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二环境民事责任归贵原则
知识点二 环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
知识点二环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作为承担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法律后果最主要的责任形式一一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目前已成为我国环境立法、司法及环境法学研究中普遍关注的问题。环境问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环境民事法律责任不同于一般民事法律责任,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环境民事责任的概念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违反了民事法律上的义务,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环境民事责任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因污染环境或破坏环境造成人身、财产或环境损失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
知识点二 环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 作为承担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法律后果最主要的责任形 式——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目前已成为我国环境立法、 司法及环境法学研究中普遍关注的问题。环境问题具 有一定的特殊性,环境民事法律责任不同于一般民事 法律责任,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一、环境民事责任的概念 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违反了民事法律上 的义务,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环境民事责任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因污染环境或破坏环 境造成人身、财产或环境损失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方 面的法律责任
知识点二环境民事贵任归贵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六章专门规定了民事责任,不仅对民事责任的一般问题作了规定,而且还特别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赔偿损失
知识点二 环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六章专门规定了民事责任, 不仅对民事责任的一般问题作了规定,而且还特别规 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 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 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 害的单位或个人赔偿损失
知识点二环境民事贵任归责原则二、无过失责任原则概念“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一切污染危害环境的单位或者个人,只要对其他单位或个人客观上造成了财产损失,即使主观上没有过错,也应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转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知识点二 环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 二、无过失责任原则概念 “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一切污染危害环境的单位或者个 人,只要对其他单位或个人客观上造成了财产损失,即使 主观上没有过错,也应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规定:“没有 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 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 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转工具等对周 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 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 民事责任
知识点二环境民事责任归贵原则在环境污染危害中,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实行的是“无过失责任”原则,我国环境保护法也是如此。我国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因海洋环境污染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造成污染损害的一方赔偿损失。”而造成污染损害的一方主观上是否有故意或过失,则不是赔偿的必要条件。《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都有类似的规定
知识点二 环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 在环境污染危害中,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实行的是“无 过失责任”原则,我国环境保护法也是如此。 我国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因海 洋环境污染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造成污 染损害的一方赔偿损失。”而造成污染损害的一方主 观上是否有故意或过失,则不是赔偿的必要条件。 《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 规都有类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