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票据的特征 设权证券 文义证券 要式证券 无因证券 流通证券 行为独立
三、票据的特征 设权证券 文义证券 要式证券 流通证券 行为独立 无因证券
种类一:汇票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 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 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 据 分类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 在见票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 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 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在见票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 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种类一:汇票 票据基本分类 种类二:本票 种类三:支票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 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 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 据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 在见票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 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 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在见票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 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票 付款请求权 据 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票据上的 付款人请求按票据上所记载的金额 权 付款的权利 也叫票据上的第一次权利。 利 种 追索权 追索权是指持票人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 或有其他法定原因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 类 被拒绝的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款向的权利 也叫票据上的第二次权利
票据权利种类 付款请求权 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票据上的 付款人请求按票据上所记载的金额 付款的权利, 也叫票据上的第一次权利。 追索权 追索权是指持票人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 或有其他法定原因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 被拒绝的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款向的权利, 也叫票据上的第二次权利
票 据 付出相当对价取得票据 权 支付相当于票据金额的金钱或实物 依票据法上的转让方法取得票据 利 取 背书、交付 基于善意取得票据 得 无恶意或重大过失
依票据法上的转让方法取得票据 基于善意取得票据 付出相当对价取得票据 背书、交付 无恶意或重大过失 支付相当于票据金额的金钱或实物 票 据 权 利 取 得
消灭时效经过 票据权利的消灭 我国关于票据时效的规定: 1、汇票、本票持票人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为2年 2、支票持票人对出票人的权利,为6个月 3、各种票据特票人对出票人以外的其他前手的追索权,为6个月 4、被追索人对其前手的再追索权,为6个月
票 据 权 利 的 消 灭 消灭时效经过 我国关于票据时效的规定: 1、汇票、本票持票人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为2年 2、支票持票人对出票人的权利,为6个月 3、各种票据持票人对出票人以外的其他前手的追索权,为6个月 4、被追索人对其前手的再追索权,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