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地鬥 ,讠风恪的冉牡 345 決理论…… 扩窍涡 对未 参与文献 索引
序 本书的作源于-项完全不同的写作计划。在1986年,我出 版了-本题为《现代国家中的地方政府》的书。在那本书中,我提 出了一种零散地取材于政治科学的分析框架,以帮助本人理解当 时对本国政治体系中的地方政府角色发挥着影响的法律发展。这 一分析框架的确有助于实现该书的目的但是,住利用政治科学的 视角来帮助自己理解法律发展的过程中,我却无法回过头来反思 这些发展对我们的公法传统所产生的实际影响。因此,我萌生了 这样个念头,即写作另外~本书来弥补这一缺陷,这本书的目标 是通过考察英国近来在处理中央一地方关系上的经验来揭示与本 国公法制度的性质紧密相关的一些基本问题。 在这一课题上倾注了数年心力之后,我发现自己走进了一条 死胡同。我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并不是相关资料的单薄,虽然这也 导致了不少的困难。最主要的难题是我必须建构出一种足以帮助 自已理解公法的分析框架。我曾经试图在这本书中用第一章来研 讨公法思想的传统,认为这样就可以为分析此项研究所涉及的具 体材料提供一个尺度。但是这一章膨胀到如此不成比例的程度 以至于我不得不忍痛放弃原定的主题,专门围绕其中所涉及的基 础性阿题而写作这就是本书的缘起
公法与j政治理论 由于本书的題目很容易引起解,我不得不事先提醒读者:它 并非旨在单纯地考察“公法”和“政治理论”这两个不同学科之间的 关系。相反,本书的真正用意在于采用政治理论经典著作中的方 法和洞见来探讨我所认为的公法领域的基本问题。“公法”这学 科的独特性体现在哪些方面?我们如何来界定和描述公法的独特 性?解答此类问题的愿望迫使我们以批判性的眼光来重新审视那 些在公法著作中常常被忽略或视为当然的因素。为此,我在写作 本书时所想的读者对象是那些研习公法的学者和学生,我希望 他/她们能够把本杉作为标准公法教材的补充读物或矫正读物来 阅读。政治理论的研习者们可能也会发现本书对他她们所具有 的意义。此外,我还希望那些像我一样认为理论不应脱离实践的 法理学研者们也能发现本书对他她们有一定的帮助。 在写作本书的过程中,我欠下了许多智识上的债务。我十分 感谢那些本书所着研究的公法学者们。他们对理论和思想的清 晰表述为我界定他们的理论特色并考察形成他们观点的思维模式 提供了方便。我尤其感激那些我在本书中斗胆利用了他们的成果 并将其整合到白己的分析框架之中的政治理论家和思想史研究 者。我只希望他们能够念在我笨拙的翻译和解释是为了个有价 值的事业而原谅我 就我个人的学术生涯而言,我觉得自的幸运超过了自己所 应得的部分,因为我直置身于不断给我以帮助和鼓励的学术机 构和同事群体之中本书所采用的研究方法最早萌牛于华威大学 法学院( Warwick law scho)那充满创新精神的学术氛围,我曾 !1978·84年期间在娜里执教。当我于1984年转至伦敦经济
序 与政治学院之后,我又重新与该校所孕育和维系的一个具有丰富 内涵的公法思想传统建立了联系,在我的大学本科阶段,这一传统 曾终对我产过巨大影啊.正是在这,我开始着手于本书所涉 及到的具体岍究,不过,肖到188年调至格拉斯哥大学之后我 对主流公法传统所秉持的独特品性才开始有了一个晰的认 识在这里,我有幸担任f了约翰·米勒讲座( the John millar(hair) 教控,该教腐所纪念的约翰·米勒先生在公法领域的开拓性著述 在世纪被人们不公正地遗忘了,但其中所贯彻的研究方法却对 本作者多有启发。当我于191年调到曼彻斯特大学之后,我发 现自已次幸运地拥有了一群不断给我以帮助和启发的同事,正 是在他们的支持下我得以最终完成本书的写作 伦敦经济与政治学院的提姆·墨菲以及曼彻斯特大学的迈克 尔·福特、汤姆·占本斯和安东尼·奥占斯阅读了本书的初稿并提出 了许多尖锐而深刻的批评意见使本人获益良多。尼尔达克斯伯 里是本人在伦敦经济与政治学院和曼彻斯特大学的两度同事,遗 憾的是,他在木书最后杀青的阶段由于休学术假而离开使本人得 以乘机将此书交付出版。他阅读了本书各章的好几个版本,并提 出了无数的意见。毫无疑问,如果没有他的员献,本书不会达到如 今这个水准。我还应当特别感谢约翰·格利菲斯,正是他对木书构 思阶段的个初稿的评论使我认识到:如果要使这些思想成为值 得与人分享的学术成果,我需要写→本书来阐述它们。在牛津大 学出版社的里查德哈特身上,我看到了友善收率与理解的完美 结合 最后,但最为重要的,是我对克丽斯、贝斯和弗朗四斯·弗利
公法与政治坪论 的感谢她们直不攴持我从事这项∏的研究。她们有理由不 攴持我从事这项目的研究,因为她们承受∫它的大部分负面效 果我觉得仪仅是感谢还远远不够 马丁·洛克林 1992年1月于多布克罗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