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代理与其他类似制度的区别 ●(子)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与代理的不同之处在于,代表人所为 的行为就是被代表人(法人)的行为,而代理人 的行为,是不同于被代理人的其他主体的行为, 只是代理行为的效果归属于本人而己。 此外,代理在性质上为代本人为意思表示,因 此代理行为限于法律行为,而代表行为则除了 法律行为以外,尚包括事实行为以及侵权行为
四、代理与其他类似制度的区别 (一)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与代理的不同之处在于,代表人所为 的行为就是被代表人(法人)的行为,而代理人 的行为,是不同于被代理人的其他主体的行为, 只是代理行为的效果归属于本人而己。 此外,代理在性质上为代本人为意思表示,因 此代理行为限于法律行为,而代表行为则除了 法律行为以外,尚包括事实行为以及侵权行为
(二)使者 首先,代理人须关于意思表示的代为或 代受,而使者为代委托人传达意思表示。 因此作为使者无须有意思表示。 其次,我国法律规定代理人必须具备完 全行为能力,而作为代行人,即使为限 制行为能力人甚至无行为能力人均无不 可。 再次,身份行为不可代理,但可借助使 者传达意思表示
(二)使者 首先,代理人须关于意思表示的代为或 代受,而使者为代委托人传达意思表示。 因此作为使者无须有意思表示。 其次,我国法律规定代理人必须具备完 全行为能力,而作为代行人,即使为限 制行为能力人甚至无行为能力人均无不 可。 再次,身份行为不可代理,但可借助使 者传达意思表示
(三)行纪 首先,行纪是以自己的名义为法律行为,而狭 义代理则以本人的名义为法律行为,因此在行 纪,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行纪人(《合同法》 第421条第一项),间接归属于委托人,所以行 纪的性质属于间接代理。 其次,通常地,行纪人从事的为贸易行为,而 代理人的行为则不限于贸易行为: 第三,行纪多为有偿行为,而代理则包括无偿 代理
(三)行纪人 首先,行纪是以自己的名义为法律行为,而狭 义代理则以本人的名义为法律行为,因此在行 纪,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行纪人(《合同法》 第42l条第一项),间接归属于委托人,所以行 纪的性质属于间接代理。 其次,通常地,行纪人从事的为贸易行为,而 代理人的行为则不限于贸易行为; 第三,行纪多为有偿行为,而代理则包括无偿 代理
(四)居间 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 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煤介 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 居间与代理不同的是: 首先,居间人不得代委托人为法律行为, 而代理人则代被代理人为法律行为。 其次,居间通常为有偿性质的行为,而 代理则包括有无偿代理
(四)居间人 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 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 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 居间与代理不同的是: 首先,居间人不得代委托人为法律行为, 而代理人则代被代理人为法律行为。 其次,居间通常为有偿性质的行为,而 代理则包括有无偿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