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 建工程 73,749,092.6 589%17,512,554 1.43%446%报告期投资苏州研发基地项目所致 2)负债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口适用V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口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口是√否 (4)公司竞争能力重大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竞争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5)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投资情况 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20.000.00000 3,121.2500 540.77% 被投资公司情况 上市公司占被投资 本期投资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公司权益比例(%)金来源合作方|盈亏(元)是否涉诉 主要从事金融POS 多媒体自助终端 深圳市瑞柏泰电子有限公 2,168,460.7 等电子支付受理设备 20%超幕资金 软硬件及其配套设备 的技术开发、销售 2)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 募集资金总额 64,633.49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9432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391.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6 在建工程 73,749,092.60 5.89% 17,512,551.40 1.43% 4.46% 报告期投资苏州研发基地项目所致 2)负债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4)公司竞争能力重大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竞争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5)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投资情况 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20,000,000.00 3,121,250.00 540.77% 被投资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上市公司占被投资 公司权益比例(%) 资金来源 合作方 本期投资 盈亏(元) 是否涉诉 深圳市瑞柏泰电子有限公 司 主要从事金融 POS 机、多媒体自助终端 等电子支付受理设备 软硬件及其配套设备 的技术开发、销售。 20% 超幕资金 2,168,460.7 6 否 2)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4,633.49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943.2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391.0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 01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总额64634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410164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 入募集资金269103万元,其中运营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完毕,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已使用24431万元, 未使用完毕的资金将继续用于运营项目的建设;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建设项目已使用10,94624万元,未使用完毕的资 金将继续用于项目的运行与建设,超募资金已使用15200万元。 3)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变更项|金承诺/后/本报告/截至期截至期 截止报 是否已募集资 投资总期投入 Q入|末累/末投资到预定本报告告期末是否达行性是 进度可使用期实现累计实到预计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目(含部投资总 投入金 额(1)金额 分变更)额 额2)/(%3)=状态日的效益现的效效益重大变 (2)()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012年 运营销售服务网 2,6902,690 1,967.8873.16%12月10 是 设项目 2013年 2电子支付终端设备 56215,621626.182,44.33.54%2月31668491.04079否 营项目 日 2015年 电子支付技术产研 15,30615,3065317075946243885%12月31 基地建设项目 4项目结余永久补充 829.61 流动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3617236175.4321,191.0 668491,040.79 募资金投向 2014年 电子支付技术苏州 13,50013,50 5,0037%12月31 否 研发基地项目 2013年 2收购瑞柏泰公司 2002.0020010010090月11 16是 20%股权 日 补充流动资金(如 8,2008,20 8,2001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3,70023,7002,00015,200 合计 47,31747,3177,943.2 884491,256.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的实施进度未能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具体原因为:2010年6 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文件《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简称“2号令”),根据该办法规定,国内非金融机构从事网上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7 201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64,633.49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 41,016.4 万元。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投 入募集资金 26,391.03 万元,其中运营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完毕,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已使用 2,447.31 万元, 未使用完毕的资金将继续用于运营项目的建设;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建设项目已使用 10,946.24 万元,未使用完毕的资 金将继续用于项目的运行与建设,超募资金已使用 15,200 万元。 3)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运营销售服务网络 建设项目 否 2,690 2,690 1,967.88 73.16% 2012 年 12 月 10 日 0 是 否 2.电子支付终端设备 运营项目 否 5,621 5,621 626.18 2,447.3 43.54% 2013 年 12 月 31 日 668.49 1,040.79 否 否 3.电子支付技术产研 基地建设项目 是 15,306 15,306 5,317.07 5,946.24 38.85% 2015 年 12 月 31 日 0 否 否 4.项目结余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否 829.6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3,617 23,617 5,943.25 11,191.0 3 -- -- 668.49 1,040.79 -- -- 超募资金投向 1.电子支付技术苏州 研发基地项目 否 13,500 13,500 5,000 37% 2014 年 12 月 31 日 0 否 否 2..收购瑞柏泰公司 20%股权 否 2,000 2,000 2,000 2,000 100% 2013 年 01 月 11 日 216 216 是 否 补充流动资金(如 有) -- 8,200 8,200 8,200 1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3,700 23,700 2,000 15,200 -- -- 216 216 -- -- 合计 -- 47,317 47,317 7,943.25 26,391.0 3 -- -- 884.49 1,256.7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1、“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的实施进度未能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具体原因为:2010 年 6 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 2 号文件《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2 号令”),根据该办法规定,国内非金融机构从事网上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 原因(分具体项目)服务等业务的,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并获得相关业务许可证书。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 的运营内容主要为与广州羊城通有限公司合作开展基于“羊城通公交卡的小额支付合作运营业务,以 及为商业银行、第三方提供设备租赁服务。由于受到2号令实施和审批进度的影响,以及广州羊 有限公司在申领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牌照的进度限制,本项目的的实施进度缓慢,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收 益。随着国内获得相关业务牌照的企业不断增多,截止本报告期末,全国已经有197家企业分别获得 网上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服务等许可证照。公司将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项 目的目标客户,积极推进项目实施进度。2、“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建设项目”(原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项目,实施地点:南京)的实施进度未能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具体原因为:政府原本规定的 项目土地建设规划要点由“建筑容积率07≤R≤12,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15米,绿地率≥45%”变 更为“建筑容积率07R1.2,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10米,绿地率≥45%”,建设规划要点的变更 导致南京项目土地的原定建设方案无法正常实施,且根据新的建设规划要点,项目地块已经无法满足 公司使用需求。该项目于2012年4月26日,经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将该项 设内容和投资金分别迁移至深圳、苏州两地实施,其中在深圳,由公司通过租赁厂房的方式实施电 子支付设备生产中心:在苏州,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苏州新国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实施电子支付技术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项目实施情况详见“(四)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用超募资金增资深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联技术”)开展“电子支付服务项目”,项目可 性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为:随着2号令的推行,国内第三方支付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且市场竞 争不断加剧。易联技术开展电子支付服务项目,主要是为了推进小额支付运营业务的进展,计划申领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预付卡发行和受理业务。由于公司的小额支付运营业务受到阻碍,导致本项目无法实际开展,造成项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2012年8月27日,经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审议终止深 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电子支付服务项目”并退回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1亿元的议案》 终止该项目的实施,以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 适用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2011年3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其他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国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于2011 年4月1日使用超募资金1亿增资新国都软件公司。(注:现已更名为深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2012 年8月27日,经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审议终止深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电子 支付服务项目并退回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1亿元的议案》,终止该项目的实施。2、本公 司于2011年8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电子支付技术苏州 研发基地的议案》,同意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超募资金中支出135亿元人民币,以货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币资金形式对苏州新国都投资。3、本公司于2011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幕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幕资金4500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1年10月,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支取人民币4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4、本公司于2012年8月27日召开2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幕资金3,7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2年8月,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支取人民币,7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本公司于2012 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审议收购深圳市瑞柏泰电子有限公司20% 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元向蔡敏女士购买其所持瑞柏泰公司20%股权 13年1月5日,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2,000万元,其中1,600万元直接转到蔡敏女士名下,剩 余400万元是由我公司将为蔡敏女士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并于2013年2月28日缴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适用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以前年度发生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8 原因(分具体项目)服务等业务的,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并获得相关业务许可证书。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 的运营内容主要为与广州羊城通有限公司合作开展基于“羊城通”公交卡的小额支付合作运营业务,以 及为商业银行、第三方提供设备租赁服务。由于受到 2 号令实施和审批进度的影响,以及广州羊城通 有限公司在申领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牌照的进度限制,本项目的的实施进度缓慢,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收 益。随着国内获得相关业务牌照的企业不断增多,截止本报告期末,全国已经有 197 家企业分别获得 网上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服务等许可证照。公司将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项 目的目标客户,积极推进项目实施进度。2、“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建设项目”(原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项目,实施地点:南京)的实施进度未能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具体原因为:政府原本规定的 项目土地建设规划要点由“建筑容积率 0.7≤R≤1.2,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15 米,绿地率≥45%”变 更为“建筑容积率 0.7≤R≤1.2,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10 米,绿地率≥45%”,建设规划要点的变更 导致南京项目土地的原定建设方案无法正常实施,且根据新的建设规划要点,项目地块已经无法满足 公司使用需求。该项目于 2012 年 4 月 26 日,经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将该项目建 设内容和投资资金分别迁移至深圳、苏州两地实施,其中在深圳,由公司通过租赁厂房的方式实施电 子支付设备生产中心;在苏州,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苏州新国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实施电子支付技术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项目实施情况详见 “(四)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用超募资金增资深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联技术”)开展“电子支付服务项目”,项目可 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为:随着 2 号令的推行,国内第三方支付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且市场竞 争不断加剧。易联技术开展电子支付服务项目,主要是为了推进小额支付运营业务的进展,计划申领 预付卡发行和受理业务。由于公司的小额支付运营业务受到阻碍,导致本项目无法实际开展,造成项 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2012 年 8 月 27 日,经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审议终止深 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电子支付服务项目”并退回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1 亿元的议案》, 终止该项目的实施,以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1、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 2011 年 3 月 21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其他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国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1 日使用超募资金 1 亿增资新国都软件公司。(注:现已更名为深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2012 年 8 月 27 日,经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审议终止深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电子 支付服务项目”并退回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1 亿元的议案》,终止该项目的实施。 2、本公 司于 2011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电子支付技术苏州 研发基地”的议案》,同意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超募资金)中支出 1.35 亿元人民币,以货 币资金形式对苏州新国都投资。 3、本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幕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幕资金 4,500 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1 年 10 月,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支取人民币 4,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4、本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27 日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幕资金 3,7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2 年 8 月,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支取人民币 3,7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本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审议收购深圳市瑞柏泰电子有限公司 20% 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向蔡敏女士购买其所持瑞柏泰公司 20%股权。 2013 年 1 月 5 日,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2,000 万元,其中 1,600 万元直接转到蔡敏女士名下,剩 余 400 万元是由我公司将为蔡敏女士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并于 2013 年 2 月 28 日缴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于2012年4月26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变更募投项目电子支付 技术产研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址及部分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原位于南京的“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 地项目”中规划的研发中心、客服中心迁移到苏州实施,项目规划的生产中心迁移到深圳宝安区以租 赁房屋的方式实施。原投入南京的“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项目总投资15,306万元,扣除投入深圳生 产中心的2,500万元,剩余的12.806万元全部投入苏州项目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公司于2012年4月26日召开2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变更募投项目电子支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产研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址及部分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原位于南京的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地项目中规划的研发中心、客服中心迁移到苏州实施,项目规划的生产中心迁移到深圳宝安区以租 房屋的方式实施。由于201年募集资金投入南京新国都土地使用权1,47571万元,本次变更募投 项目实施地点,本公司将投入南京新国都的土地使用权金额为147571万元转为公司自筹资金投入 并用自有资金归还募集资金,公司于2012年5月2日和2012年5月3日办理银行资金归还手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建设项目,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1,293万元, 先期投入及置换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立信大华核字20102404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际自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确认,经本公司2011年3月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1293万元,公司于 2011年4月21日办理了银行资金置换手续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不适用 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运营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设,节余资金8296万(含利息)。项目原计划在一类办 处北京、上海、青岛、广州购置办公用房作为办公场地使用,现由于实际经营需要,将原计划购置 房产的实施方式改为通过租赁房产来实施,因此节约了项目成本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不适用 其他情况 4)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 变更后的项 截至期末 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对应的原承拟投入募集本报告期实 际累计投入 定可使用状 本报告期实是否达到预目可行性是 诺项目资金总额际投入金额 金额(2(%3=(2)y 态日期现的效益计效益否发生重大 变化 电子支付技电子支付技 术产研基地术产研基地|153065317085.9462438.85% 2015年12 否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9 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26 日召开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变更募投项目电子支付 技术产研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址及部分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原位于南京的“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 地项目”中规划的研发中心、客服中心迁移到苏州实施,项目规划的生产中心迁移到深圳宝安区以租 赁房屋的方式实施。原投入南京的“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项目”总投资 15,306 万元,扣除投入深圳生 产中心的 2,500 万元,剩余的 12,806 万元全部投入苏州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26 日召开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变更募投项目电子支付 技术产研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址及部分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原位于南京的“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 地项目”中规划的研发中心、客服中心迁移到苏州实施,项目规划的生产中心迁移到深圳宝安区以租 赁房屋的方式实施。由于 2011 年募集资金投入南京新国都土地使用权 1,475.71 万元,本次变更募投 项目实施地点,本公司将投入南京新国都的土地使用权金额为 1,475.71 万元转为公司自筹资金投入, 并用自有资金归还募集资金,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2 日和 2012 年 5 月 3 日办理银行资金归还手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 适用 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建设项目,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1,293 万元, 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立信大华核字[2010]2404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际自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确认,经本公司 2011 年 3 月 3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 1293 万元,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21 日办理了银行资金置换手续.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适用 “运营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已完成项目建设,节余资金 829.6 万(含利息)。项目原计划在一类办 事处北京、上海、青岛、广州购置办公用房作为办公场地使用,现由于实际经营需要,将原计划购置 房产的实施方式改为通过租赁房产来实施,因此节约了项目成本。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不适用 4)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 目 对应的原承 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1) 本报告期实 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 (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电子支付技 术产研基地 建设项目 电子支付技 术产研基地 建设项目 15,306 5,317.08 5,946.24 38.85% 2015 年 12 月 31 日 0 否 否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 增资号联技 术公司开展 电子支付服 务项目 153065317085,9462 1、公司分别于2012年3月31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2年4月26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变更募投项目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址及部分实施方式的议 案》,决定将原计划投入南京的“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项目”中规划的研发中心、客服 中心迁移到苏州实施,项目规划的生产中心迁移到深圳宝安区实施,其中,公司目 未在深圳获得自有土地使用权,项目规划的生产中心由自建变更为租赁房屋建设 意将原位于南京的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项目”中规划的研发中心、客服中心迁移到 苏州实施,项目规划的生产中心迁移到深圳宝安区以租赁房屋的方式实施。原投入南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况/京的“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项目总投资15306万元,扣除投入深圳生产中心的250 万元,剩余的12,806万元全部投入苏州项目。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向原募投项目支 说明(分具体项目) 付的人民币1,47571万元(主要用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交易税费、建筑方案设 计费),已全部用公司自有资金予以置换。2、增资易联技术开展电子支付服务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为:随着2号令的推行,国内第三方支付市场发 生重大变化,且市场竞争不断加剧。易联技术开展电子支付服务项目,主要是为了推 进小额支付运营业务的进展,计划申领预付卡发行和受理业务。由于公司的小额支付 运营业务受到阻碍,导致本项目无法实际开展,造成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2012 年8月27日,经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审议终止深圳市易联技术 有限公司电子支付服务项目”并退回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1亿元的议案》 终止该项目的实施,以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不适用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5)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本报告期投入金颜/截至报告期末累计 项目进度 实际投入金额 实现的收益 认购美国 Exadigm Inc发行股 300万美金 50万美金 1667% 及期权项目 300万美 50万美金 6)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7)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20 -- 增资易联技 术公司开展 电子支付服 务项目 0 0 0 0% 0 合计 -- 15,306 5,317.08 5,946.24 -- -- 0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说明(分具体项目) 1、公司分别于 2012 年 3 月 31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2 年 4 月 26 日召开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变更募投项目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址及部分实施方式的议 案》,决定将原计划投入南京的“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项目”中规划的研发中心、客服 中心迁移到苏州实施,项目规划的生产中心迁移到深圳宝安区实施。其中,公司目前 未在深圳获得自有土地使用权,项目规划的生产中心由自建变更为租赁房屋建设。同 意将原位于南京的“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项目”中规划的研发中心、客服中心迁移到 苏州实施,项目规划的生产中心迁移到深圳宝安区以租赁房屋的方式实施。原投入南 京的“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项目”总投资 15,306 万元,扣除投入深圳生产中心的 2,500 万元,剩余的 12,806 万元全部投入苏州项目。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向原募投项目支 付的人民币 1,475.71 万元(主要用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交易税费、建筑方案设 计费),已全部用公司自有资金予以置换。 2、增资易联技术开展电子支付服务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为:随着 2 号令的推行,国内第三方支付市场发 生重大变化,且市场竞争不断加剧。易联技术开展电子支付服务项目,主要是为了推 进小额支付运营业务的进展,计划申领预付卡发行和受理业务。由于公司的小额支付 运营业务受到阻碍,导致本项目无法实际开展,造成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2012 年 8 月 27 日,经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审议终止深圳市易联技术 有限公司“电子支付服务项目”并退回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1 亿元的议案》, 终止该项目的实施,以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5)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 实际投入金额 项目进度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 实现的收益 认购美国 Exadigm,Inc 发行股 权及期权项目 300 万美金 50 万美金 16.67% 合计 300 万美金 0 50 万美金 -- 0 6)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