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放射卫生防护 放射医学教研室周美娟
第八章 放射卫生防护 放射医学教研室 周美娟
辐射防护标准制定的简史 1895年,伦琴发现X射线,第二年就有人因从事X-ray的实 验引起放射性皮炎,有人用X-ray照射眼部,引起了结膜炎; 1898年,居里夫妇发现了镭,居里夫妇也因为长期接触镭也 受到了辐射的伤害。 1911年,有人搜集了94例皮肤癌合其它恶性疾患,也有辐 射致死的报道。早期付出的这些代价,引起了人们对辐射损伤 防护的关注。 1920年,美国伦琴射线学会成立了辐射防护委员会。同年英 国建立了不列颠伦琴射线及镭的防护委员会,1921年第一次发 表一套辐射防护的建议书。 1925年,有人提出30天内接受“红斑剂量”(使皮肤变红 的X射线的剂量)的百分之一为“耐受剂量
辐射防护标准制定的简史 1895年,伦琴发现X射线,第二年就有人因从事X-ray的实 验引起放射性皮炎,有人用X-ray照射眼部,引起了结膜炎; 1898年,居里夫妇发现了镭,居里夫妇也因为长期接触镭也 受到了辐射的伤害。 1911年,有人搜集了94例皮肤癌合其它恶性疾患,也有辐 射致死的报道。早期付出的这些代价,引起了人们对辐射损伤 防护的关注。 1920年,美国伦琴射线学会成立了辐射防护委员会。同年英 国建立了不列颠伦琴射线及镭的防护委员会,1921年第一次发 表一套辐射防护的建议书。 1925年,有人提出30天内接受“红斑剂量”(使皮肤变红 的X射线的剂量)的百分之一为“耐受剂量”
1928年,第二届国际放射学大会通过了“伦琴”单位的定义。 上述的“耐受剂量”大约相当于每周受到100-200KVX-ray0.5 和1R的照射。第二届国际放射学大会通过成立了“国际X射线与 镭防护委员会”。 1930年,发展了加速器。虽然注意了防护,但仍有不少人因 防护不够而受伤、失明。 1934年,国际X射线与镭防护委员会提出每天0.2R(或每周 1R)作为“耐受剂量”。 1942年,建成了第一个核反应堆,加速了核武器的研制,辐 射防护问题称为更加重要和急待解决的问题。 1950年,国际X射线与镭防护委员会改名为国际辐射防护委 the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Radiological Protection,ICRP),并建议把容许照射水平降为O.3R/周,把当 时知识水平认为不引起人体任何感知的损伤剂量称为容许剂量
1928年,第二届国际放射学大会通过了“伦琴”单位的定义。 上述的“耐受剂量”大约相当于每周受到100-200Kv X-ray0.5 和1R的照射。第二届国际放射学大会通过成立了“国际X射线与 镭防护委员会” 。 1930年,发展了加速器。虽然注意了防护,但仍有不少人因 防护不够而受伤、失明。 1934年,国际X射线与镭防护委员会提出每天0.2R(或每周 1R)作为“耐受剂量” 。 1942年,建成了第一个核反应堆,加速了核武器的研制,辐 射防护问题称为更加重要和急待解决的问题。 1950年,国际X射线与镭防护委员会改名为国际辐射防护委 员 会 ( the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Radiological Protection,ICRP),并建议把容许照射水平降为0.3R/周,把当 时知识水平认为不引起人体任何感知的损伤剂量称为容许剂量
1953年,ICRP根据最大容许剂量导出了90多种放射性核素的 最大容许浓度值。 1954年,ICRP第一次制定了剂量的限制原则一一使受照剂量 减少到可能的最低水平,以及广大居民的受照原则,对遗传效应 加以关注,进一步降低了最大容许剂量,并以一年内受照的累积 剂量代替过去过去的周剂量限制,把剂量限值降低到每年5rem。 1958年,ICRP发表了1号出版物,正式公布了上述建议。对受 照剂量提出了避免任何不必要的照射,使受照剂量保持在可能实 现的最低水平(As Low As Practicable,ALAP)的限制原则。把 人类的器官分为四大类,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容许剂量。 1959年,ICRP发表了第2号出版物《内照射容许剂量》。根据 最大容许剂量标准导出了月250种放射性核素的全身最大容许负 荷量和空气的最大容许浓度
1953年,ICRP根据最大容许剂量导出了90多种放射性核素的 最大容许浓度值。 1954年,ICRP第一次制定了剂量的限制原则――使受照剂量 减少到可能的最低水平,以及广大居民的受照原则,对遗传效应 加以关注,进一步降低了最大容许剂量,并以一年内受照的累积 剂量代替过去过去的周剂量限制,把剂量限值降低到每年5rem。 1958年,ICRP发表了1号出版物,正式公布了上述建议。对受 照剂量提出了避免任何不必要的照射,使受照剂量保持在可能实 现的最低水平(As Low As Practicable,ALAP)的限制原则。把 人类的器官分为四大类,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容许剂量。 1959年,ICRP发表了第2号出版物《内照射容许剂量》。根据 最大容许剂量标准导出了月250种放射性核素的全身最大容许负 荷量和空气的最大容许浓度
ICRP在1962年和1965年发表了第6号和第 9号出版物,对1958年的建议书做了补充和修 改,但没有重大实质性改变。 1977年,ICRP提出第26号出版物《国际放 射防护委员会建议书》,该建议被很多国家采 纳,至今为止,ICRP已经发表很多个建议书
ICRP在1962年和1965年发表了第6号和第 9号出版物,对1958年的建议书做了补充和修 改,但没有重大实质性改变。 1977年,ICRP提出第26号出版物《国际放 射防护委员会建议书》,该建议被很多国家采 纳,至今为止,ICRP已经发表很多个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