度的层位影响权函数值(单位为 m -1) 若判别深度为 15m 当该层中点深度不大于 5m 时应采用 10 等于 15m 时应采用零值 5 15m 时 应按线性内插法取值 若判别深度为 20m 当该层中点深度不大于 5m 时应采用 10 等于 20m 时应采用零值 5 20m 时应按线性内插法取值 表 4.3.5 液化等级 液化等级 轻微 中等 严重 判别深度力 15m 时的液化指数 0 IlE 5 5 IlE l5 IlE 15 判别深度为 20m 时的液化指数 0 IlE 6 6 IlE 18 IlE 18 4.3.6 当液化土层较平坦且均匀时 宜按表 4.3.6 选用地基抗液化措施 尚可计入上
部结构重力荷载对液化危害的影响,根据液化震陷量的估计适当调整抗液化措施。 不宜将未经处理的液化土层作为天然地基持力层 表436 抗液化措施 建筑抗震 地基的液化等级 设防类别 轻微 中等 部分消除液化沉陷 全部消除液化沉陷 乙类或对基础和上部结构处或部分消除液化沉陷且全部消除液化沉陷 对基础和上部结构处理 基础和上部结构处基础和上部结构处 全部消除液化沉陷,或部分 oo?oo 丙类|理,亦可不采取措施理,或更高要求的措消除液化沉陷且对基础和上部结 构处理 丁类 可不采取措施 可不采取措施 基础和上部结构处理,或其 他经济的措施 4.3.7全部消除地基液化沉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桩基时,桩端伸入液化深度以下稳定土层中的长度(不包括桩尖部分), 应按计算确定,且对碎石土,砾、粗、中砂,坚硬粘性土和密实粉土尚不应小于0.5m, 对其他非岩石土尚不宜小于1.5m 2采用深基础时,基础底面应埋入液化深度以下的稳定土层中,其深度不应小 于0.5m。 3采用加密法(如振冲、振动加密、挤密碎石桩、强夯等)加固时,应处理至液 化深度下界;振冲或挤密碎石桩加固后,桩间土的标准贯入锤击数不宜小于本节第 4.3.4条规定的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临界值。 4用非液化土替换全部液化土层。 5采用加密法或换土法处理时,在基础边缘以外的处理宽度,应超过基础底面 下处理深度的1/2且不小于基础宽度的1/5。 4.3.8部分消除地基液化沉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处理深度应使处理后的地基液化指数减少,当判别深度为15m时,其值不宜 大于4,当判别深度为20m时,其值不宜大于5;对独立基础和条形基础,尚不应小 于基础底面下液化土特征深度和基础宽度的较大值 2采用振冲或挤密碎石桩加固后,桩间土的标准贯入锤击数不宜小于按本节第 uooHNoo 434条规定的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临界值。 3基础边缘以外的处理宽度,应符合本节第4.3.7条5款的要求 4.3.9减轻液化影响的基础和上部结构处理,可综合采用下列各项措施: 第27页,共27页
第 27 页 共 27 页 @ www.sinoaec.com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资料编号 GB 50011--2001 @ 部结构重力荷载对液化危害的影响 根据液化震陷量的估计适当调整抗液化措施 不宜将未经处理的液化土层作为天然地基持力层 表 4.3.6 抗液化措施 建筑抗震 地基的液化等级 设防类别 轻微 中等 严重 乙类 部分消除液化沉陷 或对基础和上部结构处 理 全部消除液化沉陷 或部分消除液化沉陷且 对基础和上部结构处理 全部消除液化沉陷 丙类 基础和上部结构处 理 亦可不采取措施 基础和上部结构处 理 或更高要求的措施 全部消除液化沉陷 或部分 消除液化沉陷且对基础和上部结 构处理 丁类 可不采取措施 可不采取措施 基础和上部结构处理 或其 他经济的措施 4.3.7 全部消除地基液化沉陷的措施 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用桩基时 桩端伸入液化深度以下稳定土层中的长度(不包括桩尖部分) 应按计算确定 且对碎石土 砾 粗 中砂 坚硬粘性土和密实粉土尚不应小于 0.5m 对其他非岩石土尚不宜小于 1.5m 2 采用深基础时 基础底面应埋入液化深度以下的稳定土层中 其深度不应小 于 0.5m 3 采用加密法(如振冲 振动加密 挤密碎石桩 强夯等)加固时 应处理至液 化深度下界 振冲或挤密碎石桩加固后 桩间土的标准贯入锤击数不宜小于本节第 4.3.4 条规定的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临界值 4 用非液化土替换全部液化土层 5 采用加密法或换土法处理时 在基础边缘以外的处理宽度 应超过基础底面 下处理深度的 1/2 且不小于基础宽度的 1/5 4.3.8 部分消除地基液化沉陷的措施 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处理深度应使处理后的地基液化指数减少 当判别深度为 15m 时 其值不宜 大于 4 当判别深度为 20m 时 其值不宜大于 5 对独立基础和条形基础 尚不应小 于基础底面下液化土特征深度和基础宽度的较大值 2 采用振冲或挤密碎石桩加固后 桩间土的标准贯入锤击数不宜小于按本节第 4.3.4 条规定的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临界值 3 基础边缘以外的处理宽度 应符合本节第 4.3.7 条 5 款的要求 4.3.9 减轻液化影响的基础和上部结构处理 可综合采用下列各项措施:
1选择合适的基础埋置深度。 2调整基础底面积,减少基础偏心。 3加强基础的整体性和刚度,如采用箱基、筏基或钢筋混凝土交叉条形基础 加设基础圈梁等。 4减轻荷载,增强上部结枃的整体刚度和均匀对称性,合理设置沉降缝,避免 采用对不均匀沉降敏感的结构形式等 5管道穿过建筑处应预留足够尺寸或采用柔性接头等。 oo?oo 4.3.10液化等级为中等液化和严重液化的故河道、现代河滨、海滨,当有液化侧向 扩展或流滑可能时,在距常时水线约100m以内不宜修建永久性建筑,否则应进行抗 滑动验算、采取防土体滑动措施或结构抗裂措施。 注常时水线宜按设计基准期内年平均最高水位采用,也可按近期年最高水位采用 4.3.11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存在软弱粘性土层与湿陷性黄土时,应结合具体情况 综合考虑,采用桩基、地基加固处理或本节第43.9条的各项措施,也可根据软土震 陷量的估计,采取相应措施。 4.4桩基 4.4.1承受竖向荷载为主的低承台桩基,当地面下无液化土层,且桩承台周围无淤 泥、淤泥质土和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大于100kPa的填土时,下列建筑可不进行桩基 抗震承载力验算 1本章第4.2.1条之1、3款规定的建筑 27度和8度时的下列建筑 1)一般的单层厂房和单层空旷房屋; 2)不超过8层且高度在25m以下的一般民用框架房屋; 3)基础荷载与2)项相当的多层框架厂房 4.4.2非液化土中低承台桩基的抗震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桩的竖向和水平向抗震承载力特征值,可均比非抗震设计时提高25%。 2当承台周围的回填土夯实至干密度不小于《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对填土 的要求时,可由承台正面填土与桩共同承担水平地震作用;但不应计入承台底面与 地基土间的摩擦力 Noo 4.4.3存在液化土层的低承台桩基抗震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一般浅基础,不宜计入承台周围土的抗力或刚性地坪对水平地震作用的分 第28页,共28页
第 28 页 共 28 页 @ www.sinoaec.com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资料编号 GB 50011--2001 @ 1 选择合适的基础埋置深度 2 调整基础底面积 减少基础偏心 3 加强基础的整体性和刚度 如采用箱基 筏基或钢筋混凝土交叉条形基础 加设基础圈梁等 4 减轻荷载 增强上部结构的整体刚度和均匀对称性 合理设置沉降缝 避免 采用对不均匀沉降敏感的结构形式等 5 管道穿过建筑处应预留足够尺寸或采用柔性接头等 4.3.10 液化等级为中等液化和严重液化的故河道 现代河滨 海滨 当有液化侧向 扩展或流滑可能时 在距常时水线约 100m 以内不宜修建永久性建筑 否则应进行抗 滑动验算 采取防土体滑动措施或结构抗裂措施 注:常时水线宜按设计基准期内年平均最高水位采用 也可按近期年最高水位采用 4.3.11 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存在软弱粘性土层与湿陷性黄土时 应结合具体情况 综合考虑 采用桩基 地基加固处理或本节第 4.3.9 条的各项措施 也可根据软土震 陷量的估计 采取相应措施 4.4 桩 基 4.4.1 承受竖向荷载为主的低承台桩基 当地面下无液化土层 且桩承台周围无淤 泥 淤泥质土和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大于 100kPa 的填土时 下列建筑可不进行桩基 抗震承载力验算: 1 本章第 4.2.1 条之 1 3 款规定的建筑 2 7 度和 8 度时的下列建筑: 1)一般的单层厂房和单层空旷房屋 2)不超过 8 层且高度在 25m 以下的一般民用框架房屋 3)基础荷载与 2)项相当的多层框架厂房 4.4.2 非液化土中低承台桩基的抗震验算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桩的竖向和水平向抗震承载力特征值 可均比非抗震设计时提高 25% 2 当承台周围的回填土夯实至干密度不小于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对填土 的要求时 可由承台正面填土与桩共同承担水平地震作用 但不应计入承台底面与 地基土间的摩擦力 4.4.3 存在液化土层的低承台桩基抗震验算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一般浅基础 不宜计入承台周围土的抗力或刚性地坪对水平地震作用的分
担作用。 2当桩承台底面上、下分别有厚度不小于1.5m、1.0m的非液化土层或非软弱 土层时,可按下列二种情况进行桩的抗震验算,并按不利情况设计 1)桩承受全部地震作用,桩承载力按本节第44.2条取用,液化土的桩周摩阻 力及桩水平抗力均应乘以表443的折减系数。 表 4.4.3 土层液化影响折减系数 实际标贯锤击数/临界标贯锤击数 深度d(m) 折减系数 ds≤10 0 oo?oo 0.6 10<d≤20 1/3 >0.6~0.8 10<d≤20 2/3 ds≤10 2/3 >0.8~1.0 10<d≤20 2)地震作用按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的10%采用,桩承载力仍按本节第442 条1款取用,但应扣除液化土层的全部摩阻力及桩承台下2m深度范围内非液化土的 桩周摩阻力 3打入式预制桩及其他挤土桩,当平均桩距为2.5~4倍桩径且桩数不少于5 5时,可计入打桩对土的加密作用及桩身对液化土变形限制的有利影响。当打桩后桩 间土的标准贯入锤击数值达到不液化的要求时,单桩承载力可不折减,但对桩尖持 力层作强度校核时,桩群外侧的应力扩散角应取为零。打桩后桩间土的标准贯入锤 击数宜由试验确定,也可按下式计算 N1=Np+1000(1-e 0.3N 式中N一打桩后的标准贯入锤击数: p一打入式预制桩的面积置换率 N打桩前的标准贯入锤击数 4.4.4处于液化土中的桩基承台周围,宜用非液化土填筑夯实,若用砂土或粉土则 应使土层的标准贯入锤击数不小于本章第4.34条规定的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临 界值 44.5液化土中桩的配筋范围,应自桩顶至液化深度以下符合全部消除液化沉陷所 要求的深度,其纵向钢筋应与桩顶部相同,箍筋应加密 4.4.6在有液化侧向扩展的地段,距常时水线100m范围内的桩基除应满足本节中 的其他规定外,尚应考虑土流动时的侧向作用力,且承受侧向推力的面积应按边桩 第29页,共29页
第 29 页 共 29 页 @ www.sinoaec.com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资料编号 GB 50011--2001 @ 担作用 2 当桩承台底面上 下分别有厚度不小于 1.5m 1.0m 的非液化土层或非软弱 土层时 可按下列二种情况进行桩的抗震验算 并按不利情况设计: 1)桩承受全部地震作用 桩承载力按本节第 4.4.2 条取用 液化土的桩周摩阻 力及桩水平抗力均应乘以表 4.4.3 的折减系数 表 4.4.3 土层液化影响折减系数 实际标贯锤击数/临界标贯锤击数 深度 ds(m) 折减系数 ds 10 0 0.6 10 ds 20 1/3 ds 10 1/3 0.6 0.8 10 ds 20 2/3 ds 10 2/3 0.8 1.0 10 ds 20 1 2)地震作用按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的 10%采用 桩承载力仍按本节第 4.4.2 条 1 款取用 但应扣除液化土层的全部摩阻力及桩承台下 2m 深度范围内非液化土的 桩周摩阻力 3 打入式预制桩及其他挤土桩 当平均桩距为 2.5 4 倍桩径且桩数不少于 5 5 时 可计入打桩对土的加密作用及桩身对液化土变形限制的有利影响 当打桩后桩 间土的标准贯入锤击数值达到不液化的要求时 单桩承载力可不折减 但对桩尖持 力层作强度校核时 桩群外侧的应力扩散角应取为零 打桩后桩间土的标准贯入锤 击数宜由试验确定 也可按下式计算: 100 (1 ) 0.3 1 NP p N N e − = + ρ − (4.4.3) 式中 N1 打桩后的标准贯入锤击数 打入式预制桩的面积置换率 Np 打桩前的标准贯入锤击数 4.4.4 处于液化土中的桩基承台周围 宜用非液化土填筑夯实 若用砂土或粉土则 应使土层的标准贯入锤击数不小于本章第 4.3.4 条规定的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临 界值 4.4.5 液化土中桩的配筋范围 应自桩顶至液化深度以下符合全部消除液化沉陷所 要求的深度 其纵向钢筋应与桩顶部相同 箍筋应加密 4.4.6 在有液化侧向扩展的地段 距常时水线 100m 范围内的桩基除应满足本节中 的其他规定外 尚应考虑土流动时的侧向作用力 且承受侧向推力的面积应按边桩
外缘间的宽度计算。 oo?oo uooHNoo 第30页,共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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