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实质一罪 继续犯(持续犯) (一)概念 是指犯罪行为自着手实行之时直至其构 成犯罪既遂,通常在既遂以后至犯罪行为终 了的一定时间内,该犯罪行为及其所引起的 不法状态同时处在持续过程中的犯罪形态 如:非法拘禁罪、遗弃罪以及窝藏、包 庇罪等
• 第二节 实质一罪 • 一、继续犯(持续犯) • (一)概念 • 是指犯罪行为自着手实行之时直至其构 成犯罪既遂,通常在既遂以后至犯罪行为终 了的一定时间内,该犯罪行为及其所引起的 不法状态同时处在持续过程中的犯罪形态。 • 如:非法拘禁罪、遗弃罪以及窝藏、包 庇罪等
(二)特征 1、必须是基于一个犯罪故意,实施一个 危害行为(包括单一或者概括的故意,此即 为行为和故意的单一性)。 如:拘禁期间的殴打、侮辱应视为非法 拘禁行为的表现形式。 2、持续的侵害同一对象。 3、犯罪行为及其引起的不法状态同时处 在持续过程中。 4、它以持续一定时间或者一定时间的持 续性为条件
• (二)特征 • 1、必须是基于一个犯罪故意,实施一个 危害行为(包括单一或者概括的故意,此即 为行为和故意的单一性)。 • 如:拘禁期间的殴打、侮辱应视为非法 拘禁行为的表现形式。 • 2、持续的侵害同一对象。 • 3、犯罪行为及其引起的不法状态同时处 在持续过程中。 • 4、它以持续一定时间或者一定时间的持 续性为条件
(三)继续犯的认定 1、其与状态犯的区别 状态犯是指实施一定的侵害行为以后, 不法侵害状态处于继续之中的犯罪,如:盗 窃罪。 区别在于:继续犯以不法行为和不法状态同 时处在持续状态,而状态犯的不法行为已告 结束,只存在不法状态的继续。故不法状态 的继续不可以认为是犯罪行为的继续。 犯罪人在不法状态下对犯罪对象的处置, 不具有可罚性,故将盗窃的财物又加以销售, 不构成销赃罪。这在理论上被称为不可罚之 事后行为
• (三)继续犯的认定 1、其与状态犯的区别 状态犯是指实施一定的侵害行为以后, 不法侵害状态处于继续之中的犯罪,如:盗 窃罪。 区别在于:继续犯以不法行为和不法状态同 时处在持续状态,而状态犯的不法行为已告 结束,只存在不法状态的继续。故不法状态 的继续不可以认为是犯罪行为的继续。 • 犯罪人在不法状态下对犯罪对象的处置, 不具有可罚性,故将盗窃的财物又加以销售, 不构成销赃罪。这在理论上被称为不可罚之 事后行为
即成犯是指犯罪行为实施完毕后,犯罪 即告结束的犯罪。 即成犯不存在犯罪行为的持续性,而继 续犯则以犯罪行为的持续性作为其构成特征 (四)处罚 刑法第89条的规定:追诉时效从犯罪之 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 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故认定某一犯 罪是否是继续犯,对于计算追诉时效具有重 要意义。 重婚罪是否是继续犯?
• 2、其与即成犯的区别 即成犯是指犯罪行为实施完毕后,犯罪 即告结束的犯罪。 即成犯不存在犯罪行为的持续性,而继 续犯则以犯罪行为的持续性作为其构成特征. • (四)处罚 刑法第89条的规定:追诉时效从犯罪之 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 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故认定某一犯 罪是否是继续犯,对于计算追诉时效具有重 要意义。 • 重婚罪是否是继续犯?
二、想像竞合犯 (一)概念 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实施一 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的异种罪名的 形态。也就是以一个犯罪故意或者过失,侵 害了两个以上的刑法保护的客体,数次符合 犯罪构成要件的情况。 (二)构成特征 1、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行为。 2、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这数个罪名 之间没有逻辑上的重合或者交叉关系
• 二、想像竞合犯 (一)概念 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实施一 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的异种罪名的 形态。也就是以一个犯罪故意或者过失,侵 害了两个以上的刑法保护的客体,数次符合 犯罪构成要件的情况。 • (二)构成特征 1、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行为。 2、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这数个罪名 之间没有逻辑上的重合或者交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