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保护法》习题集 第一章绪论 1.什么是环境?环境资源保护法与环境科学所称的环境有何关系? 2.当今世界存在的两类环境问题是什么? 3.什么是环境保护?为什么说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4.环境保护有哪些基本手段?为什么说环境资源保护法是环境保护中较有效的手段? 5.什么是环境资源保护法学?其硏究范围包括哪些?环境资源保护法的硏究状况如何? 第二章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的概述 1.什么是环境资源保护法?它与经济法、劳动法、民法、刑法和行政法有何区别? 2环境资源保护法的目的是什么?其一元论〃与”二元论“的利弊是什么? 3.什么是环境资源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域外效力”″有何意义?对人的适用范围 应遵循哪种原则为好? 4.为什么说环境资源保护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有何意义? 5.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体系的现状如何?试论述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完善 6.环境资源保护法体系与环境资源保护法学体系的关系如何?弄清其关系有何意义? 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什么是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特点?你认为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基 本原则有哪些?并简述其理由。 2.什么是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为什么要实现这项原则?它与可 持续发展有何关系? 3.什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有何意义? 4.什么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有何意义? 第四章环境资源法基本法律制度 1.什么是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制度?它与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有何关系? 2.什么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何意义?简述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程序? 3.什么是"三同时"制度?它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何关系? 4.什么是排污收费制度?我国排污收费制度有哪些特点?谈谈排污收费制度的改革
《环境资源保护法》习题集 :::.. 第一章 绪论 1. 什么是环境?环境资源保护法与环境科学所称的环境有何关系? 2. 当今世界存在的两类环境问题是什么? 3. 什么是环境保护?为什么说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4. 环境保护有哪些基本手段?为什么说环境资源保护法是环境保护中较有效的手段? 5. 什么是环境资源保护法学?其研究范围包括哪些?环境资源保护法的研究状况如何? 第二章 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的概述 1.什么是环境资源保护法?它与经济法、劳动法、民法、刑法和行政法有何区别? 2.环境资源保护法的目的是什么?其“一元论”与“二元论”的利弊是什么? 3.什么是环境资源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域外效力”有何意义?对人的适用范围 应遵循哪种原则为好? 4.为什么说环境资源保护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有何意义? 5.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体系的现状如何?试论述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完善。 6. 环境资源保护法体系与环境资源保护法学体系的关系如何?弄清其关系有何意义? 第三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什么是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特点?你认为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基 本原则有哪些?并简述其理由。 2. 什么是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为什么要实现这项原则?它与可 持续发展有何关系? 3.什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有何意义? 4.什么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有何意义? 第四章 环境资源法基本法律制度 1.什么是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制度?它与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有何关系? 2.什么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何意义?简述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程序? 3.什么是“三同时”制度?它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何关系? 4.什么是排污收费制度?我国排污收费制度有哪些特点?谈谈排污收费制度的改革
5.什么是许可证制度和限期治理制度?有何作用? 第五章环境民事法律责任 1.简述环境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 2.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它与一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何区 别? 3.环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4.什么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在公害民事赔偿责任中实行该项原则的原因和意义是什么? 5.什么是无过错责任的免责条件?有何意义? 6.公害民事赔偿纠纷中的行政调解是什么?有何意义?行政调解的处理程序应分为哪 几个阶段?各阶段的任务是什么? 第六章环境刑事责任 1.什么是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有何区别? 2.什么是犯罪构成?有何意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犯罪构成的各个要件是什么? 3.污染环境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是什么?并简述其理由。 4.新《刑法》关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规定有哪些特点?有何意义? 5.在惩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刑罚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第七章环境行政法律责任 1.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概念和构成要素是什么? 2.环境行政违法有哪些特征和类型。 3.环境行政违法法律责任的特征、构成和追究原则是什么? 4.环境行政法律制裁的主要形式有哪些及特点; 5.环境行政处罚和环境行政处分有哪些区别? 第八章自然资源保护法 1.什么是土地资源?简述我国土地资源现状和问题。 2.关于土地保护法津有哪些?它们共同的特点是什么? 3.什么是水资源?简述我国水资源现状和问题 4.水资源保护法律有哪些?简述《水法》对水资源保护的基本内容。 5.什么是矿产资源补偿制度?有何作用和意义?
5.什么是许可证制度和限期治理制度?有何作用? 第五章 环境民事法律责任 1.简述环境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 2.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它与一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何区 别? 3.环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4.什么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在公害民事赔偿责任中实行该项原则的原因和意义是什么? 5.什么是无过错责任的免责条件?有何意义? 6.公害民事赔偿纠纷中的行政调解是什么?有何意义?行政调解的处理程序应分为哪 几个阶段?各阶段的任务是什么? 第六章 环境刑事责任 1.什么是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有何区别? 2.什么是犯罪构成?有何意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犯罪构成的各个要件是什么? 3.污染环境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是什么?并简述其理由。 4.新《刑法》关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规定有哪些特点?有何意义? 5.在惩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刑罚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第七章 环境行政法律责任 1.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概念和构成要素是什么? 2.环境行政违法有哪些特征和类型。 3.环境行政违法法律责任的特征、构成和追究原则是什么? 4.环境行政法律制裁的主要形式有哪些及特点; 5.环境行政处罚和环境行政处分有哪些区别? 第八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1.什么是土地资源?简述我国土地资源现状和问题。 2.关于土地保护法津有哪些?它们共同的特点是什么? 3.什么是水资源?简述我国水资源现状和问题。 4.水资源保护法律有哪些?简述《水法》对水资源保护的基本内容。 5.什么是矿产资源补偿制度?有何作用和意义?
6.矿产资源保护法律有哪些; 刁.什么是森林资源?我国森林资源现状和问题是什么?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有哪些? 8.什么是水土保持?有何意义?简述预防水土流失的基本内容。 9.什么是土地沙化?与土地沙漠化有何区别?简述防沙治沙法七个原则中三个原则的 基本内容。 10.什么是草原资源?简述我国草原资源的现状和问题。草原保护法律有哪些? 11.为什么要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简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基本内容。 12.简述渔业资源的概念及我国渔业现状和立法 第九章环境污染防治法 1.什么是公害?有何特点? 2.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的框架是什么?简述其内容。 3.什么是大气污染?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的意义? 4.2000年大气污染防治的立法新进展是什么? 5.什么是水污染?经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了哪些新的法律制度? 6.什么是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有何特点?简述防治陆源污染物对海洋污染损害的基本 内容 刁.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关于海洋生态保护的规定有何意义?并简述其内容。 8.什么是环境噪声污染?《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有哪些规定? 简述其理由 9.简述固体废物污染的概念和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立法情况。 10.什么是放射性物质污染?简述我国防治放射性物质污染的主要法律规定 11.简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概念及其主要包括内容。 环境资源保护法试题(一) 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方式:闭卷 、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选做三题,多做的题不给分,每小题10分,共30分) 1、什么是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有什么意义? "污染者付费″,亦称污染者负担,是指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失及治理污染的费用应当由排 污者承担,而不应转嫁给国家和社会。利用者补偿",亦称谁利用谁保护,是指开发利
6.矿产资源保护法律有哪些; 7.什么是森林资源?我国森林资源现状和问题是什么?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有哪些? 8.什么是水土保持?有何意义?简述预防水土流失的基本内容。 9.什么是土地沙化?与土地沙漠化有何区别?简述防沙治沙法七个原则中三个原则的 基本内容。 10.什么是草原资源?简述我国草原资源的现状和问题。草原保护法律有哪些? 11.为什么要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简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基本内容。 12.简述渔业资源的概念及我国渔业现状和立法。 第九章 环境污染防治法 1.什么是公害?有何特点? 2.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的框架是什么?简述其内容。 3.什么是大气污染?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的意义? 4.2000 年大气污染防治的立法新进展是什么? 5.什么是水污染?经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了哪些新的法律制度? 6.什么是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有何特点?简述防治陆源污染物对海洋污染损害的基本 内容。 7. 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关于海洋生态保护的规定有何意义?并简述其内容。 8.什么是环境噪声污染?《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有哪些规定? 简述其理由。 9. 简述固体废物污染的概念和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立法情况。 10. 什么是放射性物质污染?简述我国防治放射性物质污染的主要法律规定。 11.简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概念及其主要包括内容。 环境资源保护法试题(一) 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 120 分钟;考试方式: 闭卷 一、简答题(本大题共 5 小题,选做三题,多做的题不给分,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 1、 什么是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有什么意义? “污染者付费”,亦称污染者负担,是指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失及治理污染的费用应当由排 污者承担,而不应转嫁给国家和社会。“利用者补偿”,亦称谁利用谁保护,是指开发利
用环境资源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补偿的责任。经济补偿责任的基本范围 包括资源的调査、勘测、评价、保护、恢复等必要费用。建立并完善有偿使用自然资源 和恢复生态环境的经济补偿机制是今后环境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开发者保护 亦称谁利用谁保护,是指开发利用环境资源者,不仅有依法开发自然资源的权利,同时 还有保护环境资源的义务,以实现`开发利用与保护增值并重″。我国《环境保护法》第 19条规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灬破坏者恢复″,亦称 谁破坏谁恢复,是指因开发环境资源而造成环境资源破坏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负有恢复 整治的责任。如我国《水土保持法》第27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 必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对造成的水土流失负责治理。本单位无力治理的,由水行政主 管部门治理,治理费用由造成水土流失的企业事业单位负责。(8分) 意义: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角度;个人、社会、国家角度;该原则 与其他原则联系的角度均可。(2分) 2、简述环境影响评价的含义及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的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亦称环境质量预断评价,有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狭义的环境影响评价, 是指在一定区域内进行开发建设活动,事先对拟建项目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 调査、预测和评定,并提出防治对策和措施,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2分) 广义的环境影响评价,也叫宏观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又称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是指进 行某项重大活动(如经济发展政策、规划,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等)之前,事先对该项活动 可能给环境带来的影响进行评价。(2分)我国2002年10月28日通过的《环境影 响评价法》中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类型有: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包括综合规划和专项 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2分)适当点评政策环境影响评价。(2分) 3、你认为环境法的基本制度有哪些,它们有哪些内在逻辑联系?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是指为实现环境保护法的目的、任务,依据环境保护的基本原 则制定的调整某一类或者某一方面环境保护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根据我国环境 保护法的规定,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征 收环境保护费制度;许可证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报告及处理制 度。(8分) 相互联系(时间顺序、理念联系、作用分析)。(2分) 4、环境问题的种类和分类意义
用环境资源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补偿的责任。经济补偿责任的基本范围 包括资源的调查、勘测、评价、保护、恢复等必要费用。建立并完善有偿使用自然资源 和恢复生态环境的经济补偿机制是今后环境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开发者保护”, 亦称谁利用谁保护,是指开发利用环境资源者,不仅有依法开发自然资源的权利,同时 还有保护环境资源的义务,以实现“开发利用与保护增值并重”。我国《环境保护法》第 19 条规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破坏者恢复”,亦称 谁破坏谁恢复,是指因开发环境资源而造成环境资源破坏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负有恢复 整治的责任。如我国《水土保持法》第 27 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 必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对造成的水土流失负责治理。本单位无力治理的,由水行政主 管部门治理,治理费用由造成水土流失的企业事业单位负责。”(8 分) 意义: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角度;个人、社会、国家角度;该原则 与其他原则联系的角度均可。(2 分) 2、 简述环境影响评价的含义及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的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亦称环境质量预断评价,有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狭义的环境影响评价, 是指在一定区域内进行开发建设活动,事先对拟建项目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 调查、预测和评定,并提出防治对策和措施,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 分) 广义的环境影响评价,也叫宏观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又称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是指进 行某项重大活动(如经济发展政策、规划,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等)之前,事先对该项活动 可能给环境带来的影响进行评价。(2 分)我国 2002 年 10 月 28 日通过的《环境影 响评价法》中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类型有: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包括综合规划和专项 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2 分)适当点评政策环境影响评价。(2 分) 3、 你认为环境法的基本制度有哪些,它们有哪些内在逻辑联系?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是指为实现环境保护法的目的、任务,依据环境保护的基本原 则制定的调整某一类或者某一方面环境保护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根据我国环境 保护法的规定,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征 收环境保护费制度;许可证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报告及处理制 度。(8 分) 相互联系(时间顺序、理念联系、作用分析)。(2 分) 4、 环境问题的种类和分类意义
环境问题是指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引起的环境破坏和环境质量变化,以及由此给人类的 生存和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2分) 环境问题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作岀以下的分类:(1)第一类环境问题和第二类环境问 题。这是按照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将环境问题作出的分类。第一类环境问题是指由自然 引起的环境问题,也称原生环境问题,如火山爆发、地震、洪水、山崩、海啸等。第二 类环境问题是指由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它又称次生环境问题,有的国家还称为公 害〃,这类环境问题,有的国家还称为公害”,这类环境问题主要是由于人类在生产和 生活活动中利用环境和资源不当引起的,它能够被人类预防和控制。这类环境问题是环 境法所主要研究的环境问题。(2分) (2)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这是根据环境问题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的不冋而将环境问题 所作的分类。这种分类是主要针对第二类环境问题的再分类。环境污染主要是指由于人 类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物质或者能量,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使环境质量下降,或者 生态系统失调,影响人类或者其他生物的正常生长和发展的现象。环境破坏主要是指由 于人类不合理的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过度向环境索取物质或者能量,使自然环境的恢 复和增殖能力受到破坏的现象。这种分类是环境法上常见的分类,我国环境保护单行法 就分为环境污染防治法和自然资源保护法两大部分。(2分) (3)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和发达国家的环境问题。这是国际上两种不同性质的环境 问题,这两类环境问题在性质、解决的方式和途径上存在诸多不同,是人们对当前世界 环境问题的性质的正确表述。发达国家的环境问题,一般是同工业化和技术发展有关〃, 即主要是由于经济的畸形发展和生活方式上的享乐主义造成的。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 一般是由于发展不足造成的。国际环境法和环境外交当中要注意这种分类。(2分) 其中意义占2分 5、环境法是不是独立的部门法,为什么? 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主要是根据所调整的不同社会关系。如前所述,社会关系的多样 性决定了调整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多样性:一般地说,同一类型的法律规范即同一部门 法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但是,在社会生活中,也存在着同一种社会关系是由两种甚至 多种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现象。这时,不应将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都划归 于同一部门法。应当依据它们各自调整的主要社会关系来确定其归属 对于一些法律部门还可以依据其调整方法来进行划分,所谓调整方法,是指调整社会关 系时,用以影响社会关系的手段
环境问题是指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引起的环境破坏和环境质量变化,以及由此给人类的 生存和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2 分) 环境问题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作出以下的分类:(1)第一类环境问题和第二类环境问 题。这是按照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将环境问题作出的分类。第一类环境问题是指由自然 引起的环境问题,也称原生环境问题,如火山爆发、地震、洪水、山崩、海啸等。第二 类环境问题是指由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它又称次生环境问题,有的国家还称为“公 害”,这类环境问题,有的国家还称为“公害”,这类环境问题主要是由于人类在生产和 生活活动中利用环境和资源不当引起的,它能够被人类预防和控制。这类环境问题是环 境法所主要研究的环境问题。(2 分) (2)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这是根据环境问题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的不同而将环境问题 所作的分类。这种分类是主要针对第二类环境问题的再分类。环境污染主要是指由于人 类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物质或者能量,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使环境质量下降,或者 生态系统失调,影响人类或者其他生物的正常生长和发展的现象。环境破坏主要是指由 于人类不合理的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过度向环境索取物质或者能量,使自然环境的恢 复和增殖能力受到破坏的现象。这种分类是环境法上常见的分类,我国环境保护单行法 就分为环境污染防治法和自然资源保护法两大部分。(2 分) (3)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和发达国家的环境问题。这是国际上两种不同性质的环境 问题,这两类环境问题在性质、解决的方式和途径上存在诸多不同,是人们对当前世界 环境问题的性质的正确表述。发达国家的环境问题,“一般是同工业化和技术发展有关”, 即主要是由于经济的畸形发展和生活方式上的享乐主义造成的。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 一般是由于发展不足造成的。 国际环境法和环境外交当中要注意这种分类。(2 分) 其中意义占 2 分。 5、 环境法是不是独立的部门法,为什么? 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主要是根据所调整的不同社会关系。如前所述,社会关系的多样 性决定了调整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多样性;一般地说,同一类型的法律规范即同一部门 法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但是,在社会生活中,也存在着同一种社会关系是由两种甚至 多种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现象。这时,不应将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都划归 于同一部门法。应当依据它们各自调整的主要社会关系来确定其归属。 对于一些法律部门还可以依据其调整方法来进行划分,所谓调整方法,是指调整社会关 系时,用以影响社会关系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