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亲子关系一概述二(自然血亲)亲子关系确认制度三亲权制度(父母照顾权)
第五讲 亲子关系 一 概述 二 (自然血亲)亲子关系确认制度 三 亲权制度(父母照顾权)
二自然血亲间亲子关系的确认制度(一)基本概念界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亲生子女(二)婚生子女的推定与否认制度(三)非婚生子女的准正与认领制度(四)制度的改造:建立统一的亲子关系确认制度
二 自然血亲间亲子关系的确认制度 (一)基本概念界定 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亲生子女 (二)婚生子女的推定与否认制度 (三)非婚生子女的准正与认领制度 (四)制度的改造:建立统一的亲子关系确认制度
参考文献:陈明侠:“关于父母子女、祖孙和兄弟姐妹关系制度的完善”,《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2(4)
参考文献: ❖ 陈明侠:“关于父母子女、祖孙和兄弟姐妹关系制 度的完善”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2(4)
案例分析赵某,女,1987年生。2003年6月的一天,赵某之交(简称“赵交”)偶然听到妻子沈某与原来邻居刘某(剪)的通话内容:十六罗的安儿赵某为妻字沈某与刘某所生2004年1月4日,赵父委托重庆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对自己与女儿赵某的亲生关系进行鉴定。鉴定结论是,赵某与赵交不真有亲生父女关系。同时,妻子沈某也将女儿的身世向丈夫和盘托出。1985年7至1986年农历冬月间,刘某与她多次发生性关系并致其怀孕,生育了赵某
案例分析 ❖ 赵某,女,1987年生。2003年6月的一天,赵某之 父(简称“赵父”)偶然听到妻子沈某与原来邻居刘 某(男)的通话内容:十六岁的女儿赵某为妻子沈 某与刘某所生。 ❖ 2004年1月4日,赵父委托重庆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 所对自己与女儿赵某的亲生关系进行鉴定。鉴定结 论是:赵某与赵父不具有亲生父女关系。同时,妻 子沈某也将女儿的身世向丈夫和盘托出。1985年7 月至1986年农历冬月间,刘某与她多次发生性关系, 并致其怀孕,生育了赵某
案例分析(续一)同年(2004年),赵父以沈某、)刘某为被告,赵某为第三人,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沈某和刘某与赵某系父母子女关系,并判令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案例分析(续一) ❖ 同年(2004年),赵父以沈某、刘某为被告,赵某 为第三人,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请求确认沈某和刘某与赵某系父母子女关系,并判 令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