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1 第六章 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当事人概述 (一)当事人的概念 今当事人概念的界定在我国经历了一个发展 的过程。按照我国民事诉讼理论的传统观 点,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上 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 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直接 利害关系人
2 ❖ 一、当事人概述 ❖ (一)当事人的概念 ❖ 当事人概念的界定在我国经历了一个发展 的过程。按照我国民事诉讼理论的传统观 点,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上 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 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直接 利害关系人
由于当代社会经济生活和各国民事诉讼立法的发 展,上述将当事人限定在实体利害关系人范围的 传统的当事人概念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 要求。于是,我国学者对传统利害关系当事人理 论进行了修正,以适应扩大实体权利救济的需要 修正后的表述是: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因 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 进行诉讼,旨在保护民事权益,并能引起民事诉 讼程序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人
3 ❖ 由于当代社会经济生活和各国民事诉讼立法的发 展,上述将当事人限定在实体利害关系人范围的 传统的当事人概念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 要求。于是,我国学者对传统利害关系当事人理 论进行了修正,以适应扩大实体权利救济的需要。 修正后的表述是: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因 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 进行诉讼,旨在保护民事权益,并能引起民事诉 讼程序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人
修正后的概念与传统当事人概念最根本的 区别在于,在此定义下,当事人不仅包括 那些为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而进行诉讼的 人,也包括那些为保护他人的民事权益而 进行诉讼的人,后者主要是指对争议的诉 讼标的享有管理权和支配权的人,如遗嘱 执行人,清算组织、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等。他们并非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但 仍可以成为当事人起诉或应诉
4 ❖ 修正后的概念与传统当事人概念最根本的 区别在于,在此定义下,当事人不仅包括 那些为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而进行诉讼的 人,也包括那些为保护他人的民事权益而 进行诉讼的人,后者主要是指对争议的诉 讼标的享有管理权和支配权的人,如遗嘱 执行人,清算组织、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等。他们并非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但 仍可以成为当事人起诉或应诉
修正后的当事人概念与传统当事人概念相比虽有 长足的进步,但它仍是将当事人当作正当当事人 来定义的。不能适应司法实践的要求。因为,何 人为当事人,必须于起诉之初确定,且起诉状中 应将当事人名称表明清楚,否则诉讼无从进行 但是,起诉的人或被诉的人是不是适格当事人 有的需要在诉讼进行中,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才 能够査查清楚,在没有査清楚以前诉讼程序照样进 行,事实上已经承认他是当事人
5 ❖ 修正后的当事人概念与传统当事人概念相比虽有 长足的进步,但它仍是将当事人当作正当当事人 来定义的。不能适应司法实践的要求。因为,何 人为当事人,必须于起诉之初确定,且起诉状中 应将当事人名称表明清楚,否则诉讼无从进行。 但是,起诉的人或被诉的人是不是适格当事人, 有的需要在诉讼进行中,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才 能够查清楚,在没有查清楚以前诉讼程序照样进 行,事实上已经承认他是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