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社区老年人护理 (nursing care for the elderly in the community) 老年人是社区的特殊人群,由于年龄和生理特点,健康问 题较为普遍,具统计,大约有80%的老年人患有至少一种慢性 病,他们对护理的需求量大,而且绝大多数老年人居住在社区, 为老年人提供他们所需的护理就成为社区护理的重要工作之一。 由于老年人生理功能的衰退程度存在很大的个体差异,表现为 生命活力、患病情况、生活自理能力的差异较大。因此,通过 对社区内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并登记建册,按其生活自理能力、 年龄、患病情况等方面的差异,将社区内老人划分为不同的类 型,分别给予不同的医疗保健护理,有针对性地提供护理服务, 合理利用社区资源是十分必要的。其目的在于预防老年疾病, 促进老人健康,发挥老年人的健康潜能,维持老年人独立生活 能力
第六节 社区老年人护理 (nursing care for the elderly in the community) 老年人是社区的特殊人群,由于年龄和生理特点,健康问 题较为普遍,具统计,大约有80%的老年人患有至少一种慢性 病,他们对护理的需求量大,而且绝大多数老年人居住在社区, 为老年人提供他们所需的护理就成为社区护理的重要工作之一。 由于老年人生理功能的衰退程度存在很大的个体差异,表现为 生命活力、患病情况、生活自理能力的差异较大。因此,通过 对社区内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并登记建册,按其生活自理能力、 年龄、患病情况等方面的差异,将社区内老人划分为不同的类 型,分别给予不同的医疗保健护理,有针对性地提供护理服务, 合理利用社区资源是十分必要的。其目的在于预防老年疾病, 促进老人健康,发挥老年人的健康潜能,维持老年人独立生活 能力
社区老年人护理 ●一、 健康状况良好老人的社区护理 二、 虚弱老人的社区护理 三、功能受限老人的社区护理 ·四、患病老人的护理 五、临终老人的照顾
• 一、健康状况良好老人的社区护理 • 二、虚弱老人的社区护理 • 三、功能受限老人的社区护理 • 四、患病老人的护理 • 五、临终老人的照顾 社区老年人护理
一、健康状况良好老人的社区护理 对于社区中健康状况良好的老人,照料护理的目的是强 化自我照顾、促进老人健康、辅助再就业,从而真正提高老 年人生活质量,延长健康预期寿命。 ·(一)成立老年协会、老人之家或休闲活动中心 (二)辅助健康老人再就业 (三)推广义务工作制度
一、健康状况良好老人的社区护理 • (一)成立老年协会、老人之家或休闲活动中心 • (二)辅助健康老人再就业 • (三)推广义务工作制度 对于社区中健康状况良好的老人,照料护理的目的是强 化自我照顾、促进老人健康、辅助再就业,从而真正提高老 年人生活质量,延长健康预期寿命
(一)成立老年协会、老人之家 或休闲活动中心 为安排退休后突然增多的休闲时间,应帮助老人 培养个人爱好与兴趣,使其能善用退休后的许多时间。 我国社区老人几乎都有适度的社会性活动,而农村老 人则除了与家人朋友有一些非正式的社交活动外,正 式的社会性活动较少。设立老年协会或活动中心可为 老年人休闲活动提供场所并给老人交友提供机会。同 时,通过与医疗卫生保健单位合作,为老人提供健康 信息、保健咨询以及体检等医疗服务活动。这样既可 满足老年人有适当活动的要求、还可达到定期健康保 健等目的,使老年人遇到的问题,容易得到及时解决
(一)成立老年协会、老人之家 或休闲活动中心 为安排退休后突然增多的休闲时间,应帮助老人 培养个人爱好与兴趣,使其能善用退休后的许多时间。 我国社区老人几乎都有适度的社会性活动,而农村老 人则除了与家人朋友有一些非正式的社交活动外,正 式的社会性活动较少。设立老年协会或活动中心可为 老年人休闲活动提供场所并给老人交友提供机会。同 时,通过与医疗卫生保健单位合作,为老人提供健康 信息、保健咨询以及体检等医疗服务活动。这样既可 满足老年人有适当活动的要求、还可达到定期健康保 健等目的,使老年人遇到的问题,容易得到及时解决
(二)辅助健康老人再就业 对于老年人来说,培养和建立他们的自立、自理 能力一直是社区护理的重点。但随着老年人健康预期 寿命的延长,如何发挥老年人作用的问题倍受社会关 注。适当发挥老年人的社会作用,能使老年人较容易 地适应“社会无角色”的老年期。提供老年人发挥社 会作用的途径主要包括“社会性自立”、老人之间的 “互助”、“义务劳动”、“家务事”,以及有一定 收人的“有偿性服务”等
(二)辅助健康老人再就业 对于老年人来说,培养和建立他们的自立、自理 能力一直是社区护理的重点。但随着老年人健康预期 寿命的延长,如何发挥老年人作用的问题倍受社会关 注。适当发挥老年人的社会作用,能使老年人较容易 地适应“社会无角色”的老年期。提供老年人发挥社 会作用的途径主要包括“社会性自立” 、老人之间的 “互助” 、 “义务劳动” 、 “家务事” ,以及有一定 收人的“有偿性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