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7年10月南昌 财政部第87号令狸解与执行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徐舟
财政部第87号令理解与执行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徐舟 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7年10月 南昌
第一部分修订的背景 第二部分修订的指导思想 目录 第三部分修订的亮点和创新 第四部分重点条款解读
第四部分 重点条款解读 第一部分 修订的背景 目录 第三部分 修订的亮点和创新 第二部分 修订的指导思想
第一部分:修订的背景 ‖1,解决政府采购招投标实践中存在问题的需要 ·与时俱进,探索解决政府采购实践中出现的低价中标、围标串标、 明招暗定、暗箱操作”“重程序轻结果”“重采购轻履约”、权 责不对称、责任主体不明、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等问题,将实践中 成熟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规章制度。 探索解决实践中许多问题因无法可依,执行操作无据、处理处罚缺 失问题。“安上牙齿” ‖2衔接上位法的需要 贯彻落实上位法所确立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新导向(源头管理、结 果导向、公开透明、简政放权、权责对等、强化监管等)。 解决原办法少数规定与上位法不相符、不适应的问题。 解决原办法自身存在的一些小“BUG
• 与时俱进,探索解决政府采购实践中出现的低价中标、围标串标、 “明招暗定、暗箱操作”“重程序轻结果”“重采购轻履约”、权 责不对称、责任主体不明、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等问题,将实践中 成熟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规章制度。 • 探索解决实践中许多问题因无法可依,执行操作无据、处理处罚缺 失问题。“安上牙齿” 1.解决政府采购招投标实践中存在问题的需要 • 贯彻落实上位法所确立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新导向(源头管理、结 果导向、公开透明、简政放权、权责对等、强化监管等)。 • 解决原办法少数规定与上位法不相符、不适应的问题。 • 解决原办法自身存在的一些小“BUG”。 2.衔接上位法的需要 第一部分:修订的背景
第一部分:修订的背景 3从“补丁式”管理到体系化管理的需要 ·解决政府釆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碎片化的问题 解决部分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制度法规层级不高的 问题。 4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需要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进一·步明确、细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 评审专家的职责和权限,并体现权责对等理念。 ·改变原办法“重程序规范、轻采购结果”的倾向,注重政府采购 制度的实施效果。 提高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力和执行效果,努力实现“物有所值”。 以透明促规范,进一步强化全过程采购信息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社 会监督,看住采购中“乱伸的权力之手”。 突出政府采购招标活动的内控管理,“内外”结合,防范廉政风险
• 解决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碎片化的问题。 • 解决部分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制度法规层级不高的 问题。 3.从“补丁式”管理到体系化管理的需要 •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进一步明确、细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 评审专家的职责和权限,并体现权责对等理念。 • 改变原办法“重程序规范、轻采购结果” 的倾向,注重政府采购 制度的实施效果。 • 提高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力和执行效果,努力实现“物有所值”。 • 以透明促规范,进一步强化全过程采购信息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社 会监督,看住采购中“乱伸的权力之手”。 • 突出政府采购招标活动的内控管理,“内外”结合,防范廉政风险。 4.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需要 第一部分:修订的背景
第二部分:修订的指导思想 ‖1.“承上启下”:严格依据上位法,吸收兼容下位法 ·坚持在上位法的框架内修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较原则的 内容进行细化和延伸。 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2]69号)、计算供应商家数、价格评审、信息公开、专 家管理、信用信息查询等现行制度中行之有效的内容吸收进来, 上升到部门规章层面固定下来。 注意与《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合同法》、74号令、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协调、 衔接。视同串通投标,合同签订、履行、违约,邀请招标供应 商产生方式等
• 坚持在上位法的框架内修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较原则的 内容进行细化和延伸。 • 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2]69号)、计算供应商家数、价格评审、信息公开、专 家管理、信用信息查询等现行制度中行之有效的内容吸收进来, 上升到部门规章层面固定下来。 • 注意与《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合同法》、74号令、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协调、 衔接。视同串通投标,合同签订、履行、违约,邀请招标供应 商产生方式等。 1.“承上启下”:严格依据上位法,吸收兼容下位法 第二部分:修订的指导思想