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本科教学课程教案笃博至至行学墅诚课程名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课程代码:ZJ49009开课单位:法学院授课教师:张娟职称/学位:副教授博士开课时间:二〇0九至二〇一0学年第_一学期
安徽大学本科教学课程教案 课程名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课程代码: ZJ49009 开课单位: 法学院 授课教师: 张娟 职称/学位:副教授 博士 开课时间:二○ 0 九 至二○ 一 0 学年第 一 学期
课程基本情况课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ZJ49009名称教学法学院单位考核口/考试5口考查口其他方式:方式课程口公共基础课口/专业必修课(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口专业选修课类别人文与科技素质教育课口其他课程时总学时:90实验学时:理论学时:90上机学时:在课数师、本校教师张娟职称副教授教师来源口外聘教师使用口统编教材自编教材或讲义教材书名作者出版时间出版社《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三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2007年姜明安出版社教材(饭)行政法学罗蒙才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张树义2002年高等教育出版社行政法学教程应松年中央学校出版社2001年教学参考英国行政法王名扬1987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用书法国行政法王名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年美国行政法王名扬1997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课程基本情况 课程 编号 ZJ49009 课程 名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教学 单位 法学院 课程 学分 5 考核 方式 □√ 考试 □ 考查 □ 其他方式: 课程 类别 □ 公共基础课 □ √专业必修课(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 □ 专业选修课 □ 人文与科技素质教育课 □ 其他课程 学时 数 总学时: 90 理论学时: 90 实验学时: 上机学时: 任课 教师 张娟 职称 副教授 教师 来源 □√ 本校教师 □ 外聘教师 使用 教材 □√ 统编教材 □ 自编教材或讲义 书名 作者 出版社 出版时间 教材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三 版) 姜明安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 出版社 2007 年 教学 参考 用书 行政法学 罗豪才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张树义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2 年 行政法学教程 应松年 中央学校出版社 2001 年 英国行政法 王名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87 年 法国行政法 王名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89 年 美国行政法 王名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 年
第32_次课程教学方案第16周课时数周次教学第十五章行政诉讼参加人第三节行政诉讼第三人第四节共同诉讼人第五节诉讼代理人章节时掌握行政诉讼第三人、共同诉讼人的概念、种类;了解行政诉讼代理人的种类。所行政诉讼第三人、共同诉讼人的种类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具体确定0课堂讲授口小组活动口实验演示口难点答疑口提问口作业讲评口实践教学口考试测验口其他活动口/文字教材口√电子教案口录像材料口录音材料口直播课堂CAI 课件 IP 课件口其他资源:资源1、什么是行政诉讼第三人?行政诉讼第三人包括哪些情形?2、什么是必要共同诉讼人、普通共同诉讼人?二者有何区别?3、什么是集团诉讼?集团诉讼须具备哪些条件?习4、简述委托代理人的范围和诉讼地位。第四节行政诉讼的第三人、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概念和特征二、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种类第五节 行政诉讼的共同诉讼人一、共同诉讼人的概念板书:二、共同诉讼人的分类按照诉讼标的的不同,共同诉讼又可分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和普通的共同诉讼。件三、集团诉讼第六节 诉讼代理人行政诉讼代理人的概念行政诉讼代理人的种类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第 32 次课程教学方案 周次 第 16 周 课时数 2 教学 章节 第十五章 行政诉讼参加人 第三节行政诉讼第三人 第四节共同诉讼人 第五节诉讼代理人 教学 目标 和要 求 掌握行政诉讼第三人、共同诉讼人的概念、种类;了解行政诉讼代理人的种类。 教学 重点 行政诉讼第三人、共同诉讼人的种类 教学 难点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具体确定 主要 教学 方式 □ √课堂讲授 □ 小组活动 □ 实验演示 □ 难点答疑 □ 提问 □ 作业讲评 □ 实践教学 □ 考试测验 □ 其他活动 使用 媒体 资源 □√文字教材 □ √电子教案 □ 录像材料 □ 录音材料 □ 直播课堂 □ CAI 课件 □ IP 课件 □ 其他资源: 作业 或练 习 1、什么是行政诉讼第三人?行政诉讼第三人包括哪些情形? 2、什么是必要共同诉讼人、普通共同诉讼人?二者有何区别? 3、什么是集团诉讼?集团诉讼须具备哪些条件? 4、简述委托代理人的范围和诉讼地位。 板 书 设 计 第四节 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一、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概念和特征 二、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种类 第五节 行政诉讼的共同诉讼人 一、共同诉讼人的概念 二、共同诉讼人的分类 按照诉讼标的的不同,共同诉讼又可分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和普通的共同诉讼。 三、集团诉讼 第六节 诉讼代理人 一、 行政诉讼代理人的概念 二、 行政诉讼代理人的种类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第32次教学活动设计学生活动教学环节主要教学内容安排第四节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括复习一、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诉讼第三人,指因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通过申请或法院通知显森馨作形式,参加到诉讼中来的除原告、被告以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特征:1、须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2、是行政诉讼中原告、被告之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法律上独立的诉讼地位:3、是参加到诉讼中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种类(具体见课件)*第三人主动申请,经法院准许而参加的诉讼;法院依职权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第五节行政诉讼的共同诉讼人、共同诉讼人的概念指行政诉讼中原告或被告至少一方为两人以上,称为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统称为共同诉讼人。共同诉讼人的分类按照诉讼标的的不同,共同诉讼又可分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和普通的共同诉讼。注意:必要共同诉讼人,诉讼标的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必须合并审理:而普通共同诉讼人,诉讼标的为同样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二种类别的具体:(具体见课件)三、集团诉讼指由人数众多的原告推选诉讼代表人参加的且法院的判决及于全体利益关系人的行政诉讼。特点:1、原告方人数众多:须为5人以上:2、原告方实行诉讼代表制:3、法院的裁判及于全体利益关系人。注:集团诉讼是司法解释补充规定的一种新型的共同诉讼形式。第六节诉讼代理人三、行政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四、行政诉讼代理人的种类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案例分析
第 32 次教学活动设计 教学环节 主要教学内容 学生活动 安排 (一般包 括 复习旧 课、导入新 课、讲授讨 论、巩固练 习、布置作 业等环节) 第四节 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一、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诉讼第三人,指因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通过申请或法院通知 形式,参加到诉讼中来的除原告、被告以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特征:1、须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2、是行政诉讼中原告、被告 之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法律上独立的诉讼地位;3、是参加到诉讼中 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种类(具体见课件) 第三人主动申请,经法院准许而参加的诉讼;法院依职权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五节 行政诉讼的共同诉讼人 一、共同诉讼人的概念 指行政诉讼中原告或被告至少一方为两人以上,称为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共 同原告和共同被告统称为共同诉讼人。 二、共同诉讼人的分类 按照诉讼标的的不同,共同诉讼又可分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和普通的共同诉讼。 注意:必要共同诉讼人,诉讼标的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必须合并审理; 而普通共同诉讼人,诉讼标的为同样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二种类别的具体:(具体见课件) 三、集团诉讼 指由人数众多的原告推选诉讼代表人参加的且法院的判决及于全体利益关系 人的行政诉讼。 特点:1、原告方人数众多:须为5人以上;2、原告方实行诉讼代表制;3、法 院的裁判及于全体利益关系人。 注:集团诉讼是司法解释补充规定的一种新型的共同诉讼形式。 第六节 诉讼代理人 三、 行政诉讼代理人的概念 四、 行政诉讼代理人的种类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案例分析
课程教案审核情况(新增专业课的教案应由教学系(教研室)主任或课程组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教学系(教研室)或课程组审核意见主任/负责人签字:20年月日(新开课教师的教案应报院(系、部)教学委员会审定)院(系、部)教学委员会审定意见教学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新增专业课和新开课教师的教案均应报教学院长(主任)审批)院(系、部)审批意见教学院长(主任)签字:教学单位签章:20年月日
课程教案审核情况 教学系(教 研室)或课 程组审核 意见 (新增专业课的教案应由教学系(教研室)主任或课程组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 主任/负责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院(系、部) 教学委员 会审定意 见 (新开课教师的教案应报院(系、部)教学委员会审定) 教学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院(系、部) 审批意见 (新增专业课和新开课教师的教案均应报教学院长(主任)审批) 教学院长(主任)签字: 教学单位签章: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