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B1+C1) 2460服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 744.14 (A2+B2+C2) 报告期末己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 (A3+B3+C3) 1913964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6l78%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14,59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部分的金额(F)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595,352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如有)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1、本公司为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本公司、合肥京东方光电有限公司和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各自所持有的淏盛能源股 权资产作为质押,为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上述银团贷款提供担保 2、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η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为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已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履行相应流程。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其他量大合同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26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2,764,600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 (A2+B2+C2) 744,14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 (A3+B3+C3) 11,913,964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5,054,242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61.78%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14,59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F) 595,352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595,352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如有) 无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无 1、本公司为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本公司、合肥京东方光电有限公司和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各自所持有的淏盛能源股 权资产作为质押,为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上述银团贷款提供担保。 2、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为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已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履行相应流程。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五、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精准扶货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2、大环保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主要污染物及 排放 排放口分布情况 执行的污染物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方式口数 排放浓度 排放总量(t) 排放 排放标准 名称 量 总量() 情况 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 COD 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702.68t 有限公司 后达标排放 厂区南门、厂区西北角 19.l8t 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 COD 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235. 4Img/L 500mg/L 12712t 490.51t 有限公司 后达标排放 厂区北侧 25.249t 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 COD 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380me/L 103.37t 有限公司 厂区西北角 氨氮 后达标排放 30mg/L 5.87t 七京京东方显示技术 COD 污水处理系统处理2 厂区东门、厂区8号楼后 72.5mg/L 500me/L 335.14 1618.8t 有限公司 后达标排放 区东门、厂区8号楼后 13.7t 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 COD 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厂区东北门 50.33mg/l 380me/L 1259t 162197t 限公司 后达标排放 厂区东北门 11. 62mg/l 30mg/ 28.85t 12808t 无无无无 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 COD 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厂区北侧 500me/L 38.81t 713.8lt 有限责任公司 后达标排放 厂区北侧 0.99me/L 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 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厂区南侧 77.Img/L 226.92t 有限公司 氨氮 后达标排放 厂区南侧 15.28me/L 30mg/L 45.6lt
27 十五、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2、重大环保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主要污染物及 特征污染物的 名称 排放方式 排放 口数 量 排放口分布情况 排放浓度 执行的污染物 排放标准 排放总量(t) 核定的排放 总量(t) 超标 排放 情况 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COD 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后达标排放 2 厂区南门、厂区西北角 113.04mg/L 500mg/L 158.15 t 702.68 t 无 氨氮 13.75mg/L 45 mg/L 19.18 t 55.93 t 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COD 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后达标排放 1 厂区北侧 235.41mg/L 500mg/L 127.12 t 490.51 t 无 氨氮 15.46mg/L 45 mg/L 8.35 t 25.249 t 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COD 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后达标排放 1 厂区西北角 59.47mg/L 380mg/L 103.37 t 1059 t 无 氨氮 3.38mg/L 30mg/L 5.87 t 99.2 t 无 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 有限公司 COD 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后达标排放 2 厂区东门、厂区 8 号楼后 172.5mg/L 500mg/L 335.14 t 1618.8 t 无 氨氮 厂区东门、厂区 8 号楼后 7.01mg/L 45 mg/L 13.7 t 134.4 t 无 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 COD 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后达标排放 1 厂区东北门 50.33 mg/l 380mg/L 125.9 t 1621.97 t 无 氨氮 厂区东北门 11.62mg/l 30mg/L 28.85 t 128.08 t 无 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 有限责任公司 COD 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后达标排放 1 厂区北侧 29.66mg/L 500mg/L 38.81 t 713.81 t 无 氨氮 厂区北侧 0.99mg/L 45mg/L 1.32 t 76.82 t 无 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COD 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后达标排放 1 厂区南侧 77.1mg/L 400mg/L 226.92 t 727.08 t 无 氨氮 厂区南侧 15.28mg/L 30mg/L 45.61 t 79.424 t 无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环境问题,各下属企业均依照内部水污染管理基准、大气污染管理基准、危险废物管理 基准、能源管理基准等要求进行有效的运行控制,明确污染物处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原则和要求,并建立了定期监测及监督 检查机制,确保各系统持续稳定运作 近年来,公司环境排放指标持续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I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等国家标准及各类地方标准要求,所有内部管理基准均高于、严于 国家及地方标准要求,从未出现任何超标排放现象 各下属企业产生的废水分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两大类。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厂区雨水管道,经雨水管网汇集后排放 同时,各公司还设置了专门的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经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 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处理管网。另外,各下属企业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废气,包括一般废气 酸性废气、碱性废气、特殊废气和有机废气等,各类废气经过独立的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进行排放。废水、废气排放浓度及 总量均满足国家及各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各下属企业产生的废物可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三大类, 均交由合格的回收商定期进行处理。同时,各公司不断推进包材的回收循环使用,持续推进废弃物减量化工作, 公司重视水资源的回收利用,工艺设备采用逆流清洗等先进清洗方式,大部分高纯水和化学品重复使用,最大限度降 低了高纯水、化学品等物料的消耗,减少了废水、污染物的排放量:根据分质用水原则,将初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含盐量 相对较高的RO浓水(经渗透法得到的去离子水)处理后回用于纯水制备系统,剩余RO浓水汇入全厂中水利用系统,作为废 气洗涤、循环冷却水、废水处理系统补水以及厂区生活冲厕、道路浇水、绿化用水:超纯水制备过程中的排水回收用于空调 系统加湿。 公司将会持续推进环境管理工作,致力于打造绿色工厂,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17年1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新世纪医疗控股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京东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参与认购新世纪医疗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2155万股,支付总金额为160,206,38605港元(含相关手续费) 2、本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至3月22日发行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期)至2017年3月21日期满1年。根据规定,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本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披露了《“16BOE0I2017 年付息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本次付息方案为每10债券付息31.5元(含税) 3、本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该预案已经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2016年9月20日公司首次实施了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截至2017年8月18日,回购期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 司累计回购A股88692,299股,最高价为292元/股,最低价为2.36元股,支付总金额为226,525,28507元(含佣金等其它固定 费用):B股265,976,681股,最高价为345港元/股,最低价为212港元/股,支付总金额为79999,931.17港元(含佣金等其它 固定费用),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8月2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 4、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投资整机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9),公司向全资子公 司出资119亿元人民币用于实施整机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经过 充分调研和论证,公司在合肥整机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成功投产运营的基础上,增资10亿元用以投资建设合肥整机智能制造 生产线项目二期,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信息详见公司6月10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合肥整机智 能制造生产线项目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
28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环境问题,各下属企业均依照内部水污染管理基准、大气污染管理基准、危险废物管理 基准、能源管理基准等要求进行有效的运行控制,明确污染物处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原则和要求,并建立了定期监测及监督 检查机制,确保各系统持续稳定运作。 近年来,公司环境排放指标持续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等国家标准及各类地方标准要求,所有内部管理基准均高于、严于 国家及地方标准要求,从未出现任何超标排放现象。 各下属企业产生的废水分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两大类。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厂区雨水管道,经雨水管网汇集后排放。 同时,各公司还设置了专门的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经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 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处理管网。另外,各下属企业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废气,包括一般废气、 酸性废气、碱性废气、特殊废气和有机废气等,各类废气经过独立的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进行排放。废水、废气排放浓度及 总量均满足国家及各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各下属企业产生的废物可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三大类, 均交由合格的回收商定期进行处理。同时,各公司不断推进包材的回收循环使用,持续推进废弃物减量化工作。 公司重视水资源的回收利用,工艺设备采用逆流清洗等先进清洗方式,大部分高纯水和化学品重复使用,最大限度降 低了高纯水、化学品等物料的消耗,减少了废水、污染物的排放量;根据分质用水原则,将初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含盐量 相对较高的RO浓水(经渗透法得到的去离子水)处理后回用于纯水制备系统,剩余RO浓水汇入全厂中水利用系统,作为废 气洗涤、循环冷却水、废水处理系统补水以及厂区生活冲厕、道路浇水、绿化用水;超纯水制备过程中的排水回收用于空调 系统加湿。 公司将会持续推进环境管理工作,致力于打造绿色工厂,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17年1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新世纪医疗控股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京东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参与认购新世纪医疗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2155万股,支付总金额为160,206,386.05港元(含相关手续费)。 2、本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至3月22日发行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至2017年3月21日期满1年。根据规定,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本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披露了《“16BOE01”2017 年付息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本次付息方案为每10债券付息31.5元(含税)。 3、本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该预案已经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2016年9月20日公司首次实施了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截至2017年8月18日,回购期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 司累计回购A股88,692,299股,最高价为2.92元/股,最低价为2.36元/股,支付总金额为226,525,285.07元(含佣金等其它固定 费用);B股265,976,681股,最高价为3.45港元/股,最低价为2.12港元/股,支付总金额为799,996,931.17港元(含佣金等其它 固定费用),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8月2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 4、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投资整机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9),公司向全资子公 司出资11.9亿元人民币用于实施整机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经过 充分调研和论证,公司在合肥整机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成功投产运营的基础上,增资10亿元用以投资建设合肥整机智能制造 生产线项目二期,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信息详见公司6月10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合肥整机智 能制造生产线项目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
5、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京东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包括:乐视移动智 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乐赛移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贾跃亭,诉讼请求金额合计 约4,184万美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分别于2017年7月6日和2017年7月31日作出《受理案件通知书》和财产保全《民事裁 定书》。本公司已就上述诉讼金额对应的应收款项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上述案件仍在等待法院开庭 审理,其对公司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开展战略合作的公告》 2017年05月13日 巨潮资讯网 《关于收购 SES-Imagotag股份的公告》 017年06月17日 巨潮资讯网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29 5、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京东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包括:乐视移动智 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乐赛移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贾跃亭,诉讼请求金额合计 约4,184万美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分别于2017年7月6日和2017年7月31日作出《受理案件通知书》和财产保全《民事裁 定书》。本公司已就上述诉讼金额对应的应收款项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上述案件仍在等待法院开庭 审理,其对公司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开展战略合作的公告》 2017年05月13日 巨潮资讯网 《关于收购SES-imagotag股份的公告》 2017年06月17日 巨潮资讯网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股份变动情况 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一)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 比例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9,92266108 2823%-9,920,476,1909920,476,1901,789918 1、国家持股 0.0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9,920,476,1 2822%-9,920,476,1909920,476,190 0.00% 其他内资持股 1,789,918 0.01% 1,789,918 0.01%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0.00% 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1,789,91 0.01% 1,789,91 001% 外资持股 0.0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00% 0.00% 竟外自然人持股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25,230.801,635 71779920,476,190990476903515127.825 人民币普通股 24028,71146 6835%9.9204761909920476190133949187656955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1,202,090,169 3.42%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00% 0.00% 4、其他 0.00% 0.00% 股份总数 35,153067,743 100.00% 035,153,067,743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口不适用 2017年4月10日,公司部分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9,920,476,190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口适用√不适用
30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项目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922,266,108 28.23% -9,920,476,190 -9,920,476,190 1,789,918 0.01% 1、国家持股 0 0.00% 0 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9,920,476,190 28.22% -9,920,476,190 -9,920,476,190 0 0.00% 3、其他内资持股 1,789,918 0.01% 0 0 1,789,918 0.01%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1,789,918 0.01% 0 0 1,789,918 0.01% 4、外资持股 0 0.00% 0 0 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5,230,801,635 71.77% 9,920,476,190 9,920,476,190 35,151,277,825 99.99% 1、人民币普通股 24,028,711,466 68.35% 9,920,476,190 9,920,476,190 33,949,187,656 96.5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1,202,090,169 3.42% 0 0 1,202,090,169 3.42%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 0 0.00% 三、股份总数 35,153,067,743 100.00% 0 0 35,153,067,743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4月10日,公司部分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9,920,476,190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